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规划内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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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规划内容
监理规划
本工程监理规划是我公司根据本工程的地形、地质条件及施工场地实情情况,结合我公司以往承揽的类似工程经验而编制的项目监理方案文件。
目的是使建设单位了解本公司对该项目的监理认识、监理方法、监理组织、监理措施、监理深度、目标控制方案及保证措施。
通过加强过程控制及协调管理,对项目实施目标控制,使投资、质量和工期目标实现最优组合,以期为建设方提供最佳的服务。
一、总则
(一)、工程总说明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于桥水库管理处新建武警管理用房及附属设施工程。
于桥水库是天津市引滦入津城市供水系统的重要调蓄水库,是天津市唯一的国家级饮用水水源地,担负着天津市城市供水及防洪的重要任务。
为保证库区水环境及供水安全,于桥水库管理处逐年加大水政执法监察力度,工作人员每天不间断进行水上巡视,对危害水库安全的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及清理。
为进一步加强水库巡视管理力度,已有40人左右的武警官兵进驻于桥水库管理处,配合开展水库的日常执法管理工作,对违法行为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
为解决武警官兵的日常生活问题,亟需新建武警管理用房及附属设施。
二)、本工程主要内容:
新建武警管理用房1处,总建筑面积1312.16m2;新建物资仓库两栋,总建筑面积929.74m2(其中仓库一建筑面积624.23m2,仓库二建筑面积305.51m2)及附属设施等。
三)、主要工程量:
土方开挖:
3652.38m3,钢筋:
76.89t,混凝土:
803.1m3,土方回填:
2189.64m3,挤塑板:
54.7m3,砂浆,1359m2,改性沥青:
679.5m2,乳胶漆:
5309m2,彩板门:
57.6m2,烤漆门:
43樘,栏杆:
112m,配电箱:
5台,灯具:
195套,电缆:
842m灭火器:
12具,热水器:
14台,散热器870组,管道:
652m,镀锌钢管:
552m。
(二)、工程项目主要目标
一)、工程计划工期
本监理合同段工程的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11月15日,完工日期为2014年6月30日。
工程合同总价:
688.5518万元
二)、质量目标:
严格执行《水利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统一标准》,确保一次交验达到优良工程。
三)、工程进度:
根据于桥水库管理处新建武警管理用房及附属设施工程施工监理进度计划要求,即发布合同开工令起,力争各施工合同段工程进度控制在合同工期目标之内。
四)、安全与环境保护:
加强进场人员的安全思想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同时加大安全费用投入,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的前提下,树立全员环保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噪音和环境污染,最大限度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三)、工程项目组织:
本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市引滦工程于桥水库管理处。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为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
工程设计单位为天津建工集团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建设监理单位为天津润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承建单位为天津市滨涛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为天津天业建筑工程试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天津市水利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站。
(四)、监理工作范围及内容:
主要内容只适用于于桥水库管理处新建武警管理用房及附属设施工程的监理。
本监理服务范围为:
对上述工程内容实施全程监理及保修期监理。
一)、设计方面
1、协助委托人与设计人签订施工图供图协议。
2、依据施工进度计划和工程实际进展需要,及时提出施工图供图计划调整意见,经委托人审定后,督促设计人按调整意见执行。
3、审核并签发施工图,发现问题及时向委托人反映,重大问题应向委托人做专题报告。
对施工图纸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1)、各类图纸之间、各专业图纸之间、平面图与剖面图之间、各剖面图之间有无矛盾,标注是否清楚、齐全,是否有误;
(2)、总平面布置图与施工图的位置、几何尺寸、高程是否一致;
(3)、图纸与设计说明、技术条款是否一致;
(4)、是否存在不便于施工或不能施工的技术问题;
(5)、其他涉及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的问题。
4、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内容,理解设计意图,主持或与委托人联合主持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编写会议纪要。
5、审查各项设计变更,并提出审核意见和优化建议。
协助委托人组织设计人、承包人等对设计施工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和设计优化进行专题讨论。
6、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对设计图纸及文件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委托人会同设计人进行研究,并督促设计人员尽快给予答复。
7、审核按施工承包合同规定应由承包人提交的设计文件(如施工组织设计中的作业详图、技术要求等)。
8、保存、管理所收到的设计图纸、文件及相关资料。
9、审核设计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主要设备材料清单。
10、确认勘察、设计人提交的测量成果,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测量控制网交桩、交点工作,并签署监理意见;如发现重大偏差应及时向委托人提交书面报告。
11、积极做好设计协调及信息反馈和交流工作。
12、其他相关业务。
二)、材料和设备采购方面
1、依据施工承包合同及施工进度计划,审核承包人提交的主要工程原材料供应计划(年、季、月)。
2、审查材料和设备采购的分包合同和分包人(如果有)资质,控制重要外购成品件或半成品件的质量。
3、协助委托人进行重要材料及合同谈判工作。
管理好采购合同,并对采购计划进度、现场安装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控制和协调。
4、依据采购合同及时组织召开设计联络会。
5、主持重要材料、设备的出厂验收和现场交接验收。
6、对承包人材料供应来源进行监督与控制;查验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原材料及制成品的材质证明、产品合格证及检测记录。
7、负责永久工程设备的过程质量检验及设备的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分部验收及设备合同验收。
8、负责材料、设备售后服务的监督检查和协调,以及其他相关事务。
三)、施工方面
1、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1)、参与合同谈判和协助委托人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2)、全面管理工程施工合同,审查分包人(如合同约定允许分包的)资格。
(3)、编制完成项目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并报委托人;建立内部管理制度,明确监理工作控制程序。
(4)、应建立质量检查体系,健全质量管理制度。
(5)、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过程中的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计划,并在实施过程中监督检查。
(6)、接收、收集并熟悉有关的工程建设资料、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依据规范要求完成工程项目划分、检测计划,为工程质量评定做好准备。
(7)、检查开工前由委托人提供的施工条件的完成情况(包括征地、首批开工用施工图纸、施工合同中约定应由委托人提供的道路、供电、供水、通信等条件),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经委托人同意,向承包人发出进场通知。
(8)、检查开工前承包人的施工准备情况:
①依据施工承包合同,核实承包人派驻现场的主要管理、技术人员数量及资格是否与合同文件载明的一致,并对其施工经验与管理能力作出评价;检查承包人进场施工设备的数量、规格、性能、设备完好状况及生产能力,能否满足施工要求;核查劳动力进场情况及物资资料进场情况等;督促承包人复核测量基准点相关数据,完成施工测量控制网布设及施工区原始地形图的测绘;
②督促并审批承包人完成混凝土拌和系统以及厂内辅助施工设施的准备;督促并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进度计划及资金流计划等技术文件;
③督促承包人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9)、主持或与委托人共同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检查落实施工准备情况;进行监理工作交底;审核承包人的开工申请,确认满足开工条件时,经委托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合同项目开工令。
(10)、其他相关业务。
2、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1)、工程进度控制
①按照有关技术规程、规范的规定,协助委托人编制控制性总进度计划,审批承包人编制的进度计划;检查实施情况,督促承包人采取措施,实现合同工期目标。
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要求承包人调整进度计划;向委托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
②每周对照检查进度计划的实施情况,并通过监理例会等形式及时发出调整进度措施的指令,督促承包人采取措施保证进度计划的实施。
③对工程实际进度做好记录和统计工作,并进行经常性和阶段性的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对比分析,检查进度偏差的程度和产生的原因,分析预测进度偏差对后续施工工序和项目的影响程度,并提出指导性的解决措施。
④当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相比发生较大偏差而有可能影响合同工期目标的实现时,监理人应提出进度计划的调整意见,并指导承包人相应调整实施性进度计划。
进度计划的重大调整应书面报委托人批准。
⑤当因各种原因造成合同工期变动时,监理人应判断合同双方责任,及时公正的重新核定合同工期,公正合理地处理好承包人的工期索赔要求,报委托人批准。
⑥检查督促承包人按施工规程规范施工、文明安全施工,防止因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及环境保护问题而影响工程施工进度。
⑦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工程进度控制工作。
⑧监理人应按要求的格式填写值班记录、巡视记录、监理日志、监理大事记等,逐日记录工程进展情况,编制年、季、月、周进度报表、报告,并按要求提交进度专题报告。
(2)、工程质量控制
监理人应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程、规范的规定,建立健全质量检查体系,并在监理过程中不断改进和完善;监督承包人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监督其执行;按照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强制性条文及施工合同的约定,对所有施工质量活动及与质量活动相关的人员、材料、工程设备和施工设备、施工方法和施工环境进行监督和控制,按照事前审批、事中监督和事后检验等监理工作环节控制工程质量。
主要要求如下(但不限于):
①根据本行业规范对不同的工程类型和专业的划分原则进行项目划分,制定检测计划,经委托人同意后,报质量监督机构确认实施;
②按施工程序明确质量控制工作流程,分析和确定质量控制重点及对其应采取的监理措施。
制定质量控制的各项实施细则、规定及其它管理制度;
③对承包人采用的技术标准、技术规程规范等质量文件进行确认;对承包人从事施工、安全、质检、材料等岗位和施工设备及特殊工种须持证上岗的人员的资格进行验证和认可。
④审批承包人拟实施本工程的施工工艺方案及主要方法;对现场试验实施监督,审核试验结果和结论,并监督承包人严格按照批准的方案施工;
⑤组织向承包人移交与合同项目有关的测量控制网点;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测量实施报告,其内容应包括测量人员资质、测量仪器校正合格证明、测量工作规程、合同项目施测方案、测点保护措施等;审查由承包人引伸的测量控制网点的测量成果及关键部位施工测量放样、放点成果,并进行复测和签认;
⑥审查承包人的试验设备和仪器的计量认证文件、试验检测设备及其他设备的配备等;
⑦审查批准承包人按施工承包合同约定进行的材料级配和配合比试验、工艺试验及确定各项施工参数的试验;审查批准经各项试验提出的施工质量控制措施;
⑧审查进场工程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及承包人按有关规定进行的试验检测结果。
不符合合同技术要求及国家有关规定的材料及其半成品不得投入施工,且应限期清理出场;
⑨对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在加强现场管理工作的前提下按本合同专用合同条款的规定进行旁站监理,对发现的可能影响施工质量的问题及时指令承包人采取措施解决,必要时发出停工、返工的指令;
⑩实行见证取样,对承包人现场取样进行监督,并建立监理人的试验、检测工作体系,采用跟踪检测、平行检测方法,对承包人的检测结果进行复核。
平行检测的数量,应符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的要求;
充分运用监理质量检查的控制手段,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l76-2007)的要求,进行施工质量确认和质量评定工作。
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组织验收工作;
做好监理日志,随时记录施工中有关质量方面的问题,并对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现场及时拍照或录像;
组织并主持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分析会,分析、通报施工质量情况,协调有关单位间的施工活动以消除影响质量的各种外部干扰因素;
协助委托人或有关部门组织进行的工程各项验收,监理人应做好验收前的各项具体准备工作;
审查承包人提交的质量事故报告;配合事故调查组进行质量事故调查、事故原因分析,参与讨论事故处理意见,并应指示承包人按照批准的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和措施对事故进行处理;
对工程质量进行经常性的分析,并在监理月报和监理工作报告中如实向委托人反映。
(3)、工程投资控制
监理人依据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工程投资进行控制和管理。
其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如下(但不限于):
①根据批准的工程施工控制性进度计划及其分解目标计划,协助委托人编制合同项目的付款计划;
②审查承包人提交的资金流计划;
③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对合同付款情况进行分析,提出资金流调整意见;
④工程量计量应按工程承包合同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方法,通过实际测量进行;
⑤通过对工程计量的审核以及必要的抽查等控制手段,实现对工程量总量的控制和阶段性工程量的控制。
建立工程款支付台帐;
⑥审核承包人上报的结算工程量及付款申请,同意后签发工程价款付款凭证。
付款凭证应做到符合合同项目约定,质量检验签证齐全,工程量计量有效并准确,付款单价及合价无误;
⑦受理索赔申请,对于承包人提出的索赔申请,应按施工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效及时处理,记录定性、定量、计量、计价等处理情况,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并提出处理意见。
所有索赔的处理,应有原始登记的凭据,并随处理文件存档备查;
⑧依据委托人授权审核各类工程变更(合同变更及设计修改、设计变更等),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托人批准后下达变更指令;
⑨对合同费用支付与已完工程量、工程形象进行综合分析,编制每月合同费用支付分析报告。
(4)、其他相关业务
3、安全施工监督
(1)、负责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现场监督管理。
(2)、督促检查承包人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检查承包人认真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法规和规定。
(3)、审查批准承包人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和防护措施。
(4)、发现承包人安全生产严重失控、出现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时,应及时下达停工令,指令承包人采取措施整顿或处理。
(5)、按照委托人的统一布署,检查承包人的度汛方案及工程防汛准备工作,并监督实施。
(6)、检查承包人在劳动保护方面是否符合合同规定和国家标准。
(7)、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生产评比表彰活动。
协助委托人做好各合同项目间的安全生产协调工作。
(8)、当发生安全事故时,协助委托人进行安全事故调查;分析、审查承包人的安全事故报告,监督承包人按批准的事故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9)、定期(每月)向委托人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按规定编制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统计报表。
对安全事故的处理必须及时向委托人报告。
(10)、审查承包人制定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11)、监理人应严格按照本合同项目《建设监理安全管理责任书》的规定执行。
(12)、其他相关业务。
4、文明施工、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
(1)、督促承包人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建立文明施工方案。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文明施工措施。
(2)、督促承包人建立环境保护方案和水土保持方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环境保护措施和水土保持措施。
(3)、根据施工合同文件的约定,协助委托人进行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方案的检查、监督。
(4)、监督承包人严格按照批准的弃渣规划有序堆放、处理和利用废渣,防止弃渣对环境造成破坏。
(5)、工程完成后,应监督承包人按施工合同约定拆除施工临时设施,清理场地,做好环境恢复工作。
(6)、接受和配合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对环境和水土保持监督、监测工作。
(7)、遇到特殊问题及时提交专题报告,重大情况应及时通报委托人。
(8)、其他相关业务。
5、工程验收
(1)、协助委托人制定各时段验收工作方案和计划,做好各项准备和配合工作。
(2)、编写单位工程验收和完工验收的监理工作报告,整理监理机构应提交和提供的各时段的验收资料。
(3)、主持分部工程验收,参加单位工程和完工验收。
(4)、督促并审核承包人提交单位工程和合同项目完成验收申请报告,相关文件、图纸和资料。
(5)、督促承包人按照分部工程验收签证书、单位工程和合同项目完成验收鉴定书中对遗留问题提出的处理意见完成处理工作。
(6)、积极配合验收主持单位做好其它各项工程验收工作。
(7)、其他相关业务。
6、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提供的信息文件
(1)、定期信息文件
监理周报、月报按照委托人要求采用统一格式,定期上报委托人。
(2)、不定期的信息文件
①工程质量统计分析专题报告;
②工程进度分析专题报告;
③施工安全专题报告;
④关于工程优化设计、变更或施工进展的建议;
⑤工程进度预测分析报告;
⑥投资情况分析预测及资金、资源投入和合理配置的建议;
⑦工程进度及工程进展预测分析报告;
⑧各阶段监理工作报告;
⑨委托人要求提交的其它文件。
(3)、监理过程文件
①施工计划、措施批复文件;
②施工进度调整批复文件;
③进度款支付确认文件;
④监理协调会议纪要文件;
⑤索赔受理、调查及处理文件;
⑥监理日志及施工大事记;
⑦其它监理业务往来文件。
(4)、上述监理人向委托人报送的文件、资料版式及其份数,按委托人规定的方式及要求提供。
(5)、委托人规定的其它相关信息文件。
7、工程资料档案的整理
做好施工现场的监理记录与信息反馈,做好监理文档管理工作,合同期限届满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整理、归档并移交委托人。
8、保修期工作
监督承包人执行保修期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尾工项目,对已移交工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等调查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9、其他工作
按照工程保险合同,协助委托人向保险公司及时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证据。
(五)、监理工作依据:
1、依据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程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
2、设计单位关于本工程正式的设计文件,项目法人与承包人、监理人签订的合同书、委托书和协议书;
3、有关规程、规范: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SL176-2007);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标准》(GB/T50375-2006);
《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CJ/T104-2011);
《多孔砖砌体结构技术规范》(2002年版)(J03137-2001);
《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126-2000);
《既有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JGJ129—2000);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其它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
(六)、负责该项目或专业工程的监理人员及职责分工:
一)、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
职务
总监理工程师
副总监
项目监理工程师
监理员
资料员
人数
1
1
2
2
2
其人员分工如下:
总监由王银生担任,王守霆为副总监,丁开晨、郝志香为监理工程师,齐伟、王建波为监理员,宋婷婷、杨杰为资料信息员。
二)、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简称总监)是监理人派至工地的技术、经济、行政唯一全权负责人,全面负责履行与委托人所签订的“监理合同”中规定的施工监理职责,组织领导施工监理工作。
2、负责项目监理部的技术和质量管理工作,组织研究解决监理服务过程中重大技术问题和疑难问题,组织制订重大、特殊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
3、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制定监理机构规章制度,审批监理实施细则,签发监理机构内部文件。
4、确定监理机构各部门职责分工及各级监理人员职责权限,协调监理机构内部工作。
5、指导监理工程师开展监理工作。
负责本监理机构中监理人员的工作考核,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根据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调整监理人员。
6、主持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报委托人批准。
7、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资金流计划。
8、组织或授权监理工程师组织设计交底;签发施工图纸。
9、主持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或授权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例会和监理专题会议。
10、签发进场通知、合同项目开工令、分部工程开工通知、暂停施工通知和复工通知等重要监理文件。
11、组织审核付款申请,签发各类付款证书。
12、主持处理合同违约、变更和索赔等事宜,签发变更和索赔有关文件。
13、主持施工合同实施中的协调工作,调解合同争议,必要时对施工合同条款做出解释。
14、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或不宜在本工程工作的现场施工人员或技术、管理人员。
15、审核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并监督其实施情况;审批工程质量缺陷的处理方案;参与或协助委托人组织处理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
16、组织或协助委托人组织工程项目的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合同项目完工验收,参加阶段验收、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17、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和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18、检查监理日志;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组织整理监理合同文件和档案资料。
副总监岗位职责
1、接受总监委托,在委托范围内全面负责各项监理工作;
2、协助总监组建监理机构,编制内部管理条例及各项规章制度,审查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的《监理实施细则》;组织、指导并检查各现场监理人员的工作;
3、协助总监进行工程项目实施中的协调工作;
4、协助总监处理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责任事故、安全事故;
5、协助总监处理合同履行中合同双方的重大争议和纠纷、处理重大索赔事件;
6、协助总监组织、召开现场例会,定期、不定期向总监书面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7、协助总监审核工程结算、竣工资料和编写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现场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行使总监赋予的权限,全面负责本项目的监理任务;
2、负责编制本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3、负责本项目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4、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项目监理员的工作。
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5、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涉及本项目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6、负责本项目单元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7、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项目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8、根据本项目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9、负责本项目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和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10、核查进场材料、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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