秩序部岗位配置管理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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秩序部岗位配置管理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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秩序部岗位配置管理规程
岗位配置管理规程
1.0目的
对秩序维护部岗位的配置进行有效管理,确保岗位秩序维护和防范需要。
2.0范围
适用于秩序维护人员所用对讲机、手电或应急灯、伸缩棍、电警棍及相关记录管理。
3.0职责
3.1秩序维护主管负责秩序部各岗位配置的管理;
3.2秩序维护人员负责正确使用岗位配置、填写相关记录。
4.0对讲机使用规定、工作程序及管理
4.1.1对讲机的使用及管理
4.1.2佩带
上班期间,对讲机一律挂置于右侧腰带(武装带)上或持于右手;
4.1.3管理
秩序维护主管负责对队员所持对讲机建立《秩序维护器材台帐》,对每台对讲机进行统一编号。
各领班对本班对讲机的使用情况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4.1.4使用
使用人严格按规定使用对讲机,严禁私自改变频率;
严禁对讲机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严禁用对讲机相互开玩笑、讲脏话;
对讲机未使用时,任何持机者不准随意使用其他功能键,以免发出强烈电流声;影响他人通讯联络;
严禁任何队员用手提对讲机绳或摇晃天线;
不能擅自带离工作区域;
不得擅自借与他人使用;
不得恶意损坏对讲机。
4.1.5呼叫
秩序维护主管负责制定岗位代号,凡遇工作之事需呼叫对方,一律呼叫代号,呼叫时口齿清晰,使用普通话,用语标准、简练,有礼貌,语气平和,严禁大呼大叫,拿腔拿调,装腔作势,萎靡不振。
4.1.6交接
员工在交接班时应做好对讲机交接验收工作,并将交接情况如实填写在《值班记录表》上,以免出现问题时相互推脱责任。
各领班要认真检查对讲机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主管,以便妥善处理。
4.1.7责任
使用者因使用不当,造成对讲机丢失、损坏(机头、电池、天线、功能键等)者,按照市场价值给予赔偿。
在交接中应认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当场处理。
4.1.8在22:
00时至次日07:
00时每个岗位每半小时报岗一次,对讲机的通话声应保持适中,音量控制尽量不影响业主正常休息。
4.2伸缩棍、电警棍的使用规定
4.2.1伸缩棍只供当班秩序维护员值勤时携带和在紧急情况下自卫使用,使用时必须符合正当防卫的四个基本条件[正当防卫:
当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
4.2.2使用时要注意爱护,不得随意摆弄或转借他人使用。
无特殊情况不准使用,防止损坏、丢失,如有丢失、损坏照价赔偿;
4.2.3在人身、财产受到不法侵害时方能使用伸缩棍,伸缩棍使用后要如实在《值班记录表》上详细登记并上报备查;
4.2.4伸缩棍只用于自卫或制止犯罪行为,使用时应尽量避免敲击头部和要害部位;
4.2.5岗位人员规定夏季在21:
00—7:
00,冬季在20:
00—8:
00对伸缩棍佩带,佩带位置为右侧腰部武装带处;
4.2.6值勤秩序维护员必须将伸缩棍随身携带,不得随意搁放或托他人代为保管;
4.2.7要爱护使用,如有丢失或非因公损坏要予以赔偿,并追究行政责任,谁丢失、损坏,谁赔偿,当分不清具体责任人时,由该岗位人员共同赔偿;
4.2.8接班时,交接班人员要做好交接工作,确保其处于安全正常使用状态;
4.2.9电警棍在遇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各类重大刑事案件以及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时方能使用;
4.2.10电警棍统一存放于监控室由当班监控员专人保管,在发生了上述第9条方面的暴力犯罪时,由秩序维护部领班以上人员或经过领班以上的人员授权的秩序维护员方能取用电警棍;
4.2.11电警棍使用时不要敲击、电击人的头部、心脏等重要脏器部位,电击时间不超过3秒钟以免发生事故;
4.2.12电警棍充电时,用所配专用充电器进行充电,充电电压220V,每次充电时间为14-16小时,未使用情况下每2天充1次电;
4.2.13使用电警棍前必须详细阅读使用说明书;
4.2.14电警棍的使用和充电管理要做好详细的记录,并仔细检查交接;
4.2.15如秩序维护人员违反上述使用规定的,将按相关管理制度的相关条款处罚上限处理,情节严重者,开除并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4.3各类工作记录的管理要求
4.3.1填写要求
工作记录填写要及时、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
如因某种不能填写的项目,应能说明理由,并将该项目用单杠划去;
各相关栏目负责人签名不允许空白;
填写记录,必须使用黑墨水钢笔或黑色签字笔。
4.3.4记录更改
若因笔误或计算错误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时,应采用单杠划去内容,在其上方写上更改后的内容,并签上更改人姓名及日期;
对已归档管理的记录,若需更改,应填写申请,经原部门主管审核,管理部经理批准后,到项目档案室或公司相关部门办理。
4.3.5记录贮存
各保管部门必须把记录分类,依日期顺序整理存放,以便于检阅,并注意存放于通风、干燥的地方,做好防火、防盗、防虫鼠、防潮等工作;
采用其他媒介形式的记录,也应有相应的贮存条件,如电子媒体,应注意防潮,防压、防光、防磁,以免贮存内容丢失,保存时应复制备份;
所有记录应保持清洁,字迹清晰。
品控部每季度检查各部门的贮存情况。
4.3.5记录保存期限
记录的保存期限由使用部门做出规定,满足管理和可追溯性的要求。
岗位交接及执勤规程
1.0目的
规范岗位交接及执勤程序,确保秩序维护服务有序开展。
2.0范围
适用于秩序维护队员岗位交接及执勤管理工作。
3.0职责
3.1领班负责岗位交接的带队和指挥;
3.2秩序维护员负责按本规程要求执行上下岗交接程序及执勤规定。
4.0工作程序
4.1上岗交接程序
4.1.1上岗前15分钟,统一由领班整队点名,安排岗位;
4.1.2领班带队到打卡机处打卡;
4.1.3点名打卡完毕后,各岗位进行交接。
4.2交接班程序
4.2.1下岗队员离岗后,应到岗位与接班执勤人员行举手礼(上岗人员先行礼,下岗人员立即立正还礼)后进行交接上岗;
4.2.2各岗位交接内容:
检查器械是否完好,当班记录是否齐全,有无待处理事项,车库车辆数量与登记是否相符和完好等。
交接岗时应做到“上不清,下不接”;
4.2.3各岗人员上岗后,用对讲机报告领班:
“××岗位交接完毕,汇报交接班情况”;
4.2.4接班人员到达岗位后负责当班,交班人员方可填写交班记录清点物品,双方确认签字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岗。
4.3下岗交接程序
4.3.1各岗交接完毕后,由本班领班讲评岗位执勤情况,讲评完毕,由领班整队前往打卡处;
4.3.2本班人员随队统一到打卡机处打卡。
4.4秩序人员执勤规程及要求
上岗执勤的秩序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对讲机按规定佩带,注重根据实际需要按时开关大门。
4.4.1门岗执勤
(1)门岗管理的原则
1)严、细、活的出入原则,即
执行出入规定要严格。
查验人员证件、核实进出物资的工作要细致。
在坚持原则的情况下灵活处理;
2)息事宁人的态度原则,即
敢管、善管、化大事为小事,化小事为没事的原则;
3)四个清楚的表达原则,即
听清楚、问清楚、记清楚、及时向有关人员传达清楚的原则;
掌握相关业务知识的原则。
(2)门岗出入制度
1)人员出入要求
住户凭《业主卡》出入小区(除当班人员对业主熟知的情况下可不查验业主卡);
施工人员出入小区凭《施工人员出入证》由施工专用通道出入;
来访人员需征得被访人员同意后凭有效证件登记进入;
禁止摊贩、乞丐、推销等闲杂人员和其他无关人员出入小区。
2)车辆出入要求
小区车辆凭卡、证、票出入;
外来车辆需核实进入原因后凭临时停车卡(票)登记进出;
公、检、法、部队、水、电、气等政府有关部门或市政公用人员和车辆要求进入小区应请其出示本人证件、简单询问进入原因并及时上报,征得同意后予以放行,并在《车辆出入登记表》内记录其姓名、单位、证件号码、车牌号码、进入小区原因。
执行公务的公安、司法及抢险救灾车辆在验证后予以放行,必要时可通知巡逻人员领行;
当因停电或其他原因致使停车系统无法正常启用的情况下由秩序维护员在车辆入小区时发放《车辆临时出入证》,并填写《机动车辆出入登记表》,出小区时收回《车辆临时出入证》。
(3)物品出入要求
1)任何客户以及内部运送或携带大件(量)或贵重物品出小区时,一律到客户服务中心办理开据《出门条》。
必要时须值班秩序领班签名确认;
2)对虽持有《出门条》,但持单人有明显疑点或出门物资较贵重时,可立即通知领班及客服部人员联系住户、租户确认,经住户、租户认可后放行,并对《出门条》妥善保管。
3)住户、租户搬离小区凭客户服务中心签名的《出门条》,验证放行;
严禁易燃、易爆(油类、油漆、香蕉水、烷烃、炔烃等)及污染环境的物品入园,确因工作需要,需经领班以上人员审核同意并在值班记录上进行写实性记载后,方可进入小区;
4)严禁防盗栏成品或半成品入内,对确需进入的防盗门、空调架、塑钢、合金门窗以及大量的砖瓦应仔细审核和控制,并立即通知客户服务中心或工程部跟踪、监督安装和使用;
5)各岗位在检验放行时,一定要核对物品名称、数量是否相符、签名是否真实,在确定无误后方可放行,各岗在下班时将当班收取的《出门条》交当班领班,由当班领班收集后交部门整理存档。
(4)值班秩序维护员应牢记公司主要领导签字的笔迹,避免模仿、伪造等现象。
1)车辆出入的控制
做出手势,请骑自行车人员出入大门下车推行出入;
做出手势,请出入小区大门的三轮车、手推车、拉板车等非机动车靠右出入,不得在大门长时间停留以免影响进出秩序;
做出手势,示意出入小区大门的汽车、摩托车等机动车减速缓行(5公里/小时)通过大门口;
禁止载重量2.5吨以上货车进入小区,特殊情况需有工程部负责人批准方可入小区;
2)坚守岗位,在无人顶岗的情况下不得擅离职守;
3)秩序维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管理制度和本规程,以良好的窗口形象展示企业风采。
4.4.2停车场执勤
(1)对车辆进出进行指挥及车位安排,使车辆停放有序,并及时疏导,保证畅通,无事故;
(2)认真落实三防(防火、防盗、防抢)工作,加强巡检,注意观察,掌握用车人员及车辆动态,发现可疑的人或事要主动礼貌查询,并据情处理或报告;
(3)熟悉停车场车辆存放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熟悉消防设施的位置和器材分布,会使用消防器材;
(4)认真执行交通法规和停车场管理规定,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按规定办理停放车辆的有关手续。
若有公司车辆、减免车(政府部门执行公务的车)不收取费用,须做好相关记录并由秩序主管或项目经理级以上人员签字确认;
(5)遇有特殊任务时,按上级要求迅速调整车位,保证需要,并协助做好安全工作;
(6)对入场车辆实行登记、及时检查车辆外观并做好记录;
(7)有权拒绝装载易燃、易爆、剧毒和放射性物品及不遵守车场管理制度的车辆入场停放;
(8)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班时要做到“两清”(每班人员下班后,本人将停车费上交财务收银处(不得请人代交),与财务当面点清票款。
向接班人员当面交清遗留下来的凭证、车辆和票据、备用金。
),认真填写停车场交接班记录;
(9)交通车管理:
指挥和协助交通车在停车场安全停靠。
严禁其它车辆占用交通车位置、交通车调头位置及居民通道;
(10)严禁在停车场修车、学车、练车。
4.4.3巡逻岗值勤
(1)巡逻次数
秩序人员根据小区的建筑、地形和任务结合当时、当地的治安情况选择合适的时机与路线,进行巡逻查视,巡逻方式:
主要为步巡,其优点是不受地形的限制,秩序维护员能清楚地观察人、事、物、地的状况和变化,又能听到各种声响,便于发现问题。
(2)巡逻路线
定线定时巡逻,即:
在规定区域和规定时间内,按规定路线有规则的来回巡视;
不定时定点巡逻,即:
在不定时的情况下针对重点区域,增加巡逻次数;
乱线巡逻,即:
在一定区域和一定时间里,按任务要求,任意往返、曲折巡行;
混线巡逻,即:
在定线巡逻中增加乱线巡逻,不使犯罪分子掌握巡逻规律。
(3)巡逻要求
巡逻时,带好工作证件、自卫器材、照明用具和通讯器材;
着装整齐、精神抖擞;
巡逻中要多看、多听、多嗅。
(4)巡逻内容
1)巡逻至大门及其周围应观察
◇有无醉汉、精神异常者、闲逛的非小区住户,发动机运转的车辆;
◇大门、栏杆、门窗、照明设施等有无损坏;
◇有无阻碍交通的杂物、卫生是否良好,有无明显烟头、纸屑等垃圾;
◇门前三包范围内是否有小商小贩活动,是否有违章机动车辆(汽车、摩托车、助力车)守候;
◇门卫工作人员岗勤质量是否符合标准、是否有不文明的言语和举止
◇能否按要求开展文明服务。
见到客人、领导、用户能否起立致意或敬礼;
◇工作人员是否按要求如实记录车辆情况,是否按要求收取停车费,有无多收、少收或不收及收费不撕票行为;
◇车辆摆放是否有序、是否正常;
◇电话线箱是否有杂物遮挡,是否有无异常现象;
◇宣传栏、告示栏、住户留言栏的卫生状况,玻璃等有无损坏;
◇消防设施设备是否被占用或挪用、消火栓箱内是否器材齐全,有无杂物;
◇各种设施是否完好,大门是否按要求关闭;
◇地面、门卫室台阶有无损坏。
2)巡逻至周界内外围墙应观察
◇墙灯有无损坏,夜间照明是否良好;
◇墙面有无松动、损坏;
◇红外报警探头有无损坏,有无杂物遮挡,影响红外探头正常工作;
◇摄像机是否外观完好无损;
◇墙边有无垃圾箱、焚烧物、杂物等可以用来帮助攀越围墙的物品,墙体有无损坏或缺口、开洞等;
◇围墙外有无可疑人员逗留、闲逛、窥视。
有无发动机运转车辆停在围墙边;
◇围墙外周围有无临时建筑或易于藏身的处所及对其的清理检查;
◇围墙外周围有否非本单位的保卫力量,其分布位置、工作负责度及可否协调、协助、兼顾我辖区部份看守任务、可否能及时通启相关信息;
◇有无小商小贩非法营运等行为;
◇有无施工场所和施工人员,如有,施工单位有哪些,大概有多少施工人员,主要来源何地。
是否可建立治安耳目等;
◇周界岗位设置是否合理,岗位人员是否认真履行职责,是否配备相应的器械,是否具备自防自保意识,是否采用相应办法定期定时向相关岗位联系,是否有效、可行。
3)巡逻至停车场应观察
◇机动车辆是否停放有序,有无占用他人车位的车辆;
◇停车场各种标识是否完好无损、有无脱落;
◇车辆车身状况,车门、窗是否关上;
◇是否有身份不明的人在车场闲逛、有无小孩在停车场玩耍、追逐打闹;
◇机动车标牌是否有损坏、脱落、掉字等;
◇停车场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消防沙袋或沙桶是否可用;
◇是否有乱停乱放或占用他人车位情况出现,以及停车场工作人员是否发现、处置、记录等行为;
◇工作人员是否具备基本的停车场工作常识,能否具备一定的交通指挥手势和熟悉停车场管理及检查方法。
4)巡逻至楼宇应观察
◇通道是否堆放杂物、垃圾、易燃、易爆等物品;
◇煤气管线、防护栏、路灯、庭院灯等是否损坏;
◇设施是否完好无损、有无需补充完善之处;
◇楼层通风窗是否完好有无攀爬痕迹,管线、管道上有无各种可能是作案留下的痕迹;
◇单元门是否按要求关闭,对讲门禁系统能否正常启用。
5)巡逻至园区死角应观察
◇有无行迹可疑的人员逗留;
◇围墙周围有无易攀越的建筑物等;
◇有无其它隐患,易藏匿的地点;
◇是否堆放有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污水井盖是否被移动或松动,污水井的井盖有无缺失或损坏,是否盖放妥当;
6)巡逻至道路应观察
◇有无障碍物;
◇停放的机动车是否可能影响交通;
◇路灯有无损坏,夜间照明是否良好;
7)巡逻至绿化带应观察
◇是否有人穿越、践踏草坪、破坏绿化;
◇死角草坪有无留下异常痕迹和与此环境无关的工具。
◇是否有人向绿化带倾倒垃圾;
◇是否有人在草坪中滞留,向住户屋内窥视。
8)巡逻至空置房屋应观察
◇门是否都已锁闭;
◇玻璃门及窗户有无破损;
◇房屋内是否有灯光、火光、烟雾;
◇房屋内是否有身份不明的人员活动;
◇房屋内是否有异常响声;
◇房屋内有无刺鼻等异味。
9)巡逻至公共设施应观察
◇是否有人向水池、水景倾倒、投掷污物;
◇消火栓、灭火器材有无缺损;
◇游乐设施、健身器材是否安全、牢固;
10)巡逻至正在装修的房屋应观察有无违反装修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
装修施工人员是否办理佩戴相关出入证件;是否有消防安全隐患等;
11)在小区内巡查,发现可疑人员,应上前询问,核对证件,必要时查看所带物品;属三无人员,应劝离管辖区;属摆卖、推销人员,应劝其离开;
12)小区巡逻人员发现问题时,及时处理、上报领班,并做好相关记录;
13)项目周检应对上一周检查工作进行复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最终落实、处理。
4.5夜间管理
4.5.1提高警惕,严守工作岗位,值班期间不准睡觉、离岗;
4.5.2做好巡视检查,各楼层及各重要部位要逐一巡查,发现可疑人员及事故隐患应及时查控、排除、上报并做好检查记录;
4.5.3随时检查单元大门及设备房的锁门情况;
4.5.4处理好夜间随时进出的车辆,手续完备后方可放行;
4.5.5果断处理工作范围内出现的异常情况。
遇重大问题及时向当班领班报告;
4.5.6处理问题果断、冷静,及时有效控制突发事件,并及时上报。
4.6监控中心管理与操作
4.6.1监控中心管理
(1)检查监控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对设备设施进行操作和维护保养;
(2)详细记录当班的工作情况,保持与各岗位的通信联络畅通;
(3)正确判断各类报警的真伪,并及时通知就近岗位人员第一时间到场确认,如为误报,应联系维修人员及时解决并做好记录,如报警属实,应立即按紧急事故处理预案进行处理;
(4)随时注意监控屏幕,不得分心,对监控视线内的可疑情况进行跟踪录像,同时通知当班领班进行布控,并详细记录过程;
(5)确认监控现场有治安、消防及其他安全事故发生时,除通知领班到场外,还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报告;
(6)按照规定做好监控录像资料的保管,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查看或复制录象资料;
(7)负责各岗位的信息汇总和交换;
(8)监控中心为重要场地,除职务授权人员外,其他人员须批准后进入;
(9)报警电话、电梯五方通话电话必须保持畅通;
(10)从监控中发现或得到刑事、治安案件和一般斗殴或其他可能危害小区安全的突发事件时,及时处置并通知就近岗位到达现场处置,并向上级主管报告;
(11)监督、协调当班各岗位;
4.7秩序维护用钥匙管理规定
4.7.1钥匙由监控人员保管,如需使用须由当值领班同意并做好使用记录;
4.7.2发现钥匙丢失时,必须及时报告秩序维护主管处理;
4.7.3未经秩序维护主管批准,任何人不得私配钥匙,不得私自将钥匙转借他人;
4.7.4不得将钥匙带离工作区域;
4.7.5交接班时必须清点数量并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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