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风电场运行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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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风电场运行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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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风电场运行规程
QB
华能宁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东马坊风电场技术标准
运行规程
2009―9―30发布2009―10―1实施
———————————————————————————
华能宁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发布
华能宁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标准化编审委员会
委员会主任:
主编:
编写:
前言
制定本规程的依据是标准化系列法规、标准和与本规程相关的上级部门的技术标准,由于编写人员水平有限及缺乏相关资料支持,在编写过程中本规程难免存在一些问题,希望再版时给予完善。
本规程从发布之日起,华能宁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东马坊风电场及有关部门均应遵照执行。
一、风场概况、调度范围划分和运行规定………………………1
二、电气主系统运行规程…………………………………………6
三、风力发电机组运行规程………………………………………12
四、变压器运行规程……………………………………………71
五、箱式变电站运行规程………………………………………88
六、配电装置运行规程……………………………………………96
七、站用电系统运行规程………………………………………121
八、架空线路和电力电缆运行规程……………………………127
九、计算机监控系统运行规程…………………………………134
十、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运行规程……………………………143
十一、直流系统及UPS运行规程………………………………156
十二、通信设备运行规程………………………………………169
十三、故障录波装置运行规程…………………………………169
十四、防雷、接地装置运行规程…………………………………169
十五、备用发电机组运行规程…………………………………169
十六、防误闭锁装置运行规程…………………………………169
十七、消防系统运行规程………………………………………169
风场概况、调度范围的划分及运行规定
1风场概况及调度范围的划分
1.1风场概况
华能宁武东马坊风电场由华能新能源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出资,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其余80%为银行贷款。
风场位于宁武县东南部的山体上,总规划容量为100MW,分两期建设,主设备风电机组采用华锐风机2×33×1.5MW。
一期工程3回35KV集电线路送电至风电场内110kV升压站,主变容量2×50MW,以一回110kV线路接入110kV东寨变电站110kV母线并入忻州电网。
工程主要利用山上高台错落布置风机。
风电场中心坐标北纬38°42′,东经112°25′,高程约2000m~2340m。
1.2运行方式及调度范围划分
1.2.1本风场运行方式
一期工程33台风机经箱变(0.69KV升压至35KV)分为3条集电线路送电至升压站,35KV母线为单母线运行(二期工程后为双母分段运行),站内一期工程单台50MW主变,升压至110KV后经由110KV单母线及110KV线路送出至东寨变电站并入忻州电网。
1.2.2本风场电气设备调度范围划分
2编写规程的目的和依据
现场运行规程是保证风力发电场安全运行、规范风力发电场运行工作的法规性文件,是运行值班人员有效地组织发电生产、做好运行工作、迅速处理生产过程中设备事故和故障必不可少的依据。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有效地进行运行管理工作,确保设备和人身安全,确保安全发电,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是根据有关设备说明书、上级的有关典型规程,并结合设备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写的。
(1)电力工业部DL/T6661999风力发电运行规程;
(2)电力安全操作规程;
(3)GB50150-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4)DL/T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3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华能宁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东马坊风电场设备的运行与管理。
除直接参与运行值班的各级人员必须全面掌握外,负责风电场维护与检修的专业人员、各级生产管理人员也必须部分或全面熟悉掌握本规程。
4管辖范围与工作要求
4.1华能宁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东马坊风电场发供电全部设备正常时,由系统值班调度员和值班值长按照管辖范围发令即可操作,必要时应请示有关领导决定。
4.2华能宁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东马坊风电场内的一切工作,除严格执行本规程外,还应严格遵守《电业安全作业规程》及上级有关的规定。
5设备巡视检查的原则规定
5.1设备的巡视检查分为正常巡视检查和特殊巡视检查两种。
5.2正常巡视检查工作,应按照运行工作标准和管理标准的规定,按时进行。
5.3特殊巡视检查,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一般有下列情况时,应增加巡视检查次数,做为特殊检查:
5.3.1新设备或经过检修、改造的设备投运后500小时内。
5.3.2设备有严重缺陷或超负荷、超参数运行时。
5.3.3气象突变(如大风、大雾、大雪、冰雹等)或雷雨后。
5.3.4高温和严寒季节。
5.3.5每次事故跳闸后。
6事故处理的方式及原则
6.1事故处理原则
6.1.1限制事故发展,消除事故根源,解除对人身及设备的危害。
6.1.2尽力保证站用电。
6.1.3事故发生原因及主要操作时间应做好记录,记录必须清楚,及时将情况报告有关领导,同时应迅速、准确、分阶段地全面向值班调度员报告:
a)开关动作情况;
b)各类保护及自动装置动作情况;
c)频率、电压、负荷变化情况;
d)运行方式变更情况;
e)事故原因及其处理过程;
f)有关事故中的其它现象和情况。
6.1.4事故发生后,应根据计算机报告、保护、灯光信号及自动装置的动作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做出正确的处理方案。
处理中注意防止事故扩大。
6.1.5发生事故时,运维人员应将保护动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动作信号必须经过记录,并征得值长的同意后方可复归,并报告有关人员。
6.1.6对调度命令、线路正常操作和事故处理的联系内容,必须录音。
6.1.7对事故处理的每一阶段和过程,都应做好详细的记录。
6.1.8事故处理过程中的任何操作,可不用执行操作票制度,但必须执行监护制度,防止因误操作而使事故扩大。
6.1.9在某些情况下,为了防止事故扩大,解除事故对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威胁,必须进行的操作,可以先执行,然后报告值长,这些操作的范围如下:
a将直接威胁人身安全的设备停电。
b将已损坏的设备隔离。
c运行中的设备有受损坏的威胁时,将该设备隔离。
d当站用电全停或部分停电时,恢复其供电电源。
6.2事故时的人员召集
6.2.1发生事故时,值长负责召集有关人员速到现场,场内任何被召唤的人员都必须及时到达现场。
6.2.2发生下列各种事故时,首先应处理事故,尽快向有关领导汇报,并通知有关的专业人员,这些事故是:
a主要设备事故解列。
b站用电系统故障不能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c运行中的主要设备损坏。
d发生人身事故。
6.3处理事故时各级值班人员间的相互关系
6.3.1值长是事故处理的直接领导人,应对事故的正确性负责,场内所有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所发现的一切不正常现象都要直接报告值长。
在处理事故时,所有参加事故处理的人员都要服从当值值长的领导,不得对其命令不执行或不正确地执行。
6.3.2现场领导如认为当值值长不能胜任处理事故时,则有权自行领导处理事故,并记在值长记录中。
6.3.3当发生事故时,在现场的有关各级领导人应监视消除事故的进展,并对值班人员提出必要的指示。
6.3.4如果在交接班过程中发生事故,事故处理由交班值完成,接班人员应协助处理事故,交接手续可根据具体情况,双方磋商确定。
6.3.5在事故处理中,值长有权命令所有人员相互配合处理事故,各级值班人员应将处理事故情况随时向值长汇报,并应迅速而正确地执行值长的命令。
电气主系统运行规程
1电气主系统运行规程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主题内容
本规程为华能宁武东马坊风电场电气主系统的运行管理。
规程规定了华能宁武东马坊风电场电气主系统的运行规范、运行方式、正常运行时的监视等。
1.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华能宁武东马坊风电场电气主系统运行工作使用。
下列人员应熟悉并执行本规程:
公司经理、主管副经理、生产部经理(场长)、生产部副经理(副场长)、技术专工、安全专工、运维值长、运维副值长、运维值班员。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括的条文,通过在本规程中引用而构成为本规程的条文。
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版本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80)电技字第26号
电力系统技术导则(试行)SD131—84
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管理条例(1998)18号能源电
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允许偏差GB12325—90
电业安全作业规程(电气部分)DL408—91
3主系统设备投入运行应具备的条件
3.1主系统相应设备检修工作已结束,工作票已全部收回,工作现场检查验收完毕,检修人员已全部撤离检修现场。
3.2经检修的一次设备各部接线已恢复正常。
3.3主变压器各侧断路器和隔离开关均在分闸位置。
3.4主变压器及相应配电设备符合投运条件。
3.5各设备的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具备投运条件。
3.6相关仪表及二次回路接线已全部恢复正常。
3.7系统值班调度员已下达操作预令。
3.8具备上述条件,方可由值长联系值班调度员进行主系统设备投入运行的操作工作。
4主系统的运行方式
4.1华能宁武东马坊风电场一期110kV侧为单母线电气主接线方式,华能宁武东马坊风电场110kV升压站-东寨110kV变电站一回110kV线路,35kV侧采用单母线接线,本期出线三回,远期出线6回,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0.4kV场用单母线分段,两段之间设联络断路器。
4.2主系统应按照调度批准的系统运行方式运行,未经系统值班调度员的批准,不得擅自改变系统运行方式。
正常运行方式:
系统通过华能宁武东马坊风电场110kV升压站-东寨110kV变电站送出线路、110kV单母线送电到1号主变,1号主变通过35kV单母线经3回集电线与风力发电机组并网运行。
4.3非正常运行方式,按调度给定的方式运行。
4.4主变中性点接地方式
4.4.1主变中性点接地方式应按调度规定执行(主变中性点直接接地)。
4.4.2从110kV母线切除或投入空载变压器时,该变压器中性点必须接地。
5运行操作和监视调整
5.1设备状态分为:
运行、热备用、冷备用与检修四种,主系统改变运行方式时所有设备的操作,必须接到系统值班调度员和当值值长的命令后方可进行。
5.2设备管辖范围的划分:
5.2.1省调管辖的设备:
a1号主变压器;
b风力发电机组;
c省调管辖的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
5.2.2地调管辖的设备:
a110kV母线及附属配电设备;
b35kV母线、集电线及附属配电设备;
c地调管辖的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
5.2.3当值值长管辖的设备:
a站用电系统及运行方式的改变;
b风力发电机组启停试验和长期备用状态下定期启停的操作;
c直流系统设备及运行方式的改变;
d各种指示仪表的停用、试验和检修;
e仪表使用的PT、CT的检修工作;
f不属于调度管辖范围的继电保护、自动装置的投入与停用。
5.3系统正常运行中的一般要求:
5.3.1当系统以正常方式运行时,1号主变所带的总负荷应根据调度给定的负荷曲线执行。
5.3.2风机组间的负荷分配合理,达到经济运行,效率最高。
5.3.3应保证系统频率、电压的波动不超过允许范围。
5.3.4风机组最大负荷不超过规程中的规定。
5.3.5系统管辖的设备因检修(或临检)需要停运时,应提前向调度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5.3.6每次改变系统运行方式及设备运行方式,值长应在值长记录上记载改变的原因、时间和改变后运行方式,如有疑问应向值班调度员询问清楚。
5.4系统操作的一般要求:
5.4.1线路充电前应根据值班调度员的命令,拆除所有的临时接地线、标示牌和遮栏等,充电前应检查所有保护和自动装置符合调度命令的要求,线路充电应由系统侧进行。
5.4.2所有的倒闸操作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操作监护制度等。
5.4.3正常操作应尽量避免在交接班或高峰负荷时进行,如果在交接班时操作没有结束,应操作完毕后或操作到某一段落时再进行交接班,必要时,接班人员应协助操作。
5.4.4调度所管辖设备的投入和退出应按系统调度的命令执行,并做好记录(命令内容、姓名、时间);值长所管辖设备的投入和退出由值长下令。
5.4.5110kV断路器的操作均应用远方进行操作。
5.4.6110kV隔离开关的操作在就地电动操作,必须就地检查所属断路器确在断开位置,方可操作。
并按“电力安全作业规程”倒闸操作规定执行。
5.4.7110kV断路器的倒闸操作必须得到山西省调和忻州市地调实施的命令,方可进行
5.4.8母线停电必须拉开停电母线的所有断路器和隔离开关,退出该母线PT及拉开PT二次侧空气开关,避免PT二次侧向停电母线反充电。
5.4.9当110kV断路器不能远方操作,隔离开关不能电动操作时,应及时联系检修人员处理,待检修处理结束后,再进行操作。
5.4.10110kV线路的正常操作及事故处理由省调值班员指挥。
5.4.11线路送电前,应该核对各保护的正确性,折除一切检修安全措施。
5.4.12线路停电前,应仔细考虑操作后潮流的变化及电压的变化,应考虑到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配合,操作后不应使某一元件过载或对系统稳定有影响。
5.4.13下列情况线路跳闸后不准强送电:
a空充电线路;
b试运行线路;
c线路有带电作业工作时;
d运行人员已发现明显的故障现象时;
e线路开关有缺陷或遮断容量不足的线路;
f已掌握有严重缺陷的线路。
5.4.14当断路器已发现明显故障或缺陷不允许再次切断故障电流时,值班人员应向调度说明理由,不再强送电。
6巡视检查
6.1对主系统设备的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
6.2运行监盘要求:
6.2.1监盘时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应集中精力监视各表计的指示值不得超过允许值。
6.2.2根据仪表、信号的指示,正确掌握设备运行情况,当发生异常时立即向值长汇报变化情况。
6.2.3监视系统频率、电压、线路的潮流,并随时注意调整保证电能质量。
6.2.4随时掌握各表计指示情况。
6.2.5根据表计的变化,信号和保护装置的动作情况,正确地分析和处理事故。
7异常运行及事故处理
7.1当送出线路开关事故跳闸后,应迅速投入场用备用电源,并检查站用电源是否正常,同时监视风机组停机过程。
7.2送出线路断路器跳闸后的处理按调度命令进行。
风力发电机组运行规程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主题内容
本规程为华能宁武东马坊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的运行管理,规程规定了华能宁武东马坊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的运行规范、运行方式、正常运行时的监视等。
1.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华能宁武东马坊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系统运行工作使用。
下列人员应熟悉并执行本规程:
公司经理、主管副经理、生产部经理(场长)、生产部副经理(副场长)、技术专工、安全专工、运维值长、运维副值长、运维值班员。
2引用标准
《风力发电场运行规程》DL/T666—1999
《FD77B/1500kW风力发电机组技术文档》
《关于印发山西电网风电场接入电网技术规定(暂行)的通知》
3对设备的基本要求
3.1风电机组
3.1.1风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
风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均应有制造厂的金属铭牌,应有风电场自己的
名称和编号,并标示在明显位置。
3.1.2塔架和机舱
塔架应设攀登设施,中间应设休息平台,攀登设施应有可靠的防止坠落的保护设施,以保证人身安全。
机舱内部应有消音设施,并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塔架和机舱内部照明设备齐全,亮度满足工作要求。
塔架和机舱应满足防烟雾、防雨水、防沙尘暴的要求,机舱、控制箱和筒式塔架均应有防小动物进入的措施,叶片与塔架有线缆可靠连接,机舱外壳有可靠的防止雷电损坏机舱内设备的措施。
3.1.3风轮
风轮应具有承受沙暴侵袭的能力,并有防雷措施。
3.1.4制动系统
风电机组至少应具有两种不同原理的能独立有效制动的制动系统。
3.1.5调向系统
调向系统应设有自动解缆和扭缆保护装置。
在寒冷地区,测风装置必须有防冰冻措施。
3.1.6控制系统
风电机组的控制系统应能监测以下主要数据并设有主要报警信号:
(1)发电机温度、有功与无功功率、电流、电压、频率、转速、功率因数。
(2)风轮转速、变桨距角度。
(3)齿轮箱油位与油温。
(4)液压装置油位与油压。
(5)制动刹车片温度。
(6)风速、风向、气温、气压
(7)机舱温度、塔内控制箱温度
(8)机组振动超温和制动刹车片磨损报警。
3.1.7发电机
发电机防护等级应能满足防盐雾、防沙尘暴的要求。
湿度较大的地区应设有加热装置以防结露。
发电机应装有定子线圈测温装置和转子测速装置。
3.1.8齿轮箱
齿轮箱应有油位指示器和油温传感器,并应有加热油的装置。
3.2其它要求
3.2.1风电机组输出电压、电流谐波含量应小于5%,风机输出特性应与电网一致。
3.2.2风电机组接地电阻符合设计要求。
3.2.3风电场的瞬时出力不得高于额定出力。
3.2.4风电场正常停机时最大功率1分钟变化率不超过9.9MW,10分钟变化率不超过33MW。
3.2.5在极限风速下,东马坊风电场一期49.5MW风机,允许同时退出。
3.2.6具备出力预测能力和必要的技术手段,并按照电力调度部门的要求提供出力预测。
3.2.7具备有功功率控制能力以适应运行中电力调度部门对风电场输出
功率及功率变化率的要求。
3.2.8风电机组必须具有当系统电压跌至20%额定电压时应具备维持并网运行620毫秒的低电压穿越能力。
3.2.9风电场电压发生跌落后3秒内能够恢复到额定电压的90%时,风电机组必须保持并网运行。
3.2.10风电场升压变高压侧电压不低于额定电压的90%时,风电机组必须不间断并网运行。
3.2.11每次频率低于49.5赫兹时要求风电机组至少能运行10分钟;频率在49.5-50.2赫兹时风电机组连续运行;每次频率高于50.2赫兹时,风电机组至少能运行2分钟,并且当频率高于50.2赫兹时,没有其他的风电机组启动;高于51赫兹时,风电机组逐步退出运行或根据电力调度部门的指令限负载运行。
3.2.12在电网安全需要时,风电机组应能留出一定的调整裕度。
4设备概况:
东马坊风电场采用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生产的1.5MWFD77B型发电机组,一期共33台,用三回集电线送出。
5运行维护、监视一般规定:
5.1巡回检查、操作、定期维护、故障及事故处理等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向当班值长汇报。
5.2保护、自动装置与仪表整定后,不应擅自更改。
5.3对设备进行试验,结构变更,保护自动装置定值更改,接线变动及特
殊运行方式须经正式批准方可进行。
5.4运行维护人员应遵照规定的要求、规定时间、规定路线,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设备异常要及时处理并汇报。
5.5设备的巡视检查既要全面又要有重点,一般要注意巡视操作过的设备状态,控制方式,参数设置正确,检修过的设备完好,设备存在的缺陷和其它薄弱环节等。
6正常运行和维护
6.1风电机组在投入运行前应具备的条件
6.1.1电源相序正确,三相电压平衡。
6.1.2调向系统处于正常状态,风速仪和风向标处于正常运行的状态。
6.1.3制动和控制系统的液压装置的油压和油位在规定范围。
6.1.4齿轮箱油位和油温在正常范围。
6.1.5各项保护装置均在正确投入位置,且保护定值均与批准设定的定值相符。
6.1.6控制电源处于接通位置。
6.1.7控制计算机显示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6.1.8手动启动前叶轮上应无结冰现象。
6.1.9长期停用和新投运的风电机组在投入运行前应检查绝缘,合格后才允许启动。
6.1.10经维修的风电机组在启动前,所有为检修而设立的各种安全措施应已拆除。
6.2风电机组的启动和停机
6.2.1风电机组的启动和停机有自动和手动两种方式。
6.2.2风电机组应能自动启动和停机。
6.2.2.1风电机组的自动启动:
风电机组处于自动状态,当风速达到启动风速范围时,风电机组按计算机程序自动启动并入电网。
6.2.2.2风电机组的自动停机:
风电机组处于自动状态,当风速超出正常运行范围时,风电机组按计算机程序自动与电网解列、停机。
6.2.3风电机组的手动启动和停机:
6.2.3.1手动启动和停机的四种操作方式:
a)主控室操作:
在主控室操作计算机启动键或停机键。
b)就地操作:
断开遥控操作开关,在风电机组的控制盘上,操作启动或停机按钮操作后再合上遥控开关。
c)远程操作:
在远程终端操作启动键或停机键。
d)机舱上操作:
在机舱的控制盘上操作启动键或停机键,但机舱上操作仅限于调试时使用。
6.2.3.2风电机组的手动启动:
当风速达到启动风速范围时,手动操作启动键或按钮,风电机组按计算机启动程序启动和并网。
6.2.3.3风电机组的手动停机:
当风速超出正常运行范围时,手动操作停机键或按钮,风电机组按计算机停机程序与电网解列、停机。
6.2.4凡经手动停机操作后,须再按“启动”按钮方能使风电机组进入自启动状态。
6.2.5故障停机和紧急停机状态下的手动启动操作。
风电机组在故障停机和紧急停机后,如故障已排除且具备启动的条件,重新启动前必须按“重置”或“复位”就地控制按钮,才能按正常启动操作方式进行启动。
6.2.6风机的启动流程
6.2.6.1刹车:
风机从并网运行到停机,根据停止的方式会导致不同的刹车程序,因而叶片会停在不同的位置并导致有不同的刹车状态。
包括下列刹车程序:
刹车程序200、刹车程序190、刹车程序180、刹车程序75、刹车程序50。
6.2.6.2启动:
由于风机是自动运行的,因此根据风机的静止时所处的刹车程序和叶片的位置,机组要通过不同的启动程序返回运行状态。
(a)启动方式A:
当机组停机时风轮叶片角度处于70°位置,且刹车不制动时,刹车状态由“切初空装”命令控制,在允许的误差后,机组开始以转速曲线控制方式启动,并快速通过塔筒的共振范围。
如果风突然停止或产生共振,启动程序将中断、叶片重新回到70°位置。
如果启动成功,异步发电机的转速达到1500r/min,允许的速度范围为1500r/min,允许的速度范围为1500r/min±250r/min,转速良好。
变频器连接到电网,直流回路电容器充电,供励磁电压。
此时,功率还是零,叶片角度设置成相应的限定值。
叶片角度逐渐向0°位置推进,转矩的设定值开始随之增加。
利用设定的曲线来避免不必要的过头控制。
启动完成,系统进入持续并网运行方式。
如果风变弱,转速将下降,如果风变大,系统将进入恒定的1800r/min
的控制。
(b)启动方式B:
B启动和A启动唯一不同的是初始状态,B启动是在执行刹车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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