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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联席会议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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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联席会议汇报
篇一:
信访隐患排查情况的汇报
信访隐患排查情况的汇报
区信访局:
在5月28日全区信访维稳工作会议结束后,我办立即召开了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各社区居委会主任列席参加。
会上,就加强我办信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了详细布置。
会议要求街办和社区各位干部必须从思想认识到位、领导落实到位、控防措施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排查治理到位等5个方面抓好信访工作的落实。
经过信访隐患排查,目前我办的信访隐患主要存在2个方面,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六水桥原社办企业职工上访情况。
20XX年底以来,我办事处原社办的一些企业如铸造厂、搬运公司、木制品厂、袜子厂、石灰厂(这些企业在90年代初,受市场经济和技术落后等因素的影响已经彻底破产倒闭,并一次性发放了职工安置费,从此工人各谋生路)等职工,他们依据“省手工业协会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办企业职工社保问题的摸底调查通知”精神,频繁到市、区上访,要求按“大集体”职工一样享受社保或低保待遇。
我办事处正在耐心地做好解释和稳控工作,办事处党工委多次组织召开了原社办企业职工的座谈会,耐心宣传党的有关社保、低保政策,但这些职工还是不理解,仍要求解决社保或低保待遇,如得不到解决则继续上访。
二、六水桥“对越自卫反击战”退役人员上访情况。
目前,我办共有“对越自卫反击战”退役人员13人,其中羊城社区2人,州学岭社区1人,北门社区4人,东岳观社区1人,杨打渔社区1人,
环北社区2人,二仙桥社区2人。
为了做好这些人员的上访稳控工作,我办召开了专门会议,成立了领导小组,责任落实到人。
我办将这13人全部安排了办事处班子成员挂点负责,社区干部具体包干负责,并深入上访对象家中耐心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达到劝其息访的目的。
针对以上2个主要信访隐患,我办将严格落实责任措施,密切关注上访对象的活动情况,掌握其思想动向,为他们力所能及地解决一些生活困难,妥善做好宣传解释和劝访息访工作。
另外,建议区社保局、区民政局低保办对这些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上访户给予照顾。
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使这些信访困难户生活有着落,达到消除信访隐患的目的,实现六水桥辖区和谐稳定的目标。
临川区六水桥办事处
20XX年5月30日
篇二:
信访联席会议
本报讯(记者姚晨奕通讯员吴志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与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了第一次信访工作联系会议,这标志着两部门信访工作联系机制正式启动。
这一机制将有助于两部门在处理涉诉信访案件方面协调行动,提高效率。
这个机制包括建立两部门涉诉信访工作联系会议制度,确定每年召开联系会议4次,每季度1次,其中每半年联系会议由双方分管领导参加。
联系会议的主要内容是通报情况、案情分析、协调化解和督查督办等。
机制还包括建立两部门信访常态联络机制,进一步加强信访部门之间的联系,双方各设立1名联络员,负责日常信访工作联系和沟通,及时协调有关信访事项,并针对性地提出工作建议。
为提高信访案件的处理效率,两部门建立了重大疑难案件联合督办机制,对下级法院办理的重大复杂疑难涉诉信访案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组成联合督查督办小组共同督办。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完善信访制度,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人民法院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及稳定的最后一道防线,无疑是社会各类矛盾的聚集地和最终处理地。
因此建立健全人民法院信访工作的长效机制,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就显得尤为重要和突出,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将人民法院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放到构建和谐社会的全局中重新认识和谋划,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摒弃那些不合时宜的传统的思想和工作方式,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先进司法理念作为指导,进一步调整思路和部署,着力强化信访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管理,建立高效的法院信访工作运行机制,更好地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
本文从建立人民法院系统的信访信息沟通机制着笔,重点分析解决当前人民法院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办法,以期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尽绵薄之力。
一、建立信访沟通机制的必要性。
信访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贯穿于行政、司法等国家管理活动的方方面面,过去那种单靠一个职能部门(如政府的信访局)或一个内设机构(如法院的立案庭)单打独斗,或者仅存在层面上的一个信访组织协调机构而无内在的信息沟通机制的方法已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只有充分发挥信访主管部门、机构和各有权部门职能作用,建立信访工作与职能工作对接、信息沟通、资源共享、跟踪问责等长效运行机制,才能确保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各项措施在日常的行政、司法工作中得到全面落实和有效发挥。
(一)建立沟通机制是涉法信访案件稳控工作“人案分离”的必然要求。
《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涉法涉诉问题工作小组会议纪要》(20XX年5月9日)规定“人案分离”的具体职责是:
案发地负责案情的
核实、甄别、复查和处理;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负责上访人的教育、帮扶和稳控。
简单地理解,就是办案单位管事,户、住地管人。
实践中存在办案单位对信访人目前思想状况、信访目的甚至居住何处等情况不了解,管人单位对信访人所系的涉法案件真实情况一概不知等现象,这种人、事脱节的现象要求建立涉法涉诉案件信访信息沟通机制来加以解决。
(二)建立沟通机制是妥善处理矛盾纠纷的必然要求。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不了解矛盾就不会处理矛盾,甚至还会制造新的矛盾。
信访人所要求解决的矛盾纠纷可能是涉诉案件本身没有解决的矛盾,也可能是干警违法违纪问题,可能是程序方面的问题,也可能是实体方面的问题,可能是对事实的认识问题,也可能是对法律的认识问题,可能是与涉诉案件有关联而应由其他职能部门解决的问题,也可能是制度、政策层面等非个案所能落实解决的问题,还可能是死打滥缠的无理上访问题等等。
解决这些矛盾的前提是要了解矛盾本身,而要了解矛盾,除了直接调查研究之外,从效率和降低行政、司法成本出发,各涉案涉访部门和机构间的信息沟通成为必然。
(三)建立沟通机制是检验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必然要求。
法院工作对构建和谐社会的推动作用,在客观方面,体现在严格依法处理案件和良好社会效果的内在统一上。
要求实行“阳光审判”,达到案结事了,胜败皆明。
然而随着社会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加剧了人们法律价值认知取向的不同,加之司法审判工作越来越专业化的趋势,一项裁判结果的出台,不要说接受裁判的各方当事人价值认知不同,就是接访的部门或机构,囿于对事实和法律的认识,恐怕评价也是不同的。
因而对待涉法信访案件处理的意见上,口径也不会完全一致。
于是,职业法官依据良法做出的良判逐渐去影响人们对法律形成一般的评判标准,进而变成人们包括处访的部门或机构的自觉行动,涉法信息的沟通就成为一种必需。
从另外一个角度,职业法官对信访部门或机构、涉访地方其他职能部门所处位置掌握的政策走向、信访人因素等信息的反沟通,一如此例。
(四)建立沟通机制是提高法官素质改善法院形象的必然要求。
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在主观方面,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法院和法官群体队伍。
人们常说,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因而,这支队伍不能出问题。
信访是反映案件质量和审判作风最直接、最敏感的窗口,通过建立信访信息沟通机制,针对社会各界对法院提出的期望和建议,法院能够藉此有效加强队伍建设,严防因队伍问题引起上访。
着力解决好法官职业道德方面存在的问题,努力提高政治、业务素质,使每位法官都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不仅把正在审理的案件办成“铁案”,而且都主动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真正做到“官了民了,案了事了”。
二、信访信息沟通机制的基本构架。
本文以法院系统的涉法涉诉信访信息沟通机制为主要设计,构想建立以中级法院为纽带的省、市、县(区)三级法院信访信息沟通机制,兼及与信访主管部门和其他
涉访职能部门信息沟通模式的运作探讨。
我们知道,80%的一审诉讼案件的审理任务由基层法院承担,其中进入二审的经中级法院即告终审,接近20%的一审诉讼案件的审理任务由中级法院承担,其中进入二审的经高级法院即告终审。
因而中级法院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高级法院起着几近终局性的裁判作用。
涉法涉诉信访信息沟通机制的构建应当与这种现行法律框架内的审判职能模式相适应。
于是中级法院担当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以其为纽带,需要建立下述三方面的信息沟通机制。
(一)建立中级法院内部的信息沟通机制。
中级法院要在内部健全信访职能机构,强化对信访工作的总体调控和归口管理,组织来访的登记、接待和分流,协调处理突发信访案事件,加强与各方面的沟通与联系,及时通报信访情况,对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进行认真有效的审查处理。
要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信访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对重大信访问题的协调处理。
要推行信访流程管理,实行关口前移,理顺信访案件的交办、处理渠道。
层层签订处理信访案件责任状,加强责任监督,完善考核奖惩机制、信息通报制度和催办督办制度,把信访案件的处理结果作为考评审判质量和效率的重要依据。
(二)建立上下级法院之间的信息沟通机制。
高、中、基三级法院上下级之间要严格遵守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和属地管辖原则,该哪一级法院处理的,哪一级法院就要切实负起责任,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决不允许将矛盾层层上推或下移。
上下级法院之间要建立上下信息沟通机制,设立专门的信访联系渠道,加强联系、沟通;要完善信访案件交办、督办制度,提高交办案件的处理效率和质量;要推行对重点信访案件和上访老户的联合听证制度,从根本上解决疑难案件和上访老户的问题;要做好特殊时期信访工作,将赴省进京上访数量和信访总量共同作为评价法院工作的标准之一。
(三)建立法院与各有关部门横向的信息沟通机制。
在坚持依法处理信访的原则前提下,要把信访工作放到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中去认识和对待,在党委、政法委领导,信访主管部门协调和有关涉访职能部门的配合下,充分发挥法院在信访工作及维护稳定中的作用,注意主次角色的适时转换。
要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群众逐级上访和分级受理制度,配合党委、政府搞好重复上访问题的专项治理。
要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联席会议和联合接访活动,遇有重大信访问题,及时向党委、人大汇报,向有关部门通报,争取他们的支持。
要加强与党委信访部门的联络,积极配合其依法解决重大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发挥好司法机关的职能作用。
三、信访信息沟通机制的实施
(一)由各级法院立案庭设专人负责经办,负责本院信访信息的收集和上下级法院之间的传递。
各级法院的立案庭是法院的信访内设职能机构,负责法律咨询、非诉信访的处理、诉前调处纠纷及日常信访接待中的解释、息访工作。
立案庭接访人员对信访人的问询要依法耐心解答,对不属于法院管辖的要指
导信访人去有关部门解决,对于案情简单当事人又急于解决的纠纷要积极进行诉前调解。
对来访人反映的问题,由接访人员根据国家法律、政策、权限和具体情况及时作出相应处理。
对不属于人民法院职权范围的问题,应说明理由,将来访人介绍到有关部门去反映;凡来访人反映的问题已经调查处理,来访人又提供不出新的情况,原处理结果符合国家法律和政策的,可以
当面答复,并劝说来访人接受处理;对来访人反映明显不合理或根据国家法律、政策不能受理的,应按法律、政策耐心解释,劝其停访息诉;对应按法律程序解决的问题,要告知其如何提出,向何机关提出。
对法院判决或执行有异议的,告之其法院将尽快核实、解决,并明确答复时间。
立案庭信访接待人员认为当事人所反映的问题须由审判或执行人员完成的,有权将案件交由相关人员完成,并限定办理时限。
属于上级法院办理的,报告上级法院信访职能机构,属于下级法院办理的,批转下级法院信访职能机构,属于其他职能部门办理的,通报同级信访主管部门。
这样,在法院内部形成以立案庭为主,以各个业务庭为辅,上下级法院联动,在外部形成以信访主管部门为综合协调的信访工作网络格局。
(二)信访信息的收集(包括法院系统和党政信访主管部门的信访信息)。
及时掌握涉法上访群众的情况,是做好息诉罢访工作的前提。
因此,人民法院和各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应及时掌握涉法上访的动态情况,便于及早采取措施,争取工作主动。
一是建立涉法上访信息收集机制。
稳控信息原则上由县(区)法院收集,县(区)法院通过与县(区)信访主管部门和负责稳控工作的地方党政部门沟通,定期不定期以书面通报或派员沟通等形式传递信息。
通过定期不定期地排查信访案件,对具有倾向性、苗头性、预警性信息和已发生的涉法上访信息进行广泛地收集整理,使有关部门提前开展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在处理涉法上访案件时能够迅速反应、占据主动。
二是建立内部信息互通交流机制。
人民法院信访部门应及时与本院其他部门联系,在做好保密工作的前提下,相互通报案件办理情况等有关信息,尤其对可能引发当事人上访的信息应及时通报和掌握。
除了定期向上一级法院上报季度分析和工作动态外,对于工作中遇到的吃不透、拿不准而且法律无明文规定的信访案件及时报告、请示上一级法院,共同分析决策,妥善处理疑难、重大信访案件。
三是建立外部信息通报机制。
各部门应当树立信访工作“一盘棋”的思想,积极建立信访工作大格局,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
人民法院信访部门对于接待的应由其他机关和部门管辖的来信来访问题,应及时向有关机关和部门移交和反馈,防止出现漏管失控。
并及时向政法委和信访主管部门报告情况,使自己掌握的信息能够为其他部门的工作提供有效的帮助。
需要定期以文件形式通报就以文件形式通报,需要做出信访信息阶段性分析的就做出书面分析报告,个别案件随时电话通报,需要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的及时发出司法建议。
鉴于目前低效率的重复工作较多,可以考虑加大对信访工作的主动投入,实现三级法院间,甚至与党委政法委、信访主管部门和其他涉访职能部门间的微机联网,使上访人的自然情况、上访事由、责任单位、处理意见、反馈情况一目了然,整合各地区、各部门的资源,及时沟通信息,快速反应,逐步实现“网上控访”。
(三)建立对无理缠访缠诉的协调处理机制,加快涉法信访工作法制化步伐。
当前各涉访部门和机构对信访工作都高度重视,为做好息访息诉做了大量工作。
但仍有一部分无理缠访缠诉案件难以得到平息,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大隐患。
在处理缠访缠诉案件中,有的单位为了求得一时的清静,做出无原则的让步,使无理缠访缠诉人得到一些好处,这在某种程度上助长了无理缠纺缠诉人的气焰。
有的缠访缠诉人达不到自己的目的和要求,就进京上访、越级上访、在重大节日、会议和敏感时期上访,将此当成向有关部门施压的手段;有的甚至聚众寻衅滋事、冲击国家机关,严重扰乱了国家机关办公秩序和社会秩序,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因此,解决缠访缠诉问题,已经成为当前信访工作的当务之急。
对此,信访主管部门应协调建立和推行公开听证、公开答询制度,依靠社会力量和群众舆论做好化解矛盾纠纷工作,达到息诉罢访的效果。
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予以必要的法律制裁;对以上访为借口缠访缠诉的,或者在正常信访中冲击国家机关秩序,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应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予以必要的行政和刑事处罚。
加快对信访工作的立法步伐,通过加强信访立法,对上访人主体资格、行为规范、案件处理原则、处理程序、违法制裁等进行规范,将信访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使确有冤屈的群众有处伸冤,无理缠访缠诉人受到惩处,保证信访工作依法有序健康进行。
市场经济呼唤法治,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人文基础,实现国家富强、社会稳定、人民安康的前提。
在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的进程中,人民法院当以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为重点,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沟通机制,加大信息反馈、调查研究和资源共享的力度,切实增强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为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通过两年的努力,涪陵区人大在本区域内建立起了以区为支撑点,以乡镇(街道)人大(工委)为龙头,上下协调、相互联系、相互配合的人大信访网络框架,形成了纵成线、横成片、内成团的人大信访新格局,促进了信访问题的解决,维护了社会稳定。
人大信访网络“网”民心
在一次带队督查干部大下访大排查大调处工作时,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洪对涪陵区人大信访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特别就该区人大信访网络建设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希望将经验向全市推广。
篇三:
县信访工作典型汇报材料
新理念新机制新成效
——**县探索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主要做法
(20XX年3月15日)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大胆探索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路径,以构建长效机制为主线,以化解信访积案和解决突出信访问题为核心,以领导干部带头抓、亲自抓为突破,全力提升信访工作效能,取得了明显成效,信访形势持续好转,被动局面得到有效扭转。
主要做法是:
1、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各级领导信访工作职责,完善信访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做”工作体系,实现信访工作常态化。
落实领导责任是做好信访工作、提高服务群众水平的关键。
一是进一步健全了由县委书记为第一负责人,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为召集人的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和政法委书记分管负责,各副县长按分工具体负责信访工作的领导体系。
二是坚持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信访联席会议定期研究信访工作和每周一县长例会听取上周信访情况制度,逐一分析研判,逐案施策,限期化解,切实减少信访问题存量。
三是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将信访工作作为乡镇、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考
核比重,通过层层明确责任、上下联动落实,确保信访工作领导到位、责任到位。
四是强化责任追究,明确规定对10人以上集体上访案件,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进行劝接工作;对因处理信访事项不力,发生进京赴省集体上访和重复进京赴省非正常访案件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对交办信访问题推诿扯皮、解决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由纪检监察机关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是严格督查督办,县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通过集中组织和分散组织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对乡镇、单位信访工作进行督查,对进京赴省到市非正常上访和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及时进行通报。
2、完善工作载体,畅通信访渠道,全力推进“由堵到疏”、“由被动应对向主动下访”转变,让群众诉求有处讲、难事有处反映、问题有处解决,实现信访工作制度化。
提高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水平,前提是要确保广大群众的“心声”和“呼声”能够及时“传上来”,把政府的“想法”及时“传下去”,做到上下畅通、衔接无隙。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下访”活动,将3月份定为领导干部集中“大接访”活动月,以解决长期积压的信访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重点,每天安排1名县级领导接待来访群众,对所有积案根据领导包案和所分管工作全部实行预约接访,2月28日县长张学勇带头接待来访群众,并就全县重点信访案件和包挂案件进行约访。
至目前,已先后有12名县级领导参加大接访活动,接待来访群众41批227人,受理信访案件41件,目前已办理19件、
正在办理22件。
集中大接访活动开展以来,县、乡及部门领导共接待群众73批351人,受理信访案件73件,已办结41件,正在办理的32件;省市交办和县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梳理摸排的27件信访案件已成功化解8件。
二是坚持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活动,确定每月5日为党政主要领导信访接待日、每月有4名副县级领导分两次接待或预约接待来访群众,均已明确了具体接待时间。
三是积极建设电子监察信息平台,确定由县纪委负责建设推行来信“绿色通道”、“网上信访”、“职能部门专线电话”及“信访热线”等做法,加强来信办理,确保民情、民意、民智顺畅上达。
四是全面开展“下访”活动,要求县、乡部门领导干部积极、主动“走下去”,每月至少1次定期不定期约访、下访群众,对包挂案件、分管范围内的越级上访案件及时进行预约接访或带案下访,推动信访问题就地解决,努力开创“领导干部下去多、信访群众上来少”的良好局面。
3、突出工作难点,实行信访积案包挂制度,强力推进“事要解决”、“案结事了”,实现信访工作成果稳固化。
信访积案是信访工作的难点,也是做好信访工作的重点和着力点。
一是坚持县委常委会安排部署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制度,实行制定落实包案领导、承办单位、责任人、调解方案、稳控措施及限期报告化解结果的“五落实、一限期”工作法,对梳理排查出的信访积案按照“一个积案、一名责任领导、一套工作班子、一个化解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四定五包”责任制,明确化解目标和办结时限,通过千言万语、千方百计,“啃硬骨头”、着力化解“老问题”,确保“息
诉罢访”、“案结事了”。
今年省市交办和县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梳理出的27件信访积案,目前已全部实行包案挂牌督办。
二是健全完善信访积案会商会审、听证等化解调处制度,依靠群众和社会力量共同解决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目前已对12件信访案件组织公检法司、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参与进行会审和信访听证。
三是建立“四重新、四公开”化解信访积案工作机制,对历年进京、赴省、到市上访且已结案的张多寿不服法院判决、出租车司机集体上访、写国顺不服儿子死因结论等7件重复进京赴省到市非正常上访等信访积案逐案研究,重新交办、重新包案、重新核查、重新答复,公开案情、公开诉求、公开办理程序、公开处理结果,强力推进“事要解决”。
四是加强“两访”治理,对一些久拖不决的“钉子案”、“骨头案”,逐案落实处理化解责任,采取主动预约接访处理、陪访等办法,确保及时处理。
如针对**镇南关村田兴荣“三跨三分离”进京非正常上访案件,县、乡在春节前后多次派干部陪同前往宁夏协调处理此事,目前已帮助索回工程款30万元。
4、创新工作方法,完善机制,健全网络,使信访工作从源头做、全过程做、靠大家做,实现信访工作长效化。
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关键在于创新工作机制,构建多元化的社会矛盾化解网络。
一是不断健全完善县、乡(镇)、村(社区)、组四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坚持调解优先原则,积极推行基层派出所、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法庭“三所一庭”联动调解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结合”机制,实行“月会商”制度,县上每月召开
1次联调会议,围绕信访突出问题或复杂矛盾纠纷,召集相关乡镇、部门共同研究,提出解决方案,督促协调解决。
二是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联村联户,为民富民”活动,在深入推进结对帮扶的同时开展联人联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活动,组织干部深入矛盾纠纷较多、群众意见较大的村组宣传政策、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目前已把34名信访群众列为联户对象,从生产、生活等方面予以帮扶,从贴近感情、化解纠纷等方面予以引导。
三是本着“群众张嘴、干部跑腿”的原则,全面推行以“县级领导干部代理为龙头、政府各部门和乡镇代理为主线、村社区代理为基础”的三级信访代理机制,配备信访代理员和义务代理员260名,着力提高服务群众水平,减少越级上访案件。
如针对老代课教师王境等人联名致信省信访局领导反映要求落实政策、解决养老金的问题,县上领导带领老教师代表主动到省教育厅、人社厅等部门代理咨询政策,耐心解释说服,终于解开了上访人的心结。
四是不断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坚持“三个在前”,即把群众利益想在决策之前、群众要求解决在实施之前、群众工作做在执行之前,做到“三个不争”,即不与群众争利、不与群众争气、不与群众争面子,一切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标准,凡涉及重大工程上马、改革措施出台、公共政策调整,都通过专家咨询、举行听证会、公告公示等方式,广泛征求多方意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着力从源头上杜绝和减少信访问题,仅年初以来,已有9项工程和项目实施风险评估。
五是整合资源,搭建工作平台,计划年内建成信访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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