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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面温室气体减排问题
直面温室气体减排问题
联合国气候组织的减排趋势
2008年12月12日在波兰闭幕的联合国气候大会,按照“巴厘岛路线图”所制定的进程,在马拉松式的艰难谈判后,达成了2009年的工作计划。
会议出现两种倾向:
一是,关于“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在对“区别”的理解上,部分发达国家要求给发展中国家分类,把经济相对发达、排放较高的发展中国家与其他发展中国家区分开来;二是,要求修订《京都议定书》内容。
日本、美国等国代表不同程度地表示,发展中国家也应作出减排温室气体的承诺。
看来发展中国家也应作出减排温室气体的承诺将是“巴厘岛路线图”和后《京都议定书》时代争论的焦点,也是国际社会温室气体减排的一种趋势。
我国的温室气体减排问题
我们国家以前虽然一贯积极支持《京都议定书》。
但是,根据《京都议定书》我们作为发展中国家,实际上并没有承担实际的减排指标。
相反,最近一些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我国的煤炭消耗量每年都在以2亿多吨的速度增长,我们不但谈不上什么减排,而且是每年都在快速的增加排放。
美国布什政府上台之后,拒绝签署《京都议定书》的行为,掩盖了各国对我国家排放快速增加的关注。
然而,美国政府同意签署巴厘岛路线图,实际上已经是一种改变态度的信号。
下一步美国不会甘心总是充当一个世界对立面的角色。
美国的态度一旦改变,中国的减排问题必然就会成为世界各国注意的焦点。
据悉即将上任的美国总统奥巴马曾表示,尽管美国正在经历金融危机,但他上任后仍将带领美国更加积极地参与国际气候变化谈判。
2009年中国恐怕已经实现了温室气体指标的“双超”(即总量超过美国,人均超过世界平均水平)。
如果我们还要强调我们是发展中国家,还要游离在减排指标的控制之外,恐怕已经是非常困难的事情了
根据世界的发展潮流,我国的能源结构必须要彻底改变。
今后即使我们自己不在乎环境破坏、不在乎矿难死人,国际社会也不会答应我们再用大量增加煤炭的办法来解决能源问题了。
国际社会的减排压力对我们来说也有积极的意义。
无非是让我们不要那么快的就把自己煤炭资源都烧掉。
按照我国现在的煤炭开采趋势,2050年之后,我们煤炭恐怕开采就已经十分困难了。
到资源枯竭的时候,就是国际社会不给我们压力,我们也必须要想办法改变能源结构。
我们能不能像欧洲发达国家那样,聪明一点,赶在自己的煤炭资源消耗光了之前,就调整好我们的能源结构呢?
欧洲一些国家依靠水能解决了排放问题
北欧的挪威,由于水能资源丰富,眼光超前,挪威一直优先开发利用可再生的水能。
因此,到现在为止挪威99.8%的电力还是来自水能,尽管他们自己也有着丰富的石油和煤炭,但是,至今基本上都没有开采。
南部欧洲法国的水能资源并不多,但是他们早就百分之百的开发利用了。
所以,他们在欧洲率先结束了本国煤炭的开采。
随后,水能开发程度高达百分之八、九十的英国、德国等也都纷纷宣布关闭全国的所有的煤矿,实现全国的清洁能源利用。
我国水能开发利用不容乐观
我国的水能资源世界第一,仅仅根据目前的勘测设计水平,技术可开发量就有2.47万亿千瓦时。
如果开发充分,至少每年可以提供12到13亿吨原煤的能源。
这个数字还不包括那些1万千瓦以下河流上的小水电资源。
有人算过一笔账,世界工业化以来我们所浪费掉水能资源,已经超过我们国家所开采的全部煤炭总量。
如果我们国家能够像挪威一样,从一开始就充分的开发利用我们的水能资源,起码到上个世纪末,我们国家都可以和挪威一样基本上不需要开采煤炭,完全依靠水能来提供所需的电力能源。
为何我国水能开发利用率这样低呢?
到2007年底我国水能的发电量大约只相当于2.5亿吨原煤。
目前,我国每年大约有相当10亿吨的原煤的水能资源被浪费掉。
我国的水电开发利用程度不高,这一方面是由于水电建设的复杂性,移民、环境等等问题,在短时间内不可能一蹴而就。
而更重要的原因则是我们国家长远规划的欠缺和整个社会对水电开发的严重误解。
国家发展规划层面的误解主要体现在,我们国家的发展规划中考虑问题的期限普遍比较短,没有考虑百年以后的能源供应问题。
这一点与发达国家有很大的差距。
例如,英国有关部门对一百年以后每一具体地区的能源,都已经有非常详尽的规划方案。
美国的能源专家们至少已经考虑到了四百年以后的能源的规划和供应问题。
能源规划所考虑时间不同,能源量也会产生巨大的差别。
尤其是对于可再生能源。
如果我国(技术可开发的)水能资源都得到充分开发,以100年计算,我国的常规一次能源总量(存量)将能够增加20%多,相应的我国煤炭资源在总的一次能源中的比重下降为51.4%,水能资源比重将上升到44.6%。
如果要以200年计算,水能资源将超过煤炭和其他任何能源资源,成为我国的第一大常规能源。
也就是说,按照200年考虑,如果我们不充分利用水能,相当于将要浪费一半以上一次能源资源。
按照美国人考虑能源问题的方式,400年之后,我们的水能将构成我国80%的一次能源资源。
根据中国科协的公众调查,我国社会普遍认为,目前可再生能源还不能发挥主力军作用。
这种社会层面的误解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相当一部分人不认为水电是属于可在再生能源。
这主要是由于上个世纪末国际社会对大型水坝的环境影响的争论非常激烈,1996年的世界可持续发展高峰会议上,只把小水电定义为可再生能源。
经过长期的争论之后,发现一些环保组织对水坝环境影响的评价并不真实、客观。
因此2002年的世界可持续发展国锋会议,192个国家首脑一致通过了鼓励包括大型水电在内的可再生能源行动计划。
随后在2004年的波恩和2006年的北京世界可再生能源大会上,都反复重申了包括大型水电在内的水能的可再生能源地位。
我国2006年实施的可再生能源法也再次强调了大型水电的可再生能源地位。
不过,由于大型水电的技术成熟,开发成本低,本身已经具有强大的市场竞争能力,不需要用可再生能源法的政策扶植,所以,主要体现国家政策支持的可再生能源法也明确规定,不调整大型水电。
除了一些人还不了解大型水电的定位之外,更多的人则是由于受到极端环保误导宣传的影响,认为水电虽然是可再生的能源,但是由于产生的社会、环境问题很大,中国已经不能再多开发了。
我国社会对大型水电的各种误解
例如“水电开发一定会破坏生态环境”的说法在社会上非常流行。
事实上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都是水电开发程度越高、生态环境越好。
相反,亚洲、非洲那些水电开发程度普遍很低的发展中国家,不仅人民生活非常贫困,所遭遇到的生态环境破坏也比发达国家严重得多。
在我们中国也不例外,新安江的水电开发让当地的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都得到了很好的保护和发展,而至今尚未开发的怒江,过度砍伐、陡坡耕种、水土流失等生态环境问题却十分的突出。
国内有的宣传认为水电开发破坏生物多样性。
然而,最近在中欧生物多样性项目的一次活动中《科学时报》记者问道“中国西南地区是中国生物多样性最为突出的地区,同时也是中国水电发展的重要地区,二者是否真的有无法调节的矛盾”时,马敬能和王海滨(中欧生物多样性项目负责人)一致表示:
“依照目前水电工程建设发展的科技水平来讲,与生物多样性的发展不会存在什么矛盾,反而会在水源的涵养、水坝周边的环境保护以及生物多样性的发展方面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
前几天在三峡的一次国际会议上,来自德国的莱茵河国际保护委员会主席,斯蒂芬?
希尔博士,也在关于莱茵河治理成果的报告中介绍说:
通过对莱茵河的综合治理,目前莱茵河的生物多样性已经恢复到了一百多年以前的物种水平。
这条建有上百座大坝的莱茵河的现实充分说明,水坝的建设并不一定必然导致河流生物多样性的破坏。
实际上,很多水坝建成后的河流生物多样性下降的现象,主要是其他人类活动的综合影响结果,而不是水坝的罪过。
我国很多还没有建坝的河流、河段,由于其它人类活动的影响,其生物多样性也已经遭到极大的破坏。
相反,自然界中有很多自然产生的水坝所形成的天然水库湿地,其生物多样性不仅没有出现减少,反而变得更加丰富。
例如,我国的人中海、木格措,以及著名的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地“九寨沟”,那里的生物多样性决不会比任何激流河段逊色。
再比如,有舆论宣传说“水电越开发,群众越贫困”。
最典型宣传的就是我们云南漫湾水电站建成之后,移民都靠捡破烂为生了。
大家可以想象,一个漫湾水电厂几百人产生的垃圾,能不能养活二百多人的村子?
事实上漫湾捡破烂的田坝村移民中间,据了解也有因为移民而发家致富,家产超过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
而且那些污蔑性宣传绝不会告诉公众这些情况。
此外,所谓“拣破烂”的田坝村民,不仅无一例外是享受城镇低保补助的居民户口,而且他们还比一般的城镇居民多享受有水库移民的后期扶植费(原来的国家就规定是每人每年250到400,现在是600。
当时,漫湾的水库后期补偿是400元的高限,当然,以前这笔后期扶持费不一定能够发到个人手里自由使用)。
此外,已经作为我们0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参考材料的所谓“1600万水库移民中,有1000贫困人口”,不符合实际情况。
经过与国家发改委和水利部等有关部门负责移民工作的同志核对后,我发现伪环保人士的欺骗宣传的手段是采用联合国的每天人均一美元作为贫困标准的。
其实,如果根据联合国这一标准,按照当年的我国农民收入计算,我国农民的2/3都应该算是贫困人口。
其贫困比例,比水库移民还要高。
前一段时间社会上传说“发达国家不仅不建设水坝,而且已经开始拆除水坝了”也是国内外伪环保精心策划的欺骗宣传。
我们中央台的“水坝之争”对这件事情曾经做了一个很好的澄清。
他们在宣传图片上摆放着胡佛大坝的照片,而实际拆掉的都是一些失去功能的小水坝。
据统计美国所拆掉的水坝的平均高度还不到5米。
去年在三峡召开的一次国际会议上,美国的垦务局局长,再次公开的声明,在美国具有正常发电功能的大坝,一座也没有拆过。
然而,我们中国的公众却都以为水电是破坏环境的,美国已经进入了拆坝时代。
所以,社会上很多人都说,国外都已经开始拆坝了,我们为什么还要建?
在不实宣传的误导下,我国的社会形成了一些奇怪的舆论。
全世界都公认的梯级水电开发,在我们国家却被说成是把河流变成一串串不流动的死水池。
这些人也不想想如果连水都不流动了,还能发电么?
更有甚者,居然欺骗说什么过度开发的水电会使河流干涸。
水轮机又不是宇宙中的黑洞,怎么可能把水吞掉?
编造这些谎言的人也不自己问问,如果水电开发能让河流都干涸了,都不流动了,还能有人肯在那里投资建水电站吗?
我国的乌江是唯一已经完成了梯级开发的流域,我们大家可以到那里看看,梯级开发是不是把河流变成了一串串不流动的死水池?
水电开发会不会让乌江干涸?
如果大家还没有机会去看也不要紧,我们的胡主席亲自去看过了,并告诉我们水电工作者,梯级、流域、滚动开发这种形势好的很。
世界上很多发达国家水电开发程度达到了80%多甚至100%,没有一个责怪说自己开发程度过高了。
而我们国家的长江上游仅仅开发利用了10%,就经常被人指责开发已经过度。
我国的长江目前可控制的水资源量不足20‰由于无法有效的调节天然水资源时空分布的尖锐矛盾,所以,才会水、旱灾害不断。
现在全世界同时解决流域水多、水少矛盾的唯一办法,只有通过水库调蓄。
美国的科罗拉多河上开发的电站的水库蓄水能力达到了400%,因此才让昔日干旱的西部荒漠,成为今天美国最富裕的地区。
表面上看,我国的水电开发目前似乎是受环境、移民问题的制约。
但是,仔细分析来看,真正制约水电的不是环境、不是移民,而是被误导了的社会舆论。
在这一方面,最有代表性的例子,莫过于怒江了。
阻碍怒江水电开发的绝不是环境和移民
在国外颜色革命势力的影响下,2003年9月,环保官员主要召集了一批具有反水坝思潮的专家、学者召开的怒江环评论证会,汇集了一系列有关怒江的不实观点。
例如,他们把上游早已经建设水电站、下游国家也正在开展水电建设的怒江,宣传成是世界上唯一没有建水坝的河流。
他们完全无视怒江几十万人生存多年,砍伐林木、陡坡耕种,水土流失严重,地质灾害频发,河谷地带生态环境已经遭到极大破坏的现实,欺骗公众说怒江是世界上最后一条生态江。
在那次会议上,还有一位专家曾经解释说“库区淹没前,漫湾移民人均纯收入曾高出全省坝区平均值11.2%,人均产量高于坝区平均值63.5‰至1997年库区淹没后,库区人均纯收入水平仅为全省水平的46.7%。
”。
这种说法曾经让很多人对怒江水电开发的脱贫作用产生了严重的怀疑。
而据我们随后查到的资料是“当年漫湾所在的云县移民1934人,后靠人口1293人原有田地1980.9亩,人均产粮1170市斤;后靠安置后至1993年人口1403人,有田地2305亩,人均产粮1394市斤”。
分明是漫湾移民后的人均收入和人均粮食产量都有所提高,为什么专家介绍的情况则完全相反呢?
经仔细核对我们才突然发现。
专家的宣传技巧,居然是这样。
由于水库淹没的河谷地带水田多,产量高。
所以,库区淹没前,漫湾移民人均纯收入曾高出全省坝区的平均值一点也不奇怪。
而当谈到最关键的淹没后的变化情况时,专家却巧妙的把比较的对象改成为全省。
事实上,由于全省平均收入是要包括城镇人口收入的,而主要属于农业人口库区人均收入,能够达到全省平均的46.7%,已经是相当不错的了。
当时怒江环评论证会经过公共媒体的传播、放大,曾经在全国掀起了一股股要求“保留怒江生态江”的风潮。
有人还根据这些谎言上书全国人大,甚至写信给联合国,要求制止怒江水电开发。
根据这种情况,温家宝总理也作出了“慎重研究、科学决策”的批示。
为了还怒江生态真实面貌,2005年初我们组织专家、院士以及反对伪科学的工作者专门对怒江的生态环境进行了实地考察。
考察之后他们在云南大学作了有关怒江水电开发与环境问题的报告,澄清了一系列所谓“生态江”的不实宣传。
院士们也把只有怒江水电开才是真正的保护怒江生态的实际情况,向党中央作了汇报。
温总理也再次批示要求加紧工作。
然而,在这些不实之词被揭露之后,过去那些到处以怒江问题专家的身份作报告,经常就怒江问题给有关领导和机构写专家建议的人士,以自己还不了解怒江情况为由,要求公示怒江水电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的报告。
本来公示即将建设的水电站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让更多的人了解情况发表见解也是一件好事,但是,由于有关部门有明确规定,国际河流的开发规划属于国家机密。
所以,让怒江的水电开发莫名其妙的搁置至今。
自从阻碍怒江开发的极端环保言论被否定之后,一些不同意见者也不再直接强调不能开发怒江了,而开始改变反对怒江开发的策略。
有人冠冕堂皇的说,怒江开发还有争论,还应该继续慎重决策,不能操之过急,主张应该搁置。
然而,中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和能源需求却不能搁置。
也许正是我们怒江开发的决策“慎重”过度,导致我国小煤窑的开采就不可能慎重;也许正是我们不容许怒江开发“操之过急”,所以,遍布中国的小煤窑生产就不能不操之过急;也许正是怒江水电开发被搁置,我们才不得不冰雪灾害之后对带血的小煤窑网开一面。
中国水电被极端环保舆论阻碍的恶果
这种水电开发遭受不公正的社会舆论压制的情况,已经影响到我们政府的决策。
其影响作用也远不仅仅局限在怒江。
几年来,尽管我们国家的发改委主管能源的领导,几乎在各种场合一再强调开发水电的重要性;尽管我们很多的国家能源政策中都一再强调要优先发展水电,尽管我国的水电建设的绝对速度也并不算慢。
但是,在实际当中像怒江这样没有任何明确的理由,却迟迟得不到批准的水电项目却比比皆是。
据统计在我国前几年新增电力装机将近一亿千瓦的情况下,2007年被核准的大中型水电总共才270万千瓦,还不足整个电力增长总量的5%。
由于能源结构严重恶化,我们国家煤炭的消耗量,早已大大超过了实际的开采和运输能力。
前一阶段我国遭遇了严重的煤电危机。
管制电价必然出现电荒,放开电价必然出现煤荒。
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只有鼓励遍布全国的小煤窑加紧生产,才能渡过难关。
在我国煤电矛盾最突出的时刻,我国小煤窑的生产事故也达到了顶峰。
仅从去年9月4日到21日短短的17天时间里,就发生了9次矿难。
372人死亡,50多人失踪。
17天的矿难的实际死亡人数达到四百多人。
平均不到两天就发生一次矿难,一次矿难平均死人40到50人。
很难想象,如果不是全球经济危机爆发,我国这种煤炭供应极度紧张的局面,持续到了冬季与社会公众的冬季采暖问题交织在一起,还将会产生什么样的严重后果?
10月份全球经济危机的爆发,意外的缓解了我们的能源严重短缺的困境。
然而,虽然现在煤炭价格已经大幅度下降,但是,社会用电量也急剧下降,我国能源结构不合理的矛盾并没有得到缓解。
大量新投产火电机组明显已经成为不良资产,大大加剧我国的金融风险和经济危机。
恶化的能源结构,让历来都是国家利税大户的国有电力企业,全面巨额亏损,煤、电之争矛盾重重,我国整个能源、电力行业的发展前景丝毫也不容乐观。
中央电视台的记者王志到丽江挂职副市长之后,曾经负责处理金安桥水电站违规建设的问题。
他坦言为此经常要在理想和现实中挣扎、困惑。
金安桥的建设方作为一个私营资本企业,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正式核准之前,他们已经把整个电站基本建成。
然而,对这样一个程序上严重违法的电站建设,却也给我们的政府出了一道不大不小的难题。
和怒江水电开发被莫名奇妙的搁置一样,几年来,除了政府有关部门没有对金安桥予以正式核准之外,我们似乎找不出合适的理由阻止金安桥水电站的建设。
因为,它每提前投产一年,可以多提供118亿的清洁电力。
大约相当于600万吨原煤。
这个电站被晚批准一天,我们就要多烧掉200多节火车皮的原煤。
金安桥的建成至少相当于开采了几十座不破坏环境、永远不会枯竭的小煤窑。
大型水电开发的节能减排作用无可替代
至于大型水电开发对我国节能减排的作用。
我们不妨拿金安桥水电站与我国的新型可再生能源开发情况作一个比较。
要知道2006年我国投入了大量资金和力量,风能和太阳能发电的装机容量实现了翻一番的大幅增长。
然而,2006年全国的风能和太阳能全年发电量仅仅为53.6亿度,还不到这个违规建设的金安桥的发电量的一半。
也就是说仅仅一个违规建设的水电站的节能减排作用,就比我们举全国之力的风能、太阳能大规模投入,所能得到的清洁能源还要多得多。
实际上,水电的优越性还远远不止这些。
水电在电网中是优质的可调节电源,而风电、太阳能则需要电网中其他电源予以调节保证的间歇式能源,对电网安全性的冲击极大。
此外,我们国家对风电的入网补贴大约是每度电0.25元,对太阳能的补贴就更高了。
如果我们耍受得这53.6亿度风能和太阳能,至少需要拿出15亿元的补贴。
总之,一座违规建设的金安桥水电站,不仅比我们国家两年的风能太阳能投入还要管用,而且还能降低全国几十亿元的电价。
设想一下整个怒江,整个中国,我们因为搁置水电开发的损失到底有多大?
为了实现节能减排,国家投入大量的资金支持风能、太阳能发电的做法无可非议。
但是,如果我们一方面投入巨资开发风能和太阳能,另一方面却极力压制最应该开发的大型水电,则不能不说我们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是盲目的、是不讲实际效果的,有极大的跟风、作秀成分。
根据我国的国情,如果不优先开发水电,其它节能减排的措施都会失去意义。
例如,上大压小政策,我们的评价很高。
2007年关停的1438万千瓦小火电机组,理论上可以减少消耗原煤1880万吨。
然而,新建的2000多万千瓦大火电只能相当于我国怒江水电开发节能效益的三分之一。
我们为什么非要鼓励用同样的投资去建设燃煤减少三分之一的大火电机组,取代小火电,而坚决不让开发建设完全不烧煤的大型水电呢。
这种说法绝不是没有道理的,如果我们的上大压小,不是用大火电机组,而是用水电,那么我们今天的电力行业亏损局面局不会有这么严重。
不仅如此,假设怒江水电开发没有被搁置,我们国家“十一五”期间实现节能20%的目标,是完全有可能实现的。
但是,现在我国要想完成“十一五”的节能目标,恐怕是不大可能了。
结论
几年来,由于电力体制改革后引进了竞争机制,而各大电力集团又不能开发水电,因此,主要的电力发展竞争,都局限在本应该优化发展的火电上。
由于几大电力集团的纯国有性质和都想做大做强的互相竞争,火力发电建设的经济杠杆作用已经失灵。
在目前的局面下,应该考虑用行政手段严格控制火电建设的增速。
否则,电力体制导致的能源结构恶化的趋势难以改变。
水能资源的开发利用,不可能像恢复小煤窑生产那样来得快。
我们现在就应该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尽快地揭露极端环保欺骗宣传,改善舆论环境,加速水电开发,调整好能源结构,从容应对即将到来的国际压力。
我们只有尽可能的开发利用水电,才能在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保证我们的能源供应,保护好我们的生态环境,把更多的化石能源留给我们的后代。
目前,我国还有近80%的水电开发利用潜力,加上核能、风能和太阳能的利用,我国在保持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的目标,并非不能实现。
应该告诉社会公众,水能开发同时也必然是水资源开发。
利用水电开发增加水库的调蓄能力,是解决我国的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问题的最重要措施。
是实现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步骤。
总之,我们的国情决定了,水电是我国当前最重要的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不优先、大力开发利用水电我们就无法改善我国的能源结构,无法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应对国际社会的减排压力。
因此,制造谣言阻碍中国大型水电的开发建设,是最大的生态环境破坏。
这不仅是对中华民族的犯罪,也是对全世界人民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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