公积金热点问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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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热点问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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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热点问题
1、咨询内容:
公积金存贷证明和公积金缴存证明是一回事吗?
回复:
存贷证明指的是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缴存证明指的是您公积金具体缴存的情况。
2、咨询内容:
省直公积金提前还贷需要提前向银行预约吗?
回复:
在正常还款满6个月后, 在还清当月本息的情况下, 借款人可申请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
每月11—25 号之间工作日内通过贷款银行进行预约登记办理。
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在银行登记提前还款的当天晚上发起扣款, 扣款成功后银行在次日通知客户领取相关表单凭证, 如扣款失败则需重新到银行办理登记手续。
贷款期间的每一个年度, 最多可申请一次(部分)提前还款, 部分提前还款每次起点为 3 万元, 全部提前还清无金额限制。
组合贷款的商业部分按各家银行规定办理。
3、咨询内容:
请问必须是配偶才可以一起用公积金贷款额度吗?
我和男朋友还没领证可不可以叠加使用公积金的贷款额度?
回复:
贷款额度需夫妻关系合并计算。
4、咨询内容:
偿还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为什么账户里的公积金不能一次性提取完?
回复:
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提取额度:
职工偿还住房贷款可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期还款总金额。
5、咨询内容:
我从单位辞职了,现在要把原来单位的公积金暂停掉,需要什么手续?
原来的单位和现在的单位都是省直公积金中心的。
回复:
个人辖内转移办理需提供的资料及办理流程:
由原单位办理封存业务后,新单位办理新增业务,即可将职工个人账户由原单位账户转至新单位账户。
6、咨询内容:
请问,我于2012年12月购买一套商品房,购房合同上日期就是2012年12月,一次性付清的。
现在房子交房了,产权证上日期是2014年11月,那么我支取住房补贴的话,是取到什么时候?
可以一直取到现在吗?
回复:
职工购房可提取金额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二手房以契税完税时间为准)。
截止上述时间的补贴帐户余额可提取,且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购房支出总额;购房款一次性付清的,可提取截止时间后一年的补贴余额。
7、咨询内容:
公积金网站的查询密码遗忘怎么办?
回复:
网站查询密码遗忘:
(1)在注册时登记过手机号码或已开通短信服务的客户,可由“查询登录页面——找回密码”功能,通过短信方式找回密码。
(2)注册时未录入手机号码且未开通短信服务的的存量客户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公积金办事大厅进行密码重置。
8、咨询内容:
本人萧山有一套房子,纯商业贷款,按揭没有还清。
现想以省公为主、市公为辅,在滨江区再买一套二手房,面积小于90平方米。
公积金缴存额已达到可以最高贷款80万的要求,请问,是否可以首付50万,贷款80万?
回复:
购买二手房申请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申请额度不得超过房价的50%,二手房房龄在20年以上的(不含20年),首付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60%。
贷款期限和房龄之和不得超过40年。
9、咨询内容:
房管局查档证明是在户口所在地开还是在所买房屋的归属房管局开?
因为我丈夫是杭州户口,我是外省户口,我需要回户口所在地开查档证明吗?
谢谢!
回复:
查档证明由公积金缴存地、购房所在地(含萧山、余杭)和杭州市房管部门出具。
10、咨询内容:
省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只能缩短贷款年限,能改变还款方式吗?
(比如由原来的等额本息,改为等额本金)
回复:
不能改变还款方式。
1、咨询内容:
你好,我是省公积金月缴三千多,我老婆是余杭区公积金月缴三百多,请问这种情况我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回复:
公积金贷款额度
(1)职工月缴交额高于235元(含)低于454元最高可贷额度为20万元
(2)职工缴交额高于454元(含)、低于1088元最高可贷额度为30万元(3)职工月缴交额高于1088元(含)的,最高可贷额度为50万元(4)职工及配偶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合计可贷额度不得超过80万元。
2、咨询内容:
你好,我和女朋友均是省公,暂时未领证,共同出资买房,办的是纯商贷,请问假如我们以一个人的名义贷款,另外一个人的公积金能提取么?
如何提?
如果以两个人名义办贷款,我是主借人,能否共同公积金还款?
请问手续又该如何办理?
回复:
根据购房合同是否具有双方姓名且为共同所有财产,借款合同是否具有双方姓名,另一方是否为共同还款人。
如为共同财产人及共同还款人,另一方可以在提取限额内办理购房及偿还贷款提取,需提供资料:
1、借款担保合同、购房合同;2、银行提供的还款凭证原件;3、如主借款人公积金帐户未设在本中心的,另需提供由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公积金缴存明细,如主借款人未缴纳公积金的,需提供其失业证明或不缴纳公积金证明;4、单位盖章的《浙江省省直属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5、缴存人身份证。
3、咨询内容: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之前在浙江省德清县有一套商品房办的商业按揭贷款,现在我在杭州一家国企工作,缴纳省直公积金,是否可办理公积金按月提取还贷业务?
回复:
商业按揭按月转帐受理范围:
在杭州市区范围内包括(萧山和余杭)的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杭州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办理商业住房按揭贷款的客户(不含转按揭贷款、最高额贷款和循环贷款)。
4、咨询内容:
我买了杭州山缘老人公寓,能取我的公积金吗?
回复:
职工购买住房需经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70年产权性质住宅的可以提取,购买非70年产权公寓式住房不能办理提取公积金。
5、咨询内容:
在金华地区买房子,可以申请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如果有政策什么时候开始实行?
回复:
异地贷款政策是指在就业地缴存、回原籍购房,即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6、咨询内容:
组合贷款的话,组合贷款的银行是否有限制?
回复:
组合贷款银行的选择应在中心贷款银行受理范围内,一般由房产公司或中介公司开户的银行安排。
7、咨询内容:
请问购房后凭首付款提取住房补贴需要带哪些资料?
回复:
公积金补贴购房支取:
购房后首次支取:
购房合同复印件、产权证复印件、发票或收据复印件(三选二)、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要求正、反面复印)、《浙江省省直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支取申请书(审批表)》一式三联,加盖单位公章。
首次支取已开始还款的,若再提供借款合同、还款明细的,可以在购房支取的额度上,再按还贷支取的规定,提取不超过还款额的补贴。
一次性补贴购房支取:
购房合同复印件、产权证复印件、发票或收据复印件(三选二)、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要求正、反面复印)、《浙江省省直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支取申请书(审批表)》一式三联,加盖单位公章。
8、咨询内容:
目前我的一套房子还有商业贷款,每年会提取公积金用于还款。
明年打算再买套房,之前没有申请过公积金贷款,提取公积金后,我还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么?
回复:
目前职工正常缴交公积金,且符合贷款申请条件,提取业务不影响贷款申请。
9、咨询内容:
我的公积金办理了从其他公积金中心转移到省直公积金中心的业务,但很长时间都没有收到,请问如何查询?
回复:
请提供办理转移业务相关凭证,并拨打12329-0查询到帐情况。
1、咨询内容:
请教按月转账贵中心网站上显示5号已支取,现在已经10号了,银行账户上还没有收到该笔款?
网站显示5号支取,是否当天就已经办理付款?
回复:
一般会在3个工作日内转入贷款银行的还款帐户中。
2、咨询内容:
您好!
我在2010年由于毕业到外地工作,自己也忘了,助学贷款有逾期7个月,后来学校老师联系到我,就马上都还了。
现在11月份要买首套房,信用查询有不良记录,组合贷款,请问会影响公积金贷款么?
回复:
职工超过连续3期、累计6期逾期还款的,不得申请省直公积金贷款;未超过的,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非恶意逾期证明和还款明细,提交中心审核。
3、咨询内容:
去年办理的公积金贷款,那时的政策算是二套房贷款,所以贷款利率上调了10%,但是按现在的政策,请问利率可以调整回来吗?
回复:
贷款已受理且已放贷的,则无法按贷款新政策执行,贷款利率不做调整。
4、咨询内容:
2014年1月前缴纳的都是省直公积金,因公司倒闭,更换工作,目前是缴纳萧山公积金,中间停缴过一月,现在已购买商品房,请问省直公积金账户内的钱如何取出来?
回复:
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发生购房行为,且实际支出金额大于个人公积金帐户余额的,可凭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和上述相关购房资料办理销户支取。
(1)、经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2)、首付款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3)、以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为购房人身份提取的,提供结婚证件或同一户口的户口簿,购房人公积金缴存明细(如购房人未婚,需提供其未婚证明;
(4)、单位盖章的《浙江省省直属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5)、缴存人身份证;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5、问题咨询:
我想咨询一下我公积金贷款还清后,他项权证是否马上可以办理好?
回复:
借款人结清贷款后,一周后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共有权人身份证到省直中心领取抵押预案登记证明或《房屋它项权证》。
6、咨询内容:
省公和市公组合以省公为主贷,市公那边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回复:
配偶需提供市公积金缴存证明(包括缴存明细和公积金贷款使用情况)。
7、咨询内容:
我想问一下,我交的是省直住房公积金,已经交了五年,现在老家金华造房子想贷款,不知道是否可以?
回复:
建房目前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8、咨询内容:
按规定本人无公积金账户,除配偶外,其直系亲属不能支取住房公积金。
请问我父亲事业单位已退休,退休前是有公积金账户的,但是,他退休后买房还能使用我的公积金吗?
回复:
本人退休后公积金帐户暂停缴纳,其直系亲属不能支取住房公积金。
9、咨询内容:
去年6月开始交公积金,今年5月,公司把我的公积金上调到1100元,并且把之前的1年全部差额都进行补缴了,我查询了下显示是托收补缴。
我是要到明年6月才能贷款50万?
还是5月之前的月份也算的?
现在11月就能贷款50万吗?
回复:
单位在年度调整工作中为全体职工办理的公积金月缴存额调整,而补缴当年差额的可视同连续缴交。
其余情况不能视作连续,需按新的缴交额缴满12个月后才能申请相应的贷款金额。
10、咨询内容:
省公积金贷款贷过2次并已结清,累计金额79万元,名下一套住房,还能申请省直的公积金贷款吗?
回复:
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控制在2次以内,超过2次不得申请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次数认定以公积金缴存证明和个人征信报告上注明为准。
1、咨询内容:
您好,我想问下,我购买了商品房(期房),然后办理了省公组合贷款,这种情况下办理按月转账的钱是只能还公积金贷款部分吗,还是都可以还?
回复:
按月转账额度:
每月转账金额不得高于每月实际还款金额(包括组合贷款中商业还款金额),还款金额大于月缴交额的,可以从公积金账户余额中补足。
2、咨询内容:
目前有一套商业贷款,还在还贷,主贷人是妻子,次贷人是丈夫。
协议离婚后,丈夫净身出户,之前还商业贷款的时候丈夫有提取公积金账户的钱还月供。
这种情况丈夫净身出户后,还能靠公积金来给自己买房吗?
能买的话,算第一套吗?
因为没有公积金贷款记录,以前房子也给了前妻,自己没有房子了。
这种情况公积金能贷款吗?
算几套啊?
回复:
职工家庭名下无房,或名下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公积金贷款的,因改善性需求再次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可按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组合贷款需符合贷款银行相关规定)。
以公积金缴存地、购房所在地和杭州市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套数查档记录为准。
3、咨询内容:
您好!
我是省直公积金,老婆是萧山市公积金,如果我们纯商业贷款购买萧山的新房,我们夫妻两个能都办理“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吗?
回复:
目前主借人和配偶均在省直公积金中心缴纳公积金,申请办理的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以及在杭州市区范围内(含萧山、余杭)的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杭州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办理商业住房按揭贷款的客户(不含转按揭贷款、最高额贷款和循环贷款)均可办理。
4、咨询内容:
我和老婆最近想买房,如果房子只写我老婆一个人的名字,能用我的公积金贷款一起贷款吗?
回复:
不是夫妻共有产权购房,不能合计贷款。
5、咨询内容:
省公积金可以在嘉兴贷款买房吗?
回复:
异地贷款政策请咨询购房所在地的公积金中心。
6、咨询内容:
2005年到2014年5月,一直在宁波公积金中心,2014年6月起,新单位在省直开户交公积金,中间无间断,2012年唯一住房组合贷款已结清,现正在办理宁波公积金余额转省直的手续,请问,我这个情况现在杭州买房,能按首套办理公积金贷款吗?
回复:
职工家庭名下无房,或名下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公积金贷款的,因改善性需求再次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可按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辖外转入的职工,申请省直公积金贷款的,办理公积金转入手续,期间无间断的,原中心缴交记录可视同连续。
7、咨询内容:
本人现在缴存的是省公积金,并办理了公积金贷款,同时办理了月转,现在换工作,新公司办理的是市公积金,那么我现在是否需要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如果办理了,是不是月转无效了?
如果不办理转移,现在我的公积金还是有剩余,是否月转继续,直到里面没钱为止?
回复:
按月转账期内,如借款人公积金办理暂停手续,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公积金按月转账提取业务也自动停止。
(主借款人男性满55周岁、女性满50周岁除外)
8、咨询内容:
你好,我的商品房是以我先生的名义买的,贷款人也是他。
目前他没有交公积金。
我的省公积金可以为这套住房办理每月自动转账按月还款业务吗?
谢谢。
回复:
主借人不在省直缴纳公积金,配偶无法办理按月转账。
未办理公积金按月转账支取业务的职工,以自然年度为准,符合支取条件的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9、咨询内容:
本人省公已缴纳满一年,妻子在老家辞职后来杭州市公缴存了2个月,请问我能够办理夫妻省公贷款吗?
回复:
借款人(含配偶)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同时具备申请前连续足额12个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如一方不满12个月,只能按单身额度申请公积金贷款。
10、咨询内容:
现在新的贷款政策下来,我10月30日刚把申请贷款的资料递交到银行,现在能按新标准执行吗?
回复:
新政策的时间确认标准:
(1)贷款已受理未审批的,按新政策执行;
(2)贷款已审批尚未放款的,借款人可以向委贷银行提交贷款撤销的申请;(3)贷款已受理且已放贷,则无法按新政策执行。
1、咨询内容:
我省直的公积金1-9月份每月缴纳1000元,10月份单位统一调整后涨到1100元,同时按每月1100元计算对1-9月份的差额进行了补交,请问我个人要到明年几月份能贷款50万?
谢谢!
回复:
申请贷款前已连续在杭州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且申请贷款时仍正常缴存的可以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由于基数调整单位统一补缴差额的可视同连续缴交,职工连续正常12个月月缴交额高于1088元(含)的,可贷额度为50万元。
2、咨询内容:
我的公积金是交在省直公积金中心的,已交满12个月,原来用商业贷款购买过一套房子,商业贷款还未还清,目前名下就这一套房子,想再买一套房子,是否还可以申请省直公积金贷款?
如果可以按什么标准?
回复:
可以按首套房标准申请,职工申请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按首套房认定,与该职工是否申请过商业贷款或商业贷款是否还清没有关系。
3、咨询内容:
现在新的贷款政策下来,我10月30日刚把申请贷款的资料递交到银行,现在能按新标准执行吗?
回复:
新政策的时间确认标准:
(1)贷款已受理未审批的,按新政策执行;
(2)贷款已审批尚未放款的,借款人可以向委贷银行提交贷款撤销的申请;(3)贷款已受理且已放贷,则无法按新政策执行。
4、咨询内容:
新的贷款政策下来,现在认定为首套房的首付比例和利率是多少?
回复:
新政策中,认定为首套房的,首付比例为30%(二手房房龄在20年以上的除外,首付比例为60%),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利率执行。
5、咨询内容:
我现在名下有二套房子,其中有一套的公积金贷款没有结清,现在想买第三套房子,还能申请省直公积金贷款吗?
回复:
职工家庭住房查档记录中有二套及以上住房的,或者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再次购房不能申请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
6、咨询内容:
我原来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名下只有一套房子,现在想再用公积金贷款购房是否可以?
回复:
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次数控制在2次以内,超过2次不得申请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次数认定以公积金缴存证明和个人征信报告上注明为准。
7、咨询内容:
我原来公积金交在江苏,公积金已销户支取,现在交在省直公积金中心未满12个月,是否可申请省直公积金贷款?
回复:
如果辖外转入的职工把交在省直以外的公积金销户支取,在省直公积金中心开户缴交未满12个月,需重新缴满12个月才能申请省直公积金贷款。
8、咨询内容:
我本人公积金交在上海,我先生交在省直公积金中心,如果他作为主借款人,现在想申请省直公积金贷款,双方的贷款额度可以叠加吗?
回复:
主借款人交在省直公积金中心的,其配偶符合省直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在全国范围内缴交的住房公积金记录都可算在内,而且额度可以叠加。
9、咨询内容:
我的户口在余杭区,公积金一直交在南京,目前名下没有房产,现在想在杭州买房,可以申请省直公积金贷款吗?
回复:
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杭州城区户籍职工,在杭州市购买首套和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可持缴存所在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公积金存贷证明和借款人家庭(含未成年子女)房产查档证明(查档证明由公积金缴存地、购房所在地和杭州市房管部门出具),向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视同本地缴存职工,执行省直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萧山、余杭户籍的职工应向当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10、咨询内容:
由于工作调动,我的公积金从武汉转到省直公积金中心,中间断缴了2个月,我现在想在杭州买商品房,申请省直公积金贷款,是否可以?
回复:
辖外转入的职工,申请省直公积金贷款的,中断3个月以内的可提交社保补缴记录、单位提供劳动合同及单位出具的补缴函,中心核实情况后,其补缴月份可视作连续缴交;无法提供的则视同断缴,缴交期限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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