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山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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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山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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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山海
连云港山海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
一、规划总则
(一)绪论
1.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文化遗产保护是推进文化强国建设、提高民族凝聚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截止2012年底,我国已发现不可移动文物65万处,各类馆藏文物2000余万件,历史文化名城121个,这些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文明发展史的文化印记。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十分丰富。
全国拥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870000余项,其中1219个项目入选国家级保护名录,8566个项目入选省级保护名录,初步形成了国家、省、市、县(区)四级项目名录体系,非遗保护的现实意义逐步得到社会的认同,保护项目的社会认知度和美誉度不断增强,对提升文化软实力的作用日益显现。
2.非遗保护工作经历了一个不断深化发展的过程。
非遗保护工作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民族民间文艺普查和保护。
2005年,文化部启动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地各民族非遗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非遗保护工作历经了从抢救性保护、生产性保护、常态化保护、整体性保护、生态性保护的发展过程。
社会各界对非遗保护工作的认识水平不断深化提高,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社会环境,积极参与非遗传承保护已成为新的文化自觉。
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顺利实施,非遗保护工作进入规范化、法制化和可持续发展的新阶段,做好非遗常态化、生态化、整体性保护传承,将更好地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
3.文化生态保护体现了城市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可持续发展理念。
文化遗产保护在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催化下,成为当前城市建设中“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并融入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动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地区的文化经典,对它的社会传承和保护可以继承发扬城市的传统历史,保持传统社会环境、人文环境与现代发展的和谐平衡,减少社会矛盾、环境冲突与文化变异,缓解城市之间地域文化的同质化趋势,从整体上持续推动区域内生态文明的建设与进步。
4.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成为非遗综合性保护的有效方式。
伴随着地区文化生态保护与建设,非遗保护工作从单体传承保护向生态性、整体性传承保护方向发展。
2007年,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正式通过文化部批准,成为我国第一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2010年,文化部制定下发《关于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指导意见》(文非遗发〔2010〕7号),推进全国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
目前,全国共有15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通过整合区内文化资源,开展整体性、系统性传承保护,使区域文化生态得到较好的恢复和改善,促进了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提升,文化传承保护成效不断显现。
5.江苏省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与全国非遗保护发展同步。
2010年,江苏省文化厅确定南京高淳、泰州江堰、淮安洪泽湖和连云港为江苏省首批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其中,具有山海特色的仅有连云港山海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是目前全省唯一的地级市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也是在全国范围内能够将山海文化作为地域文化同时进行保护的区域之一。
连云港作为沿海开发的主阵地,应充分认识到文化生态保护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将历史文化的生态传承保护和城市建设发展同步推进,率先在全国建设富有山海特质的文化生态保护区。
6.连云港适宜建设区域性的山海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建设连云港山海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有利于保持连云港经济、社会、文化的可持续发展。
当前,连云港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历史发展机遇,江苏沿海开发的“龙头”地位与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交汇点建设,为连云港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更好的平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态性、整体性和可持续性保护,有利于承接历史遗脉,传承保护地域文化精华,维护区域内自然、社会、人文的生态平衡,保持区域文化多元化和区域内外文化均衡和谐发展。
(二)建设意义
1.开展连云港山海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有助于开展区域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
建设连云港山海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旨在从自然状态、文化流布、历史演变、社会发展、人文环境等诸多方面,运用系统方式加强对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系统性、整体性保护、传承、利用,增强保护项目的对外影响力和辐射力,营造适宜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传承的自然、社会环境,建设非遗项目的整体性保护空间,为保护区内非遗保护工作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自然和社会基础。
2.开展连云港山海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有助于拓展区域性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空间。
目前,全市1000多处不可移动文物中,有90%主要分布在连云港山海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核心区和传播区域内。
这些文化遗存刻录着地域文化发展脉络和轨迹,是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文化基础和社会物化载体。
建设连云港山海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加强对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综合性保护,建立二者有机协调、良性互动的保护机制,构建覆盖面更宽阔、关联度更密切、集约度更高的文化保护空间。
3.开展连云港山海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有助于加快推动文化连云港建设进程。
建设连云港山海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将以非遗项目保护为核心,集自然生态、文化生态和社会生态保护于一体,形成了综合、系统、整体传承保护的发展模式。
进一步加强对保护区内文化资源的有效整合与合理利用,使文化遗产保护发展与建设山海相拥知名旅游城市相结合,是当前传承连云港历史文化的新模式。
进一步梳理历史文化脉络,加强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工作,做到在传承中保护、在利用中传承、在传承中发展、在发展中传承,为未来留下一片生态鲜活、文明和谐的文化空间。
4.开展连云港山海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有助于促进连云港生态文明建设。
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传统音乐、传统美术、传统戏曲、曲艺等不同类型,同时也包括传统医药、游戏、杂技、民俗、习惯、生产技艺等与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是人民生产生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建设连云港山海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将在保护自然生态、文化生态和社会生态等三大生态系统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文化教民、文化益民、文化惠民的社会功能,传承保护当地居民的传统文化习性、文化素质和文化偏好,促进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创造适宜地域生态文明平衡的综合人文环境。
5.开展连云港山海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有助于现代化国际海港中心城市建设和沿海开发战略实施。
随着连云港对外开放和区域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连云港需要不断增强文化发展的影响力和辐射力。
建设连云港山海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立足于连云港城市的地理特点和历史文化脉络,积极传承、保护原有的历史文化基因,科学整合区域内文化资源,积极开展生态性、整体性、可持续性传承保护,将非遗的传承保护与城市发展总体战略实施有机融合,实现二者同步发展。
6.开展连云港山海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有助于提升连云港城市文化软实力。
建设连云港山海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致力于重点修复原有的文化生态环境,传承地域历史文化,更重要的是建设综合性、系统性的文化保护系统,提升连云港传统历史文化的现代适应能力和综合发展能力。
保护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通过改善单体项目发展的传承保护状态,集聚各类文化元素,加强不同文化项目联系,改善非遗项目弱、小、散的生态状态,提升综合保护水平,有助于文化软实力和经济硬实力的结合,助推连云港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三)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以传承、保护、发展非遗项目为主线,以实施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为目标,坚持开展区域内文化遗产的生态性、整体性、可持续性传承保护利用,积极构建自然生态、地域经济、社会习俗的传承保护机制,完善生态保护实验区内的自然文化生态、社会文化生态、历史人文生态三大体系,提高全社会文化遗产生态保护意识,为加快建设文化连云港、生态连云港作出积极贡献。
(四)规划范围
连云港山海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涉及的保护范围分为文化范围和地理范围两个范畴。
文化范围指的是区域内的文化遗产所在地、影响区域以及相关空间,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两大类;地理范围指的是依据保护区的自然地理形态而确定的保护空间。
本规划所涉及的文化范围主要包括全市2012年以前被确认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县(区)级的历史文物、历史建筑、人类文化遗址等保护物件、遗址、遗迹和文化空间。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内容是自2007年以来市、县(区)文化部门组织开展的非遗名录申报,并经国家、省、市、县(区)四级政府批准确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项目以及宣传、展示、推广、利用这些项目的有效载体和关联空间;经过国家、省、市、县(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或在规划保护时期内将要认定的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传承基地和文化空间,以及与保护区内非遗传承、保护、利用相关联的自然生态、人文习俗、社会机制和文明环境。
本规划所涉及的地理范围是连云港行政区域,分核心区域、传播区域和辐射区域,主要集中在赣榆区、海州区、连云区的全部区域和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的沿海、沿山乡镇,以及东辛农场、云台农场、岗埠农场、青口盐场、台南盐场、台北盐场、徐圩盐场和灌西盐场。
规划区域总面积约为9660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约为7500平方公里,海域面积约2160平方公里,保护区人口约480万(含流动人口)。
(五)规划期限
本规划总期限确定为15年。
为适应地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并与《连云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连云港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规划(2010—2020年)》和《连云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实施相匹配,本规划充分考虑当前与长远发展的关系,立足当前,注重中期,着眼长远,将实施阶段分为近期(2011—2015年)、中期(2016—2020年)和远期(2021—2025年)三个实施建设阶段,与国家、江苏省和连云港市“十二五”、“十三五”和“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同步。
(六)编制依据
本规划编制依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保护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公约》、《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等国际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江苏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江苏省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江苏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江苏沿海地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2009-2020年)》、《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江苏省沿海地区发展规划(2009—2020年)》、《江苏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等相关规划,以及《中共连云港市委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山海相拥的知名旅游城市的决定》、《连云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连云港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关于加快连云港市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连云港市文化发展规划纲要(2010—2030年)》、《连云港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连云港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12—2030年)》、《云台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0—2030年)》等相关文件。
(七)规划性质
本规划由连云港市人民政府主导实施,提出保护区未来15年内的总体建设思路和框架实施计划,是保护区内文化遗产与自然生态、人文习俗、社会机制和文明环境的综合性传承保护工作的建设目标和行动指南。
二、文化生态资源与文化生态分析
(一)自然地理环境
1.自然条件。
连云港山海相拥,平原、山地、海洋齐全,湖泊、河流、丘陵、滩涂、湿地、海岛俱备,为江苏省内独有,全国罕见,具有独特的地域特征和地理形态。
连云港山海特色鲜明,云台山承接山东沂蒙山脉,横贯连云港市区,共有270多座山峰,其中南云台山主峰——花果山玉女峰,海拔624.4米,为江苏省最高峰。
连云港沿海海岸类型齐全,包括基岩海岸、砂质海岸和淤泥质海岸三种,海岸线全长211.587公里(2010年公布),有江苏唯一的基岩港湾海岸约40公里、砂质海岸约30公里。
连云港海岛资源丰富,共有平岛、平岛东礁、达山岛、达山南岛、达东礁、车牛山岛、连岛、秦山岛、开山岛等岛屿20座。
其中,东西连岛是江苏省最大的基岩海岛,面积6.07平方公里。
2.自然资源。
连云港动植物、矿产资源丰富,具有独特的区域性自然生态体系和特质。
连云港东部由滨海区域、滩涂、浅海水域和大陆架组成,盛产紫菜、鱼、虾、盐;中部云台山绵延起伏,横亘数十公里,植被茂密,物种齐全;西南北三面平川环抱,沃野千里,盛产水稻、小麦、花生、棉花、经济林木。
海州湾渔场是全国八大渔场之一,淮北盐场是全国四大盐场之一,云雾茶作为江苏四大名茶之一和葛藤粉均为昔日贡品。
海州湾区域渔民、淮北盐民和云台山山民生产生活习俗、海州湾海洋渔业和花果山传说、《镜花缘》传说以及淮盐制作技艺、云雾茶制作技艺、葛根粉制作技艺、果木种植、药材泡制技艺等项目均为我国温暖气候带区域所特有。
(二)城市社会环境
1.城市规划制定。
连云港特有的地理条件为城市发展设定了与众不同的建设格局。
赣榆区青口镇、海头镇以及柘汪镇、石桥临海产业区和连云区板桥街道、徐圩片区、灌云临港产业区、灌南半岛经济圈如同凤凰的两翼,与主体滨海新城区遥相呼应。
保护区范围内各项生态保护性工作服从城市规划建设的要求,并不与城市建设用地发生矛盾。
规划中的山海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划定区域与今后的城市定位和城市发展范围完全吻合,既是连云港原有传统文化资源的发源地、保护地和生长地,也是市民未来生活、工作的集中区域,具有丰富的原生态历史文化积淀和现代文化发展要素,形成了自然与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础,适应了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活态传承的环境和需求。
2.城市发展轨迹。
连云港古称海州,自秦汉起就是一个对外开放的交通口岸和经济生产的重要区域。
民国时期,海州一直是我国海盐、磷化工的生产中心,随着陇海铁路建设和连云港港的开港,海州已经承担起中原地区铁运、海运、河运交通枢纽和我国对外贸易门户的功能和作用。
孙中山先生在《建国方略》中,将连云港规划建设为全国五个二等港之一。
20世纪80年代开始,连云港城市功能就被确认为“华东地区新兴的港口工业城市”;1984年,国务院确定连云港为全国首批开放的港口城市之一,要求将连云港建设成为华东地区新兴的工业、外贸、旅游、港口城市;1994年,《21世纪议程》中规划将连云港建设成为连接太平洋沿岸国家与中亚地区的全国性港口城市,最终将连云港建成国际商贸中心与交通枢纽、环境优美的旅游中心。
2008年,市委、市政府将连云港建设定位为国际性海滨城市、现代化港口工业城市、山海相拥知名旅游城市和连接南北、沟通东西的重要枢纽城市。
3.生态城市建设。
积极开展以“绿色连云港,建设生态市”为主题的生态文明建设,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域研究、规划与保护。
对重要生态功能区实施严格保护,受保护区域面积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1.96%。
编制湿地保护规划,建立湿地管理信息系统,切实加强内河、湿地和海洋环境保护,建立湿地保护示范基地。
坚持按照《江苏沿海地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具体要求,以“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科学发展”为主题,建设“生态绿色连云港”,加大生态林建设及生态保护管理力度,繁荣发展生态文化,努力建设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和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构建连云港生态安全屏障。
(三)文化生态分析
连云港现有文物保护单位165处,其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9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8个,市级文物保护单位71个,县(区)级文物保护单位57个。
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555处,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以及石窟、石刻等;“藤花落龙山文化遗址”是江苏省内唯一拥有内外城郭的大遗址保护单位;连云港果城里民国建筑的发现入选江苏省2009年十大考古发现之一。
历史上,连云港山海文化吸引诸多名人驻足,孔子曾登孔望山望海、秦始皇曾三次东巡至此。
连云港山海风情和自然风貌孕育出花果山传说、徐福东渡传说、《镜花缘》传说、东海孝妇传说、海洋渔业传说等众多民间典故,造就了渔业文化、淮盐文化、花果山文化等人文经典,为《窦娥冤》、《西游记》、《镜花缘》、《红楼梦》等历史名剧、名著提供了人文素材和创作原型。
国家级非遗保护项目海州五大宫调、淮海戏、徐福东渡传说、东海孝妇传说、淮盐制作技艺以及省级项目云雾茶制作技艺、紫菜制作技艺、木船制作技艺、海州湾渔民风俗、淮北盐民风俗、云台山山民习俗等,依存于连云港自然地理条件和地域经济社会环境,成为全省乃至全国沿海地区富有特色的保护项目,也是区域文化重点传承保护的对象和地方文化的历史标杆。
(四)非遗文化生存传承保护状态
1.非遗普查整理工作顺利完成。
2005—2009年,连云港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共计普查项目5000余项,收集珍贵实物和资料8000余件,记录文字量1000余万字,拍摄图片10000余张,收集整理大量的录音录像资料,汇编出版17卷、500余万字的《连云港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资料》。
普查工作抢救认定了一批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较为全面地了解和掌握了各县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
2.非遗保护工作组织构架逐步完善。
2006年,成立连云港市艺术研究所,增挂连云港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牌子,市编办复核机构人员编制4名。
2007年,成立由市文化局牵头,市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建设局、旅游局、宗教局等部门参加的连云港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统一协调解决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008年,建立连云港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库。
2010年,各县(区)也相继挂牌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市、县(区)两级非物质文化保护组织工作体系全面形成。
与此同时,一些非遗社团也相继成立,为项目专项保护拓宽了新的渠道,搭建了新的平台。
3.保护项目名录形成完善体系。
非遗保护名录项目是连云港历史文化积淀和血脉所系,也是区域内传承的文化结晶和文化元素。
海州五大宫调、淮海戏、徐福传说、东海孝妇传说、淮盐制作技艺等5个项目已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名录;花果山传说、汤沟酒制作技艺、汪恕有滴醋酿制技艺、锻铜、汤沟元宵灯会等26个项目列入省级名录;市政府命名市级名录项目119个。
连云港国家、省、市、县(区)四级非遗项目保护名录体系的形成,较好地实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级保护。
4.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全面展开。
根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市文广新局自2009年起启动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工作。
目前,全市有国家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个,省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0个和市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98个。
全市各级文化部门通过整理记录项目资料,建设传习场所,资助开展传习活动,组织宣传交流,征集保管代表作,建立纸质档案、电子数据库等,积极鼓励支持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
5.非遗展示传承基地建设成效凸显。
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传习所等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展开。
连云港共有市级项目传承基地76个,县(区)级传习所、展示中心和传承基地近100个,主要涉及到海州五大宫调、淮海戏、童子戏、工鼓锣、南辰跑马灯、花果山传说、徐福传说、东海孝妇传说、淮盐制作制作技艺、汤沟酒酿造技艺、汪恕有滴醋酿造技艺等20余个项目。
非遗传承基地的建立,为宣传保护、传承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了便利的交流平台与广阔的传承空间。
6.项目生产性保护得到社会认同。
随着非遗保护工作不断深入,非遗保护工作由抢救性保护逐步向整体性保护、生产性保护过渡。
汤沟酒酿造技艺、汪恕有滴醋生产技艺等与现代经济活动和居民生活需求联系密切的项目,生产性保护正在有序开展。
目前,已建成徐福文化创意博览园、淮盐文化生态博览园、二郎神文化遗迹公园、《镜花缘》文化产业园、连云港老街、民主路民国风情一条街、海州非遗保护街区等大型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加快拓展项目传承保护空间,为生产性保护工作开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7.非遗项目宣传展示异彩纷呈。
2006年以来,全市各级文化部门大力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工作,非遗项目的社会影响力逐步扩大,传承保护活动呈现常态化。
市教育部门对非遗项目实施分类指导,依据素质教育实际积极推进“非遗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使港城特色非遗成为对青少年进行传统文化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载体。
海州五大宫调、黑陶制作技艺、锻铜、水晶雕刻技艺、飞白书法等多个项目,代表连云港参加上海世博会、澳门民间工艺展示、韩国丽水世博会,以及在广东深圳、四川成都、山东枣庄、苏州、南通等地举办的非遗展示活动,很好地展示了连云港地域文化魅力。
8.非遗理论研究呈现良好态势。
2007年,市文化局与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共同举办全国性的海州五大宫调研讨会,出版100余万字的《海州五大宫调》全集,收录100余个曲目。
市艺术研究所编印500余万字的市、县(区)项目普查名录,全面汇集2007—2009年期间全市项目普查成果。
《经典连云港》、《寻根》、《盐场纪事》等读物,以及关于连云港山海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生态博物馆建设、淮盐文化开发利用、非遗生产性保护、地方非遗保护项目的专题研究成果陆续出版发行,呼应了非遗保护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
三、总体思路
(一)规划思路
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方针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方针,以保护区内的山海文化、淮盐文化、徐福文化、花果山文化、孝文化等地域特色文化为主脉,积极建设完善多样性的适宜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保护、利用的工作机制,科学规划,整体保护,活态利用,努力构建相互协调、相互补充、和谐均衡的自然文化生态系统、历史文化生态系统和社会文化生态系统等三大生态系统,保持连云港地区文化遗产及相关文化生态和文明环境保护的可持续性发展。
(二)空间布局
本规划按照“一体、两翼、多点”的空间布局原则展开,即以云台山脉区域为主体,沿海岸线向两翼伸展,选取多个居民区和文化积聚地作为保护区重点建设的区域布局。
“一体”,是指沿云台山脉的海洋文化与山地文化交融的文化遗产保护流布区域,自前三岛起,经连云区、海州区一直延伸到东海县温泉镇周边地区。
“两翼”,是指以后云台山旗台嘴为界限,向两侧延展的滨海海洋文化遗产保护流布区域,具体为自赣榆县柘汪镇起,经连云区、灌云县沿海,至灌南县堆沟港镇。
“多点”,是指依据保护区内行政区划确认的特色文化镇街、村落等行政区域,如赣榆区海头镇、青口镇、连云区连岛街道、高公岛街道、宿城街道、云山街道、徐圩街道、市开发区中云街道、朝阳街道、灌云县燕尾港镇、灌南县堆沟港镇、海州区云台街道、南城街道、南部拓展区板浦镇等;按照保护项目和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所在地,规划建设的生态博物馆、传承保护基地、传习所和展示中心;当前依然在保护区内长期流布的文化概念、文化现象、文化活动和保护项目所依附的物质文化载体;物质文化遗产遗址、遗迹、遗物等实体形态以及相关的人文生态空间和社会生态环境。
(三)基本原则
1.持续性原则。
始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科学保护、和谐发展的工作思路,持续建设地方生态文明,保持地方文化的连续性和可持续性。
2.人本性原则。
尊重市民文化诉求和文化偏好,树立人民群众是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主体的工作思路,坚持文化源自人民、文化服务人民的理念,保障和实现市民基本文化权益,促进文化的永续传承保护。
3.整体性原则。
正确认识文化发展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发展的本真性和完整性,维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与自然、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联系,构建互相作用、互相促进的保护工作机制。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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