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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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
茂名市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支持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工作方案
2018年12月5日,省工信厅下发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用途)资金(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政策支持)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18〕440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12月17日转发了该通知给各地工信部门发动组织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入库;2019年3月14日,省工信厅下发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19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19〕617号)。
为做好该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的申报、评审、公示、下达等工作,经研究,特制定该方向资金项目工作方案。
第一部分扶持方式和扶持方向
一、扶持方式和资金额度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19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19〕617号)文件,省工信厅下达我市2019年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方向资金安排计划1570万元,同时2017年及2018年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未使用资金结转至2019年继续使用。
主要采取股权投资、贷款贴息、设备更新事后奖补等三种方式,重点支持企业实施提质增效、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和绿色发展等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并取得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的项目。
(1)股权投资。
按粤府办〔2013〕16号文、粤财工〔2013〕280号文和粤财工〔2014〕518号文等要求,以股权投资形式扶持技术改造项目;财政资金出资额占被投资企业的股权不超过其总股本的30%(且不为第一大股东);单个项目股权投资资金额度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项目投资期满后,财政资金按有关规定实现退出。
(2)贷款贴息。
实行先付后贴的原则,主要针对企业向银行贷款、省级以上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企业发债等借款发生的贷款利息。
对未按合同规定归还的预期贷款利息、罚息、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的流动资金借款等不予贴息。
贴息率根据年度贴息资金预算控制指标和当年贴息资金申报需求等因素确定,最高不超过当年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单个项目贴息额不超过1000万元。
贴息时点从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含)。
(3)事后奖补。
对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项目或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按新设备购置额不超过20%予以事后奖补,单个项目补助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具体补助比例根据年度资金预算控制指标和竞争性遴选后的项目设备更新奖补总额等因素确定。
奖补时点从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含)(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
二、扶持方向
(一)提质增效。
着力引导企业重点投向消耗低、用地少、效益高的优质项目,突出支持一批辐射带动力强的重大制造业项目及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
深化产业链延伸,对产业链中的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和共性问题等进行整体技术改造。
推广共性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标准,带动上下游产业链条的集聚发展。
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采用先进标准和管理体系,推进工业企业品牌培育,推广广东优质制造品牌。
(二)智能化改造。
以提高装备智能化率、成果转化率、劳动生产率、产品优等率等为主攻方向,开展智能工厂培育试点,推广重点行业智能化车间,建设智能工厂。
大力支持工业互联网应用,建设国家级和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企业上平台用平台。
大力推动运用数字化、网络化技术升级改造优势传统产业,推动生产装备数字化,鼓励企业广泛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改造提升生产设备。
(三)设备更新。
支持企业淘汰老旧设备,引进和购置先进适用设备,推广应用工业机器人装备,提升企业装备水平,重点淘汰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前的老旧设备。
鼓励首台(套)装备的使用,支持优先购置和使用我省首次自主研发和生产的成套装备或核心部件,鼓励重大通用装备跨领域的首次推广使用。
(四)绿色化发展。
鼓励传统产业淘汰落后产能,淘汰高污染、高能耗传统企业。
重点实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高耗能设备系统节能改造,深入推进流程工业系统节能改造,加快推广原料优化、能源梯级利用、可循环、流程再造等系统优化工艺技术。
(五)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主要支持产业共性技术开发、研发设计、成果转化、质量认证、试验检测、信息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并支持现有公共服务平台的升级改造。
第二部分工作程序
一、股权投资
(一)县级审核推荐。
各区、县级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申报通知要求组织项目申报,负责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符合性进行审查,并对项目是否涉及重复申报、多头申报,以及申报单位是否在近年来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是否被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及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等检查中被点名批评、在“信用中国”网站受惩戒等情况进行核查。
(二)市级审核。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反馈各地工信主管部门,补充、修改、完善申报资料。
(三)项目入库评审。
采取分批入库的原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与市财政局根据申报实际情况,组织专家组按项目申报要求分批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科学评审、竞争性择优选择入库。
(四)入库前公示。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与市财政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所推荐的项目顺序按照批次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公示。
(五)局党组审定。
公示无异议后,专家评审意见及入库情况经局财政资金审核委员会审核后上报局党组,形成预安排项目计划。
(六)受托管理机构的确定。
经市政府审定,明确茂名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作为2018-2020年期间茂名市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股权投资项目的受托管理机构。
(七)预下达项目安排计划。
预安排项目计划下达给茂名市国资经营公司,由受托管理机构聘请第三方机构就法律合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开展尽职调查等工作。
(八)尽职调查。
受托管理单位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审查通过项目开展尽职调查、资产评估、法律咨询等,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评估报告和法律意见书,提出投资建议。
(九)结果公示。
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受托管理单位尽职调查报告及投资方案建议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市财政局按程序确定股权投资项目安排计划,联合报市政府同意后将结果进行公示。
(十)下达项目计划。
公示无异议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与市财政局按程序下达项目计划,并将项目下达计划报送省工信厅。
市财政局下达项目资金安排计划并划拨相应项目资金。
(十一)后续管理。
受托管理机构按照管理委托协议承担资金的安全和监管责任,项目属地县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后续跟踪服务和政府职能的监督管理。
二、设备更新事后奖补
(1)县级审核推荐。
各区、县级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申报通知要求组织项目申报,负责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符合性进行审查,并对项目是否涉及重复申报、多头申报,以及申报单位是否在近年来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是否被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及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等检查中被点名批评、在“信用中国”网站受惩戒等情况进行核查。
(二)市级审核。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反馈各地工信主管部门,补充、修改、完善申报资料。
(三)项目入库评审。
采取分批入库的原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与市财政局根据申报实际情况,组织专家组按项目申报要求分批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科学评审、竞争性择优选择入库。
(四)入库前公示。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与市财政局将专家择优选择的项目按照批次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公示。
(五)局党组审定。
公示无异议后,专家评审意见及入库情况经局财政资金审核委员会审核后上报局党组,形成预安排项目计划。
(六)预安排项目计划公示。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与市财政局把项目预安排计划按程序公示。
(七)下达资金安排计划。
公示无异议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与市财政局下达项目计划,并抄报省工信厅;市财政局下达项目资金安排计划并划拨相应项目资金。
三、贷款贴息
(一)县级审核推荐。
各区、县级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申报通知要求组织项目申报,负责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符合性进行审查,并对项目是否涉及重复申报、多头申报,以及申报单位是否在近年来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是否被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及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等检查中被点名批评、在“信用中国”网站受惩戒等情况进行核查。
(二)市级审核。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反馈各地工信主管部门,补充、修改、完善申报资料。
(三)项目入库评审。
采取分批入库的原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与市财政局根据申报实际情况,组织专家组按项目申报要求分批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科学评审、竞争性择优选择入库。
(四)入库前公示。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与市财政局将专家择优选择的项目按照批次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公示。
(五)局党组审定。
公示无异议后,专家评审意见及入库情况经局财政资金审核委员会审核后上报局党组,形成预安排项目计划。
(六)预安排项目计划公示。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与市财政局把项目预安排计划按程序公示。
(七)下达资金安排计划。
公示无异议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与市财政局下达项目计划,并抄报省工信厅;市财政局下达项目资金安排计划并划拨相应项目资金。
第三部分专家评审办法
一、评审依据
(一)《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120号);
(二)《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工〔2017〕176号);
(三)《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修正)、《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正)、《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指导目录》;
(四)《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19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19〕617号);
(五)《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用途)资金(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政策支持)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18〕440号);
(六)《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用途)资金(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政策支持)项目入选项目库的补充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19〕396号)
二、评审机构
1、评审机构的组成:
由组织部门、监察小组、评审专家组、工作组构成。
名称
组成
工作范围
组织部门
茂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负责项目的总体评审工作,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选单位。
监察小组
成员由组织部门派出
负责评审全过程工作的监督。
评审专家组
由技术类、财务类等方面专家共5人组成(其中技术专家3人,财务专家2人),从茂名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
负责项目评审。
工作组
配备1-2名工作人员协助专家进行统计、汇总、整理材料,负责协调工作事宜。
负责评审过程中所有评审服务工作及组织部门安排的相关工作。
2、本次评审由评审专家组负责,评审专家组推选1名组长(由技术领域专家担任),负责协调所在评审专家组的评审工作。
3、股权投资、贷款贴息和设备更新事后奖补三个专题抽取3名技术专家和2名财务专家。
技术专家要求具有高级以上职称,财务专家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或者注册会计师资格。
专家来源于市科技局评审专家库,来自同一单位的专家最多1名,直接参加申报项目研究开发、管理、销售活动,与该项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不能聘为评审专家。
参与评审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的规定,各专家在评审前均须签署《承诺书》(见附件3)。
三、评审指标
(一)股权投资专题
该专题项目评审分两步进行,一是项目符合性审查,如不符合要求的,则不需进入第二步评审。
二是技术和经济指标评审,第一步审查通过的项目,进入此环节进行评审。
1、符合性审查
每一个项目的评审结果均需由专家组按照《茂名市2019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股权投资专题项目评审表相关说明》(详见附件1-2)填写《茂名市2019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股权投资专题项目评审表》(详见附件1-1)。
2、技术和经济指标评分(详见附件1-3,1-4)
技术专家对每个项目的技术指标进行定量评分,把每个二级指标的得分加和形成该项目的技术总分。
财务专家对每个项目的财务指标进行定量评分,把每个二级指标的得分加和形成该项目的财务总分。
3、综合审核意见
专家组汇总所有申报项目的技术和经济指标总分并排序,出具综合审核意见。
(二)设备更新事后奖补专题
该专题项目评审分两步进行,一是项目符合性审查,如不符合要求的,则不需进入第二步评审。
二是新设备购置额核算,对符合补贴时间范围的新购置设备的投资额进行核算,出具核算报告。
1、符合性审查
每一个项目的评审结果均需由专家组按照《茂名市2019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设备更新专题项目评审表相关说明》(详见附件2-2)填写《茂名市2019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设备更新专题项目评审表》(详见附件2-1)。
2、新设备购置额核算
专家组《茂名市2019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设备更新专题项目新购置设备核算表相关说明》(详见附件2-4)对符合补贴时间范围的新购置设备的投资额进行核算(详见附件2-3),出具核算报告(详见附件2-5)。
(三)贷款贴息专题
该专题项目评审分两步进行,一是项目符合性审查,如不符合要求的,则不需进入第二步评审。
二是利息核算,对计息时间段发生的贷款利息进行核算,出具核算报告。
1、符合性审查
每一个项目的评审结果均需由专家组按照《茂名市2019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贷款贴息专题项目评审表相关说明》(详见附件3-2)填写《茂名市2019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贷款贴息专题项目评审表》(详见附件3-1)。
2、利息核算
专家组根据核算标准(详见附件3-3)对计息时间段发生的贷款利息进行核算,出具核算报告(详见附件3-4)。
四、评审程序
(一)组织单位按照相关文件对今年所有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进行分类和初步材料形式审查。
(二)项目评审专家组由有关行业、工程造价、财务专家组成。
评审前,组织单位负责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家,并落实参加评审的专家。
主管部门派一名监督人员监督抽取专家全过程。
(三)召开评审预备会议,组织单位向专家介绍有关评审的文件、背景和要求,评审组成员集体推举产生评审组组长。
(四)现场考察:
专家组到项目现场考察,核实相关资料及情况的真实性。
(五)评审专家组召开评审会议。
会议由评审小组组长主持,评审小组成员和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评审小组对项目进行审查,确定申报文件是否符合要求。
对符合要求的申报项目进行评价或核算,出具综合审核意见或核算报告。
五、评审工作要求
(一)保密要求
1、自评审之日起,项目评审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均须保密。
任何人不得将评审工作情况向外泄露。
2、评审过程中的所有文件、资料及各种表格等只限于在评审规定的场所使用,不得外带(包括带回住所),不得复印。
3、评审专家名单在评审结果确定公布前应当保密。
4、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专家组没有义务也不允许向其所在单位的任何人(包括领导在内)汇报或报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情况,不得将评审资料带回单位或家中。
(二)专家评审要求
1、评审专家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独立、客观、公正地表达负责任的意见,不受任何影响公正性因素干扰,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应保守评审对象的知识产权等技术和商业秘密,妥善保存评审材料并在评审活动结束后将其全部退还评审组织者,不得复制任何评审材料,对评审所涉及的项目内容、技术路线、预算方案等负有保密责任。
3、评审期间,未经评审组织者许可,评审专家个人不得就评审事项与评审对象联系,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取评审对象提供的利益和好处。
(三)工作纪律要求
1、所有评委及工作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评审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和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2、专家评委和评审工作人员必须服从评审会务安排,遵守作息时间。
3、专家评委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暂离评审场所,须向会务组或组织单位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场,离场后应依时返回。
4、评审过程中如发现有关资料遗失等问题,应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或评审会务组报告。
评审活动中若评审专家存在违规行为,组织单位可视情节轻重,采取专家意见无效、取消专家评审资格等处理措施。
附件:
1-1茂名市2019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股权投资专题项目评审表
1-2茂名市2019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股权投资专题项目评审表相关说明
1-3茂名市2019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股权投资专题项目产业技术指标评分标准
1-4茂名市2019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股权投资专题项目财务指标评分标准
1-5茂名市2019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股权投资专题项目评审分值及专家意见表
1-6茂名市2019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股权投资专题项目评审排序汇总表
1-7茂名市2019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股权投资专题项目综合评审意见及推荐意见
2-1茂名市2019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设备更新专题项目评审表
2-2茂名市2019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设备更新专题项目评审表相关说明
2-3茂名市2019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设备更新专题项目新购置设备核算表
2-4茂名市2019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设备更新专题项目新购置设备核算表相关说明
2-5茂名市2019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设备更新专题项目核算报告
2-6茂名市2019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设备更新专题项目评审核算汇总表
3-1茂名市2019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贷款贴息专题项目评审表
3-2茂名市2019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贷款贴息专题项目评审表相关说明
3-3茂名市2019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贷款贴息专题项目核算指引
3-4茂名市2019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贷款贴息专题项目核算报告
3-5茂名市2019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贷款贴息专题项目评审核算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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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茂名市 省级 促进 经济 质量 发展 专项 工业企业 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