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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
费孝通《乡土中国》的读后感
读后感1
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说: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自然就离不开土地,而农业就离不开农民本身,农民就是作为社会的基层。
而在一般情况下,农民通常都被看做是土头土脑的乡下人,而中国的基层就是由这部分人构成的。
我国的封建社会是以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为经济基础的。
农耕文明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这就奠定了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文化基础。
土地对于农民来说是相当宝贵的,因为那是他们生长,生存,发展的地方。
农民的生活离不开土地,自古以来,农业的发展是在土地的基础上,农民播种,耕田等都是要依靠土地。
尽管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现在有些农产品的养殖可以离开土地而生长,实现无土培植,但这些技术受到一定的环境和文化的制约,在目前来看,这种技术是不能得到广泛使用。
这是因为目前中国的农民的文化水平比较低,对于这些高新技术的使用是不太可能的,同时,在中国的历史上,农业是离不开土地,这种想法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乡下人对于农业的无土培植。
由此可见,土地对于中国社会的重要意义。
对于城市里的人,他们总认为乡下人是土头土脑的,“乡下人”是一种蕴含藐视的意义。
但乡下人土气,并只是城里人对于他们的看低。
“土”字形象生动的描绘了乡下人生活的基础。
他们的生活离不开土地,书中提到作者的老师记史禄国先生曾经告诉过他,远在西伯利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
也就是说,中华民族的文化和发展使和土地分不开的。
这就是作者说乡土中国的原因之一。
乡下人通常都会被城里人评价为愚,但人是否是真的愚,与他们的出身于乡下无关。
就好比作为乡下人,他们对于农产品的生产过程可以说是相当了解的,而作为城里人,他们对于农产品是一知半解的,那么从这方面来讲,城里人又是否是乡土中国读后感愚呢。
而乡下人到城里的时候,对于城里的一切都感到陌生,有如红楼梦中的刘奶奶进大观园,被众人观看或嗤笑为,那从这里看,乡下人又是否为愚呢。
其实很多时候,我们认为别人愚,是因为别人在某些方面缺少知识。
但这并不代表他们没有没有学习的能力,他们只是缺少知识而并没有缺少学习知识的能力。
我们不能从片面的角度来判断别人的本质,而应从本质上去看待别人。
乡下人又乡下人的特色,城里人有城里人的特色,若取人之短比己之长,那么结果永远都是对自己有利。
在“文字下乡”一文中,作者指出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乡民们生活在一个狭小的范围里,人们在生活上与互相合作的人都是天天见面的。
这就意味着人与人之间是直接接触的。
而文字是人与人之间间接接触的工具,也就是说在乡土社会这一熟人社会中,“文字”处于一种非必要状态。
这与文字的不完善表达作用有关。
人们喜于用语言来交流和表达,而文字下乡必定会受到一定的阻碍。
文字作为一种知识和经验的传播媒介,要再乡土社会中得到广泛使用,就必定要使文字渗透到乡土社会中,也就是作者所说的只有中国社会的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
费孝通《乡土中国》的读后感2
费孝通是一位我们耳熟能详的社会学大家,他在世界上也享有盛誉。
在国外,费孝通以《江村经济》闻名于世,但我认为他在20世纪xx年代完成的一本名为《乡土中国》著作更深入人心,更能被我们中国人所接受。
记得我大一刚开始上《社会学概论》的时候,颜士之老师就在课堂上给我们介绍许多对我们学好社会学以及本专业的各类社会学大家以及他们的书籍,当老师说到费孝通先生的时候,着重地为我们介绍了他写的《乡土中国》,也正是因为受老师的影响,我去认真地阅读了这本著作,读后我才知道费孝通先生的见识之广以及对中国内在结构分析的透彻,直到现在想想也让我深有感触。
《乡土中国》这本著作既反映中国的实际状况,又是具有很强理论深度的著作,在中国的学术界具有比较大的影响,成为许多学者研究中国问题的必读书。
费孝通先生的生花妙笔更令《乡土中国》中的文章精彩纷呈,通过阅读《乡土中国》这本著作,可以加深我们对中国社会的重新理解和认识。
《乡土中国》虽然仅有十四篇文章,但是却描绘出了生动而贴切的中国传统形象,对很多问题费孝通先生他以精辟的见解和恰当的比喻做出了通俗易懂的解释,这也使得能够让更多的人很好的理解先生他的观点。
费孝通先生在本书的开头,就为我们讲解“什么是乡土本色”这一问题。
从书中我们可以找到费孝通先生的见解是:
“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城里人说乡下人很土,其实这是可以理解的。
以前一般听到城里人说“乡下人很土”时,我们作为乡下来的人总是会感觉城里人在藐视嘲笑乡下人,心里很不是滋味。
但经费孝通先生这么一说,这“土”字用得好啊,我们乡下人离不开泥土,说我们“很土”或“土气”都是很正常的。
因为我们乡下人和城里人本身就所处的地方和接受的教育程度不一样。
其中有些城里人认识知道的东西我们乡下人却一点都不懂,也是不足为奇的。
这不,在乡下不是有很多东西城里人也不认识知道吗?
这是非常公平的,因此说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这也正符合了今年两会通过的《选举法》中规定在选取人大代表的时候,城市人和乡下人拥有了相同的权利,也就是所谓的同票同权,不再是以前那种不公平的情况了。
有些人说虽然我们在制度上到达了这一目的,但是实际操作起来可定会存在很多的弊端,但是我认为中国能跨出这一步已经很不错了,接下来实际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可以边实行边解决。
乡土社会是个熟人之间的社会,是一个“从心所欲而不逾矩”的社会,是一个规则暗含的社会,是一个“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社会,是个生活成员之间互相了解的社会。
在这样的社会中,熟悉产生信任,因此乡土社会没有法律,也不需要法律。
虽然现在在中国这些现象有些削弱,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费孝通先生对乡土社会的理解是很深刻的,就拿“乡土社会是个熟人之间的社会”这句话来说,无论是城市和农村,如果我们想做某件事,我们首先想到的并不是自己该怎么去完成,想到的而是自己可不可以找熟人来帮帮那个忙,因为我们清楚有熟人的话那就会变得容易一点,常言道熟人之间好办事呀!
这些意识已经深入我们的脑髓,在我们心中已经深深扎根了。
其他的几点我就不展开讲述了,我相信大家已经很了解了,乡土社会就是这样带给我们并不需要法律的社会,他就求的是“人治”、“礼治”!
虽然说费孝通先生对乡土本色阐述的非常深刻,而且我也非常认同先生的观点和见解,但是我要说的是在这本书中我印象最为深刻的还是“差序格局”这一名词,我经常会在看到一些社会想象的时候就会想到“差序格局”这一概念,具体“差序格局”是怎样一个概念,那就让我和大家来分享一下吧。
中国整个社会结构的格局不同于西方“捆柴”那样是一种团体格局,而是一种费孝通先生提出的“差序格局”,这是先生相对迪尔凯姆的“有机团结”和“机械团结”而提出的概念,而且非常符合中国国情。
费孝通先生把中国的社会结构比喻作“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旨在描述亲疏远近的人际格局,如同水面上泛开的连晕一般,由自己延伸开去,一圈一圈,按离自己距离的远近来划分亲疏。
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不一定相同的“。
每个*都是以”己“作为中心,每个*的中心也各不相同。
中国的差序格局具有一种伸缩能力,这要看那个中心的势力如何来决定的,这一点我们是很容易理解的,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都存在着许多家族,这次我们就拿民国期间的四大家族来说吧,想必大家都知道这四个家族在当时的势力是非常庞大,几乎可谓是手可遮天,那么以这四个家族为中心会向外扩大的地步和影响就会大,而且以中心势力的远近可以来划分不同的人际格局和亲疏关系,也就产生了很多边缘势力。
这样解释的话我们就很容易看出这其中的差序格局所具有的伸缩能力了。
中国人对世态炎凉特别有感触,正是因为这种富于伸缩的社会圈子会因为中心势力的变化而改变。
儒家考究的是人伦,因此在《乡土中国》中费孝通先生将”伦“的定义解释为”从自己推出取得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力所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
他认为孔子先是”承认一个己,推己及人的己,对于这己,得加以克服于礼,克己就是修身。
顺着这同心圆的伦常,就可向外推了。
“孔子的道德体系里绝不会离开差序格局的中心,否者的话这其中的差序格局的就没有意义了,它只会依着需要而进行推广和缩小。
明白了这个能放能收、能伸能缩的社会规范之后就可以明白了中国传统社会中的”私“的问题了。
中国的”私“就好像”一个人为了自己可以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国,为了国可以牺牲天下。
“对于中国人来讲,私和公是相对的,因为在差序格局里,站在不同的圈子上看,公和私是会转换的,这也是我在差序格局中了解比较深刻的一点,对我而言很有启迪作用。
到此,我已经对费孝通先生写的这本《乡土中国》中的感悟讲的也差不多了,但这些只是本人的一些拙见而已,如有不对之处请大家不要见怪!
对于本书中其他的内容我已经没有什么印象了,即使有也没什么好说的,因此在这我也就不讲废话了。
就我个人而言,我认为费孝通先生是一个搞文学很谦逊的人,这可以从他在”后记里说自己写的这本《乡土中国》算不得是定稿,也不能说是完稿,只是一段尝试的记录罢了“中看出。
同时,我认为他是一位很好的良师益友,他写作的文章多用熟语,时常把自己和农村联系在一起,意思通俗易懂、简洁明了,容易让大多数人所接受。
再者作为农村孩子出生的我而言,读起他的书来感觉倍加亲切,作为一个著名的文人,他没有丝毫抬高自己的身份架子去教育他人,这一点是相当可贵的,也是让我感到相当佩服的。
最后我感到阅读费孝通先生的这本著作让我受益匪浅,让我对乡土社会有了更为深刻了解,学到了不少的东西,因此我建议看到这篇文章的人能够去看看这本《乡土中国》,它一定会带给你很多惊喜,让你从中受益良多的!
费孝通《乡土中国》的读后感3
读完这本《乡土中国》,感触颇多。
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确有万条万缕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
作者是*级人物费孝通先生,书中提出了有关中国社会——乡土社会的——的一些基本特点、基本概念,譬如所谓的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熟人社会中没有法律产生的条件;乡土社会的礼治、长老统治等等特点。
……对于我这个刚刚对社会学发生兴趣的初学者来说,起到了很好的启蒙作用。
说实话,这本书虽然通俗易懂,但是自己真正理解书中的实质内涵的东西则并不是那么多。
这本书一开始读起来感觉十分的亲切,因为自己就是从乡村中出来的人,对乡村本来就有一种热爱之情;但是不同的是,费孝通先生则通过理论层次的写作手法和研究方法将乡村社会结构展现在我们的眼前,这确实是费孝通先生的独到之处,是值得我们学习的,还有就是里面通俗易懂的语言,跟霍金的《时间简史》貌似有很多的相同之处!
这本书引起了我其他几个方面的思考:
1、《乡土中国》的实质是什么?
2、费孝通先生本人及其其他学术成果有哪些,以及哪些东西怎么样?
3、自己应该怎么学习社会学这门课?
4、社会学这门课到底包括哪些方面?
它和其他社会科学有什么关系?
5、如何将自己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际中去,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也能够产生出若干部有影响力的学术著作?
以上这些问题都是值得自己去研究的一些问题!
费孝通《乡土中国》的读后感4
韩寒的一句著名的语录是这样的:
“世界上有两种逻辑,一种是逻辑,一种是中国逻辑。
”我看到这句话的不仅觉得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有时另我们自己都感到费解。
确实,每个国家都有着一套自己独有的文化体系,表现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中。
中国的人情社会,即对待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处世方式让注重平等的西方人感到困惑。
而西方人的一视同仁也让中国人觉得有些缺乏人情味。
作为中国人,我对中国特有的社会现象感到熟悉,但有时也会心生疑惑,为何中国人会有这些特点?
《乡土中国》描绘出了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支配着生活各个方面的体系。
因为是初次阅读,我对于书中的内容真正理解的不太多,某些观点也是让我觉得似懂非懂。
但本书描绘的体系解答了我对中国一些社会现象的困惑,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中过于西方的那些文化社会差异在我看来也更容易理解了。
中国的人情社会有时也会令人感到苦恼。
走出社会靠人脉,办事注重人情关系,这些现象时常让我对将来走出社会参与社会竞争感到一丝压力,光靠个人的奋斗还不足以使自己在社会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有时也会感叹中国人为什么无法像西方人那样公平地靠个人实力竞争。
《乡土中国》的《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两文中,作者费孝通先生论述了中西社会格局的差异,并从这差异出发解释了中国人与西方人对待他人的不同道德观念。
费孝通先生认为,中国人与他人发生了关系,是以自己为中心,如波纹般一圈一圈向外层推出,不同的人处于不同的圈子内,与中心的关系密切程度当然不同。
因而,中国人无法对与自己关系密切程度处于不同圈子的人一视同仁。
而西方人的观念中,个人是依托自己属于的团体而与这个团体内的人发生相互联系的。
同时他们信奉“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因而他们认为对每个人一视同仁是理所当然的。
相比之下,中国人对待他人时更注重关系的亲疏程度,所以就会对于自己关系更密切的人给予更多关照。
人情社会有时令人伤脑筋,但不得不承认从另一方面来说它又是合理的。
“亲亲相隐”和“大义灭亲”这两种行为相比,大多数人更认同“亲亲相隐”且实际行为也偏向于此。
我认为“大义灭亲”是残酷的,人的私心使人在感情上很难做到真正的平等对待亲人与陌生人。
法律中有专门的回避制度,当被审判的人与自己有着亲密关系使,审判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必须回避,从而保证公平也保证司法人员免受“法理亲情冲突”的困扰。
由于我学习的是法学专业,《乡土中国》里的《无诉》一文令我印象深刻。
学习法律后,有了法律信仰,便相信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最好规范。
读《无诉》一文,文章的第一句“在乡土社会里,一说起‘诉师’,大家就会联想到‘挑拨是非’之类的恶行。
”便令我意外。
一直把法律的发展看做是社会进步的发展,却不知传统社会中自有一套约束人们行为的“礼”。
不同于今天的掌握法律需要专门的训练,乡土社会中的“礼”是每个人都熟习的一种道德。
克己复礼,人们靠内在的良心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而法律依靠的更多的是国家强制力。
由此看来,“礼”在乡土社会具有相当的合理性。
虽然乡土社会的“礼”具有合理性,但它对于现代社会来说是不适合的。
从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表达的一些观点中可以知道,传统的社会以一个个小乡村为单位组成的。
乡村的流动性很小,人们彼此熟识,因而变动性也小,人们之间靠经验形成相处的规则也为彼此熟识。
这套规则世世代代稳定地流传下来且被认同。
因此,年纪越大的人由于有更丰富的经验,所以对于这套规则更熟悉。
当有冲突发生时,往往年纪大,有威望的人当起仲裁者,给冲突双方评理。
由于人们对规则的认同与对年长者的信任,这些裁决往往足以另他们信服,从而他们可以不采取“法”来解决问题。
现代社会是一个具有高度流动性的社会,我们每天都将接触各种不同的人,用费孝通先生的话说,“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
于是乡土社会的“礼”起着越来越小的作用,取而代之的是更加复杂的法律。
打官司如今是很常见的事情。
法律是适应这个时代发展产物。
在我看来,当今社会的普通人一般很难做到像乡土社会的人们信仰“礼”一样信仰法律。
因为“礼”在乡土社会的人们看来是被实践检验过的适合社会的规则,也是时代相传的人们理应熟记的规则。
而在当今中国,法治的发展历史还太过短暂,法律暂时还不能做到像“礼”一样深入人心,为人所信仰。
但我也相信,随着法治社会的不断发展、健全,法治取得良好成果并获得人们的认同时,法律的基本原则不断为人所认知时,法律信仰将在社会树立,整个社会变得更加有序。
虽然对于这本书,我还有许多不太理解的地方。
90后的我没有经历中国传统社会,对于中国的一些独特现象往往熟悉却不知其因。
《乡土中国》帮助我了解到一些未曾体验过的传统,总的来说让我对传统中国社会的内在体系有了一定的了解。
费孝通《乡土中国》的读后感5
不论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熟人社会即乡土社会,还是陌生人社会,都是由人组成的。
而这个社会所体现的特性,从根本上说也就是这个社会中大多数人所共同拥有的特点。
是这些特点决定了这个社会的特性。
所以要谈社会的特点,就必须先了解人。
世界上民族众多,但几乎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特点。
这些特点就是他们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逐渐形成的,包括风俗,宗教等等。
但是最重要的还是人的性格特点。
一个民族的性格是他们在特定的地理环境中长期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古希腊是西方文明的发源地。
希腊位于南欧,两侧分别是地中海和爱琴海,地形高低起伏,加上地中海气候,是不适宜发展农业的。
当雅利安人迁移到希腊时。
面对不同的生存环境,他们选择了不同的发展道路。
适宜农业发展的地方,后来就建立起“半权力社会”。
多数则选择了航海贸易的行当,形成了“城邦社会”。
航海就意味着不断的变化移动,不可能长期和固定的人交往,同时也得不断的和陌生人打交道。
航海和贸易也不可能完全依附某一样东西,所以他们之间表现出更多的竞争。
不断的移动和竞争最终带来了一种崇尚自由的品性。
在《圣经》中,时常可以看到先知们带着自己的部落迁移,同时也由于自由和反抗压迫等不断地进行战争。
希腊是“城邦社会”他们的城邦是由不断从外面迁移来的人组成的,而不是土生土长的,对城邦事务进行管理时,就必须协商,最后妥协,这就形成了名著的传统。
不仅城邦内部如此,各城邦之间由于力量相当,不能形成专断,所以也表现出一种协商和妥协。
与中国一衣带水的日本。
由于地处岛国,土地稀少,且多火山地震,生态环境恶劣,所以日本人对土地有着特别的渴望,同时也有很深的危机感,这也就造就了二战时日本的“大陆计划”,企图征服中国,征服世界。
在一部日本影片中,日本即将沉入海底,而多数国家对此置之不理,对日本移民也不断排斥。
这些都体现了日本民族沉重的危机感。
也是由于这个原因,日本人给人以心胸狭隘之感,喜欢剖腹自杀的也只有日本比较常见。
日本也是世界上压力最大的民族之一。
所以一个国家所处区域的环境和天气等对民族性格的形成有很大影响,中国也不例外。
中国地处亚欧大陆东部,有长江和黄河两条大河,同时是季风气候,适宜发展农业,这使中国成为古代四大文明古国之一。
东部有漫长的大海,南部大多是高大的山地和丘陵,北有蒙古高原和黄土高原,西部则更有世界第一的青藏高原,在加上后来修的万里长城,中国几乎处在一个完全封闭的环境之中,而中国人也体现出更多的保守性。
当然这只是大环境,最重要的原因依然是对土地的依赖,也就是处在农业社会中。
农业对土地,气候,水利有着特别的要求,一旦选择一块地后,人们便不愿意迁徙。
由于人口的增加等带来的粮食的增加,也很少有人另外去开垦土地,而是通过精耕细作来增加产量。
而精耕细作的技术也是祖上传下来的,所以安土重迁,重传统,不愿对外开放。
东西方文明的不同,从根本上说是农业文明与工商业文明的不同。
在氏族社会向国家转化的时候,不同的文明选择了不同的道路。
社会制度是生产生活资料的分配方式,在氏族社会靠的是“武力”,在向国家转化时,以中国为代表的农业文明选择了“权力”为主导的分配,形成了高度集权和专制的封建社会,而以希腊为代表的工商业文明则选择了“财力”为主导的分配方式的社会。
除了性格和制度上的不同,在文化方面也有很明显的表现。
以哲学为例,西方的哲学是思辨最强的,中国的思辨和保守二者兼有,而印度的哲学则是思辨性性最弱。
首先是一个人为中心的框架型社会关系。
在乡土社会中的社会关系,是以个人为中心而发散出去的一系列社会关系。
社会没有给人安排具体的权利义务,在这个基础上由个人自主形成各种社会关系,而是安排了一个框架,每个人把不同的人往这个框架上放。
每个人都有父子,母子关系,但是每个人又都是不一样的。
社会对具体的社会关系进行管理,是通过对一类社会关系制定了规则来实现的。
儿子必须顺从父亲,但是不会说某个人必须顺从自己的父亲。
典型代表就是孔子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是一种等级秩序的体现,但从本质上说就是这个社会的规则,规范着所有人。
在这个基础上又进一步衍生出了远近亲疏。
春秋战国时的“礼”要求别内外,定亲疏,序长幼,明贵贱,这就要求在社会中分出远近亲疏,即区别对待。
在《红楼梦》中,贾宝玉说林黛玉和他是姑表,而薛宝钗是姨表,所以林黛玉不薛宝钗亲,可见远近亲疏的深入人心。
其次是无诉。
在古代,进衙门先打三十大板,刑讯逼供更是常事,善恶全凭那个高高在上的县老爷的眼睛。
乡土社会的人怕打官司,出了官司不好打外,更重要的是几乎没有官司可打。
由于生活在熟人社会中,谁是谁非大家自有明鉴,有过错的人必然要受到舆论和道德的谴责,所以打官司几乎没有必要,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都不会进衙门打官司,法律也因此而失去了生长的土壤。
再次是男女有别。
男女有别是保持男女之间的距离。
大家子的男女分分房别院的居住,平时也很少往来,像贾宝玉那样的则叫封建社会的叛逆,在日常生活中也是男女授受不亲,否则就是越礼。
在农村中则表现为不可偈越的男女分工,女的就呆在家里干活,交往的永远都是婆婆大娘之类的人物,男的有空时也很少呆在家里。
在中国社会中同性关系亲密,异性生疏,在西方社会是恰好相反的。
最后是“长老制”。
长老制的普遍体现就是“孝”,家里的老人永远都是最高权威,任何人不得侵犯。
在一个家族,就体现为族长,从以前那些浸猪笼的事例来看,族长的权力是非常大的,而且这种私刑也是受到官方认可的。
在一个乡里,则表现为那些特别有权威的人,比如说阿Q正传中的赵老太爷等人物,他们没有任何职位,却人人都听从他。
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中国固然不能再叫乡土中国,但中国的乡土性却依然存在,特别是农村,依旧还是熟人社会。
舆论的力量。
以前曾听说过一个案例。
一个外出务工的女青年回家后钱借给了同村的人,因为是熟人没有打借条。
后来那人赖账不还,并且还不承认借过钱,女青年没办法只好挂上一块牌子在街上哭闹,希望大家为她主持公道。
这就是乡土社会的一种特性,寻求道德和舆论的帮助。
却很少想到用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直到现在很多人仍有很多人借钱不打借条,认为熟人这样做显得生疏,足以可见维权意识的淡薄。
重远近亲疏。
人在社会中必然有远近亲疏,但如果不分场合的运用就是一种错误。
在社会中走后门,找亲戚的风气很严重。
许多人刚上大学工作都已经安排好了。
提拔自己的亲戚,通过别人拉近关系,以获得某个职位,这样的例子数见不鲜,贪污和腐败也因此而多了不少。
“有关系”是对大多数人的一种不合理中的排斥和挤压,是一种不公平竞争,和现代社会的公正平等是格格不入的。
中国人给外国人的映现要么就是冷漠要么就是热情过头了。
对于一个不认识的人中国认识冷漠的,或许是因为保守的天性,或许是心怀戒备,总是保持着远离和事不关己的态度。
但对于熟人,中国人很热情慷慨。
爱饭桌上可以为你夹无数次菜,饭后争着埋单,可以无偿的做很多事
自私自利。
在《丑陋的中国人》中柏杨老先生提到的“臭鞋大阵”,就是自私自利的最好体现。
在每家的门前,除了一堆鞋外,还有很多乱七八糟的杂物,整个公共过道几乎被完全占用,家里面却干净的一尘不染。
当然这种状况随着公共意识的提高和物业公司的进驻有所好转,但在公共场所吐痰,乱扔垃圾,破坏公物等依然随处可见。
可见公共意识的淡薄。
现在在农村进城务工是一种潮流。
农民工可谓是地道的乡土人。
农村人不常使用自己的名字,刚进城时他们每次使用自己的名字时总是别别扭扭的。
在农村名字只有上学等才会使用,而且都是别人在使用,平时使用的都是外号或者小名等,在刚进入城市这个陌生人社会时,他们是很不习惯的。
农民工打几年工挣够钱后,通常都是回家去修房子,然后娶妻生子,做点小买卖,平平凡凡的过完一生。
除了现在在城市立足很难外,他们的那种安土重迁的性格也是很重要的一方面
现在的农村了解法律的人越来越多,但是对法律的观念依旧没有转变过来。
法律只是一个工具,一个可以帮助自己把要不会来的钱要回来,得到应有赔偿的工具。
这相对于权利义务观念还有还有很远的距离,不仅要懂得维护自己的权力,还要知道自己有那些权利和义务和有积极维权和履行义务的态度。
美国的一位90岁的老太太为了表达自己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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