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安监局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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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监局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方案
县安监局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的标志,是党和政府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要求。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持续推进过程中,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传统和新型生产经营方式并存,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监管体制机制和法律制度不完善、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依然突出,直接危及生产安全和公共安全。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为全县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打下坚实基础。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安全生产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指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预防控制体系,遏制和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实现新双峰新创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完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普遍落实;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稳定改善,公众安全素质普遍增强;事故总量和职业危害持续下降,安全生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县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好转。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1.完善县(乡镇)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县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10个专项安委会。
2.强化乡镇(经开区、经开新区)安监机构建设。
乡镇(经开区、经开新区)单独设立安全生产监管机构。
安全生产监管任务较重的乡镇(经开区、经开新区)配备5名以上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其他乡镇(经开区、经开新区)按不低于3名标准配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
(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强化安全生产党政同责。
贯彻落实《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亲力亲为、亲自动手抓。
综合运用宣传教育、目标考核、事故查处等手段,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监管机构建设、经费保障等重要问题,支持安全监管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实施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述职制度,抓好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评价,将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党政领导干部的约束性指标。
实施党政领导干部提拔重用和参与综合性评比表彰前征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意见制度。
2.强化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各行业主管部门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负有直接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依法监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安全监管部门对本地安全生产履行综合监管职责,对下一级政府和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3.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督促各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落实五到位”。
全面推行安全生产失信企业“黑名单”管理,在企业项目核准、用地审批、招投标、专项资金扶持、证券融资、银行贷款、融资担保等方面予以遏制。
强化事故责任追究。
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事故中涉及刑事犯罪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等责任人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从严追究责任。
4.强化安全生产绩效考核。
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深化考核结果运用,加大安全生产在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专项考核体系考核中的分值权重,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
对年度考核结果评定为“优秀”等次的进行奖励。
被实行“一票否决”的单位,取消其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其他综合性评优资格,及党政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三)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机制。
1.完善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监管。
落实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按照职权法定、简政放权的要求,厘清安监部门权力分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完善网上审批平台建设,大力推进县级投资项目并联审批,进一步优化审批事项办理流程。
加强行政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综合运用书面检查、实地检查、抽样,事后评估、信用评价、投诉举报等方式,对行政相对人进行检查。
对取消审批后仍需加强监管的事项,根据事项性质、内容和要求,建立后续监管制度,完善监测体系,规范市场主体行为。
2.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制。
将安监部门作为政府行政执法机构,加强安全生产执法队伍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思想作风建设、装备保障建设,全面提升监管执法水平。
推行计划执法,明确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程序、频次、内容及相关要求,落实“四不两直”和“双随机”抽查制度,实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
落实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公告制度,各乡镇、各行业每季均挂牌一批重大隐患。
建立过程执法案件公示制度,强化警示教育。
以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为重点,根据企业集中度和风险等级,分别确定若干重点监管乡镇,实施重点监控、跟踪指导。
3.完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机制。
坚持源头治理,重心下移,把乡镇(经开区、经开新区)安全生产纳入社会管理网格化体系,做到范围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发挥基层网格员的安全生产风险监测、日常管理、事故前期处置等作用,实施群防群治、监管前移,实现安全监管区域全覆盖。
4.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机制。
加强资源整合,深入推进县、乡(镇)两级安全生产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完善应急资源数据库,早日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重点行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工作制度,完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应急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事故现场应急处置。
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置总结和评估制度。
(四)完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机制。
1.完善安全生产专家队伍管理。
建立县级安全专家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专家库管理制度,加强动态管理和绩效考核,提高专家使用效益。
推行政府定点购买专家服务,选派各行业专家深入生产经营一线,重点帮助高危行业企业、小微企业,开展风险辨识、安全现状评估,指导隐患排查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强化安全生产技术支撑。
2.完善安全生产专业化服务机构管理。
适应市场经济的规律特点,鼓励成立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安全管理咨询、安全风险评估、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职业危害治理等方面的有偿服务,解决企业技术、管理力量薄弱的问题。
3.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
充分依托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平台,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实行行政审批、监管执法、应急救援、培训考试等工作流程网上运行,实现上下多级联通、功能多方拓展,提高行政效率,优化便民服务。
(五)完善安全宣传教育体系。
1.安全生产,教育为先。
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和宣传教育,举办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和安全生产专题讲座,使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群众,提高安全生产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其掌握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科学知识,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令、法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等。
2.加大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力度。
在各乡(镇)安监站原有安全宣传的基础上,再加大安全宣传力度。
全面落实项目的三级教育制度,充分利用项目部的民工夜校定期组织施工及管理人员学习相关的安全生产规范和安全生产技能,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组织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3.加强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信息报送。
各乡镇安监站每月按要求上报1条以上改革信息至县安监局信息科级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深化改革组织领导、重大决策、检查考核。
县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波任领导小组组长,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办公室。
(二)注重统筹协调。
各乡镇、各单位要统筹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切实增强改革的实效性、针对性。
要科学制定改革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完成进度和工作措施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有序推进各项改革措施。
要加强沟通衔接和分类指导,不断扩大改革成果。
(三)强化监督检查。
加强改革项目推进情况的及时跟进和监督检查,及时分析查找问题和不足。
建立健全目标管理和考核评价机制,把推进改革情况作为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改革创新成绩突出的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的通报批评。
XX县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XX省安全生产条例》,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监局关于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X政办发〔2016〕11号)、《XX市深入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实施方案》(X政办发〔2016〕70号)和《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X委发〔2016〕83号)精神,进一步发挥市场作用,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关于“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精神和省、市、县党委及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的要求,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安全治理,着力破解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无人管、不会管、管不好”的难题,有效弥补政府监管力量不足的短板,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总体水平,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我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原则 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坚持“市场主导、企业自主、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的原则,通过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政府引导,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安全生产工作,弥补政府监管力量的不足,着力解决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问题:
(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的要求,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分阶段分步骤实施,扎实完成各阶段目标。
(二)突出重点,分类指导。
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从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着手,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取得突破;要区别不同行业、不同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创新机制,分类指导,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三)典型引路,全面推进。
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创建树立典型企业,发挥榜样作用,创新体制机制;加强经验总结及交流,以点带面,推动本辖区(行业)内企业全面参与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
(四)机制激励,政策引导。
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完善考核制度,落实工作责任,以行政手段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通过安全生产诚信管理的有效激励机制,以政府补助买服务,激发企业参与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自觉性,促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五)企业为主,政府推动。
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立足企业为主,以完善并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长效机制为重点,作为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契入点;加强政府推动和政策引导,结合安全生产诚信管理考评,制定激励政策,推动企业由被动接受安全监管向主动开展安全管理转变。
三、工作目标
以安全生产服务需求为导向,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基础,以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为根本,加快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共赢互动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
按照“政府抓监管、中介机构抓服务、企业抓整改落实”的要求,今年要达到20%的中小工业企业引入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2017年底达到50%,2018年中小企业基本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社会化。
到2020年,基本形成体系健全、服务规范、运转高效的安全生产专业服务市场。
四、服务模式、内容和范围
(一)服务模式。
坚持企业购买服务为主、政府奖励补助为辅的原则,各乡镇(街道)结合本辖区实际,可选择单一模式,也可选择多种模式同时开展。
1.企业购买服务模式。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不足的中小企业根据自身安全生产的需要,按照市场竞争选择机制,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诚信体系建设、应急救援和演练、安全评价、检测检验、职业病防治、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重点事项,委托安全中介机构提供专业解决方案并签订安全生产服务合同。
中介机构在经营范围内,根据自身能力承接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合同约定,为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偿服务。
2.政府购买服务模式。
各级政府及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在制订安全生产政策,开展安全生产许可审查、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专项整治、事故调查分析鉴定、重大隐患整治等执法监管活动,以及进行安全宣传、信息化管理、事故数据分析、公共安全应急防范、应急救援风险评估等具体工作时,可以采取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等形式,由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咨询。
3.行业自治、互助模式。
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发挥企业技术管理的集聚优势和行业协会的组织自律作用,推行“安全生产协作互助”“行业协会(商会)自治”等模式,开展安全生产互帮、互学、互查以及培训等活动,实现行业、企业间安全资源共享与互补,促使企业形成安全生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服务机制。
4.园区协作模式。
根据产业园区生产、安全关联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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