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体检服务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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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体检服务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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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体检服务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健康体检管理有限公司综合门诊部(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目标和原则
乙方是一家全国最大的专业体检和健康管理连锁服务机构,拥有良好的体检环境、资深的医疗专家和先进的医疗设施。
为更好地向甲方提供高品质的健康体检和医疗管理服务,促进甲乙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经甲方研究决定,将甲方指定体检人员的健康体检安排在乙方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在相互了解、相互信任的基础上,本着公正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须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确定体检日期和人数,并将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以电子文本形式提交给乙方,包括体检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或出生日期)、电话、婚否情况、所检套餐类型。
2.甲方须将健康体检项目、体检须知,在开检前三个工作日内,通知每一位指定体检人员。
并组织指定体检人员按约定体检时间、地点进行体检。
3.甲方有权对体检的医疗质量及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并支付体检费用。
4.受检者的健康信息属个人隐私,密封的《体检报告》须由本人开启,甲方须妥善保管,并承担信息保密责任。
5.本着对客户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甲方不能组织有以下人员参加健康体检(乙方不能承担因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1)各种疾病的急性期患者。
(2)身患各种慢性疾病,且生活不能自理者。
(3)各种严重传染性疾病患者。
(4)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发病期者。
(5)妇女产后时间短于42天、流产后短于30天者。
(6)年龄超过80岁及以上,行动部分受限者。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武汉市内距体检中心5公里以上、体检人数人以上或体检金额元/人的团体单位提供车辆接送服务。
2.在合同规定时间内为甲方提供合同所列明的体检服务,并保证质量。
第三条体检事项约定
1.体检联系人及体检名单:
甲方体检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需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将准确的《指定体检人员名单》,以电子文本形式发送给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
2.体检人数:
本合同约定体检人数为人。
3.体检及陪检者不得在体检现场做影响体检的事。
4.体检项目及价格:
(1)体检项目按照甲方选定的《健康体检套餐》执行,详见附件一:
《健康体检套餐》。
(2)体检套餐名称、单价及人数:
体检套餐名称
单价(元/人)
人数
小计
合计
合同总金额:
元,大写:
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5.主要体检地点:
□武汉美年大健康体检管理有限公司汉口综合门诊部(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107号花桥大厦1-3层)
□武汉美年大健康体检管理有限公司汉阳一博综合门诊部(地址:
武汉市汉阳区二桥路19号汉江阳光城1-2层)
□武汉美年大健康体检管理有限公司武昌中北路综合门诊部(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广泽中心4F)
□武汉美年大健康体检管理有限公司东湖高新综合门诊部(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关山大道光谷创业园C座3F)
6.预约体检日期与时间,由甲、乙双方具体协商。
周一至周五7:
30至12:
00,13:
00至15:
00。
周六7:
30至12:
00。
体检当天未参加的甲方人员,需本人至少提前两天拨打乙方预约电话(汉口分院027-59336868;汉阳分院027-84656100;武昌分院027-87337729)另行预约体检时间,预约成功后方可入院进行体检。
7.体检特别项目约定:
(1)对于就业体检,无论受检者是否自愿,乙方一律不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
(2)对于非就业体检,受检者本人主动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的,乙方将妥善保存受检者签署的知情同意书,并制发独立并密封的乙肝项目检测报告。
(3)若甲方通过非正常途径或手段,知晓上述检验结果,导致指定受检人员向乙方索赔的,乙方不予受理,应由甲方承担指定受检人员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第四条体检报告事宜
1、在甲方全部体检完毕的八个工作日内提供《体检报告》。
2、体检报告形式:
□书面报告□网络报告(□员工自行查询□单位统一查询)。
3、涉及甲方受检者隐私及知情权等均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仅提供医疗咨询服务。
若因甲方受检者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如女性经期所致的妇科项目检查延迟),本人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检,超过10天未进行补检的,乙方视同弃检处理。
第五条财务结算
1.结算依据:
(1)体检款项按□实检人数□合同约定人数方式结算。
(2)按合同约定人数方式结算的,乙方对未按约定时间进行体检的甲方指定体检人员,按未体检人数向甲方发放体检项目、价格、数量对等的不记名《体检卡》,甲乙双方体检联系人另行预约体检时间,甲方指定未体检人员凭《体检卡》,在新约定的时间(不超过《体检卡》的有效期)内进行体检。
2.预付款及结算期限:
甲方应在201年月日前,支付全部体检款项%的预付款(预付款金额不得低于元,预付款比例不得低于全部体检款项的10%)。
甲方体检应付款,应在最后一个集中预约专场日起的30日内全部付清。
如无集中预约,则以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全部付清。
3.结算方式:
甲方应以银行转帐方式付款,转入以下乙方指定银行帐户:
□户名:
武汉美年大健康体检管理有限公司汉口综合门诊部
开户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竹叶山支行
银行帐号:
7381910182600076264
开户行行号:
同城216717异地302521038193
□户名:
武汉美年大健康体检管理有限公司汉阳一博综合门诊部
开户行:
建行郭茨口支行
银行帐号:
42001258108053006139
开户行行号:
856706
□户名:
武汉美年大健康体检管理有限公司武昌中北路综合门诊部
开户行:
兴业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
416010100101164336
开户行行号:
217007
清算行号:
309521016011
第六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守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以及可预见的相关经济损失;违约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继续履行;守约方除获得违约方赔偿外,亦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
第七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采取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约定的体检价格和内容为商业机密,甲乙双方均有义务保密至合同终止后一年。
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签署地为:
□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107号花桥大厦
□武汉市汉阳区二桥路19号汉江阳光城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广泽中心4F
□武汉市武昌区关山大道创意大厦C座3F
5.本合同签署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武汉美年大健康体检管理有限公司
门诊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
二O一年月日日期:
二O一年月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武汉美年大健康体检管理有限公司门诊部(以下简称乙方)
补充约定: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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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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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健康 体检 服务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