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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夏长沙国及武陵郡沿革
大夏、长沙国及武陵郡沿革
第十章
长沙国沿革。
高帝五年以长沙郡和武陵郡置长沙国封吴芮。
其后长沙郡分置桂阳边郡。
文帝后元七年,长沙王无后,国除为长沙、武陵、桂阳三郡。
景帝二年,以长沙郡复置长沙国,封子发,延续至汉末。
第一节
吴姓长沙国。
《汉书·高帝纪》:
“五年……诏日:
‘其以长沙、豫章、象郡、桂林、南海立番君芮为长沙王’。
”其时象郡、桂林、南海三郡实为南越赵佗所据,只是虚封而已。
豫章郡则属淮南王英布,不得属吴芮,《汉书·高帝纪》记汉初诸侯王封地亦偶有所误,如以砀郡、薛郡、郯郡为楚元王封域,砀郡乃彭城之误,其时砀郡实属彭越梁国;又如齐悼惠王所封当为七郡,但《高帝纪》仅记六郡。
故颇疑吴芮所封豫章乃武陵之讹。
归秦诸郡至汉五年皆已有所归宿,除高帝自领及分封异姓诸侯以外,九原郡没入匈奴,南海三郡归赵佗,闽中郡以封闽越王亡诸,唯黔中郡下落不明。
《水经·沅水注》云:
“汉高祖二年割黔中故治为武陵郡。
”《郡国志》曰:
“武陵郡,秦昭王置,名黔中郡,高帝五年更名。
”原来黔中郡境经过变动后,改名为武陵。
《沅水注》所谓“割”指的是割黔中郡西北部(今川鄂交界处),分属南郡和巴郡(参见谭其骥师《秦郡界址考》)。
只是《沅水注》将此事系高帝二年,显然有误,当依《郡国志》作高帝五年为是。
武陵郡地处长沙以西,既不属高帝,亦不属南越,必然封给吴芮,故疑高帝五年诏书之豫章乃武陵之误。
高帝即位以后,对故秦旧郡重新疆理。
凡更名之郡皆因郡境有所变化,已见前述各章,此处之武陵又是一例。
《汉志》曰武陵郡高帝置,或因武陵已非旧黔中郡之故。
吴芮长沙国的大致范围可以推测如下:
《汉书·诸侯王表·序》云:
“波汉之阳,亘九嶷,为长沙。
”约略画出了长沙国的南北界。
九嶷山在《汉志》零陵郡营道县,是南界,北界波汉之阳则不易理解,师古日:
“波汉之阳者,循汉水而往也,水北曰阳。
”然长沙国似不得北至汉水之阳,但距汉水不远是可能的(详第二节);长沙国西界当在《汉志》武陵郡西部无阳、迁陵一线;东界则与景帝二年刘发的长沙国一样,应至《汉志》豫章郡建成县一带,建成本为长沙王子侯国。
吴氏受封长沙国之后,于高帝某年分长沙郡南部数县置桂阳郡,此即所谓长沙之“南边郡”。
汉代将“外接胡越”的郡称为边郡,《史记·诸侯王表·序》云:
“吴楚时前后,诸侯或以滴削地,是以燕、代无北边郡,吴、淮南、长沙无南边郡。
”这句话的意思本来很清楚,即燕、代、吴、淮南、长沙五国原来都有边郡,于吴楚叛乱前后,这些边郡全都收归中央。
但《正义》、《集解》所引解释,皆不得要领,如淳曰:
“长沙之南更置郡,燕、代以北更置缘边郡,其所有饶利兵马器械,三国皆失之也。
”张守节曰:
“景帝时,汉境北至燕、代,燕、代之北未列为郡。
吴、长沙之国,南至岭南,岭南、越未平,亦无南边郡。
”简直不知所云。
倒是清人全祖望对边郡的含义看得比较清楚,他说:
“南粤、闽粤未平,故桂阳、庐江、豫章、会稽皆为边。
”
边郡之设,显然是为了加强防御,以作缓冲。
若长沙不设桂阳边郡,则其腹地要直接受到南越的威胁。
桂阳郡之名汉初虽不见于史籍,但其存在却可从侧面看出来。
《汉书·南越传》载文帝元年赐赵佗书曰:
“前日闻王发兵于边,为寇灾不止,当其时长沙苦之,南郡尤甚……。
”颜师古以为此处南郡即天子自领之南郡,误甚。
南郡位于长沙之北,岂能“尤甚”?
文帝所谓南郡,当然指长沙之南边郡,省称耳。
赵佗既寇长沙,当然其南边郡受灾要比腹地尤甚,此常理也,可见吕后以前长沙就已分设南边郡,此即桂阳郡也。
从《史记·诸侯王表》知吴姓长沙国分设南边郡,从文帝赐赵佗书又可推测此边郡至迟置于吕后间。
《汉志》云桂阳郡高帝置,甚为可信。
桂阳郡虽分置,但仍属长沙国管辖,非为天子所有。
《史记·南越列传》载,吕后时,赵佗“发兵攻长沙边邑,败数县而去焉”。
此数县必属桂阳边郡,但仍系以长沙,因桂阳乃长沙地也。
王国维氏不明此理,力辩长沙国与南越之间不可能存在属汉之桂阳郡,实则无需辩解,因班固未曾说桂阳郡属汉。
至于“长沙在文帝时不过二万五千户,势不能分置三郡”之说(见《汉郡考》),亦嫌过于武断。
边郡之设,主要是为了防御,一般都是县多户少,自秦以来,即是如此,下及盛唐,边县亦有仅数百户者。
何况贾谊二万五千户之语,尚需认真推敲。
故桂阳边郡置于汉初,信其有征也。
颇疑其置于汉五年始封吴芮之时,但无确证,暂以高帝置为说。
文帝后元七年,长沙王无后,国除为长沙、桂阳、武陵三郡。
景帝三年,平定吴楚七国之乱以后,乘势收夺燕之边郡:
辽东、辽西、右北平、渔阳、上谷;代之边郡:
代郡、雁门、定襄;吴之边郡:
会稽。
四年又借故徙庐江王王江北衡山国,收其庐江、豫章两郡。
至此,原属诸侯王国之十三边郡(武陵从全国范围看,亦是南边郡)悉数收归中央。
故太史公总结曰:
“吴楚时前后,诸侯或以滴削地,是以燕、代无北边郡,吴、淮南、长沙无南边郡。
”只是长沙的南边郡并非收夺,而是适逢其时地归属汉廷。
以下分节详叙长沙、桂阳、武陵三郡国沿革。
第二节
刘姓长沙国。
景帝二年,以长沙郡置国,封子发,是为长沙定王。
景帝封诸子为王,除江都王非外,皆以一郡之地。
《史记·五宗世家·集解》引应劭曰:
“景帝后二年,诸王来朝,有诏更前称寿歌舞,定王但张袖小举手,左右笑其绌,帝怪问之,对曰:
‘臣国小地狭,不足回旋。
’帝以武陵、零陵、桂阳属之。
”此记载甚为荒唐,其一,零陵郡时尚未分置;其二,汉代诸王益封,至多数县,绝无益郡之理,何况刘发“无宠”。
不过这条记载从反面证明刘发之封,仅有长沙一郡。
武陵、桂阳乃中央所有。
武帝元光六年,封定王子侯国四:
⑴安城:
《表》豫章,《志》长沙。
宣帝五凤二年除为县。
王子侯国须别属汉郡,故《表》是。
此时虽推恩令未下,然已试行,否则《汉表》不得下注豫章。
⑵宜春:
《志》豫章。
元鼎五年除为县。
⑶句容:
《表》会稽。
二年无后除。
句容于志属丹阳,颇疑封侯之时本属会稽,后乃改属。
长沙王子侯国不当远封至会稽,恐因徙封之故。
其原址已不可考。
⑷容陵:
《志》长沙。
元鼎五年除为县。
封时当属桂阳。
元朔四年,封定王子侯国六:
⑸路陵:
《表》南阳。
元狩二年除,省并。
今地无考。
⑹攸舆:
《表》南阳。
据《洣水注》攸舆即《汉志》长沙攸县,太初元年除。
《表》南阳乃桂阳之误。
⑺茶陵:
《表》桂阳,《志》长沙。
太初元年除为县。
以上⑴安城、⑷容陵、⑹攸、⑺茶陵四县《志》皆长沙,甚不可解。
此四侯国理应别属汉郡,史籍既无益地长沙的记载,似不应回属长沙国,颇疑《汉志》有误。
⑻建成:
《志》豫章。
元鼎二年除为县。
⑼安众:
《志》南阳(原因见⑾舂陵)。
⑽叶
:
《志》南阳。
元鼎五年除为县。
元朔五年,封定王子侯国五:
⑾春陵:
《志》南阳。
《后汉书·城阳恭王祉传》载:
“节侯买,以长沙定王子封于零道之舂陵乡,为舂陵侯。
……元帝初元四年,徙封南阳之白水乡,犹以舂陵为国名。
”是舂陵本长沙地,后迁往南阳,地虽易,名犹存。
王子侯表中颇有一些侯国,其封远离本国,恐皆易地迁徙所致。
汉代大约有一套侯国迁徙之规定,惜不得其详。
舂陵侯国迁南阳乃是以减邑为条件,其他侯国亦可能仿此。
⑼安众、⑽叶两侯国《志》皆南阳,其原因当与舂陵同。
惟春陵在迁南阳前本为一县,这由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古地图上的标志可以看出。
迁南阳后,原地并入零道为舂陵乡。
⑿夫夷:
《志》零陵。
《郡国志》零陵郡夫夷侯国下注:
“故属长沙。
”清人惠栋曰:
“按前志,夫夷本属零陵,长沙无是县,此四字衍文。
”究其实,不衍也。
夫夷本属长沙,封侯时别属桂阳,元鼎六年后才属零陵。
惠栋也把《汉志》看死了,以为它代表西汉二百年不变的政区。
标点本《后汉书》(1965年中华书局版)据惠栋说,删去“故属长沙”四字,不妥。
⒀都梁:
《志》零陵。
⒁洮阳:
《志》零陵。
元狩六年除。
⒂众陵:
《史表》作泉陵。
《汉志》零陵郡有泉陵侯国,当以《史表》为是。
以上四侯国《志》皆零陵,但封侯时,当先属桂阳,至元鼎六年桂阳郡分置零陵以后,方改属。
宣帝元康元年,封顷王子侯国三:
⒃复阳:
《表》、《志》南阳。
⒄钟武:
《汉志》零陵、江夏皆有钟武,后者注明侯国。
大约钟武先由长沙别属零陵,继而迁往江夏。
零陵原钟武县仍保留,未予省并,故两郡皆有钟武,这是极少见的例子。
一般侯国倘若迁徙,其原址往往省入他县以为乡亭,故大多无考。
⒅高城:
《志》南郡。
《汉表》昭帝始元六年亦封一长沙项王子高城侯,侯名一样,世系一样,肯定重出,疑以宣帝时所封为是。
宣帝时,刺王建德有罪削八县(《汉书·长沙定王传》)。
此八县史籍不详其名,估计削于元康元年之后。
因为《汉志》南郡高城侯国与长沙国之间尚隔着武陵郡的索、孱陵、临沅三县,长沙国不能越此三县而有高城,故可推测大约在分封高城侯国后,三县方削入武陵。
另外五县推测为:
华容、州陵、艾县、耒阳、便县。
华容与州陵《汉志》皆南郡属县,纬度与高城差不多,《汉书·诸侯王表·序》云:
“波汉之阳,亘九嶷,为长沙。
”华容、州陵二县地颇近汉水,或可与波阳之阳冥和;艾县志属豫章郡,在长沙王子侯国建成以西北,建成既本长沙地,艾县亦可能原属长沙,耒阳与便县地望在阴山侯国之南,而该侯国至元帝时才别属桂阳(详下),因此,耒阳和便县必定在阴山侯国之前已先属桂阳。
元帝初元元年,封刺王子侯国二(《汉表》误刺王为孝王,详后):
⒆安平:
《表》巨鹿,《志》豫章,《表》误。
安平封于⑴安城与⑺茶陵之后,地望应在两县之西,今反在其东,疑亦易地所致。
⒇阳山:
《表》、《志》桂阳。
此侯国地望历来为注《汉志》各家所争论不休。
因《汉志》桂阳郡有阳山县,又有阴山县,并云侯国,遂引起混乱。
应劭在阳山县下注“今阴山也”(按:
今,指东汉。
两汉阴山同为一地)。
颜师古驳应曰:
“下自有阴山,应说非也。
”一般以为阳山侯理应封于阳山县,封于阴山不可能。
故清人王先谦在桂阳郡阳山县下注日:
“有阳山关,长沙孝王子宗国,元帝封。
”而在阴山县的侯国二字下注:
“《表》无,当衍。
”清人钱大昕较谨慎,他在《三史拾遗》里说:
“阴山侯国,《水经注》:
阳山,故孝王子宗邑也。
言其势王,故堑山堙谷改曰阴山县。
是阴山即阳山之改名矣。
《志》于阳山、阴山两县下并云侯国,则郦注似未可据,侯表亦未见封阴山者,当阙以俟知者。
”其实郦注十分可靠。
绳之以推恩法,则阳山侯国地望一目了然矣。
《汉志》之阳山县,在桂阳郡南部边境(今阳山县南)。
据推恩法,阳山侯国地必原属长沙国,前后才别属桂阳郡。
所以这个阳山县必非阳山侯国。
因刘姓长沙国势不能越过整个桂阳郡而有此阳山县。
因此,只有位于桂阳郡北部与长沙国交界处的阴山县才是阳山侯国所在地。
阴山县本来就叫阳山,封侯后别属桂阳郡。
只因为该地风水太好,所以才改名阴山。
其实,改名的原因恐怕也在于,如果不改,则桂阳一郡之中有两个阳山县,不合适。
《洣水注》在提到阴山县时,就说道,“本阳山县也,县东北犹有阳山故城。
”可谓明确已极。
至于《王子侯表》无阴山侯,则是正确的,因刘宗受封之时,本称阳山。
要之,《汉志》阴山县下注侯国是正确的,倒是阳山县下的“侯国”二字乃传写所衍。
因此,应劭在阳山县下注“今阴山也”,虽于地望有误,但说明了阳山侯封地乃在阴山县。
颜师古没有理解他的意思。
而王先谦则画蛇添足地说“阳山,后汉省,如应说,则县并入阴山”。
殊不思《汉志》之阳山、阴山两地相距六、七百里,中间隔以桂阳郡属四、五个县,焉得相并?
阳山、阴山所引起的混乱远不止于《汉志》,甚至影响到沈约所撰的《宋书·州郡志》。
沈约说:
“阳山,汉阳县,后汉曰阴山,属桂阳。
”这就错了。
《宋志》的阳山乃前汉旧县,不错。
然后汉已省。
后汉的阴山与《汉志》阴山为一地,与《宋志》阳山了不相涉,这是沈约没有看懂应注的结果。
以上⒆安平、⒇阳山两侯,《汉表》以为孝王子,有误,应为刺王子,理由如下:
(I)长沙孝王名宗,阳山侯亦名宗,岂有父子同名之理?
(II)长沙孝王宗初元三年始封王,其子岂能于初元元年时就封王子侯?
所以《汉表》所载必然有误。
安平、阳山侯应均为刺王子。
《汉书·诸侯王表》载:
初元四年(应为三年)孝王宗以刺王子绍封。
可见刘宗是刺王子,初元元年先封阳山侯,三年乃绍封长沙孝王。
又,《王子侯表》载:
元始五年汉平帝封长沙刺王子二人为昭阳侯与承阳侯。
对照阳山侯的情况,可明白此载亦误。
前载阳山、安平两侯是孝王子,事隔五十三年后反而封刺王子为侯,刺王为孝王之父,岂有其子反封于孝王子之后的道理?
因此可以断定安平、阳山两侯定是刺王子,而昭阳、承阳必是孝王子,《汉表》将两王错位,以致前后矛盾。
元帝初元元年间,长沙炀王旦薨,无后,长沙国绝岁余。
初元三年复立旦弟宗,是为孝王。
此后,长沙国延续至汉末,未再中断。
《汉志》长沙国领临湘等十三县,其中之安城、容陵、攸、茶陵四县本以长沙王子侯国别属汉郡,何能仍属长沙?
颇疑成帝元延末年之长沙只应有九县之地。
将上述可考侯国及削县还之于《汉志》长沙国,则可得出文帝后元七年至武帝元光六年间的长沙郡(国)领域(见地图二十)。
此时长沙郡(国)东至建成-安城,北至州陵-高城,南至洮阳-便县,西至临沅-都梁,比《汉志》长沙国大了一倍有余。
第三节桂阳郡及武陵郡沿革
一、桂阳郡(含零陵郡):
高帝五年或稍后,分长沙郡南部边县置桂阳边郡。
文帝后元七年,长沙王无后,国除。
桂阳郡属汉。
武帝元光六年-元朔五年,桂阳郡得长沙王子侯国七:
容陵、攸、茶陵、夫夷、都梁、洮阳、泉陵。
元鼎六年,南越平。
在此以前,桂阳郡与南越以阳山关为界(据《南越列传》,南越之北界有横浦、阳山、湟溪三关)。
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古地图使吴姓长沙国南界,亦即桂阳郡南界更加明确:
西起秦汉零陵县西南,东南行经灵渠,越海阳山,都庞岭,从今江永县治之南循今湘桂省界南折东,又东经连县南抵秦汉阳山关折东北穿乐昌峡,折东循今湘粤省界(参见谭其骤《马王堆汉墓出土地图说明的几个历史地理间题》)。
南越地属汉以后,桂阳郡又增加了相当于《汉志》曲江、湏阳、阳山、含洭、始安等县的一片地方,郡境大大扩展,于是遂分泉陵——泠道以西地置零陵郡。
《晋书·地理志》、《元和郡县志》、《太平寰宇记》,均径以零陵分长沙置,实误。
唯《水经·湘水注》说零陵郡乃元鼎六年分桂阳置,不误(宣帝元康元年,零陵郡又得长沙王子侯国钟武,遂有《汉志》所载十县之规模)。
宣帝中,桂阳郡又得长沙削县二:
耒阳、便县。
《汉志》桂阳郡领县十一,其实似应有县十四。
容陵、攸、茶陵三县按例应属桂阳(本长沙王子侯国而别属桂阳者)。
以此上溯,汉初至武帝元光六年间之桂阳郡,应有相当《汉志》之郴县、临武、桂阳、南平、泠道、营道、营浦、零陵等县的范围(如地图二十所示)。
汉初之桂阳不一定是这些县,但范围是这么大。
下面武陵郡的情况类此。
二、武陵郡:
高帝五年,割故秦黔中郡北部地分属南郡和巴郡,余地以置武陵郡,封吴丙长沙国。
文帝后元七年,长沙国除,武陵郡属汉。
武帝元鼎六年,得南越地镡城县。
《山海经·海内东经》云:
“沅水出象郡镡城西,东注江,入下隽西,合洞庭中。
”说明谭城本属象郡。
汉初象郡地为赵佗所并,故武陵郡不得有镡城地。
元鼎六年平南越后,镡城方属武陵。
宣帝中,得长沙国削三县:
临沅、索县、孱陵。
《汉志》武陵郡领县十三,由此上推,汉五年至武帝元鼎六年间之武陵郡当有相当于《汉志》之佷山、零阳、充县、酉阳、迁陵、沅陵、辰阳、义陵、无阳等县的范围。
(玉帝、大夏、长沙国来历考_武陵老君_新浪博客)
历史上的长沙国
“长沙国”是湖南历史上西汉时期的行政区划之一。
在越是遥远的古代,“国”这个字的涵义和今天我们所说的“国家”的概念就相距越远。
“国”字繁体写作“國”,方框里面的“或”就是“域”,也就是城墙围合的一方区域。
按照目前可考的历史记载,夏商时期就在一些氏族部落的基础上联成一些“方国”。
到周代,周制有“国野制”,“国”是周天子或诸侯国君主所居的都城,“国”以城墙围护,是为内城,“国”之外有“郭”,就是外城,内外城之间的区域称之为“乡”,“郭”之外有“郊”,“郊”之外有“遂”,“遂”以外已经是广大的管理不到的区域了。
古代的国是一个多义的概念。
从我们今天所说的国家的意义上讲,“国”与“邦”相对,大国叫“邦”,小国叫“国”;“都”是政治地位低于“国”,城、郭规模小于“国”、大夫受封所居的较小的城;“国、都”之外更小的城就称为“邑”了,小邑还被称为“鄙”。
汉高帝五年(公元前202年),刘邦建立汉朝,建都长安,历史上称为西汉。
西汉延续了秦代实行的“郡县制”,但又结合周代的“分封建制”,一部分郡县直属于朝廷,一部分分属各诸侯王国,长沙国就是这个时候出现的。
吴芮被封为长沙王,是当时的七个异姓王之一。
以秦的长沙郡为长沙国,长沙郡附廓之县“湘县”改为“临湘县”(非今天的“临湘”,范围大致在今天的长株潭市区、县、湘乡到浏阳、醴陵一带,后设立湘南县,今湘潭市县、湘乡部分被分出),长沙则首次成为诸侯王国的都城。
吴氏长沙国的第一代王吴芮,是济阴鄄城(今山东淄县)人,看起来是个识时务的老滑头。
秦朝时任庐江郡治番阳县(今江西鄱阳)的县令,因在任深得民心,被尊称为“番君”。
秦末,各地反秦起义不断,英布率领一支义军来到番阳,身为秦朝县令的吴芮见英布率众而来,即率子侄及部将宣告起义,并把自己的女儿也嫁给了英布。
吴芮举义后,闽粤王和粤东海王也带领越人前来归附。
后来英布率兵北上,分别随项羽、刘邦转战中原,进夺关中,为推翻秦朝残暴统治立下了赫赫战功。
秦亡后,吴芮被项羽封为衡山王,以郸(今湖北黄冈)为都。
项羽败亡,吴芮又归汉,并与韩信、英布等人上表称臣,拥戴刘邦,成为西汉开国的元勋。
因此刘邦一登上帝位,就颁布诏书,嘉奖吴芮,说什么“从百粤之兵,以佐诸侯,诛暴秦,有大功。
”所以封其为长沙王,建立了长沙国。
那么这个“长沙国”是多大呢?
汉初长沙国的疆域,据刘邦的调书所说:
“以长沙、豫章、象郡、桂林、南海立番君芮为长沙王。
”,说起来差不多就是今天的湘赣粤桂四省区的范围了,马王堆三号墓出土了一幅《长沙国南部地形图》,画的就是大致今天广东广西直到南海的范围。
但这只是字面上的,这时,豫章郡早巳封给了吴芮的女婿、淮南王英布,而象、桂林、南海3郡还被南越王赵佗所割据,并没有归顺汉朝。
长沙国封疆实际上也就是长沙郡的范围,所谓“北濒汉水,南亘九疑”。
开始是承秦长沙郡制,领县22,后有所调整。
22县包括今天在湖南境内的临湘、罗、益阳、连道、承阳、攸、昭陵、容陵、茶陵、湘南、酃、郴、营浦、南平、春陵、泠道等16县,以及今天在广东、广西境内的安成、桂阳、观阳、洮阳4县和处于湘粤边界的龄道县、湘鄂边界的下隽县(《汉书。
地理志》平帝元始二年版籍为据)。
北边的下隽县是今天岳阳市区、沅江、华容、南县、临湘到湖北通城一带,南边的桂阳县是今天的广东连州一带,西边的昭陵县是今天邵阳市区、涟源、新邵、隆回、洞口一带,东边则基本到今天湘赣边界。
说起来,大致就是今天不包括常德、张家界、湘西州、怀化市的大部分湖南省和两广北部、湖北南部少部分,所以不能从字面上理解为今天的长沙或长株潭一带。
但汉高祖对异姓王始终还是不够放心,无非是古语云“非我族类、必生异心”,春秋战国时代诸侯纷争的阴影在汉初的统治者心目中还挥之不去,到高帝十二年(公元前195年),只剩下吴姓长沙王唯一一个异姓王了。
当然,除了吴芮会做人,刘邦也有他的目的,当时岭南还未平定,理论上应该属于长沙国管理的两广地区有割据政权南越王国不服汉王朝王化,势将兵戎相见,长沙国则成为前线和最重要的后勤基地了,需要长沙王这种熟悉地方事务并与岭南地区、越人有一定关系的人服务于将来的统一大业。
汉王廷一方面以重赏厚禄稳定长沙王的心,另一方面又从中央调派官员担任长沙国重要职责,如著名的马王堆二号墓的主人利苍,也就是今天躺在湖南省博物馆的辛追的老公,就是长安方面派来的,任长沙国第三代王吴回和第四代王吴右的丞相,有掌握本国实权以控制地方甚至监视长沙王的职能在内。
西汉杰出的政论家、文学家贾谊,被贬到长沙国为第五代长沙王吴著的太傅,当然,他到长沙来是很郁闷的,果然年纪轻轻便死掉了。
而从马王堆出土文物来看,一个诸侯国丞相一家三口的墓葬甚至都超越同时期很多诸侯王,可见当时在历史上中原文化霸权风格占上风的史书中记载被称为偏远卑湿之地、屡见负面描述的长沙国、也就是我们湖南地区的官员生活是极尽豪华奢逸的了。
高祖后,文景两代皇帝都不断在削弱诸侯王的势力,后来还有吴、楚等七个刘姓诸侯国的七国之乱被平定之类的事发生。
长沙国倒是什么也没掺和,但也免不了受到王廷越来越多的限制。
汉文帝后元七年(公元前157年),吴氏长沙国因第五代长沙王吴著生不出儿子而被汉王朝逮到一个充足的理由除国,恢复长沙郡,朝廷委派郡守。
吴氏长沙国自公元前202年起历时46年,终于走入历史。
这一年,汉文帝也驾崩了,他儿子汉景帝继位。
汉景帝有个儿子,是汉景帝当年喝醉了酒把一个叫唐儿的宫女干了生出来的,不过汉景帝这人还算不错,这宫女后来被册封为唐姬,这儿子当然也被当作皇子,只是出身低微,其他皇子看不起他。
景帝想想还是把他外放出去的好,于是景帝二年(公元前155年)汉景帝册封自己的第十个儿子刘发为长沙王,又恢复长沙国,仍以临湘为都。
于是,“长沙国”的第二时期—刘氏长沙国的历史开始了。
不过这时正值西汉王朝大肆削藩的时期,长沙国南部分别分设零陵郡和桂阳郡,基本上也是今天永州、郴州。
长沙国只剩下13县,刘发很不爽,但也没办法。
传说景帝后元二年(公元前142年),汉景帝的儿子们为皇帝老爸进京祝寿,汉景帝一开心,让儿子们跳跳舞助兴,刘发只是摆摆衣袖、抬抬手,其它皇子讥笑他舞姿笨拙,他说“儿臣国小地狭,不足回旋”。
原来是借机发牢骚。
刘发在历史上的记载不多,死后谥号定王,传说,刘发离别长安,来到长沙后,十分思念自己的母亲,曾“运来长安之土,筑台于临湘城内,以登临遥望”。
后来,这座高台被称为定王台,地名至今尚存,今天长沙图书城所在。
两千多年来,刘发的慈孝思亲之情一直深深地感染着人们,成为千古流传的佳话。
刘氏长沙国不仅版图大大缩小,而且权力也被大大削弱,地位一落千文。
前145年,汉景帝鉴于诸侯王权位太重,下诏改变王国旧制,规定:
“诸侯王不得复治国,天子为置吏,改丞相为相。
”从此,诸侯王不能干预自己封国的政务,封国官员上至相、下至县令统由皇帝任免。
诏令还减少了封国的官员人数,改变一些官员的名称。
诸侯国的地位、规模、仪制都大大降低,诸侯王的行政权、官吏任免权也都一一收回。
此时的长沙国也同其他诸侯王国一样,实际上就是汉朝廷直辖的一个郡,而长沙王“唯得衣食租税,不与政事”了。
到汉武帝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更设置十四部刺史分察郡国,长沙国为荆州刺史部所察。
不过西汉时候的刺史还是监察机构的一种,不设常员,也没个固定驻地,一年中就在各郡国巡视,年底回长安向朝廷打打小报告而已。
而且刺史的官阶品秩是六百石,而一个郡太守就可以是两千石了,与东汉后期的刺史集军政大权于一身并最终形成地方割据势力有天壤之别。
公元8年,外戚王莽废汉朝自立为帝,建立“新”朝。
王莽是个过份激进的“改革家”,什么都改,所以不得善终。
刘氏所封诸侯王国、侯国也被全部废除。
公元9年(新莽始建国元年),末代长沙王刘舜被废,长沙国改名“填蛮郡”,国都临湘县改名“抚睦县”。
至此,刘氏长沙国从刘发始封到刘舜被废,共传7代8王,历时164年,随着西汉王朝的灭亡而终结。
到光武帝重建后汉,则顺势不再实行分封建制,长沙国便也不再恢复,以长沙郡的行政区划形态一直延续历史,先后今天的邵阳、衡阳、岳阳等地各自分置设郡,疆域越来越小,直到唐代改潭州以及后世的长沙府了。
刘渝安:
揭开“神奇武陵”的面纱
据考“武陵”之名最早出现在西汉初年,《水经注·沅水》说是“汉高祖二年”,《后汉书·武陵郡》说是“高帝五年”,
其名取之于《左传》的“止戈为武”,与《诗经》的“高平为陵”。
2011年,国家2011-2020年《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出台,划定共71个县份,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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