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眼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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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眼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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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眼科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眼科评分标准(征求意见稿)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5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7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6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所在医院应当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专科所在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专科病房应当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且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患者数量达到治疗出院患者总数的2%。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序号
检查内容
标
准
分
评分标准
备注
一
基础条件
150
1
发展
环境
(5)
医院专科建设发展规划
3
专科建设管理的组织完善、规划合理得2分;执行效果好得1分。
未指定不得分。
医院有扶持专科建设的政策或措施(科研处)
2
政策、措施齐全,为医院内重点学科,得2分;政策措施不完善或不得力,得1分;无明确的政策、措施或不落实,不得分。
2
专科
规模
(20)
床位数
10
40张床,得6分;每增加10张加2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每张病床净使用面积≥6平方米
10
≥6平方米得10分;每减少1平方米扣5分;少于4平方米,不得分,走廊放床或占用治疗室、换药室收治患者不得分。
3
支撑
条件
(40)
相关科室能够满足专科发展需要
20
医技科室技术队伍设置齐全得10分,项目符合要求得10分,辅助科室设置不全扣3分,无围术期监测或重症监测扣3分,临床检验设备不全扣1-3分
医疗设备能满足专科开展全部技术项目需要,具有先进性和适宜性
10
医疗和辅助设备设施满足需要得5分。
满足需要得5分;医疗设备的先进性得3分;医疗设备的适宜性得2分。
医院对专科经费投入情况
10
评估前5年投入≥300万元得10分,每少30万元减1分;未专款专用的,不得分。
4
科室
管理
(85)
开展临床路径管理
35
根据《卫生部关于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和《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评估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临床路径工作.根据本院本科室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临床路径,工作有记录,资料完整得35分;开展了临床路径,工作无记录或记录集不完整得10分;未开展不得分。
开展优质护理服务
50
根据《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试行)》,开展优质护理服务。
(1)改变护理工作模式,实行责任制整体护理,责任护士全面履行护士职责,为所负责患者提供基础护理、病情观察、治疗、沟通和健康指导等护理服务;
(2)依据科室专业特点及护理工作量,合理配置护士,病房实际床位数与护士数的比例应当不低于1:
0.4。
每名责任护士平均负责患者数量不超过8个。
不依赖患者家属自聘护工护理患者;(3)根据《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结合病房实际,细化分级护理标准、服务内涵和服务项目,患者的护理级别与患者病情和自理能力相符。
(4)患者满意度高,医患关系和谐。
二
医疗技术队伍
120
5
技术
团队
(20)
整体实力
20
医护人员配备满足工作和发展需要,形成技术团队,处理疑难重症能力强得10分;各级医师能够掌握相应技术得5分;对中青年医师进行科室核心技术的培养和锻炼得5分。
学科带头人或科主任实行技术垄断的,单项否决
6
学科
带头人
(15)
学术地位
5
正高专业技术职称得1分;博士生导师得2分;国家级学术副主委以上得2分/常委得1分;国家级期刊副主编以上任职得1分
临床能力
5
能够掌握代表本专业先进水平的技术得1分;具有本专业疑难病种较高诊治能力,诊疗效果好得1分;年主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1项以上得1分;年主持科内专科查房20次以上得1分;应邀参加过三级医院间疑难危重病例重大会诊得1分。
教学科研水平
5
评估前5年:
指导毕业博士生5名以上得1分;承担在研国家级课题1项以上得2分;SCI收录论著2篇得1分;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1项以上/国家级专利得1分。
7
学科
骨干
(30)
数量
6
有明确的学科骨干人员,能够满足三个及以上重点专业方向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得2分,每个专业方向高级以上职称人员至少1人得2分,每个专业方向中级职称以上人员至少2人得2分。
学术地位
8
任学会级学组副组长以上职务,具有较高知名度,学组委员1名得
5分,增加1名加1分,不超过8分;不达标,不得分。
临床能力
8
能够掌握代表其专业方向先进水平的技术得2分;具有其专业方向疑难病种的较高的诊治能力,效果好得1分;年主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一项以上得1分;年主持科内专科疑难病大查房每年30次以上得3分;年应邀参加三级医院间疑难危重病例重大会诊得1分。
教学科研水平
8
指导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5名得2分;承担省部级以上课题3项得2分;5年内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第一完成人)得2分;近5年SCI收录论著30篇以上(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得2分
8
医师
队伍(15)
年龄结构
5
年龄结构合理,能满足可持续发展需要得5分。
学历结构
5
研究生学位人员比例大于70%,得15分,69-50%得8分,30-50%得4分,低于30%不得分。
职称结构
5
正高级医师总数比例为25-30%,副高和中级医师约占40%,各级人员比例可上下浮动10%范围,符合要求得5分。
9
护理
队伍
(30)
人员数量、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
10
人员数量满足要求得3分;结构合理得3分;学历结构合理得2分;职称结构合理2分。
护士长能力
5
护士长业务水平高得2分;管理能力强得2分;符合科室工作要求得1分。
护理专科业务培训及能力
15
经常性开展业务培训得5分;整体护理业务能力强得10分。
10
人才
培养
(10)
人才培养情况
5
培养方向明确得2分;规划合理得2分;落实到位得1分。
进修学习情况
5
评估前5年到国外专业进修人次数(半年以上)超过4人次得5分,3人次得3分,1-2人次得2分。
三
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
370
11
总体
水平
(90)
整体实力强,特色突出
50
能够独立开展三级医院常规临床技术项目得40分:
1)开展复杂性视网膜脱离、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等引起得牵拉性视网膜脱离;黄斑前膜、黄斑孔的玻璃体手术、PDT治疗、眼肿瘤治疗;
2)角膜移植、晶体脱位等眼前段手术;
3)进行眼垂直、旋转、分离斜视的治疗;
3)普通眼科疾病的规范化诊治(临床路径);
4)先天性青光眼,难治性青光眼;
5)眼表分泌物的微生物学检测;玻璃体细胞学检测;
6)具备眼底荧光血管造影、脉络膜血管造影、OCT、角膜内皮镜、视觉电生理、视盘分析、静态视野仪等眼科检查设备;
专业特色显著,缺1个手术项目扣5分,诊疗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地位,得10分。
平均年手术量
5
前5年青光眼、白内障、视网膜、斜视、角膜、玻璃体手术量平均高于2500台,少于500台减1分,
平均年门诊人次
5
年门急诊量8万以上为满分;不足8万者,不得分。
平均住院日
5
前5年平均住院日短于6天得10分;每增加1天,减1分;10天以上,不得分。
疑难危重病例比例
25
全身其他系统合并症病例≥30%给满分,每下降1%减1分,低于20%不得分。
12
亚专科
建设
(60)
亚专科与专科发展适应性
10
除普通眼科外要有白内障、青光眼、眼底病、斜弱视、眼整形、角膜和眼表疾病六个三级医院的亚专科设置,每个亚专科有独立专业技术队伍得满分。
缺一个减2分。
各亚专科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50
(1)眼科肿瘤(15分):
肿瘤相关影像学检查(CT/MRI,超声);眼肿瘤切除术;眼科肿瘤化疗、放疗。
缺1项扣5分。
(2)眼科影像(15分):
相关影像学检查(CT/MRI;OCT;FFA;ICG;HRA;角膜内皮细胞学检测
(3)眼科功能学:
(15分)
1)视觉诱发电位
2)视网膜电图
3)眼电图
4)多焦视网膜电图
(4)微创手术
(5)各亚科前沿手术(15分):
开展复杂性视网膜脱离、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等引起得牵拉性视网膜脱离、外伤性视网膜脱离合并视网膜嵌塞;黄斑孔的玻璃体手术、PDT治疗、眼肿瘤治疗,角膜移植、角膜缘干细胞移植、新生血管性青光眼的处理、青光眼引流阀植入术、各种复杂性继发性青光眼的处理、晶体脱位的处理、合并有并发症的白内障手术、眼垂直、旋转、分离斜视的治疗、眼眶骨折修复重建手术、小睑裂综合症的手术治疗等手术;有高危因素不能开展的扣5分。
。
13
技术
特色
(50)
技术特色和先进性
50
对医院汇报的4项技术进行评估,单项技术的先进性,在国际先进、国内领先得10分;单项技术的成熟度得5分。
14
诊治
能力(90)
能否独立诊治本专科主要病种
30
能够独立诊治省市级以上学术团体制定的《临床诊疗指南》中规定的病种,得满分。
疑难病种诊治能力
30
根据医院收治疑难病种总体情况以及诊疗方案合理性,核心技术应用合理性,诊疗效果(综合好转率、并发症或合并症发生率判断)等打分。
疑难病种由医院确定
危重症病例诊治能力
30
根据医院收治病例总体情况,以及病例诊疗方案合理性,核心技术应用合理性,诊疗效果(综合好转率、并发症或合并症发生率判断)等打分。
危重症病例由医院确定
15
创新
能力
(40)
创新项目的数量
10
近5年有2项临床创新项目,带动诊疗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得15分;1项创新项目得8分,无临床诊疗创新项目不得分。
创新项目包括本院在疾病诊疗方面的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等。
创新水平
20
2项创新项目(各10分),综合其先进性和临床应用情况,综合评价打分。
创新项目的临床转化能力
10
创新项目的临床推广能力强,得5分。
无推广意义不得分。
16
辐射
能力
(40)
年出院患者中省市外患者比例
5
年出院患者中市外省外患者比例大于30%,得5分,小于等于25%得1分,小于10%不得分。
进修医师、护士来源情况
5
近3年来源于三级医院进修医师、护士(半年以上)比例超过60%得
5分,30-50%,得3分;30%以下,得1分。
对口支援情况
15
年度帮扶医院数量超过3家得10分;帮扶主要内容反映本院相应技术水平得5分。
技术推广情况
5
技术推广项目每年超过2次得5分,不达标不得分。
受邀在国(境)外召开的国际学术会议上做学术报告情况
10
评估前5年,有5人次在大型国际学术会议上(WOC,亚太区专业学术会,国际专业会)做学术报告得10分,4人次8分,3人次6分,2人次得4分,1人次得2分。
四
医疗质量状况
260
17
质量
概况
(45)
合理用血
10
综合专科患者人均输血量,患者输血比例评分。
合理用药
15
综合基本药物占处方用药百分率、门诊、住院患者使用抗菌药物的百分率、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和药占比,综合评分,有一项次不合理扣2分。
病人满意度调查
10
满意度大于90%得10分,每下降1%扣1分。
医疗事故情况
10
查看医学会记录,发生一起经过鉴定的医疗事故,不得分。
18
单病种质量及费用(90)
单病种质量
60
根据眼科重点病种的质量状况、效率指标、平均住院日、死亡率和并发症发生率综合打分。
单病种费用
30
根据单病种费用控制措施和费用控制效果综合打分。
19
病区
质量(95)
诊断符合率
10
≥90%,得10分。
临床主要诊断、病理诊断符合率
10
≥70%,得10分;不达标,不得分。
手术感染率
10
白内障手术后感染率
0.3%满分,0.4-0.5%得8分,0.5-1%得4分,>1%不得分
甲级病案率
15
甲级病案率≥60%得10分,每降1%,扣2分,有丙级病历不得分。
出院患者随访及治疗效果评价结果
10
建立患者随访制度,重点病种的出院患者随访率≥50%,治疗效果好,得10分。
择期手术患者术前平均住院日
10
参评医院排名打分,前5名得10分,第6-10名得5分,11名后不得分。
建立并实施基础护理和护理质量标准
10
无标准,不得分;1人不熟悉标准,不得分。
基础护理、危重患者护理合格率
10
大于95%得10分,每下降1%,扣2分。
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相关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10
制度健全,落实到位,得10分。
20
门诊
质量
(30)
专家出门诊情况
10
每天均安排高级职称人员出门诊,所有专家每周至少出1次门诊,得10分。
开设专病门诊
10
开设专病门诊≥6个得10分;4-6个门诊得8分;2-3个门诊得5分;2个门诊以下或者未开设,不得分。
门诊开展患者预约项目
10
已开展工作得10分;不开展,不得分。
五
科研与教学
100
20
学术
影响
(15)
学术委员会任职
5
全国主委5分、副主委4分,常委3分,委员2分;省主委3分,副主委2分。
眼科学会各学组组长3分,副组长2分。
一人担任数职,以最高学术职称登记一次。
省级副主委以下任职,不得分。
学术刊物任职
5
SCI收录杂志的主编5分、副主编4分,常务编委3分;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主编4分、副主编3分,常务编委2分;其他医学杂志主编、副主编2分,常务编委1分。
一人担任数职,以最高学术职称登记1次。
主办学术会议
5
国际性学术会议得3分,全国性学术会议得2分,省市级学术会议得1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21
专科
方向
(5)
专科的临床研究方向
5
专科有2~3个稳定、明确的研究方向,且与临床工作密切相关,研究内容系统、具体,得5分。
22
科研
项目
(16)
国家级项目
12
有3项以上得12分,每少1项减4分。
部(省)级项目
4
有4项以上得4分,每少1项减1分。
23
临床方向的
科研
成果
(25)
国家级、部(省)级科技奖励(一、二等)
10
国家级一等奖1项得10分,二等奖1项得7分;部(省)级一等奖得5分,二等奖得4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SCI收录、中华医学系列杂志及统计源期刊论著
10
SCI收录每篇得2分;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得1分;统计源期刊杂志得1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发明、新型实用、外观设计专利
5
每项发明专利得5分,新型实用专利得1分,外观设计专利得0.5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24
学生
教育
(14)
本科生教学
4
临床教学不少于本课时的80%,见习、实习轮转安排合理、到位,得4分;未承担者不得分;无临床授课扣3分;无见习、实习扣3分。
研究生培养
10
评估周期内毕业博士生≥10人、硕士生≥10人,得10分。
25
继续
教育
(20)
国家级、省级(甲类)、市级(乙类)继续教育项目;深入基层举办继续教育项目(学习班、论坛)
10
国家级一项次得6分,省级一项次得2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规范化医师培训
10
培养合格率≥95%,得10分;每低5个百分点,扣3分。
26
编写
教材
(5)
5年内参加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院校规划教材编写工作
5
主编得3分、副主编得2分,参编得1分,未参编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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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国家 临床 重点 专科 评分标准 眼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