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心得体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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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心得体会
法院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心得体会
篇一:
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心得体会
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心得体会刚刚闭幕的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中心议题,研究部署深化国家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会议通过了被舆论称为依法治国“升级版”方案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开启了建设法治中国的新里程。
把依法治国确定为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是我们党探索执政规律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进步。
按照依法治国的要求,我们对依法执政的探索也全面展开。
在我国,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和前提,没有依法执政,实现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目标和任务也就无从谈起。
坚持依法执政,是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代表和实现人民根本利益的保证,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石。
然而从目前情况看,提高党的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仍然是一个十分紧迫的问题,不依法执政、不善于依法执政的现象还存在。
此次会议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深刻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作出了全面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厉行法治、依法治国的决心和勇气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认识是前进的动力。
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就是要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
各级法院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在法院系统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法律的生命,重在实施。
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人民法院要肩负起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者、实践者的重任。
因此,必须清醒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法治建设的特殊重要性,要紧紧围绕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以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重点,以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为根本任务,把加强法治建设贯穿于法院工作的全过程,带头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真正肩负起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者、实践者的时代重任。
要进一步提高法院干警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队伍。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
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投身依法治国的时代洪流,要在学以致用、联系实际、推动工作上下功夫。
各级法院要以求真务实和改革创新精神抓好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
要始终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落实,以钉钉子的精神抓落实,以严谨细致的作风抓落实。
要建立工
作台账,明确落实时限,逐条逐项推进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
在建设法治中国的伟大征程中,让我们以法治的思维武装大脑,以法治的要求约束行为,以法治的力量促进公正,以法治的信仰追求正义。
全国各级法院要深刻认识和把握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新目标新任务,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的热潮,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中来,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是人人信法、守法、服法和护法的基础。
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而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
实现司法公正,确保严格执法,必须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
阳光是最好的反腐剂。
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就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心得体会
金秋十月,世界的目光聚焦北京。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大幕20日在京开启。
“依法治国”,以其鲜明的时代特征。
第一次镌刻在党的中央全会的历史坐标上。
依法治国,贵在树立法治理念,追求法律至上、公平正义、尊重程序、保障人权的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精神,重在让人们对法治形成信仰,使法治变成人们的生活方式。
从中央判断和历史推演过程看,法治越来越受到重视,并上升至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保障。
而历次四中全会多聚焦于党风建设,今年则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这是从理念到方式的一种革命性变化,需要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意义。
实践证明,只有坚持法律至上、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政为民,才能真正实现依法执政、依法治国,社会主义法制的统
一、尊严、权威才有坚实基础,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国家长治久安才有可靠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才能获得蓬勃动力,进而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也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论和实践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无疑将给整个中国社会带来法治新风,对建设法治国家产生全局性、基础性、长远性影响。
立法、执法、司法机关和公民共同努力形成全社会遵法、用法的法治风尚值得期盼。
依法治国事关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依法治国唤起的制度力量,必将有力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
能力现代化,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有力保障。
弘扬法治精神,是建设法治社会、法治国家深刻内涵。
随着法律条文逐渐变为社会行动,对法治的信仰将融入公民的血液中。
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实现司法公正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题中应有之义,是建设法治社会、法治国家深刻内涵。
随着法律条文逐渐变为社会行动,对法治的信仰将融入公民的血液中。
司法,是对法治秩序的维护,是维护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
认真学习了会议公报之后,我认识到此次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内容丰富、内涵深刻,具有很强的思想性、理论性。
要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我们党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出发、为更好治国理政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是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的全局性问题,对于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说到底,实现司法公正,确保严格司法的目的,就是让人民群众通过每一起具体案件获得社会公正与正义的切实感受。
实现这一点,就必须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建立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的司法队伍,使司法工作人
篇二:
法院学习四个全面心得体会
法院学习四个全面心得体会
法院学习四个全面心得体会
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做好新常态下人民法院工作
20XX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调研时首次提出“四个全面”,意蕴深邃。
“四个全面”,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
“四个全面”的提出,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关键环节、重点领域、主攻方向更加清晰,内在逻辑更加严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治国理政总体框架更加完整,日臻成熟。
当前,人民法院面临的形势是机遇和挑战并存,并呈现出新的阶段性特征:
一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人民法院司法能力相对滞后的主要矛盾没有变,人民法院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广度深度不断拓展,人民群众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要求和期待不断提高,人民法院工作的内外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二是随着改革进程加快,来自各方面风险挑战逐渐增多,征地拆迁、环境保护、信息网络等领域的问题更加突出,各种矛盾易发多发,越来越多的矛盾纠纷诉诸法院,案件持续增长的态势短期内难以改变,许多案件成因复杂,处理难度加大,人民法院解决社会矛盾的责任更加重大、工作任务更加艰巨;三是进入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格局、社会舆论环境和公众参与方式都发生了深刻变化,任何司法个案的审判执行情况,任何法院工作人员的言行举止,任何司法信息的发布披露,都可能引起群众的高度关注,都可能成为舆论焦点和公众话题,甚至可能被误读、被炒作,给法院工作带来巨大压力。
面对这样的新形势、新挑战,做好人民法院工作,必须深刻领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增强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责任担当,把“四个全面”的精神要旨贯穿于审判执行工作的全过程,勇于创新,锲而不舍地推进。
一、准确把握“四个全面”内涵,明确法院工作方向
在我国,人民法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发展道路中肩负着十分重要的政治使命。
司法权作为至关重要的国家政权,是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重要方式,必须服从并服务于党在不同历史时期确立起来的根本任务和发展目标。
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把人民法院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加以考虑,自觉主动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思想,人民法院责无旁贷,义不容辞。
“四个全面”是一个有机系统,构成完整的战略布局,是唯物史观关于社会发展、社会结构、社会动力、社会运行、社会主体理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中国样本,深刻阐释了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发展的系统主题,体现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逻辑和中国社
会历史逻辑的辩证统一。
它用新的视野、新的方略、新的布局,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途径,是我们党治国理政方略与时俱进的新创造,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新飞跃。
“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
”新常态下做好人民法院工作,务必深入学习和准确把握“四个全面”内涵,明确法院工作方向,自觉把人民法院工作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协调推进。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战略目标,为人民法院服务大局指明了前进方向。
“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战略举措,为人民法院公正司法指明了实践路径。
霍姆斯说,“我们占据的位置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要去的方向。
”新常态下做好人民法院工作,必须深刻领会“四个全面”的历史意义、基本内容和内在逻辑关系,以“四个全面”为引领,明确方向,忠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职责使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适应和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助力小康社会建成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
在“四个全面”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战略目标。
无论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还是全面从严治党,都是由这个统一的奋斗目标来统领的。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那样:
“我们要让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如鸟之双翼、车之双轮,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如期实现。
”全面建成的小康社会,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全面发展的小康社会。
在这个“全面”里,“全面”是关键,是一个“五位一体”的“全面”,其内涵宏厚,外延广阔。
人民法院工作在其中的意义重大。
司法,虽然不能直接创造社会物质财富,不是直接的社会生产力。
但是,司法却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必不可少的内驱力因素和保障性因素。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司法活动不仅在规范市场、调节市场、调整市场主体之间利益分配、指导市场主体依法规避市场风险等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引领和驱动作用;而且在保障市场公平、稳定、有序运行方面更是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保障作用。
不仅如此,司法活动还是政治民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文化的有机组成,是直接适用现行法律以调整社会关系的舵手,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后盾力量。
由此可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离不开人民法院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助力小康社会建成,人民法院必须主动适应和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
人民法院工作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变化而发展的。
20XX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指出,“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要增强信心,从当前中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出发,适应新常态,保持战略上的平常心态。
”中国进入经济发展新常态,是党中央对当前我国经济增长阶段变化规律的深刻认识和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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