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电事故案例分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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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电事故案例分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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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电事故案例分析
一、沧州中铁装备制造材料有限公司“5·29”触电事故
一、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过程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5年5月29日16时30分左右,沧州中铁装备制造材料有限公司烧结厂第三烧结车间环冷岗位工卢学智发现环冷机北侧5号卸料斗下方地沟处的卸料小车出现故障无法运转,拉闸断电后通知生产主控联系电工检修。
仪电车间当班电工张松接到主控电话后,安排在外抄表的仪电车间电工王红印(未取得电工特种作业证)前往现场处理。
王红印到达现场后,先检查主电源开关无问题,合闸送电试车,发现卸料小车仍然不运转,之后到环冷北侧地沟内,站在卸料小车北侧的轨道上检查分控制箱,发现是由于电源缺相引起。
16时35分左右,王红印准备到轨道南侧检查为卸料小车供电的滑线。
因两轨之间有积水,王红印从轨道北侧跨步到轨道南侧,由于跨步后重心不稳,失去平衡,王红印向前倾倒中伸出双手向前支撑,不慎手摸到墙上的带电滑线上,触电倒地。
二、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直接原因
1、王红印在未取得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未执行停电挂牌制度,未穿戴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下违章进行电气检修作业,在检修中不慎触电,是本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电工张松在明知王红印未取得电工证的情况下,越权委派王红印进行电气检修作业,且未执行公司互保联保制度到现场进行监护。
2、沧州中铁装备制造材料有限公司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彻底,安全管理存在漏洞。
3、沧州中铁装备制造材料有限公司未能有效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4、沧州中铁装备制造材料有限公司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管理不到位,部分特种作业人员未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情况下无证上岗作业。
(三)事故性质
这是一起因违章作业引发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三、防范措施及整改意见
(一)沧州中铁装备制造材料有限公司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以此为戒,深刻反省,按照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的相关要求,强化日常管理,明确职责分工,坚决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二)沧州中铁装备制造材料有限公司要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完善特种作业人员档案信息,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持证上岗作业。
(三)沧州中铁装备制造材料有限公司要严格按照年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计划开展培训教育工作,利用自发案例为教材,结合其他事故案例,开展各种形式的事故警示教育活动,警钟长鸣,不断增强员工的危机意识、安全意识。
(四)沧州中铁装备制造材料有限公司要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主要从人的不安全行为、设备设施及周边环境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上的缺陷和漏洞出发,深入细致做好此项工作。
在今后的生产经营活动中,要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
二、抚宁县保平装卸服务有限责任公司“7.15”触电事故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5年7月15日7时上班后,保平公司8小队在队长赵永的安排下,在骊骅公司糊精车间新库房南门口装糊精集装箱作业。
10时08分,剩余最后一竖批就要装完了,工人许密杰在集装箱里,赵树林、毛友俭在输送机北侧,姜洪、康中喜、王伟根在输送机南侧,赵树林操作提升输送机仰角高度后拔断电源,5人一起调整输送机撞击箱内已装糊精垛,达到装箱满载效果。
10时10分,赵树林插上提升输送机电源后,几人发现集装箱垛还不规整,在未拔断电源的情况下,继续撞击箱内已装糊精垛,10时12分,现场工人听到赵树林“啊”的叫了一声,同侧工人毛友俭突然感觉有电流通过双手,产生麻木,赶紧闪开,看到赵树林被吸附在输送机架子上,在其他工友提醒下,拔断了电源插头,随后赵树林就躺在了地面上。
二、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直接原因。
职工赵树林违规冒险操作,在接通电源后继续用输送机撞击货物,第二段电缆(约20米)插头内零线与相线相碰使机架带电,使受害人直接接触机架且受害人当时的脚下地面有水,使人身形成了电流导体,致使人身触电后无力摆脱,造成触电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间接原因。
1、保平公司对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
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未能有效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现场作业安全管理不到位。
2、保平公司对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未依法进行包括作业安全技术、安全操作规程、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培训教育,致使职工安全意识淡薄,缺乏自我保护常识,从而导致事故发生。
3、保平公司对作业前安全隐患排查不彻底,现场作业人员在装卸作业前,未按照公司《装卸工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使用皮带运输机前,先检查皮带运输机及各传动装置部位是否完好,电源控制箱箱门内电气元件是否牢固完好,控制系统是否完善。
”的要求去落实作业前的安全检查,对漏电断路器元件失效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并整改。
(三)事故性质。
这是一起迟报的因违章冒险作业而引发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总结本起事故教训,在今后工作中企业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管理,让每一名职工都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举一反三,杜绝三违现象,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要认真落实以下防范措施,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1、保平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管理。
以此为戒,成立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有针对性地对公司现有的安全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制定完善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安全职责分工,从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到每一个职工,要层层建立安全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落实到位并严格考核,杜绝“三违”现象,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2、保平公司要加强一线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三级安全教育和日常教育培训计划,大力推进全员培训,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知识水平,切实增强作业人员安全素质和安全防范意识。
3、保平公司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要组织公司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提高自身安全管理知识水平,对发生的事故要及时、如实进行上报,杜绝迟报、瞒报、谎报、漏报问题的发生。
4、保平公司要按照专家意见全面落实现场整改。
(1)进行一次供配电系统专项检查,重点是:
临时用电电源、供配电线路、设备,移动用电设备。
在检查过程中充分考虑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每个工艺等危险危害因素,彻底消除隐患,扫除盲点,确保各种电气设备、各类电气保护装置状态良好,安全性能可靠,彻底清楚隐患,加强对安全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确保安全用电。
(2)为每一台移动式输送机或其他移动式用电设备应配置一台与其匹配的户外使用的移动式配电箱,短路、过载、缺相、接地、漏电保护齐全。
(3)户外使用的临时用电的插座不得拖地安装和使用,使用时必须安装在专用的配电箱或连接箱内,插头处电缆必须固定可靠,不得松动。
(4)户外使用的电缆绝缘护套必须完好,不得有破损、开裂和接头、机身配电箱应完好、接线规范、能防雨、雪、防水、并固定可靠。
三、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检修公司“6·1”触电事故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5年6月1日上午11时20分许,检修公司电控四车间东区外围电工组孙冉、孙伟向组长李国文报告,一钢轧厂棒材作业区3号磁吊开关跳闸,可能接地出现问题,李国文向作业区进行了核实。
下午14时30分许,李国文安排本组电工万文胜和赵洪章对棒材作业区3号磁吊接地故障进行检查维修。
16时许,万文胜和赵洪章到达出现故障的3号磁吊现场。
2人上到磁吊所在天车平台目视检查时发现3号磁吊大车集电器的磁珠和集电头变形,万文胜从天车平台下到检修筐内近距离检查确认故障,赵洪章对万文胜说去联系停电事宜,在天车平台上走了5、6步,就听到身后在检修筐内的万文胜大叫了一声,回头看时见万文胜的脸部和天车滑线粘到了一起。
二、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
万文胜在天车滑线未断电的情况下,对3号磁吊大车集电器进行检查作业,不慎触电,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
职工安全意识淡薄,对作业现场存在的危险性认识不足,心存侥幸,违规作业。
2、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
赵洪章未落实《班级安全生产联保互保管理制度》要求,在联保人作业时离开现场,未落实“四个提醒”,履行联保互保职责不力。
3、安全管理不到位。
未按照《四级作业安全确认管理办法》要求对具体作业内容布置相应的安全措施,未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和现场作业情况进行有效确认。
(三)事故性质。
这是一起由于违章作业,安全制度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而引起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进一步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增强目的性、针对性、实效性,开展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活动,加大“三违”监督检查力度,增强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二)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认真吸取本起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结合安全生产月在全公司开展一次彻底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大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杜绝类似事故,防止其他事故,确保安全生产。
(三)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进一步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尤其是进一步提高一线班组长的安全管理能力,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人命关天的理念,督促职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时纠正违章作业,做好现场安全确认,确保作业安全。
四、原二炼钢厂“5·25”翟××触电死亡事故
【事故经过】:
1997年5月25日15时20分左右,原二炼钢厂矩形坯工段1#连铸机大包浇钢工翟××在大包开浇之后前往主控室送炉号牌,出来后摔倒,下身正好压在三条电缆上,一条是照明电缆,一条是轴流风扇电缆,一条是中间包车电缆。
中间包浇钢工刘××急忙过去扶他,发现翟身上有电,立即关掉轴流风扇开关,一摸还有电,刘就去喊主控工,让其关掉照明电源,主控工立即关掉平台电源。
这时走赶来的厂工会主席王××等对翟在现场进行了抢救,后无效,送往医院,翟于17时死亡。
【原因分析】:
①作为永久性的照明电缆,应该固定,但矩形坯工段1#机浇钢平台上的这条照明电缆却拖在地上;对电线的接头只包了两层,致使达不到绝缘强度。
留下了这样的事故隐患,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②浇钢工由于连续高温作业,进行洒水降温,没有注意电缆,导致电缆被打湿,进一步降低了胶布的绝缘强度,也是事故发生的一个客观原因。
③主控室东门与浇钢平台相对高度之差近450mm,上下不便。
出主控室门,正好是浇钢平台的吊环,稍一疏忽,就会绊倒人。
从现场调查分析是翟××出门后被绊倒触电的重要隐患。
五、带电更换继电器,无人监管触电亡
事故经过:
2004年5月8日2时10分左右,莱钢股份炼铁厂750电修车间值班电工崔海波(男,32岁,1992年12月参加工作)、刘鹏接到2#750高炉槽下值班人员电话,槽下11#闸阀门无关闭信号,崔海波、刘鹏赶到现场,经检查确认为信号继电器烧坏,3时左右崔海波在更换继电器过程中触电,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1、崔海波违反炼铁厂电工岗位操作规程1.2.1“需接触或接近带电部分时,则必须停电做好安全措施后进行”的规定,带电作业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安全管理不严、制度不落实,在下达检修任务时,未严格执行“五同时”,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3、车间没有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倾向,职业安全健康安全意识不强也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和控制措施:
1、迅速在全厂开展一次事故隐患揭查整改活动。
开展“八查、八整改”活动,即:
(1)查安全制度方面的缺陷,消除管理上漏洞。
(2)查规程是否有缺陷,消除操作上的随意性。
(3)查规程的执行缺陷,查执行是否有问题,如何确保按规程去做,消除违章作业。
(4)查思想认识的缺陷,检查各级领导对安全工作是否有正确的认识,工作中是否树立了安全第一的思想,着重从重生产轻安全方面对考虑,消除思想认识的缺陷,接受教训。
(5)查管理缺陷,检查各级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上,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以此消除过程控制的漏洞,通过科学合理的过程控制确保安全。
(6)查技能方面的缺陷,要把技能上的缺陷认真进行查找处理,消除认知不足造成的安全事故。
(7)查体系运行的缺陷,主要是两个体系运行过程中的问题,彻底消除断层现象。
(8)查设备设计方面的缺陷。
2、开展有效的安全培训教育活动。
安全环保科、劳动人事科5月11日至14日,对全厂中层干部进行了双体系培训;5月11日至15日对班组长、工段长进行了《班组安全必备知识》培训;5月16日至20日对全体员工进行了《班组安全学习读本》培训,5月21日至30日,安全操作规程学习。
通过培训教育,增强干部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提高执行力。
3、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真正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使之贯穿于生产全过程。
4、在全厂开展安全生产大讨论活动。
为什么违章作业屡禁不止?
为什么违章指挥时有发生?
为什么“三不伤害”落不到实处?
为什么“互保联保”在执行中出现脱节?
为什么“工前5分钟”得不到自觉地执行?
找出重点和薄弱环节,在全厂形成一个“人人重视安全、讲安全、遵章守纪、安全生产”的新局面。
事故处理意见:
1、750电修车间制度执行不得力,管理不严,车间负管理责任。
根据《莱钢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第四条
(二)规定,给予车间主任丁利生警告处分,罚款1000元,车间分管副主任李新平警告处分,罚款800元,车间主任助理杨洪军、车间安全员刘振法通报批评,各罚款600元。
2、安全环保科对这起事故负管理责任。
根据《莱钢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第四条
(二)规定,给予科长警告处分,罚款1000元,科长助理通报批评,各罚款800元、600元。
3、班组对员工教育不够,管理不严,根据车间安全管理考核规定,对大班班长罚款800元,副班长罚款600元,班长罚款600元。
4、岗位作业人员刘鹏监护不力,未能够制止违章作业,内部下岗三个月,考核1000元。
5、当月经济责任制考核750电修车间20分,考核安全环保科20分。
6、厂长、副厂长,对此次事故负有领导责任,按照《莱钢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分别由公司给予警告处分,并按薪酬激励考核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六、设备检查更换照明灯泡时,手头伸入带电开关柜触电
2002年12月30日7时50分,太钢不锈炼钢厂冶炼工段四班维修丙班接班后召开班前会,班长董书兵(电工)安排当天工作是节前设备检查(包括卫生)并对出钢后的电炉进行检查。
9时50许,开始检查2#炉。
10时左右,班长董书兵安排赵荣(28岁,1992年参加工作,电工,6#电气设备专职点检监护人)叫上史旺林(电工)到6#电炉炉后更换退水箱上方照明灯泡。
赵荣将班长的安排告诉了史旺林,随即史旺林去寻找梯子安灯。
赵荣来到6#电炉操作室,对已停电(此时6#炉按正常生产工序停止送电)准备扒渣的炉前工车建平(炉前工,分管配电)说:
“停一下电”,车说“已经停着”,赵荣进到了10千伏变电室内。
车建平与班长根据规定硫高的情况向炉内加完还原料以后,按照班长(炼钢班)要求进入操作室(约10时10分)准备送电时看到操作盘上放着停电的牌子,车便进入高压变电室内,看到赵荣上半身在2#高压柜观察孔内爬着后返回操作室,此时许福林(炼钢工)按照班长要求(送电)进入操作室,看到车从高压室内走出,随即与车进入高压室,看到赵上半身仍在2#高压柜观察孔内爬着。
便一块回到操作室,此时安完灯的史旺林与技术员吕济生先后进入操作室,车对史说:
“快进去看看,”史进高压室内发现赵荣上半身在高压孔内已触电。
史赶紧把电源侧刀闸拉下,然后跑出去叫人,此时工段技术员吕济生也从高压室内跑出,在1#炉附近将董书兵叫来。
史旺林、吕济生和董书兵共同把赵荣从2#观察孔扶出来平放在地上,立即对赵荣进行人工呼吸。
同时许福林赶紧去调度室告诉调度员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10时26分许医护人员赶到现场边抢救边将赵荣送往尖草坪医院。
赵荣终因伤势严重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类别:
触电
事故原因分析:
1、拆下6#炉变电室开关柜观察孔有机玻璃挡板,并将双手及头部伸进带电的开关柜中作业,造成触电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
2、未按电业安全操作规定程序进入高压室作业是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3、电气安全规程制度落实方面存在漏洞,违章作业未被及时发现,是导致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3、对职工日常安全教育不够,职工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是导致这起事故的一个原因。
七、忽视劳保用品穿戴停送电作业遭电击
事故经过:
2006年1月16日7时30分,马钢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南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凹山车间穿爆工段段长吴××、副段长陈××组织召开各班组长工作例会,在布置本周工作的同时强调了安全生产。
8时,各班组长回到班组召开班前会,2#牙轮钻机长李××带领全班学习了《2006年凹山车间安全工作计划》,随后安排人员工作任务。
因2#牙轮钻刚刚大修过,正准备喷漆,喷漆前需要对牙轮钻进行清洁工作,李××带着祝××、周××、尤××、刘××、陆××共六个人用柴油清洁牙轮钻机的外部卫生,到10时50分左右,要对牙轮机内电器部分进行清洁,需要切断外部电源,外部电源是用电缆挂在6600伏的高压线电杆上面,用跌落保险作为接通和切断电源的开关。
李××就安排祝××和周××去停电,李××和其他三个人继续在擦试牙轮机,祝××拿着令克棒去停电,周××拿着绝缘手套叫祝××戴上,祝××没拿,周××就把绝缘手套放在地上,然后就回到牙轮机上,约10时55分李××听到“啊”的一声叫,李××赶紧从机子上下来看到祝××倒在高压接线柱西北侧约2米处,头西脚东,左侧卧于地面,令克棒在高压线东侧约1.5米处,绝缘手套放在高压接线柱北侧约1.5米处。
李××叫刘××打电话向车间调度报告有人触电,约10分钟后,车间派的车赶到。
李××等现场人员将祝××抬上车,送到市中心医院南山分院,经抢救无效祝××(男,32岁,牙轮钻司机,三级安全教育)于12时20分死亡,经法医鉴定祝××系电击死亡。
事故类别:
触电
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
祝××停送电操作时不慎触电是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少数职工的安全意识不强,未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2、对职工的安全监督检查不力,安全教育不够。
3、停送电作业时监护不到位。
(三)事故性质
这是一起责任事故。
事故责任及处理意见:
1、祝××安全意识不强,违反了南山矿业公司《牙轮钻机安全技术规程》中“停送电必须两人进行,并穿戴好绝缘手套和绝缘靴”的规定,对这起事故负有主要责任。
2、周××在与祝传柱进行停送电操作时,未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对这起事故负有一定责任,建议给予周宜虎行政警告处分。
3、凹山车间对职工的安全监督检查不力,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不够,对这起事故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给予车间分管安全生产的副主任刘××行政警告处分;建议车间主任王××向南山矿业公司作出深刻检查,南山矿业公司给予王××通报批评。
4、南山矿业公司对职工的安全监督检查不力,安全教育不够,对这起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建议南山矿业公司向马钢集团公司做出深刻检查,马钢集团公司给予其通报批评。
5、对这起事故的其他相关责任人,建议南山矿业公司按照制定的《安全生产考核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防范措施:
1、迅速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要以此事故为典型案例举一反三,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意识教育,认真吸取事故教训。
2、针对这起事故,在停送电作业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程的程序进行操作,在操作过程中要加强监护和监督,确保停送电作业过程的安全。
3、立即组织全矿职工开展“学规程、查隐患、反违章”活动,深入开展“三反”活动,坚决杜绝习惯性违章作业。
4、立即开展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立即整改,对违章行为及没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人员,要严厉处罚。
5、制定安全用具管理办法,元月份要对电气安全用具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校验,确保安全用具的安全可靠。
八、管道漏水急需抢险应急排污泵漏电伤人
事故经过
2006年3月28日8时20分许,太钢三轧厂机动科长赖×通知加热区主管胡×,位于东跨南端的五泵站循环水总管开裂漏水,胡×逐安排加热区副主管扬××带人了解情况,扬××及两名职工到达现场后,看到循环水总门人井内已满外溢,无法观察到总管漏水情况,逐报告厂调度。
厂调度接到报告后,电话询问供水厂调度是否能够停水处理,供水厂调度答复该阀门总管同时为初轧厂、三轧厂、不锈钢热轧厂等单位供水,暂时无法停水。
10时许,胡×、扬××带领本作业区张××等几名职工来到跑水现场,并通知电气作业区的电工韩××到现场为潜水泵接电源线。
韩××发现线不够长,回去拿了约10米的旧电缆,开始给现场的两个潜水泵接线,连接地线后从沉淀池下的配电盘接电源,接好后开始抽水。
11时15分许,两台泵中的一台损坏,且漏水量逐渐加大,东跨人井附近积水已高达7厘米左右,胡×通过厂调度又从轧钢、精整作业区借来的4台水泵,并由电气作业区电工韩××拆除了出现故障的水泵,重新进行接线(所用电缆为一根新电缆,一根旧电缆),其中一根电缆并联了三台水泵,另一根接了一台水泵(一直在抽水)。
12时许,水泵接好,电气作业区点检员刘××、张××等相继来到现场,刘××从韩××手中接过电缆接头并让韩××到沉淀池下的配电盘配合送电,进行试运行。
试运行过程中发现其中两台出水量小,便判断为水泵倒转。
断电后刘××对水泵的电源进行倒相(对调两相线),张××在其旁边,12时20分许,刘××手持接好的电缆,要求送电试水泵。
送电后,站在人井旁的杨××、刘×有明显的触电感,于是大喊“有电”!
站在人井旁的加热作业区的张××突然倒在积水中,刘××急忙喊拉闸停电,现场人员在拔打120的同时,对张××实施了心脏挤压、人工呼吸等急救措施,太钢急救中心在接到电话后,立即出车,于12时45分许将张××送到太钢急救中心,中心全力抢救无效,张××(男,34岁,加热工,本工种工龄14年)于14日40分死亡。
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排污泵在运行过程中漏电,致使现场积水带是,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1)4号排污泵一相线圈绕组与外壳绝缘电阻小于0.1KΩ,未对应急过程中使用排污泵抽水存在的危险进行辨识,降水过程中未采取防触电措施,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设备管理有漏洞,对排污泵未进行日常维、保养和定期检测,排污泵管理和使用标准不完善,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3)在管道漏水的紧急状态下,抢险过程中现场组织不力,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且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4)对职工的日常的安全教育不够,职工的防范意识不强,未穿戴符合标准的防护用品,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又一原因。
(二)事故性质:
责任事故
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1、赖×,男,37岁,能源设备科长。
负责厂设备专业管理,未组织相关人员对排污泵的安全使用制订规程标准,对事故应负有主要管理责任。
建议:
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2、胡×,男,41岁,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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