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管理制度.docx
- 文档编号:10931765
- 上传时间:2023-02-23
- 格式:DOCX
- 页数:10
- 大小:75.77KB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docx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程质量管理制度.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QEHS3—HJBJZG08
江西省火电建设公司黄金埠项目经理部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编制:
年月日
审核:
年月日
批准:
年月日
黄金埠项目经理部
二OO五年十月
江西省火电建设公司黄金埠项目经理部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总则
黄金埠发电厂一期#2机组主体工程质量目标是实现基建投产达标和争创国优工程。
为了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管理工作,满足用户的需求,根据本工程的施工特点并结合机组达标投产、创优质工程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2编制依据
2.1电力工业部颁布发的《电力建设工程技术管理制度导则》(2002年12月)。
2.2电力工业部颁布发的《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2.3国家电力公司电源建设部《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2001版)。
2.4江西省火电建设公司技术质量管理部有关质量管理办法。
2.5黄金埠发电厂工程部、监理公司有关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3质量管理网络(网络见附页)
公司主管质量管理的部门为技术质量管理部,技术质量管理部设主任、副主任、主任工程师和若干名专职质保工程师。
项目部质量管理科属公司技术质量管理部的派出机构,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工作,质量管理科设科长和若干名质检工程师。
各单位(专业工地)设专职质检员,施工班组设兼职质检员。
3.1建立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质量管理科以及各专业公司等单位组成的质量管理网络。
质量管理科是质量管理网络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质量管理网络的有效运行。
3.2质量管理工作应按照“过程达标,动态管理”的要求,明确各层次、各环节的质量目标和责任。
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和措施到位,同时以三级检查验收为主线,执行严格的奖惩制度。
3.3各单位行政正职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在本责任区范围内对工程质量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行使自己的质量职责和权限。
同时应转变观念,面向市场,树立“创名牌战略、创优质工程”的全新思想。
3.4各级质检人员要坚持把严格的质量管理贯穿于不断变化的施工全过程。
坚持“预防为主、检查为辅”的工作方针,严格控制影响工序质量的各种因素,确保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
3.5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施工。
确保施工工序质量符合规程、规范和设计要求。
做到谁施工谁负责、不达标准不验收。
4质量责任制
4.1项目经理部质量科属公司技术质量管理部的派出机构,全面负责施工现场各项质量管理工作。
项目部质量科配备各专业质检工程师,工地设专职质检员,班组设兼职质检员(其主要职责详见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有关规定)。
4.2分包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网络,落实质量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的过程质量管理。
广泛采用新工艺、新技术,以提高施工质量。
4.3各级质检人员必须经常深入现场,及时掌握施工质量动态,发现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填写《质量整改单》并通知施工方限期整改,跟踪检查后将结果作好记录。
4.4施工人员应认真做好质量自检、互检及工序交接检查,做好施工原始记录。
5质量日常管理工作
5.1为确保公司质量保证体系在黄金埠发电厂一期#2机组主体工程施工中持续有效运行,质量科将不定期对各施工单位、职能部门的相关要素进行内部质量体系审核。
通过审核,确定质量体系及其各要素的活动和有关结果是否符合有关标准或文件规定;文件资料的接口是否清晰;各单位(职能部门)的岗位职责是否明确;质量记录能否起到鉴证的作用;全体职工是否养成了按体系文件程序操作的习惯;质量体系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是否得到贯彻执行。
5.2各单位应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并总结以往工程施工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教训,同时参考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计划》和《质量管理考核办法》及项目部有关质量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出各自的年度质量管理工作计划和质量管理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5.3各单位每月应根据不同施工阶段的特点制订出专项检查计划,每月进行一次自检,做到月月定计划、月月有检查、检查有记录、处理有结果,确保各项管理制度及措施落到实处。
项目部将对各单位的质量管理及现场工艺质量情况进行评比,对质量状况差或有退步的单位进行批评及处罚。
5.4建立健全现场计量管理网络,完善计量台帐,质量科设兼职计量管理员负责项目工程内有关计量管理工作,质检工程师负责本专业范围内的计量管理工作。
各单位设专(兼)职计量员,负责本单位计量器具的管理工作。
通过加强计量管理,明确各级计量管理员职责,施工中使用的计量器具都必须在有效期内,确保量值传递无误,以保证计量管理网络有效运行。
5.5各单位应组织工地和班组技术人员、质检人员按公司《施工工艺纪律》第二版、部颁《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和华中网局颁布的《火电建设精品工程考核评选暂行办法》等标准对本专业的要求进行巡查并形成记录,对违纪者严格按自订的考核办法进行处罚。
项目部将不定期进行工艺纪律集中检查。
5.6质量科定期组织对二级验评表、原始安装记录等资料普查或抽查,确保各项质量记录真实、完整、规范。
5.7各单位应在ISO9002(2000版)标准质量保证体系模式下,运用TQM的有效管理方法,积极开展群众性的QC小组活动,将工程重点、难点与质量通病相结合的方法确定专题治理课题,围绕课题开展活动,进行PDCA循环,以解决施工中的疑难问题。
QC小组活动必须做到有课题、有活动记录,各级质检人员负责推进本专业QC小组活动。
质量科将对QC活动的过程情况进行抽查。
5.8各单位应采取“提前介入、超前攻关、以我为主、协同作战”的方针,组织攻关小组,制订切实可行的攻关措施,整治施工质量通病。
项目部将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攻关阶段的质量活动和质量进行鉴定。
攻关项目经过静、动态检验后,项目部将作出最终评价和奖励。
5.9各单位应加大宣传力度,以提高施工人员的成品保护意识。
各单位应制订专项措施,加强成品保护,防止二次污染。
尤其应注意通过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避免上方施工对下方成品、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造成的损坏和污染。
5.10各单位的配合工种应根据本岗位的工作特点制定出《服务承诺制度》,做到各专业之间无推诿、扯皮现象,形成“项目部职能部门及时为基层单位服务,配合工种及时为主工种服务,整个项目部为业主服务”的文明施工局面。
5.11金属试验室必须严格遵循国家、部颁有关技术标准和规程,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应按施工范围承担各项检验试验任务。
在规定时间内出具试验报告,并对各项检测结果负责。
试验委托单、检验试验记录、试验报告单等应按检验方法分类建立台帐,并统一编号,相互衔接。
6质量教育
6.1项目部、各单位应运用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质量基础知识教育,提高职工的质量意识。
要争创优质工程,首先必须树立人的精神形象。
6.2所有施工人员(包括新进人员和民工),必须经过培训。
达到以下要求:
1)形成了“质量第一”的思想素质,明确创建国优工程的目标。
2)具备了与所从事的工作相适应的技术知识和工艺水平,并熟悉应达到的质量验评标准和应遵循的规程规范。
6.3项目部将每年开展一次质量月活动,根据工程质量情况确定活动主题,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各单位应举办丰富多彩的质量活动,从而使质量意识深入人心,不断提高施工质量水平。
6.4项目部质量科每周组织一次各级质检人员召开质量例会,总结一周以来的施工质量情况,学习贯标文件、规程规范、验评标准和上级有关文件。
6.5各单位、施工班组应建立质量活动制度,每周进行一次质量学习并形成记录。
主要内容:
学习有关质量文件和规章制度、规程规范;根据项目部布置的每月学习主题开展活动;分析本专业施工质量动态等。
7质量检查和验收
7.1本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以原电力部(含原能源部、水电部)颁布的现行规程、规范和规定为依据,如果国家颁布了新的规程、规范和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7.2质量验收等级的评定按愿电力部颁发的《火电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电气专业按国家经贸委颁发的验评标准执行。
7.3严格执行三级检查验收制度(班组自检、工地复检和项目部验收)。
工程项目完工后,以各专业《验标》为依据,施工人员自检合格后,按规定的程序进行质量检查验收和评定。
评定结果以“质量验评范围”中规定的该项目最高一级的验评(监督复核)意见为主,并以验评签证为准。
7.3.1班组自检:
施工人员应对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后应立即自行检查,发现问题按规定的程序即行处理,不合格不交工,并做好自检记录。
在完工时交工地质检员复检(原始自检记录可由班组技术员帮助施工人员整理)。
7.3.2工地复检:
工地质检员对班组提交的自检技术记录进行复查(100%复检),确认无误后报质量管理科验收。
工地质检员应深入施工现场,随时掌握施工情况,帮助班组解决施工质量问题。
7.3.3项目部验收:
项目部验收分为项目验收和隐蔽工程检查。
1)项目验收――分项工程竣工或关键工序、重要项目施工完后由工地提出质检记录,报项目部验收。
质量科专业质检工程师与工地专职质检员共同评定工程质量等级并填写《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然后报监理公司、质监站核定签证。
2)隐蔽工程检查――隐蔽工程经工地复检合格后将质检记录报项目部,由质量科会同监理公司、质监站进行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并签字认可后方能隐蔽并进行下道工序作业。
7.3.4项目部制定并颁发的《黄金埠发电厂一期工程B标段质量检验项目划分表》,是各分项工程质量验评的依据。
7.3.5多工种连续施工的工程应进行工序间交接检查,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施工人员有权拒绝继续施工。
7.3.6分包项目的质量检查验收工作由项目部质量科负责,具体办法按分包合同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7.4其他项目的检查验收
7.4.1凡列入计划的大型临时工程竣工后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请验收,由使用单位和项目部质量科共同检查,经验收合格后共同签证,然后移交使用单位保管使用。
7.4.2加工配制件的制作质量由加工单位负责出厂检验,经确认合格后方可出厂,并交付委托或使用单位验收。
加工单位应同时提交质量验评资料及相关的技术记录,不合格不得交货。
大型加工配制项目的验收工作,质量管理科派人参与监督。
7.5《验评项目划分表》的“监检方式”中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抓住影响工序施工质量的主要因素并在征求监理公司和质监站意见的基础上标明见证点(W点)、停工待检点(H点)、旁站点(S点)。
1)见证点:
在规定的关键工序控制点(W)施工前,施工方应提前48小时通知监理方在约定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见证并对施工实施监督。
如果监理人员未能在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施工方有权进行W点的相应的工序操作。
2)停止点:
也称停工待检点,它通常指“特殊过程”或“特殊工序”而言。
施工方必须在规定的控制点(H)到来之前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方派员对控制点实施监控,验收合格并签证后停止点(H)方可通过。
若验收24小时后监理人员未签证,但工程质量又符合规范要求,停止点(H)也可通过,但事后必须补办认可签字手续。
它的重要性高于W点。
3)旁站点:
监理人员需在现场持续进行旁站监控和检查的控制对象、关键部位、薄弱环节或隐蔽工程。
7.6二级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由工地负责归档保管,项目部质量科专业质检工程师有权进行抽查和复评。
三级及三级以上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由项目部质量管理科负责归档保管。
7.7质量等级的评定按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的顺序进行。
质量评定分为合格、优良两个等级。
对三级验评应进行动态管理、实行质量预控,其工作重点是加强施工工序即分项工程的验评工作,强化中间环节关键部位及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
7.8属四级验收的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由工地质检员在复检合格的基础上及时填写,项目部质量科进行验评,监理公司、质监站进行核定鉴证。
分部工程检验评定表由工地质检员在所含分项工程全部完工并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签证的基础上及时填写,项目部质量科会同监理公司、质监站核定签证。
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由工地质检员在所含分部工程全部完工并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签证的基础上填写,项目部质量科核查后报监理公司、质监站,质监站组织进行验评。
四级验收项目应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和监理。
7.9分项工程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不合格时,应及时进行返工。
分部及单位工程质量不合格者,应进行技术鉴定,认真制订处理方案,返工的项目,应重新评定质量等级。
凡经加固补强或造成永久性缺陷的项目不得评为优良。
7.10每月廿五日以前,质量管理科专业质检工程师负责编制当月验收评定统计表。
未经检查验收的工程项目和质量不合格项目,原则上不能列为当月完工项目,不能报完工工作量。
7.11每季度末由质量科负责人填写《季度工程质量统计表》,报公司技术质量管理部备案。
7.12材料及设备检查验收
7.12.1工程全部材料、成品、半成品和设备等必须有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和有关试验报告,并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技术协议的质量要求。
7.12.2物姿科负责按国家、部颁规程、规范要求对主要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行现场复检以及对设备进行开箱工作。
7.12.3物姿科应将材质质保书和检验报告的原件或复印件交一份给项目部质量科归档,以便检查。
8质量事故处理
8.1凡在施工(包括调试)过程中发生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偏差超过质量标准允许的范围,需要返工者;或造成永久性缺陷者;或在施工(包括装卸、搬运、试运)过程中由于操作、使用、调整及保管不当造成设备、材料损坏者,均属质量事故。
8.2质量事故按损失金额分为三类。
1)重大质量事故:
一次返工损失在十万元以上;
2)一般质量事故:
损失在1~10万元以内;
3)记录质量事故:
损失在1万元以下;
8.3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8.3.1记录事故发生后,施工人员应立即向班长报告,班长应在当日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并报告工地。
工地质检员对记录事故作出记录,每月廿四日前汇总报项目部质量科。
8.3.2一般事故发生后,施工班长应在当日向工地报告。
工地质检员应尽快进行调查分析,同时报项目部领导及有关部门并于五日内写出质量事故报告送项目部质量科。
经项目部审定后向公司技术质量管理部报告。
8.3.3重大事故发生后,工地应立即向项目部经理、总工程师和质量科报告,项目部在当日报告公司领导和有关质量管理部门(性质特别严重的事故公司及其项目部应在24小时内同时报告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事发后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制定处理缺陷方案。
项目部主管副经理、总工程师应在发生事故后十日内完成事故调查分析。
分析会后五日内,由项目部质量科写出质量事故报告,经项目部经理和总工审批后报公司技术质量管理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有关政府职能部门。
8.3.4各类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工作都应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总结经验教训和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对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结果不放过。
8.4质量缺陷处理方案审批程序如下:
8.4.1一般及重大质量事故由事故责任单位提出处理方案。
报质量科、工程技术科审核。
8.4.2凡需设计单位进行验算的项目由工程技术科提请设计单位协助进行核算,事故责任单位按核算结果提出处理方案。
8.4.3一般质量事故的缺陷处理方案由质量科会同工程技术科审定后,报项目总工审批。
重大事故的缺陷处理方案由公司技术质量部会同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共同审定,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质量缺陷处理一般由事故责任单位负责完成。
8.4.4重大质量事故处理全过程技术资料(影像、记录、分析报告、补强措施、试验数据、工程图纸等)由质量科保存,单位工程竣工时,列入工程移交资料。
8.4.5对违反规程不听劝阻、不遵守劳动纪律、不负责任造成质量事故者,对隐瞒事故不报者,均应严肃处理。
除给予行政处分外,对情节严重者应给予经济制裁,直至依法论处。
9质量考核
9.1发生质量事故或经检验不合格的工程,责任单位必须进行返工、返修、加固、补强直至保证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
事故责任方除承担返工费用外,项目部还将按有关规定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9.3进行经济处罚不能代替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其他处理。
9.4质量奖惩具体规定详见《工程质量考核奖惩实施细则》、《工程质量管理考核奖惩实施细则》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工程质量 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