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环卫保洁作业规范及质量标准1.docx
- 文档编号:10971969
- 上传时间:2023-02-24
- 格式:DOCX
- 页数:12
- 大小:21.72KB
乌鲁木齐市环卫保洁作业规范及质量标准1.docx
《乌鲁木齐市环卫保洁作业规范及质量标准1.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乌鲁木齐市环卫保洁作业规范及质量标准1.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乌鲁木齐市环卫保洁作业规范及质量标准1
乌鲁木齐市环卫保洁作业规范及质量标准
第一章城市保洁作业基本要求
第二章城市道路清扫和保洁
一、道路保洁范围及等级
二、作业时间
三、作业规范
四、清扫保洁质量标准
第三章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
一、生活垃圾收集
二、生活垃圾中转
三、生活垃圾运输
四、生活垃圾处理
第一章城市保洁作业基本要求
(一)城市保洁作业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原则和落实“为人民管理城市”的基本理念,做到文明、清洁、安全和有序,最大限度地减少保洁作业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和对市民生活的影响,提高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服务水平和质量。
(二)城市保洁作业单位要建立健全规范作业的管理制度,并有完整的作业和检查记录。
并在工作中建立和完善人工保洁、机械冲刷、机扫保洁最佳组合保洁服务作业方式,充分发挥组团式作业优势,减轻保洁人员的劳动强度。
(三)道路清扫保洁作业人员(含机扫车司机、随车的人工辅助清扫人员)作业时必须穿统一的工作服(夜间穿反光背心),并保持着装干净、整洁,按规定统一佩证。
(四)清扫作业间隙,清扫工具摆放整齐,保洁车不影响交通,保洁产生的垃圾及时收集。
(五)非清扫时间原则上不得使用大扫把(除有较大污染情况),提倡推扫,严禁扬扫。
(六)保洁人员要根据本路段污染情况,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方式,主动避开行人和车流高峰,以免发生意外。
在清扫和保洁作业时,清扫机动车道中央分隔栏路面时要注意安全,注意来往车辆。
道路大面积污染需要集中清扫时,距清扫点来车方向近100m处设置醒目的警示牌。
(七)环卫各类作业车辆(机动车)出车前必须进行检查,确保车况良好方可进行环卫作业。
(八)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洁作业车辆尽量避开交通高峰时段作业。
高压冲洗车、机扫车、洒水车、清洗清扫车车尾应有反光标志(或加贴反光膜),作业时须亮警示灯,高压冲洗车和洒水车白天作业时,按规定播放提示音乐。
夜间作业时还须开启示宽灯,关闭提示音乐。
洒水车、高压冲洗车、清洗清扫车需在规定取水口取水。
(九)环卫专用车辆停车时必须紧靠路边停放,距公交车站50m内禁止停放,不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
(十)户外保洁作业在当日预报最高气温高于35℃时,上午12:
00至下午6:
00停止户外作业。
遇有大风、暴雨、冰雹等极端天气时,立即停止户外作业,保障保洁员人身安全。
第二章城市道路和主要公共场所清扫保洁
一、道路保洁范围及等级
(一)道路保洁范围应为车行道、人行道、车行隧道、人行过街地下通道、高架路、人行过街天桥、立交桥及其他设施。
(二)道路保洁等级划分
保洁
等级
道路保洁等级划分条件
一级
(1)商业网点集中,道路旁商业店铺占道路长度不小于70%的繁华闹市地段;
(2)主要旅游点和进出机场、车站的主干路及其所在地路段;
(3)大型文化娱乐、展览等主要公共场所所在路段;
(4)平均人流量为100人次/分钟以上和公共交通线路较多的路段;
(5)主要领导机关、外事机构所在地。
二级
(1)城市主、次干路及其附近路段;
(2)商业网点较集中、站道路长度60%-70%的路段;
(3)公共文化娱乐活动场所所在路段;
(4)平均人流量为50-100人次/分钟的路段;
(5)有固定公共交通线路的路段。
三级
(1)商业网点较少的路段;
(2)居民和单位相间的路段;
(3)城郊结合部的主要交通路段;人流量、车流量一般的路段。
四级
(1)城郊结合部的支路;
(2)居住区街巷道路;
(3)人流量、车流量较少的路段。
二、作业时间
(一)清扫作业时间应符合下列要求:
1、城市主次道路机动车道机械清扫作业每日不少于3次,人行道和附道人工清扫每日1次。
2、清扫完成时间:
机扫作业每天3次,6:
00-8:
30,11:
00-13:
00,17:
00-18:
30,并根据道路卫生情况增加清扫次数;人工清扫作业每天1次,8:
30前结束(10月1日-4月30日9:
00前结束);
(二)保洁时间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一级、二级道路人工保洁作业8:
30-24:
00(5月1日-9月30日),9:
00-23:
00(10月1日-4月30日)。
2、三级道路人工保洁作业8:
30-23:
00(5月1日-9月30日),9:
00-23:
00(10月1日-4月30日)。
(无路灯路段20:
30结束保洁作业)。
2、根据道路污染情况,对重点污染时间段,公交始末站、重点转换点、沿街单位(商店)门前等加强保洁作业。
15:
00-16:
00对污染严重路段可进行清扫作业。
(三)高压冲刷次数和时间应符合下列要求:
1、清扫作业前,应先对路面进行高压冲刷,当路面出现较为严重的污染时,立即组织高压冲洗作业,并清除污物。
2、主次道路每日高压冲洗次为1次。
作业时间为0点到4点。
最低气温为2℃及以下时暂停冲洗作业。
人行道路面冲刷每周不少于1次。
3、其他道路路面冲刷每周不少于2次。
当路面污染情况较为严重时,应立即组织清洗并清除污迹。
(四)洒水降尘次数和时间
气温高于25℃时,每天洒水降尘不少于2次;气温在30℃以上时,每天洒水降尘3次。
每天洒水降尘作业在交通早高峰和晚高峰前完成。
(五)清洗清扫次数和时间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级、二级道路采用清洗清扫车清洗作业,清洗作业每隔1天作业1次,作业时间避开交通高峰,并根据道路情况增加作业频次。
三、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规范
(一)高压冲刷、清洗作业规范
1、路面作业时,高压冲洗车车速:
5km/h~10km/h。
2、清洗清扫车作业车速:
5km/h以下。
3、冲刷作业时不得漏洒(漏冲),注意调整高度和水压,先用后侧喷沿道路中间向两侧冲刷,再用前侧喷冲洗路沿石。
作业结束后,应做到路面、侧石、交通隔离带以及道路相关公共设施周围无泥沙和积水。
4、冲刷作业时水压调整适当,洒水车、机扫车、人工洗刷相互配合,以消除路面的积泥、沙石、污迹。
清洗被严重污染的路面时,须反复冲洗,直至路面见本色。
5、清洗行车道或人行道时,洒水车须调整好水流幅宽,并配以人工洗刷路面,清洗被油污污染较为严重的路面时,可适当添加洗洁精等清洁液,反复冲洗,直至路面见本色。
6、洒水车不得倒车洒水。
(二)清扫作业规范
1、机械清扫作业规范
(1)清扫作业前应检查车辆性能,加足水,并根据路面状况调整好机扫车侧刷和吸口。
(2)清扫作业时应不能“干扫”,做到喷雾清扫不扬尘,不漏土。
禁止侧刷、吸口不落地空跑。
(3)清扫时注意观察路面清扫质量和路面障碍情况,对机扫车不能清除的大件垃圾或硬物,应及时下车清除,确保清扫质量和设备不受损坏。
(4)清扫完毕收车时,应检查车辆内垃圾是否卸清,并做好车辆保洁和维护,保持车容整洁,性能良好。
(5)机扫车清扫作业时车速:
≤10km/h。
2、人工清扫保洁作业规范
(1)清扫时,应按人行道路面、树圈及周边、车行道路面、下水口的顺序进行全面清扫。
(2)归拢的垃圾靠边打堆,及时收集,不漏收。
清扫道路时不得将垃圾扫入窨井、花坛绿地。
(3)清扫道路时须推扫,不得漏扫、甩扫,控制扬尘,避免妨碍行人。
(4)保洁时,巡回走动,用小扫把、拣拾器等工具及时清除路面的垃圾。
(5)发现有人随地乱扔垃圾,应及时进行劝阻。
发现路面被严重污染时,应马上向管理部门汇报,并立即进行清理。
(6)果皮箱垃圾清掏每日不少于2次,并巡回检查,发现垃圾满溢应及时清理,果皮箱清洗擦拭每日不少于1次。
四、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
(1)一级道路保洁质量要求
路面冲洗每日不少于一次,全天巡回保洁,路面见本色,达到“五无五净”的标准,即:
无烟蒂白色垃圾、无果皮纸屑、无杂物堆积、无积泥沙石、无积水污渍;路面干净、绿化隔离带树穴干净、侧石干净、排水沟槽干净、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干净。
(二)二级道路保洁质量要求
路面每周冲洗不少于3次,主要路段应巡回保洁,路面见本色,做到达到“四无四净”作业标准,即无烟蒂白色垃圾、无果皮纸屑、无杂物堆积、无积泥沙石;路面干净、绿化隔离带树穴干净、排水沟槽干净、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干净。
表2
清扫保
洁等级
要求
一级
路面见本色
五无五净:
无烟蒂白色垃圾、无果皮纸屑、无杂物堆积、无积泥沙石、无积水污渍;路面干净、绿化隔离带树穴干净、侧石干净、排水沟槽干净、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干净。
二级
路面基本见本色
三级
四无四净:
无烟蒂白色垃圾、无果皮纸屑、无杂物堆积、无积泥沙石;路面干净、绿化隔离带树穴干净、排水沟槽干净、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干净。
四级
三无三净:
无烟蒂白色垃圾、无果皮纸屑、无杂物堆积;路面干净、绿化隔离带树穴干净、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干净。
(二)城市道路清扫保洁量化标准
1、主次道路尘土计量车行道不超15克/10平方米,辅道不超过20克/10平方米,人行道不超过25克/10平方米。
2、一般道路(支路、街巷)尘土计量车行道不超20克/10平方米,人行道不超过25克/10平方米。
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可见垃圾污渍密度控制指标应符合表3规定。
表3
清扫保
洁等级
可见垃圾污渍密度
滞留时间(min)
车行道(个(处)/1000M2)
人行道(个(处)/1000M2)
绿化隔离带(个(处)/100M)
一级
≤8
≤11
≤8
≤15
二级
9-17
12-18
9-17
≤20
三级
18-27
19-33
18-27
≤30
四级
28-35
34-40
28-35
第三章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
一、生活垃圾收集
具备袋装收集条件的区域应实行袋装上门收集,并规范收集作业规程。
(一)袋装收集作业应符合以下要求
1、收集作业要求
(1)环卫所要有专人负责,全天候跟班作业,指导检查督促工作开展。
协调处理随时出现的各种问题。
(2)收集人员应按时上、下班,着装统一整洁,文明服务,作业不扰民。
(3)严格做到袋装收集,密闭运输,禁止散装散倒,严禁作业时拣废品。
2、收集时间
早9:
00前,晚21:
00后为集中收集垃圾时间,白天全天巡回捡收。
3、工作量
上楼收集,每人收集不超过500户,桶装收集每人收集不超过1000户。
4、作业质量
单位、居民所产的生活垃圾应达到日产日清,收集人员上门收集,不漏户;垃圾袋包扎严密,不撒漏,必须小袋装大袋,密闭运输。
确保居民楼内外、沿路两侧、树坑、花坛、绿化带内无积存垃圾袋,辖区内无垃圾死角。
5、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废旧家具、家用电器以及居民住宅装饰垃圾,必须与生活垃圾分开,及时收集。
(二)垃圾桶收集应符合下列要求:
在不便上门收集的区域应为居民配置垃圾桶,方便居民投放,应按每25户配置一个标准垃圾桶(240L)的标准配置,并明确、告知居民投放时间。
1、作业要求
(1)垃圾桶垃圾收集春秋冬季每日不少于1次,夏季每日不少于2次。
无陈旧垃圾,无污水漫溢,周边地面整洁,无蝇、无臭。
垃圾桶清洗春冬季每周不少于1次,夏季每日不少于1次。
(2)垃圾收集应先清理干净垃圾桶内垃圾,然后清扫垃圾桶周边,保持地面整洁,垃圾桶有污迹应及时清(擦)洗干净。
(3)蝇、蚊孳生季节,垃圾收集桶及周边应喷洒消毒、灭蚊蝇药物每日不少于2次,控制蝇的孳生。
2、作业质量
收集作业完成后应清理现场,垃圾桶须及时复位。
做到车走地净,无遗留垃圾。
可视范围内,收集点苍蝇应少于3只/次,无蛆和蛹。
(三)近郊村生活垃圾收集
逐步将近郊村(镇)垃圾统一收集,配建收集设施,建立收集制度,并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减量化,将能堆肥垃圾就地堆肥处理,无害垃圾就地填埋处理,减少生活垃圾收集量。
(四)压缩车收集点
压缩车收集必须固定收集点,地面须硬化,平整,通风良好,有排水设施和三相电源。
(五)垃圾收集车
1、车容应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灰垢,标志应清晰。
2、运输垃圾应密闭,在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
3、垃圾装运量应以车辆的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不得超重运输。
4、装卸垃圾应规范作业,不得乱倒、乱卸、乱抛。
5、运输作业结束后,应将车辆、设备保养清洗干净。
二、生活垃圾转运站
(一)垃圾转运站地面须硬化,平整,通风良好,有给排水设施,站内有专人管理,相关专业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
(二)转运站标志牌规范,明确管理制度、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站点名称、管理人员、作业时间、投诉电话。
转运过程不占道,不妨碍交通。
(三)根据垃圾量的大小确定清运次数,站内无积存垃圾,无垃圾堆积。
严格做到日产日清。
(四)保持设施设备完好,有压缩设备的转运站内应配备应急电源,发电设备应考虑相应的机房。
(五)转运站内有降尘、除臭措施,无杂物堆放,臭气、排水均应符合相应的环境保护标准。
(六)每次转运作业完成以后,应对操作场地、压缩箱体、垃圾桶、墙面进行清洗,做到站内外场地整洁,无撒落垃圾和堆积杂物,无积留污水,墙面无明显污迹、积尘。
(七)转运站内无拾荒者,无废品积存。
(八)转运站喷洒消毒药水每周不少于2次,蚊蝇孳生季节,每天喷洒不少于3次。
可视范围内,站内苍蝇少于3只/次,无蝇蛆。
(九)集装箱要整洁完好,无损坏,定期油饰,遇有重大活动可增加油饰次数。
三、生活垃圾运输
(一)垃圾运输车辆应保持车容整洁,出车前检查车况,保持性能良好,车牌号码完整,门徽清晰。
(二)垃圾车应采取密闭方式运输,禁止超高超载,出车前须排尽污水箱中的污水,禁止沿途抛撒垃圾和滴漏污水。
(三)生活垃圾必须运至指定地点,不得乱倒、乱卸。
(四)垃圾转运站离居民住宅较近时,应合理安排装运时间,避开早晨以及中午,减少噪声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运输垃圾应尽量避开上下班高峰期。
5、收车时应及时将车辆清洗干净。
四、生活垃圾处理
(一)基本要求
1、进场垃圾应预先进行计量,计量员登记垃圾运输车车牌号、运输单位、进场日期和时间、离场时间、垃圾来源、性质、重量等情况。
2、管理和操作人员应随机抽查送场垃圾成份,发现生活垃圾中混有违禁物料时,禁止其进场,并及时纪录。
3、雨污分流,减少渗滤液产生量,场内有防污水渗漏系统,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防止污水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
4、厂(场)区及周围地区的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符合环保要求。
5、厂(场)区环境应整洁,地面和通道无散落垃圾和溢流污水。
场内应有防止粉尘飘散和垃圾飞扬的措施。
6、垃圾处理场内无拾荒者。
(二)垃圾卫生填埋场
1、应符合《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2004)和《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JJ93-2003)的要求
2、填埋区按区域分单元作业,作业单元应控制在200平方米之内;摊铺垃圾时,每层垃圾摊铺厚度应控制在1m以内;单元厚度宜控制在2m~3m;最厚不超过6m。
每天作业结束时对新鲜垃圾及时封盖。
3、填埋作业时,应及时压实、覆盖垃圾。
压实应采用专用垃圾压实机分层连续数遍碾压垃圾,压实后垃圾压实密度大于800㎏/m3;平面排水坡度应控制在2%左右,边坡度应小于1:
3。
覆盖应选择低渗透性的覆盖材料,使用粘土作覆盖材料时,日覆盖层厚度不应小于15㎝;中间覆盖层厚度不应小于20㎝;终场覆盖厚度按封场要求。
覆盖层应压实平整,并有防雨措施。
4、填埋场区设填埋气收集、处理设施和监测报警装置。
每月检查校验不少于一次,确保设施完好。
5、场区内保持地面干净、平整、无积水,场区应无恶臭。
6、填埋区外地表水不得流入填埋区。
垃圾处理后的垃圾渗沥液在排入地表水体时,其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规定的相应水体的排放指标。
7、填埋场大气环境监测每月不少于1次;进场垃圾成份分析每月不少于1次;垃圾渗沥液检测每月不少于1次;垃圾压实密度监测每月不少于1次,具体要求严格按《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JJ93-2003)的相关要求执行。
8、填埋场应有灭蝇、灭鼠措施。
每月对场区蚊蝇、鼠类等情况的检查不少于1次,并对其危险程度和消杀效率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调整消杀方案。
蚊蝇孳生季节,可视范围内,苍蝇应少于6只/次,无蝇蛆。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乌鲁木齐市 环卫 保洁 作业 规范 质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