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招标过程中的资格审查+响应性评审与履约能力评审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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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招标过程中的资格审查+响应性评审与履约能力评审资料
招标过程中的资格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十五条[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公开招标的项目,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发布招标公告、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人采用资格预审办法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应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应当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依法指定的媒介发布。
在不同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的内容应当一致。
指定媒介发布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不得收取费用。
编制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应当使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制定的标准文本。
第十六条[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发售]招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招标人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第十七条[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应当合理确定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第十八条[资格审查委员会]资格预审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标准和方法进行。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资格审查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有关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的规定。
第十九条[资格预审结果]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应当及时向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
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的,应当重新招标。
第二十条[资格后审]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应当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第二十二条[异议与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第二十三条[文件内容应合法]招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资格预审结果或者潜在投标人投标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在修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后重新招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第十九条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第二十六条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第三十一条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第四十八条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
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资格预审与资格后审比较表
(一)
内容
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定义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在投标前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和要求公布资格预审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的方法。
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的方法。
时间
投标前。
开标后(工程建设项目:
初步评审阶段;机电产品国际招标:
投标价格评审后,确定中标候选人之前)。
对象
资格预审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投标人(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是评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
执行
资格审查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
依据
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方法、因素和标准。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审查方法、因素和标准。
正面作用
A、减少评标阶段的工作量;
B、缩短评标时间;
C、减少评标费用(注意不是招标费用);
D、避免不合格投标人浪费不必要的投标费用。
A、避免招标与投标双方资格预审的工作环节和费用;
B、缩短招标投标过程;
C、有利于增强投标的竞争性。
负面影响
A、延长了招标投标的过程;
B、增加了招标投标双方资格预审的费用。
A、投标人过多时会增加社会和评标工作量。
适用范围
技术难度较大或投标文件编制费用较高,且潜在投标人数量较多的招标项目。
潜在投标人数量不多的招标项目。
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是为了在招标过程中剔除资格条件不适合承担招标项目的投标申请人。
采用资格审查程序,可以缩减招标人评审和比较投标文件时的数量,减少评标的工作量,节约评标的费用和时间。
因此,资格审查程序,既是招标人的一项权利,又是大多数招标活动中经常采取的一种方法,它对保障招标人的利益,促进招标活动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资格审查方式上,通常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是在投标前对投标申请人进行的资格审查,以确定拟投标人是否有能力承担并完成该工程项目,是否可以参加下一步的投标;
资格后审一般是针对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商,他们都已具备了完成该招标项目的基本资质,在开标之后,评标时对投标申请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招标人无论对投标申请人采取资格预审方式还是采取资格后审方式,都应根据其项目规模、复杂程度或技术难度等具体情况而定,同时对具有完成其工程所须资格要求的拟投标人数量应有充分的估计。
目前,在招标活动中,招标人经常采用的是资格预审方式,它可以有效地控制招标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数量,大大减少在评标时的工作量,确保招标人以较高的效率选择到满意的投标人(承包商、供应商、服务商)。
实行资格预审方式的招标,一般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即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向所有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文件》;对所有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从中选择出较优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另外,对于一些工期要求比较紧,工程技术、结构不太复杂的项目,为了争取早日开工,可不进行资格预审,而进行资格后审。
即在招标文件中加入资格审查的内容,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资格审查资料。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在正式评标前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定,淘汰不合格的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不予评审。
只对合格投标人的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进行详评。
资格审查无论是资格预审还是资格后审,其方法和过程基本一致,都需要对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文件进行审查。
在详细评审之前,为了减轻评审的工作量,可以制定一种多级过滤方法进一步筛选,即根据《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将影响投标的强制性标准作为制约因素,制定最低标准,把各投标人的《资格文件》与各项最低标准比较,进行初次筛选,只有满足所有最低要求的申请人才可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评审的标准主要有五个方面,即:
投标人概况、经验与信誉、财务能力、人员能力和拟投入的施工设备。
一、投标人概况
投标人必须是按法定程序注册的公司或企业,并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联合体投标,要有针对本工程的联合协议,协议内容要包含联合体各方的明确分工和义务。
二、经验与信誉
投标人在承包与所投标工程项目相类似的其他工程方面,需具有必要的经验,并在以往类似工程的履约方面信誉良好。
类似工程指的是以往承担的工程在性质、规模、承包方式等方面与本招标工程相类似。
三、财务能力
企业财务能力的评价,一般是资格审查中容易被忽略的一个方面。
但恰恰又是资格审查中十分重要的方面,投标人应有充足的流动资金和内在潜力实施合同工程。
根据资格审查表所标明的内容,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
资产负债表、收益表和营业总额表,以及由银行所签发的信贷证明文件。
这些文件综合反映出投标人的资金情况和财务能力。
投标人的财务能力,可从以下几方面来进行评价:
(一)履约能力
可通过投标人的生产能力来实现。
1、生产能力=投标人近三年内平均每年完成类似工程的总值÷工程预算
该指标用来衡量投标人完成该项目的生产能力,其值越大,表明该投标人所能承担的拟招标工程生产能力越大。
反之,该指标数值越小,表明该投标人在承担的拟招标工程的能力上风险越大。
同时,通过对投标人历年营业额的分析,可以发现其经营状况的趋势是上升还是下降,可看出投标人在经营上是否顺利。
2、营运资本能力=(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工程预算=运营资本÷工程预算
该指标用来衡量投标人是否具有足够的营运资本来履行本合同工程。
它表明了投标人的财务能力,其营运资本能力指标越大,表明针对本项目工程其财务能力越好。
反之,表明其财务能力不足。
两项指标相互对照便可了解投标人是否有足够的经验和能力完成拟招标工程项目。
(二)偿债能力
1、债务比率=负债总额÷企业总资产×100%
该指标表明投标人债务占投标人总资产的比重,以此来衡量投标人偿还债务的能力。
很显然,该比率越小越好。
比率太大表明投标人将承担沉重的债务负担,由此会带来无力偿债的风险。
2、总资产收益率=总收益÷总资产×100%
收益-利息比率=(净收益+利息费用+所得税)÷利息费用
该指标用来衡量投标人的偿债能力,该比率越大表明投标人偿还债务的能力越强。
两项指标相互对照便可了解到投标人债务大小及投标人的偿债能力,以避免投标人无力偿债的风险。
(三)获利能力
利润率=当年利润总额÷当年营业总额×100%
该指标是衡量企业获利能力的一种尺度。
该比率越大,说明投标人每单位营业额中所获利润就越大。
同时,通过对其利润进行动态分析,可以判断出投标人每年经营状况趋势是否越来越好。
(四)付款风险
付款风险指数=工程预算÷投标人到最近一年净利润累计总额
假设合同签订后,建设方可用该指标来衡量承包人在付款上存在的风险系数有多大,风险指数越小越好。
(五)资信证明文件和财务报表
由银行签发的信贷证明文件和经审计的良好的财务报告和报表,是投标人信誉和财务状况的最好证明。
四、人员能力
The鐗╄祫Xian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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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承担本工程项目的主要人员应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的建设,并具有一定年限的工作时间,其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能够满足工程要求,劳动数量安排合理。
拟派驻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工地主管、专职工程师等须有类似的工作经验,并有相应的职称。
五、拟投入的施工设备
TheQi濈◣Xi撳簱投标人针对拟投标工程项目而准备投入的机械设备都应是工程施工不可缺少的关键,并保证在合同实施期内有良好的工作状态。
通过对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文件进行上述五个方面的审查,可以对所有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情况有一个较为深刻的了解。
对每一个投标人的审查写出一份简要的《资格审查报告》,通过比较,选择出较优并完全可以承担拟投标工程项目的投标人参加下一轮投标或进行下一步商务、技术部分的详细评审。
在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时,一般情况下还可按下列几个方面进行综合打分,并制定满分限和最低限。
只有每个标准都达到最低限,同时累计分数不少于60分时才能获得投标资格。
序号
评审因素
鎵樼洏满分数限额(权重)
最低合格分数限额
The鍩driesthe湰Zi忔祹鍒Duotoharm1
机构与管理(10分)(一级评审因素)
TheYing樿ChuaiXian侀€?
閫熷harms10
The鍥coaxsthe畾WenHaoMa愰€?
Juan氳€?
10
A.
公司机构管理情况;(二级评审因素)
TheXuanHao綅QiЩ
B.
The鐗╄祫Zhu涘簲鏂Gui紡经营方式;
鍥WiththeZi熼厤鐗╄祫
TheLiao€?
崟鏃ユ?
C.
以往履约的情况,如获得的各种奖励或处罚等;
D.
目前和过去涉及诉讼案件的情况。
2
类似经验、业绩(30分)
30
20
A.
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
B.
类似现场条件下的施工经验;
C.
完成类似工程中特殊工作的能力;
D.
过去完成类似工程的合同额。
3
技术能力(30分)
30
15
A.
项目经理的经验与胜任程度;
B.
现场主要管理人员的经验与胜任程度;
C.
现场专业技术人员的经验与胜任程度;
D.
施工机械的适性、来源与已使用时间。
4
财务状况(30分)
30
15
A.
平均年营业额或合同额;
B.
财务投标能力;
C.
流动资金;
D.
流动资产与负债比值。
总计
100
60
上述评分的四个方面还可以细分为若干因素分别打分。
经常引用的打分因素如下:
1.机构与管理(10分):
A.公司机构管理情况;
B.经营方式;
C.以往履约的情况,如获得的各种奖励或处罚等;
D.目前和过去涉及诉讼案件的情况。
2.施工经验(30分):
A.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
B.类似现场条件下的施工经验;
C.完成类似工程中特殊工作的能力;
D.过去完成类似工程的合同额。
3.技术能力(30分):
A.现场主要管理人员的经验与胜任程度;
B.现场专业技术人员的经验与胜任程度;
C.施工机械的适用性、来源与已使用时间。
4.财务状况(30分):
A.平均年营业额或合同额;
B.财务投标能力;
C.流动资金;
D.流动资产与负债比值。
上述各个方面、各个因素所占评分权重应根据项目的性质以及它们在项目实施中的重要性而定。
如复杂的工程项目,人员素质与施工经验应占较大的比重;如道路土方等一般工程,施工设备应占较大的比重。
通过上述五个方面的综合分析,并结合资格审查的打分办法进行评审打分,无疑是一个更加有效的办法。
除了根据上述资格审查标准进行评审外,如果国家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招标人必须依照其规定且不允许与这些规定相冲突或低于这些规定的要求,对每一个投标人按上述标准指标进行审查,综合起来就构成了该工程项目的资格评审报告。
细微偏差——非实质性偏差——一般性常规失误——可纠正性失误
重大偏差——实质性偏差——实质性重大失误——不可纠正性失误
资格预审与资格后审比较表
(二)
审查对象
审查时段
审查主体
审查方法
审查依据
资格预审
潜在投标人
购买招标文件前
(投标前)
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
(国资法定招标项目)
招标人
(一般法定招标项目或自愿招标项目)
合格制(通过/不通过)
有限数量制(打分法/抽签法/票决法)
1000万↓7家↑
1000万↑9家↑
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方法、因素和标准。
资格后审
投标人
初步评审阶段
(开标后评标中)
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
合格制-----通过/不通过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审查方法、因素和标准。
资格复审
投标人
初步评审阶段
(开标后评标中)
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
合格制-----通过/不通过
采用资格预审的项目,一般情况下不再进行资格后审。
但如果发生资格预审离开开标时间较长,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可能发生变化时,可以在评标中初步评审阶段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
中标候选人
发出中标通知书前
原评标委员会
合格制-----通过/不通过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资格再审
合同乙方
履约中
合同甲方
合格制-----通过/不通过
按照合同的规定审查其履约能力。
响应性评审与履约能力评审(三)
响应性评审
履约能力评审
审核对象
投标文件
投标人
参照物
招标文件
合同
主要评审要素
投标人的资格
投标人的能力
评审业绩的重点
投标文件中反映的过去的业绩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通过对投标人业绩履约情况的审核,分析业绩的发展趋势,从而判断能否满足合同的需要
评价者
评委委员会
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时)
评价指标及过程
比较客观
有一定的主观性
评审阶段
评标阶段
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的任何时段
法律依据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第二十三条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当予以否决。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六条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评审依据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只以投标文件为依据而不得寻求外部证据作为评审依据。
招标人在评审时可以寻求外部证据作为评审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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