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文件.docx
- 文档编号:10939066
- 上传时间:2023-02-23
- 格式:DOCX
- 页数:13
- 大小:24.96KB
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文件.docx
《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文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文件.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文件
绍兴市
人民政府
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文件
绍纠办发〔2010〕4号
绍兴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关于上报政风行风建设先进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纠风办、市级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今年的政风行风建设先进评选工作,根据省纪委、省监察厅、省纠风办《关于开展全省第二届政风行风建设新事评选的通知》(浙纪发[2010]17号)和市纪委、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关于开展行风建设“三服务两评两创”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绍市纪发[2010]8号)精神,现就政风行风建设先进项目评选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内容
1、政风建设新事、行风建设新事;
2、行风建设十大亮点(可与政风行风建设新事同时申报);
3、十佳群众满意基层站所;
4、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和星级示范窗口。
二、评选项目条件
“政风行风建设新事”评选标准参见浙纪发[2010]17号。
“行风建设十大亮点”、“行风建设示范窗口”、“星级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十佳群众满意基层站所”评选标准分别参见绍市行办[2006]10号、绍市行办[2006]5号、绍市行办[2006]6号和绍市纪发[2010]8号。
三、申报项目数量
政风行风建设新事由县(市、区)和市级部门(只负责申报市本级所属,含各开发区)分别申报。
各县(市、区)申报政风行风建设新事共3项,市级部门可申报政风建设新事或行风建设新事1项,但对成效明显,在行业或系统内已有一定影响力的创新工作,不受上述数量限制。
“行风建设十大亮点”、“行风建设示范窗口”、“星级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和“十佳群众满意基层站所”以系统为单位组织申报,属县(市、区)项目需经当地纠风部门审核,每个系统原则上不超过2个。
四、有关要求
1、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对照评选标准和要求,严格程序,好中选优,切实筛选上报本地区、本行业的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典型,以评促建,推动政风行风建设上新台阶。
2、“政风行风建设新事”评选由市纠风办统一审核上报,未推荐上报的政风行风建设新事参加“行风建设十大亮点”评选。
3、各类先进申报材料均以《申报表》(见附页,一式二份),形式书面上报市纪委纠风室,同时还需上报电子文档,其中县(市、区)用外网,部门用协同网。
上报时间为2010年9月30日前。
邮箱地址:
机关协同网:
市纪委/纠风室/杨宝
外网:
sxsjwjfs85135088@
联系电话:
85135088
附件:
1、绍兴市“行风建设十大亮点”申报表;
2、绍兴市“行风建设示范窗口”申报表;
3、绍兴市“行风建设星级示范窗口”申报表;
4、绍兴市“十佳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申报表;
5、浙纪发[2010]17号文件。
附件中前四项申报表于2010年9月15日前报市建管局监察室。
联系电话:
85132320
二0一0年八月三日
主题词:
政风行风评选项目通知
抄送:
市纪委,市委、市政府办公室
中共绍兴市纪委办公室2010年8月3日印发
附件1:
绍兴市“行风建设十大亮点”申报表
申报单位:
年月日
名称
内
容
简
介
内容简介(800字左右)
内
容
简
介
主
要
成
效
部门或县
(市、区)
纠风办
推荐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市行风办审核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附件2:
绍兴市“行风建设示范窗口”申报表
填报单位:
年月日
窗口名称
负责人
职务
电话
地址
人数
主
要
事
迹
主要事迹(800字左右)
主
要
事
迹
服务对象评价情况
县级主管部门考评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县(市、区)纠风办审核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市级
主管
部门
推荐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市纠
风办
审核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注:
服务对象评价请各县(市、区)、市级有关部门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基层站所(服
务对象,经征求意见后如实填写。
附件3:
绍兴市“行风建设星级示范窗口”申报表
填报单位:
年月日
窗口名称
负责人
职务
电话
地址
人数
历
年
受
表
彰
情
况
其
他
认
定
依
据
县(市、区)纠风办审核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市级主
管部门
推荐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市纠
风办
审核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附件4:
绍兴市“十佳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申报表
填报单位:
年月日
站所名称
负责人
职务
电话
地址
人数
主
要
事
迹
主要事迹(800字左右)
主
要
事
迹
县级主管部门考评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县(市、区)纠风办审核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市级
主管
部门
推荐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市纠
风办
审核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中共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浙江省监察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附件5:
文件
浙纪发[2010]17号
关于开展全省第二届政风行风建设
新事评选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纪委、监察局、纠风办,省级各单位: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浙委〔2008〕55号),省纪委、省监察厅、省纠风办决定在全省开展第二届政风行风建设新事评选(省委办评比达标表彰许可证号:
A-10-⑵),以推动我省政风行风建设再上新台阶,全面优化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努力为省委、省政府“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的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单位
全省具有社会管理与服务职能的政府部门、具有行政管理职能与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及所属的基层站所(服务窗口)。
二、评选条件
全省各地、各部门(行业)近两年来在政风行风建设实践探索中,对本地区、本部门(行业)政风行风建设具有推动作用,对优化发展环境产生积极影响,对其他地区和部门有学习和借鉴作用的创新之举。
1、创新工作载体,优化发展环境。
围绕创业创新,优化发展环境,在工作载体、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和举措等方面具有特色,属首创或再深化提高,在本地区、本部门(行业)或者全省具有推广和应用价值。
2、紧密结合实际,工作成效显著。
结合“企业服务年”、“千局万站优化发展环境”活动,在推行政务公开制、办理承诺制,党员干部联系基层(企业、群众)制度,项目推进服务行动,效能监测点制度,涉企岗位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制度等方面,目标明确、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措施有力、责任落实,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工作推进成绩显著的。
3、改进工作作风,解决突出问题。
围绕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基层,切实解决工作中和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服务理念,提高服务效率,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热点、难点问题,使政风行风明显提升,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明显改善,企业、群众和社会各界普遍满意,社会效果突出。
4、着眼长效机制,创新完善制度。
总结提炼工作中的新举措、新方法,通过合理科学的制度设计,形成“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基层”的长效机制。
积极探索、创新政风行风建设体制机制,保障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性。
三、评选程序
1、申报。
在逐级推荐的基础上,各市纠风办可以申报政风建设新事和行风建设新事各三项(注:
含辖区内的省部属单位。
辖区内的省部属单位向当地纠风办申报,经当地纠风办同意后申报);省级各有关部门可以申报政风建设新事和行风建设新事各一项(须是由省级机关部署的,在全省行业、系统中实施的或在本机关内推行的事项)。
2、审核。
省纠风办对照评选标准,对申报单位提供的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同时,组织省政风行风监督员对申报项目进行明查暗访。
3、评定。
根据申报、审核的情况,省纠风办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审,并在媒体上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确定政风建设新事和行风建设新事各十项。
4、表彰。
省纪委、省监察厅、省纠风办将对政风建设新事和行风建设新事进行表彰。
四、有关要求
1、各地、各部门要重视,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好中选优,把真正具有代表性的、能够对优化发展环境产生积极影响的创新之举推荐上来,不断推动全省政风行风建设再上新台阶。
申报单位要在认真总结本年度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填写申报表(见附件)。
2、各地各单位申报材料请于2010年10月30日前报省纠风办。
附件:
浙江省第二届政风行风建设新事申报表
中共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浙江省监察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2010年5月14日
附表一
浙江省第二届政风行风建设新事申报表
(省级机关推荐)
申报单位:
年月日
名
称
内
容
简
介
主
要
成
效
省级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省纠风办审核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注:
1、省级机关推荐的单位驻相关讪、县(市、区)的,必须所在地纠风办同意;2、内容简介、主要成效的字数分别在2000字左右,可另附纸。
附表二
浙江省第二届政风行风建设新事申报表
(市纠风办推荐)
申报单位:
年月日
名称
内
容
简
介
主
要
成
效
县(市、区)纠风办审核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市纠风办审核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省纠风办审核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注:
内容简介、主要成效的字数分别在2000字左右,可另附纸。
出师表
两汉:
诸葛亮
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
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
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
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
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
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
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
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
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
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
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
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
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
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
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
若无兴德之言,则责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
臣不胜受恩感激。
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纠正 行业 不正之风 办公室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