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不对称与最优保险契约设计.docx
- 文档编号:10993897
- 上传时间:2023-02-24
- 格式:DOCX
- 页数:9
- 大小:22.65KB
信息不对称与最优保险契约设计.docx
《信息不对称与最优保险契约设计.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信息不对称与最优保险契约设计.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信息不对称与最优保险契约设计
信息不对称与最优保险契约设计
内容提要:
本文对描述保险市场不对称信息的两个要紧模型——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进行了研究。
阐释了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的概念及其产生机理,并从一样意义上给出了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的规避策略。
在此基础上,论述了不对称信息条件下最优保险契约设计的大体思想。
一、引言
综观信息经济学的有关文献,不难发觉,这一领域的几乎所有经典文献都无不是以保险市场为例来研究不对称信息理论的。
缘故在于,保险市场是一个典型的信息不对称市场,由于保险机制的固有特性,不管是保险的买方仍是卖方都不可能如愿取得足够的信息,这种对信息占有的不对称状况,很容易被保险市场参与者所利用,并致使保险市场运行的低效率。
针对保险市场的这种信息非对称特点,经济学家做了许多深人的研究工作,他们运用非对称信息分析技术研究了保险讹诈、保险市场均衡、最优保险契约设计和非对称信息下的保险定价等问题。
如早在1953年阿罗(Arrow)就指出,信息不对称是妨碍保险机制顺利运转的要紧障碍,并对此进行研究。
以后,像罗斯柴尔德与斯蒂格利茨(Rothschild and Stiglitz)、斯宾赛(Spence)和莫里斯(Mirrlees)等许多闻名经济学家都以保险业为背景来研究不对称信息理论。
显然,大多数经济学家都以保险市场为例来研究不对称信息这件情形本身,就已经佐证了不对称信息对保险市场阻碍的严峻性。
鉴于此,本文拟从保险人的角度动身,要紧从理论上分析保险市场信息不对称的两个要紧模型——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概念及其产生机理,并从一样意义上讨论其规避策略。
最后,在委托代理理论框架下,研究基于不对称信息假定下的最优保险契约的设计思想。
二、保险市场的不对称信息及其分类
保险市场的不对称信息是指交易中的一方拥有而另一方缺少的相关信息。
从市场参与者拥有信息多寡的角度,可将其分为两类:
第一类信息不对称是指保险标的通常被保险的买方操纵,保险人不易了解关于保险标的风险及风险操纵状况的信息,处于不利地位;第二类信息不对称一是指保险买方不了解保险人履行以后义务的愿望和能力,二是指保险买方无从确知险种是不是适合自己、价钱是不是公正等等。
在这种情形下,保险人就有可能利用保险买方对保险知识的欠缺而为自己谋利。
按这种分类方式,保险市场的不对称信息还有很多种,如保险代理人与保险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保险经纪人与投保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保险公估人与保险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等等。
假设按信息经济学的有关理论进行分类,那么保险市场的这种信息非对称性能够从两个角度划分:
一是信息非对称发生的时刻,二是信息非对称的内容。
把发生在当事人签约之前的信息非对称称为事前非对称,反之为事后非对称,且称第一种信息非对称为逆向选择(adverse selection),称第二种信息非对称为道德风险(moral hazard);从信息非对称的内容看,信息非对称可能指保险市场参与方的行为,如保险买方改变保险标的风险散布的行为,也可能指市场参与方的知识,如医疗保险市场投保人对个人健康状况的隐瞒。
从这一角度讲,不对称信息有两类,即“暗中行动问题”(hidden action)和“暗中知识问题”(hidden knowledge)。
显然,逆向选择问题对应“暗中知识问题”,而道德风险问题既有“暗中行动问题”又有“暗中知识问题”,即保险市场既存在暗中行动的道德风险,又存在暗中信息的道德风险。
固然,不对称信息的分类方式并非是唯一的。
文献就将“暗中知识问题”和“暗中行动问题”又各分为两类:
即“旧车问题”与逆向选择问题、委托人——代理人问题和道德风险问题。
假设保险买者对保险产品的知识少于保险的卖者,就会产生“旧车问题”;假设保险买者对自身的情形的了解多于保险的卖者,就会产生逆向选择问题;假设从委托代理关系的角度考察保险的生意关系,就存在所谓的委托人——代理人问题;假设因为有了保险,被保险人可能进行加倍危险的行动,做事不谨慎,就会产生道德风险问题。
不对称信息的分类方式还有多种,但整体来讲,保险市场最为大体的不对称信息模型有两类:
即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梅耶森(Myerson,1991)就主张把保险市场的不对称信息简单分为两类,将所有“由参与人选择错误行动引发的问题”称为道德风险;所有“由参与人错误报告信息引发的问题”称为逆向选择。
三、保险市场的不对称信息:
道德风险
(一)保险市场道德风险的概念
毫无疑问,道德风险的概念起源于海上保险。
自从阿罗(Arrow)在1963年将道德风险的概念引入到经济学中以来,在相关的保险文献中,有关道德风险的概念,有许多种相似的说明。
Arrow给出的概念是:
“道德风险确实是个体行为由于受到保险的保障而发生转变的偏向”;Frank(1991)给出的概念是:
“道德风险是指被保险人对所投保的保险标的采取较少防损尽力的一种偏向”;Varian(1990)以为:
“道德风险是指保险两边中的一方不能观测到另外一方的行为的情形”;Findlay和Parkin等(1992)人以为:
“道德风险是指具有私人信息的一方,所采取的阻碍或加大不利结果显现概率的行动”。
保险文献中还有假设干关于道德风险的概念,在此不一一列举。
正如在海上保险方面很杰出的英国作家魏克道·多弗所指出的那样:
“要精准地概念道德风险有点困难,它能够被看做保险本身的一种要素,或和被保险人的利益有关,或和外部条件有关,它使意外事故的发生成为被保险人谋利的手腕。
”综上所述,道德风险泛指市场交易中的一方难以观测或监督另一方的行动而致使的风险,即隐藏行为的一方由于其行为或疏忽致使不利结果显现的概率加大。
可见,道德风险是一种事后机遇主义行为,它与道德本身并无多大关系。
一样的观点以为,道德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是“经济人”人格内容的必然结果,它属于经济环境中的外生不确信性,而且破坏了保险市场均衡并致使保险市场的低效率。
按被保险人采取的与损失发生有关的行为的时刻分,能够将道德风险分为两类:
一是保险可能会对被保险人的防损动机产生阻碍,这种阻碍称作事前道德风险(ex-ante moral hazard);二是损失发生后,保险可能会对被保险人的减损动机产生阻碍,这种阻碍称作事后道德风险(ex-post moral hazard)。
事后道德风险同事前道德风险有专门大关系。
假设被保险人的利益与所报告的风险损失状态有关,那么有可能产生事后道德风险。
另外一种致使事后道德风险的私人信息是保险标的是不是蒙受了意外事故的损失,因此,被保险人不仅具有保险标的损失程度方面的私人信息,而且还具有保险标的是不是蒙受意外事故的私人信息。
因此,事后道德风险和事前道德风险的唯一区别是被保险人和自然的行动顺序存在不同。
被保险人先于自然行动的道德风险问题属于事前道德风险,相反便为事后道德风险,Spence和Zeckhauser(1971)是第一熟悉到这种不同的学者。
从道德风险的分类知,道德风险因素从两方面对风险可保性产生阻碍。
一是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简称被保险人)为谋取保险金而故意制造保险事故,使得保险标的受到损害,或当保险标的受损失时不采取减轻损失的有效方法,故意扩大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被保险人疏于风险防范,致使事故发生。
简要的说,当被保险人购买足额保险后,他没有踊跃性承担采取防损方法的本钱。
换言之,保险能够把谨慎行事的得益从被保险人那里转移给保险人,而被保险人额外承担了谨慎行事的本钱,便产生了道德风险,这种道德风险因素又称疏忽风险因素,它与前者的区别在于主观上是不是歹意,在保险业务中很难对这种风险进行规避。
那么,保险市场上什么缘故会产生道德风险呢,1993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取得者诺斯教授以为,人类社会互换形式的转变及协作的产生是产生道德风险的必要条件。
产生道德风险的另外一个重要缘故是人的有限理性(bounded rationality)和机遇主义偏向(opportunism)。
正如阿罗所说的,人们的行为“是成心识地理性的,但这种理性又是有限的”。
机遇主义偏向是指人在追求自身利益时会采取超级微妙和隐蔽的手腕。
尽管这并非意味着所有的人在所有的时刻或场合都会以机遇主义方式行事,但不排除某些人在某些时刻和场合,会采纳这种方式行事。
因此,以讹诈手腕追求自身利益的行为偏向是大体的人性之一。
固然,机遇主义行为偏向是以人的有限理性为前提的,若是人具有完全理性,能够洞察此刻和以后,机遇主义行为将无从得逞。
因此,道德风险产生的缘故是由于动机问题,从全然上讲,产生道德风险的行为只只是是人们攫取其利益的动机选择。
(二)保险人对付道德风险的策略选择
那么,如何来规避道德风险呢?
对此,业内和学术界都作了深切的研究探讨。
归纳起来,方法不外乎有三类:
即事前预防、事中监督和事后拯救。
其中,事前预防是最要紧的手腕,其具体的策略很多,具体到保险人而言,最要紧的和最有效的策略确实是设计具有针对性的保险条款,即保险人所设计的保险条款应尽可能使被保险人谨慎行事的边际收益或不谨慎行事的边际本钱为正值。
在保险实务中,要使谨慎行事的边际收益为正,要紧方式是在设计保险契约时,通过免赔额或共保条款使被保险人承担部份损失。
免赔额条款(deductible)规定保险人从损失补偿金中扣减预定的固定金额。
共保条款(coinsurance)规定从损失补偿金中扣减预定的百分比。
这两种规定都要求一部份损失由被保险人承担,从而为被保险人减少损失提供了经济上的动力。
另外一种规避道德风险的方式是使谨慎行事的边际收益为正的方式,即对那些采取防损方法的被保险人进行奖励。
如机动车辆险中常见的无赔款优待计费法(No-Claim Discount,NCD)确实是用低费率的做法来奖励那些损失纪录令人中意的被保险人。
实际中,保险人应选择哪一种方法来应付道德风险呢?
固然,这要依据保险人所面对的是哪一种类型的道德风险。
若是保险人面对的道德风险极有可能加大损失,那么,保险人就应当利用免赔额条款。
这是因为,利用免赔额条款不仅有利于鼓舞被保险人采取有力度的防损方法,而且在处置小额索赔时还能够减少本钱支出。
但是,若是保险人面对的道德风险会使自己的开支增加,在这种情形下,就应选择共保条款。
缘故在于,被保险人蒙受的损失越大,一起的支付也就越大,如此,被保险人就有了进一步减少损失的动机。
另外,保险入还能够通过对保险条款执行情形的检查或采取针对性的核赔查勘策略来规避道德风险。
四、保险市场的不对称信息:
逆向选择
(一)保险市场逆向选择的概念
逆向选择这一术语一样来自于保险业,对这一概念的研究起源于人寿保险。
所谓逆向选择是指保险两边在达到契约前,在信息不对称的状态下,同意契约的人一样拥有私人信息,而这些信息有可能是对对方不利的,同意契约的人利用这些有可能对对方不利的信息签定对自己有利的契约,而对方那么由于信息劣势处于对自己不利的选择位置上,是为逆向选择。
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看,逆向选择既能够是保险买方逆向选择,也能够是保险卖方逆向选择,在保险市场中,常见的是卖方逆向选择。
保险市场中的逆向选择现象相当普遍。
尽管经济学家很早就熟悉到逆向选择会干与保险市场的有效运行,但对那个问题研究的历史却并非长。
20世纪70年代,乔治·阿克罗夫(Akerlof)的开辟性工作真正奠定了那个领域的研究基础。
随后,许多讨论不对称信息问题的文献都不同程度地涉及到保险市场的逆向选择问题,其中,最为重要的观点之一来自于迈克尔·斯彭斯引入的市场信号概念,最为重要的研究是罗斯柴尔德与斯蒂格利茨对非寿险领域逆向选择问题的研究。
众所周知,竞争性市场模型下的一个重要假定是买方和卖方都具有完全信息。
但事实上,潜在的投保人老是比保险人更了解保险标的风险状态,保险两边存在信息不同是难以幸免的。
尤其是在保险定价中,保险人通常利用分类计算法厘定保单价钱,这种方式尽管简便,但却不能区别具有不同风险程度的保险标的,从而也就不能确信适合于投保人的保费水平,由于受到这种约束,保险人只能向所有投保人提出大致类似的保险价钱,其结果是,在一样条件下,高风险类型的投保人将购买更多保险,而低风险类型的投保人以为基于平均损失率的保险费率太高,因此决定不购买保险,这无疑会提高所保风险的平均损失率,从而进一步提高了保险费率,并进而引发更多的人退出保险。
因此,逆向选择不仅会抑制保险需求,而且还会妨碍高效保险契约的签定,并致使市场的低效率和保险质量的低下。
(二)保险人对付逆向选择的策略选择
由于逆向选择发生在保险契约签定之前,因此,在具体的保险实务中,要紧有两种减轻逆向选择风险的方式间:
一是保险人通过各类途径搜集与保险标的有关的信息,以便对投保人做出更为准确的分类。
显然,搜集与保险标的有关的信息将帮忙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做出准确的风险分类,但如此的方法只能降低或减缓投保人的逆向选择,风险并无取得有效分担;二是设计尽可能幸免逆向选择显现的保险契约,即设计不同的保险契约以鼓舞风险类型不同的投保人选择最适合自己风险种类的保险契约,这种保险契约也称为分离保险契约,由于这种保险契约依照投保人的不同风险类别收取不同的保险费用,并据此给予不同的补偿,因此,低风险类型的投保人就被这种保险契约所吸引,由于市场的作用,高风险类型的投保人不能不购买这种分离式的保险契约。
但事实上,由于保险人通常难以有效识别投保人的风险类别,设计这种形式的保险契约也就变得超级困难。
与道德风险的情形类似,逆向选择一样是客观存在的,是“经济人”人格内容的必然结果。
因此,不管保险人采取什么样的策略,逆向选择风险只能是部份的减轻和幸免。
鉴于逆向选择在保险两边鉴订保险契约之前就产生了,事前道德风险和事后道德风险是保险客户投保以后的行为,因此,这三种信息不对称是有区别的。
逆向选择问题是一个自然—代理—契约—自然—委托—支付的序列问题,而事前道德风险是一个契约—代理—自然—委托—支付序列问题,事后道德风险那么是一个契约—自然—代理—委托—支付的序列问题。
五、不对称信息下最优保险契约的设计思想
保险人规避道德风险或逆向选择的一个重要手腕确实是设计具有针对性的保险契约。
Crocker和Snow(1986)就指出,被保险人是不是蒙受了意外事故的损失等信息会阻碍最优保险契约的形式。
最优保险契约的设计与不对称信息是紧密相关的。
因此,从不对称信息对保险市场的阻碍看,保险契约有三类:
一是考虑逆向选择的保险契约;二是考虑道德风险的保险契约,其中包括考虑事前道德风险和事后道德风险的保险契约;三是同时考虑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保险契约。
这种保险契约远比单纯考虑逆向选择或道德风险的保险契约要复杂的多,对这种保险契约的特点难以做准确描述。
实际中,考虑逆向选择的最优保险契约的设计思想是:
保险人通过向保险市场提供具有自选择约束特点的契约以对投保人进行风险分类,亦即保险人通过提供价钱和赔付额不同的有区别的保险契约以诱使潜在的投保人进行自选择,自选择的保险契约关于特定的投保人来讲具有更高的期望效用,而保险人由此依照投保人选择的特定的保险契约推测出投保人的风险类型。
如此,保险人通过信息甄别达到了减轻逆向选择风险的目的。
换言之,保险人要解决逆向选择问题,就要为投保人设计出如此的保险契约,即从某种特定类型投保人的角度看,这正好是自己的最适契约。
如医疗保险市场就存在超级严峻的逆向选择行为。
针对这种现象,保险人能够通过自选择机制的设计来防范医疗需求方的逆向选择。
也确实是说,保险人向市场提供的契约一方面使潜在的投保人参加医疗保险的效用不低于不参加医疗保险的效用,另一方面使潜在的投保人受到说实话的鼓励,并乐于显示其风险水平。
即通过对高风险者采纳较低的共保率、较高的保费价钱,对低风险者采纳较高的共保率、较低的保费价钱,达到诱使潜在投保人说实话的目的,从而使各类类型的投保人能够自主选择医疗保险来提高自己的效用水平。
显然,在自选择约束下,投保人的行为应当是合乎理性假设的,即在对投保人的行为进行分析时,通常应当假定投保人的行为与其对自选择约束的明白得是相一致的。
考虑事前道德风险的最优保险契约设计也一样引发了普遍关注。
Spence和Zeckhauser(1971)和Harris和Raviv(1979)对此进行了专门研究。
他们以为,考虑事前道德风险的最优保险契约应是部份保险形式,这种最优保险契约与被保险人必需承担一个固定比例风险损失的一起保险契约形式有着相似的地方,这种一起保险条款为被保险人采取最优水平的防损尽力提供了鼓励因素,即能够通过在保险契约中加入免赔额或共保额条款,使被保险人谨慎行事的边际收益或不谨慎行事的边际本钱为正值。
除上述机制设计之外,为了避免事前道德风险的产生,最优保险契约的设计还常常利用如下的制度规那么:
即保险人为了检查被保险人是不是定真履行了保险契约所规定的防损义务或其它如实相告义务,保险契约还要规定一个与支付函数有关的督查条款,在实际的保险实务中,保险人通常采纳随机的督查策略,具有上述特点的最优保险契约显然能够在委托代理理论框架下进行研究。
考虑事后道德风险的最优保险契约一样能够在委托代理理论的框架下进行设计。
从一样意义上讲,在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参加保险的个人合理性约束,和诱使被保险人选择最有利于保险人的行动的鼓励相容约束的限制下,追求被保险人期望效用最大化的目标,以此达到规避事后道德风险的目的。
如对机动车辆险来讲,车辆的丢失和车祸等意外事故的发生,与车主采取的防盗方法、驾驶谨慎与否等有关。
在保险人不能监督被保险人行动的情形下,由于被保险人缺乏采取防损方法的踊跃性,因此,在这种情形下,保险人就应当设计针对性的保险条款来鼓励被保险人采取进一步的防损尽力。
与事前道德风险的情形类似,考虑事后道德风险的最优保险契约设计也常常利用如下的制度规那么:
即保险人为了避免来自被保险人的保险讹诈,比如被保险人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情形发生,保险人在设计契约时还要规定一个与被保险人的利益有关的核赔查勘条款,当被保险人决定将一种风险状态报告给保险人以后,保险人依照某概率函数对被保险人的索赔进行随机核赔查勘,最后决定是不是赔付。
那个地址,核赔概率可能是投保人所报告的风险损失额的函数。
总之,从保险人设计保险条款能够采纳的鼓励机制来看,不管是从罚的角度设计,仍是从奖的角度设计,都不是无约束的。
设计上述性质的保险条款必需受两个条件约束:
一是保险人设计的保险单必需使保险买方从保险中取得必然水平的效用,假设被保险的风险没有因此取得专门好的转移,即保险买方没有取得投保后的效用,再好的保险条款也是无用的。
二是保险人使保险买方提供私人信息的边际效用等于边际本钱(边际负效用),亦即保险人付给保险买方的信息租金必需足以弥补保险买方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采取防损方法所付出的本钱。
六、终止语
以上阐释了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的概念及其产生机理,并从一样意义上讨论了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的规避策略,最后论述了不对称信息条件下最优保险契约设计的思想。
应指出的是,保险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是永久的,不对称信息的存在使得经济运行机制不能达到最优状态,任何针对性的策略都只能尽可能抑制和减轻不对称信息对保险市场的束缚。
何况,由于风险多样化的显现,不对称信息对保险市场的阻碍方式将日趋复杂。
因此,要实现保险业持续、快速、健康的进展,就应当进一步研究不对称信息对保险市场的阻碍,研究保险市场有关各方在长期或短时间的不对称信息状态下的行为规律,揭露非对称保险市场的内在特点,为保险人的保险经营活动提供决策依据。
参考文献:
[1]陈禹。
信息经济学教程[州。
北京:
清华大学出版社,—50.
[2]BROWNE .,DOERPINGHAUS Asymmetries and Adverse Selection in the Market for Individual Medical Expense Journal Of Risk and Insurance,1993,60:
300—312.
[3]小哈德罗。
斯凯伯等著。
国际风险与保险:
环境治理——分析(上、下册)[M].荆涛等译。
北京:
机械工业出版社,1999.
[4]徐新,邱苑华。
道德风险与基于委托——代理理论的最优保险契约模型[J].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2001,(3):
26—30.
[5]张维迎。
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
[6][挪威]卡尔·H·博尔奇著。
保险经济学[M].庹国柱等译。
北京:
商务印书馆,—469.
[7]FLUET C,PANNEQUIN Contracts Under Adverse Selection with Random Loss Severity,Working Paper, University of Quebec at Montreal,1997.
[8]沈思玮,李松涛,俞自由。
医疗保险中拟选择的防范闭。
系统工程理论方式应用,1999,
(1):
23—26.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信息 不对称 最优 保险 契约 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