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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海洋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浙江省海洋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2010—2015)
发展海洋新兴产业是加快推进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精神和《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制定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关于发展海洋经济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规划期限为2010-2015年。
一、发展趋势与基础条件
(一)发展趋势。
海洋蕴藏着丰富的油气、动力、矿产、生物和化学资源,是维持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空间。
随着海洋资源开发不断由浅海向深海、近海向远海发展,以及海底资源新种类的不断发现,海洋战略地位不断提升,国际海洋开发活动全面推进,成为沿海各国相互竞争的焦点。
同时,海洋科技的突破己在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海洋清洁能源、海洋监测观测仪器、现代海水养殖等多个领域显露巨大的产业前景,部分己进入规模化生产阶段。
随着海洋科技深入发展,海洋经济领域将在海水利用、能源、矿产、健康食品等方面获得新突破,形成系列新兴产业。
因此,沿海主要国家和地区已将海洋新兴产业作为重要发展战略以及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增强竞争优势的重要动力,纷纷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加强培育扶持。
(二)基础条件。
海洋资源丰富。
浙江拥有丰富的港、渔、景、油、涂、岛、能等海洋资源,组合优势明显。
其中,规划深水岸线达506公里,约占全国30%,相对集中分布于宁波——舟山海域,是建设深水港群的理想选址。
海岛数量约占全国40%,近海渔场22.27万平方公里,滩涂资源面积近400万亩。
海洋能蕴藏丰富,可开发潮汐能装机容量约占全国40%,潮流能占全国1/2以上。
区位条件优越。
浙江沿海和海岛地区北承长江三角洲地区,南接海峡西岸经济区,东濒太平洋,西连长江流域和内陆地区,区域内外交通联系便利,紧邻国际航运战略通道,具有深化国内外区域合作、加快开发开放的便利条件,有利于发展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
产业基础较好。
2009年全省海洋经济增加值3002亿元,己形成较完备的海洋产业体系。
海洋新兴产业发展迅速,船舶工业、海洋生物医药、海水利用、海洋交通运输四大行业占海洋经济的比重达22%。
其中,船舶工业增加值149.6亿元,居全国第3位;海洋生物医药增加值25.1亿元,在甲壳素提取等领域处于全国领先水平;海水利用增加值242.4亿元,杭州为我国海水淡化技术与设备研制中心;海洋交通运输增加值248.5亿元,宁波——舟山港跻身全球第二大综合港、第八大集装箱港。
此外,健跳2万千万级潮汐电站开工建设,标志我省进入海洋能源开发的先进行列。
科技实力较强。
全省拥有涉海科研院所和涉海院系28家,建有国家海洋研发中心4家,海洋科技创新平台15家,涉海科技企业3100余家,海洋科研人员8300余人。
海洋科研机构经常费收入居全国第4位,海洋本专科专业点数居第2位,区域海洋科教体系基本建成。
浙江海洋新兴产业发展规模和水平与海洋资源优势还不协调,尚未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海洋科研总体实力与国内外先进水平相比还有较大差距,科研成果产业化水平不高;海洋高技术产业和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产业发展政策支持力度与协同水平相对不足,需在下一步发展中着力解决。
二、基本思路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和我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体部署,以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上升为国家战略为契机,围绕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发挥区位、资源、产业等组合优势,加大海洋新兴产业科研投入、科技成果转化及相关体制机制创新力度,加大领军科研机构、龙头企业培育和国内外招商选资力度,聚力发展海洋工程装备和高端船舶、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海洋医药和生物制品、海洋清洁能源、海洋勘探开发服务、港航物流服务等海洋新兴产业,使之成为我省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的主要推动力和全省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生力军。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引领。
深入实施“科技兴海”战略,加大涉海类“名校大院”、科研团队和人才培养集聚,整合优化海洋科技、教育资源,增强海洋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应用。
加强体制机制创新,扩大国际合作,形成多元化发展投入机制和市场化运作机制。
坚持海陆联动。
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海洋权益保障需求,注重海洋与陆域互动,把丰富的海洋资源优势,与陆域经济在城市、科技、产业、市场、人才、资金等方面的优势结合起来,高度重视保护海洋环境,以海引陆、以陆促海,加快海洋新兴产业发展。
坚持合力推动。
扩大产、学、研等合作领域和范围,支持企业与大学及科研机构合作,注重以关键技术突破为目标的联合研发,鼓励企业委托大学和科研机构开发研究新技术、新产品,加快科研成果和专利的推广与实施,尽快形成产业集群、知识集群和创新集群新优势。
坚持分类指导。
根据各类海洋新兴产业的发展特点,明确相应发展路径。
支持具有领先优势的技术和产品,加快产业化进程,形成优势产业和支柱产业;加强共性关键技术研究,跟踪世界先进水平,培育未来海洋新兴产业。
坚持重点突破。
从我省实际出发,立足自身优势,优先发展一批基础条件较好、技术条件成熟、成长潜力较大、产业关联度较高的海洋新兴产业,加速形成竞争优势;集中力量突破一批具有重大支撑和引领作用的前沿关键技术,加快实现产业化和国产化,抢占国内外竞争制高点。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全省基本形成综合竞争力较强、规模总量居全国前列、拥有一批海洋科技和产业战略制高点的海洋新兴产业体系。
综合实力明显增强。
海洋新兴产业增加值达到2100亿元左右,占海洋经济增加值的30%以上。
在海洋工程装备与高端船舶、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海洋清洁能源、港航物流服务等领域建成一批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企业集团、创新服务平台。
涉海专利授权数跻身全国前列。
产业布局明显优化。
建成一批在全国乃至国际有较强竞争力的海洋新兴产业基地。
形成较完善的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海陆联动集疏运网络、金融和信息支撑系统“三位一体”的港航物流服务体系。
建成一批海洋工程装备和高端船舶制造基地、海水淡化技术装备和综合利用基地、海洋高技术产业基地、海洋清洁能源基地及海洋勘探开发基地。
科研水平明显提升。
海洋科教创新总体水平居全国前列。
涉海院所(校)和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企业技术中心、孵化器与中试基地等建设加快推进,海洋科技创新体系基本建成。
用于研发的资金投入占海洋生产总值的2.5%以上,做强一批国家级海洋科研、海洋教育基地,形成较强的海洋新兴产业科研创新与产业化推进能力。
三、重点领域与主要任务
(一)海洋工程装备和高端船舶。
发挥产业基础较好、潜力较大的优势,突出海洋工程装备和高端船舶在我省海洋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加强基地建设、领军科研机构和龙头企业培育,成为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壮大的新亮点、新领域。
1、发展导向。
根据我国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深海大洋资源勘探开发等发展需求,结合我省海洋工程装备和高端船舶业现有基础和国内外发展趋势,加强海洋特种工程装备、高端船舶等若干重点产业化项目,推动深海运载和通用技术、深水探查作业等关键技术研发,培育企业品牌,扩大产业规模,提高产业集中度,积极建成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海洋工程装备和高端船舶制造基地。
2、主要技术与产品。
特种工程装备和高端船舶。
重点发展钻井平台、钻井船、海上浮式生产储卸油装置、LNG船、深水作业工程船、海洋石油平台辅助船、综合服务船、海上风机安装船、远洋捕捞船等海洋工程装备和特种工程船舶及运动船艇,积极发展船舶配套装备等高端装备制造;做优做强大型化散货船、集装箱船、化学品船三大主流船型,加强海洋石油平台供应船、半潜式石油平台、万马力级深水三用工作船研发,突破海上风机安装船关键技术,形成系列化自主开发能力和系列品牌产品。
加强船用齿轮箱、可调螺旋桨等配套关键技术研发,努力将船舶配套本地化率提高到30%以上,重点发展船用柴油机、舱室机械、通讯设备、甲板机械等船用关键设备。
水下运载、作业及通用技术装备。
争取国家重大专项落户,推进水下运载及作业装备国产化。
依托国家科研机构,争取形成长效高密度电池、水密接插件、水下电机、水下推进系统、液压系统、机械手等配套通用关键部件的自主生产能力。
海洋观测/监测装备。
加强深海装备集成技术的国内外合作,择优发展适合江河入海口和大陆架区域及深海复杂环境的观测/监测设备及软件,包括关键性海洋环境观测传感器、关键性系列测量仪器设备、仪器观测平台与集成系统,以及海洋监测信息处理、数据产品分发应用与服务等软件、卫星与航空海洋遥感技术等,力争部分产品达国际先进水平。
3、重点布局与载体。
以打造宁波——舟山海洋工程装备基地为依托,发展海洋工程装备业,推进金海重工海洋工程、中远公司海洋平台、钓山海洋工程制造与改装、惠生重工海上工程等项目建设,加快国家重大专项和国内外行业龙头企业、科研机构引进,加强核心设计、关键技术攻关,以及新材料、新工艺攻关,形成较强的技术、人才储备和产业竞争力。
以打造舟山国家级船舶工业基地为依托,发展高端船舶工业,推进浙江造船三期扩建、新长江集团长宏国际产业园等项目建设,加强国家级船舶质检中心建设,提高海洋先进装备检验测试能力,加强船舶设计、船用新材料、船舶关键零部件研制等薄弱环节的重点突破,提升研发设计、技术集成和设备成套化水平,加快形成长产业链、大产业集群配套能力。
以打造杭州海洋工程装备配套基地为依托,发展海洋工程装备配套业,推进杭叉港口重装叉车、中高柴油机重工中速柴油发动机、中基日造柴油机、杭齿先进船舶推进系统等项目建设,加快提升我省海洋工程与高端船舶配套能力。
(二)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
发挥我省现有研发和产业优势,突出技术与装备国产化,巩固提升全国领先地位,增强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业的国际竞争力。
1、发展导向。
针对制约海水利用业发展的自主关键配套设备及材料、大型化成套装备和产业配套政策等,积极开展关键材料、产业化成套技术与装备自主研发,突破核心技术,实现大型膜组器国产化,健全产业化技术支撑体系。
实施大规模海水利用示范工程,建立产业技术转移中心和装备制造基地,构筑较为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研究出台优惠政策,支持海水利用技术研发和装备制造。
鼓励耐盐作物研发与推广种植。
2、主要技术与产品。
海水淡化。
重点开展反渗透高性能海水淡化膜和膜组器、能量回收装置及高压泵等关键技术装备和大型工程系统集成技术,以及1.5万立方/日(单机)反渗透海水淡化示范工程的研发,不断改进和创新海水淡化预处理技术,形成16英寸反渗透膜和膜组器、1000立方/小时及6.0兆帕的高压泵和能量回收装置的设计、制造能力,成为我国主要的反渗透海水淡化技术与设备研制、服务基地。
海水直接利用。
重点开展15万吨/小时海水循环冷却塔及配套热交换器、环境友好型水处理药剂等技术装备产业化集成,1万吨/日大生活用海水环境友好关键技术和装备、1000兆瓦机组用高效海水烟气脱硫技术和装备、l万吨/小时海水软化技术和装备的研发、大型海水直接利用工艺和工程等的研发,形成较强的装备设计和制造能力。
海水化学资源利用。
重点推进高效节能的提钾、提溴、提镁、浓海水综合利用等大型化、连续化成套技术与装备的研制,形成一定的装备设计和制造能力;力争在海洋精细化工的研发领域取得突破。
海水利用集成研发。
重点开展集成膜法(UF,NF、RO)、水电联产、热膜祸合海水淡化成套技术与装备的研究开发与工程试验,推进海洋可再生能源和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祸合利用试验示范,积极拓展膜法海水淡化技术在生物、医药、食品、能源、电子、化工、废水回用、污水处理等领域的应用。
海水利用共性技术研发。
重点开展大型海水淡化工程浓盐水利用技术、海水预处理新工艺技术及设备、大型工程取水技术的研究,海水利用工程专用监测、自控仪器仪表及专用新型防腐技术装备和涂料等的研发,形成海水利用配套装备制造和加工产业。
3、重点布局与载体。
以打造杭州国家海水淡化技术与设备基地为依托,发展海水淡化技术与设备业,推进蓝星膜工业海水淡化技术装备制造、浙江千秋环保离子交换膜及树脂、海水淡化高压泵、杭州水处理中心能量回收装置开发应用等项目建设,建立海水淡化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提供基础性和共性关键技术支撑,形成包括海水淡化装置研发设计、工程咨询、标准制定、设备制造、工程承揽、系统集成、安装维护等在内的综合性产业集群。
以打造舟山海水利用示范基地为依托,发展海水淡化利用业,推进六横、象山、洞头、温岭10万吨/日级等示范项目以及保障海岛居民饮用水的扶持项目建设,积极扩大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规模。
(三)海洋医药和生物制品。
发挥浙江海洋生物资源丰富、产业基础较好的优势,坚持自主研发和引进消化相结合,加快产业化,力争成为我国海洋医药和生物制品业重要基地。
1、发展导向。
充分利用海洋特有的生物资源,吸引国家和国际海洋医药和生物制品重大项目落户,加快搭建和完善全省海洋医药和生物制品公共研发平台,培育引进一批高科技企业,争取一批海洋医药和生物制品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列入国家重点。
创新海洋医药发展路径,灵活利用健康食品、保健品作为海洋药物的过渡。
抓住国际上药物专利到期的机遇,加快从原料药向专利药的转型升级。
聚力开发一批具有资源特色的海洋药物,初步形成海洋药物新兴产业。
利用现代生物技术,开发新型海洋生物制品,形成较显著的经济社会效应。
2、主要技术与产品。
海洋药物。
借助省内外科研力量,加快关键技术和优势药物的研发与突破,深化研究海洋生物活性物质的提取、结构和功能,重点研发生物多糖、生物多肽、生物蛋白、生物毒素等具有浙江资源特色和较好市场开发前景的海洋药物和候选海洋药物,解决产品高效制备、合成和质量控制等药源生产关键技术,力争形成切实可行的中试和产业化规模的技术路线和生产工艺技术体系。
积极联合省内外高端科研力量、优秀管理团队,建立完善符合国际规范的海洋药物创新体系和功能完备的海洋药物研发技术平台。
支持降脂多烯康、抗肿瘤角鲨烯、氨糖、海蛇胶囊等产品的提升完善。
加强海洋候选药物临床前研究,努力构建国家认可的临床前研究技术策略体系与评价数据,提升我省海洋创新药物的临床前研究水平。
开展海洋药物临床研究与评价,为医药研发提供有效支撑。
“十二五”期间,力争完成1-4种海洋候选药物的临床前研究,开展1-2种海洋药物临床研究。
同时,加强海洋成品或半成品药引进,加快提升产业化水平。
海洋生物制品。
加快突破一批海洋生物资源高附加值产品开发利用的核心技术,初步形成海洋生物制品产业群。
加强海洋生物保健品和功能性食品的研发,以鱼油、鱼胶蛋白、系列多肽、壳聚糖、海藻多糖、就鱼墨汁多糖等海洋生物新技术为重点,加快开发一批绿色保健品和功能性食品。
加强海洋生物功能材料研发,初步形成医用材料、功能材料及药用制剂辅料、海洋生物化妆品的产业优势,实现海藻多糖植物空心胶囊产业化。
加大海洋生物酶制剂研发力度,初步形成切实可行的催化/转化产品产业化规模制备技术路线和生产工艺技术体系。
发展海洋动物疫苗与生物饲料添加剂,重点开发减毒活疫苗、亚单位疫苗和DNA疫苗,初步形成新型的浸泡或口服给药系统,力争突破海洋生物来源的饲料添加剂产业化关键技术。
研究开发高科技、环保型的海洋生物农药与肥料,重点研究海洋农药和海洋生物肥料规模化生产过程中的优化与控制核心技术,建立海洋农药及生物肥料的质量控制体系。
推进海洋生物芯片开发技术在海水养殖育种、疾病诊断、环境检测、水产品质量检测等领域的应用。
开展沿海药用生物资源调查,多渠道采集药用海洋生物样品,建立完善海洋生物药源库、种子库和基因库,筛选天然海洋生物活性,开辟新药源。
3、重点布局与载体。
着力打造杭州生物产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普陀海洋生物高技术产业基地、台州国家级浙江化学原料药基地。
积极发展海洋药物业,推进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技改、天然海洋药物研发等项目建设,加强产学研联盟和投融资平台建设,努力形成科研、产业、人才集聚优势。
大力发展海洋生物制品业,推进抗艾滋病原料药及其制剂技改、新型营养保健品开发、壳聚糖研发、鱿鱼墨汁多糖和东海乌参等项目建设,完善科研服务、人才支持等公共平台,争取国家海洋生物及其制品质量检测中心落户,推进产业基地化、集群化发展。
(四)海洋清洁能源。
发挥我省丰富的海上风能、潮汐能、潮流能等清洁能源和示范工程、科研团队优势,推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发展,增强海洋开发的能源安全保障能力。
l、发展导向。
以优化能源电力结构、促进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为出发点,加强海洋清洁能源利用研究开发、技术装备与示范工程建设,积极形成一批重大示范工程、产业化项目,集聚一批海洋清洁能源开发科研团队、骨干机构和科技型企业,成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海洋清洁能源开发与产业化基地。
2、主要技术与产品。
海上风能。
在加强海洋综合开发、海上自然灾害、海上电力输送、经济成本等综合评估基础上,整合利用社会资源,加大示范试验规模,积极有序推进海上风电场工程建设,形成约250万千瓦的风电供给能力,改善我省电力结构。
海洋能。
发挥我省在潮汐能开发上的科技、人才等优势,加强与国内外绿色能源企业合作,积极有序开发潮汐能电站,合理提高电价补偿标准,推进海洋能产业化进程。
加强国际合作,推进岱山潮流能合作项目建设,力争实现商业化开发。
加强波浪能、海水温差能、微藻生物质能的研发与示范工程建设。
海洋清洁能源装备制造。
重点发展大型潮汐发电机组、大中型混流式机组、大中型轴流式机组,做好抽水蓄能机组、大型冲击式水力发电设备开发及产业化。
大力发展大型水轮机组及潮汐能、潮流能装备配套的轴承、铸件、传动以及控制系统,完善海洋能装备产业链。
依托风电产业骨干企业,重点突破3兆瓦以上海上风力发电机组整机制造及核心装备生产,鼓励企业大型化、国际化发展。
海洋清洁能源综合开发。
针对海上风能、潮汐能、潮流能等能源的不稳定性,以及海岛开发、海洋油气等资源开发对能源需求的独特性,推进海洋能综合开发利用。
以嵊山、摘箬山、披山、东极、岱山、大陈等海岛为示范基地,开展海上风能、太阳能的耦合开发,增强能源供给稳定性。
开展海上风能、太阳能、潮汐能等与海水淡化、污水处理、特种养殖等的综合利用示范,降低开发成本,促进海岛开发。
开展波浪能、温差能与海上科研仪器和海上自动化观测监测系统相结合的示范工程,扩大海洋可再生能源的利用范围,提高利用效率。
3、重点布局与载体。
以打造杭州、温州海上风能装备基地为依托,发展海上风电装备业,推进发电机组生产、大型风力发电关键部件生产、风力发电设备研制等项目建设,发展完善配套行业,打造国内领先的风电整机及核心配套设备生产研发基地。
以打造舟、南、温、台百万级海上风电基地为依托,发展海上风电业,推进华电玉环海上风电场、台州湾海上风电场、象山近海风电场、温岭海上风电场、杭州湾近海风电场2#、嘉兴1#海上风电场等项目建设。
以打造台州潮汐能与舟山潮流能开发利用基地为依托,加快海洋能开发,推进岱山潮流能发电及设备制造基地和三门健跳、苍南大渔湾、黄墩港、岳井洋等潮汐电站建设,扶持潮流能、潮汐能关键技术、设备和成套装备研发与产业化发展。
争取国家和国际的海洋清洁能源试验性项目落户。
(五)海洋勘探开发服务。
发挥国家海洋二所、杭州应用声学研究所等科研机构优势,加强海洋勘探开发领域技术性与应用性研究,增强我省海洋勘探开发和服务能力。
1、发展导向。
从国家战略需要和我省海洋新兴产业竞争力提升的高度,面向国际前沿,立足现有基础和国家重大专项争取,统筹安排,以参与近外海勘探开发服务为突破口,做好东海油气田后方基地建设,扩大服务保障范围,延伸服务链;聚力深海矿产资源开发、大洋矿产资源选冶、深海生物及基因资源研发,开展中长期战略规划与布局,加强大洋深海资源及相关科学研究。
推进海洋勘探开发体制机制创新,加强与央企多方位合作,发展壮大我省海洋勘探开发力量。
2、主要技术与产品。
深海矿产资源探查选划与研发。
深化开展针对多金属结核、富钴结壳和多金属硫化物等不同深海矿产的开采技术研究,加快勘探技术与装备研发,开发完善适应不同环境、不同矿种的深海集矿机。
积极为国家争取和储备战略性资源,支持深海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技术、共生伴生元素资源评价和综合回收研究,建设多金属结核和富钴结壳矿产资源开发的冶炼半工业试验工程,促进技术工程化。
加强选冶共性技术在陆地矿产资源开发中的应用和示范。
深海矿产资源勘探开发装备。
争取国家重大项目落户和国际项目合作,加强研发、应用、改进和引进吸收,发展系统的深海矿产资源可视化浅层取样技术,重点发展可视浅钻、电视抓斗、电视多管和箱式取样器、深海深孔岩芯取样钻机等设备,争取实现深海矿产资源勘探开发装备的国产化。
东海油气资源开发服务。
以东海油气田开发和在舟山、宁波登陆为契机,支持在舟山建设东海油气田后方综合配套服务基地,增强设备维修、物资配送、海上应急、生活服务、通信保障等综合服务保障能力。
加强东海油气田登陆点基地建设服务,保障油气分离、转运、储存和加工的安全运行。
大洋生物基因资源开发。
以获取深海基因资源为重点,依托国家海洋二所等研究力量,开展中长期科研攻关,建立深海生物多样性调查、深海基因资源采集、研究和应用体系。
建立深海生物样品库、菌种库、基因库,争取中国大洋深海生物及基因资源研发中心落户,为海洋生物基因资源开发利用提供支撑。
海底观测网络建设关键技术。
依托科研机构和高校,联合省内外优秀科研力量,开展沿海海洋观测体系建设;启动海底观测网络体系研究,力争在深海传感技术、深海通讯技术、深海探测技术、深海摄像技术等方面实现突破。
3、重点布局与载体。
着力打造杭州海洋勘探开发科研基地、东海油气田后方服务基地和舟山深海大洋勘探开发前沿基地。
加强人才培养、技术储备、装备研发,支持国家深海探测、深海取样设备、海底观测网络等科研项目落户,适时组建浙江海洋勘探开发公司。
依托舟山海洋科学城,建设中国大洋勘查技术与深海科学研究开发基地、国家级深海勘测与取样装备研制基地,争取国家大洋矿产资源接收储运与研发加工基地落户,努力形成我国深海大洋矿产资源开发前沿阵地和战略性资源的接收储运加工与冶炼试验中心。
加强与国家测绘局战略合作,建设浙江国家测绘技术与设备研制基地。
(六)港航物流服务。
突出港航服务业作为浙江现代服务业发展重点的战略地位,着力建设以大宗商品交易平台、集疏运网络、金融和信息支撑系统"三位一体"的港航物流服务体系,提升港航物流服务发展水平,建设港航强省。
1、发展导向。
以健全"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为主导,加快现代航运金融服务、航运信息服务、大宗商品交易的培育发展,支持海洋信息服务业发展,集聚一批优秀企业、服务机构,形成完整产业链,抢占高端服务环节,增强港航物流服务业的国际国内竞争力。
2、主要技术与产品。
大宗商品交易。
聚力建设大宗战略物资商品交易服务平台和生产资料交易服务平台,设立石油化工、矿石、煤炭、粮油、建材、工业原材料、船舶等交易区,引导发展流通加工、分拨配送、国际采购、转口贸易等增值服务,推进形成综合性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增强抵御国际市场风险能力。
建设完善原油、燃油、PTA、钢材、棉花、小麦、煤炭等交割(收)仓库功能,带动物流金融、现货即期交易等业务发展。
积极培育、引进一批大宗商品国际运营商、贸易商、期货经纪商及相关会计、法律、税务等机构,打造规范、透明的运营环境,提高大宗商品贸易现代化水平。
航运金融服务。
支持国内外商业银行在浙分支机构积极发展船舶融资、航运融资、物流金融、海上保险、航运保险与再保险、航运资金汇兑与结算、离岸金融业务等现代航运金融服务。
高水平建设宁波航运金融集聚区,吸引金融机构入驻,形成航运金融特色品牌。
发挥交投、铁投、能源、物产等省属企业领军作用,加大对航运相关项目的投融资力度。
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港口航运开发事业。
航运信息服务。
提升电子口岸信息系统的服务功能,加快港口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重点扶持发展物流信息服务、船舶交易、船舶管理、航运经纪、航运咨询、船舶技术等航运信息服务业,拓展产业链和服务功能。
坚持政府扶持引导与企业广泛参与相结合,以建立健全开放、互通、安全、透明的航运信息网络为基础,提高全省物流信息专业开发、综合集成、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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