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协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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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协议书
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协议书
协议编号:
甲方:
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小
组
住
所:
电
话:
传
直・
法定代表
人:
乙方:
分行/支行(监控
银行)
住
所:
电
话:
传
法定代表
人:
丙
(房
方:
地产开发企业)
住
所:
电
话:
法定代表
人:
为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规范商品房预售款使用行为,根据
《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的规定,经甲、乙、丙方
协商,就位于,项目名称为
监控账号为楼盘的预售款收存和划拨使用订立如
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权利
1.甲方负责对商品房预售款收存和使用的日常监督管理,并贯
彻实施《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
2.乙方在为丙方办理预售款拨付时,应要求丙方出具《预售款专用资金拨付批准书》。
3.进入监控帐户的预售款未经甲方同意拨付的,一律不准使
4.楼宇竣工后,丙方凭竣工验收证明向甲方申请办理监控帐户
销户手续。
经甲方审核批准销户的,丙方持销户批准书向乙方办理
帐户取消监控手续。
5.根据《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甲方可以
向预售人(丙方)收取监督管理款项分之的
监督管理服务费。
在工程建设期内,丙方向甲方申请使用商品房预
售款项,经甲方审核同意支付的,按拨付数额收取分
之的监督管理服务费。
二、义务
1.甲、乙、丙三方必须严格按照《省商品房预
售管理条例》的具体要求开设监控专户及签定本协议。
2.甲方应在收到丙方使用预售款申请之日起天内作
出答复;对不同意使用的,应当以书面方式说明理由。
3.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开展监管工作,按甲方批准的支付额给丙方办理预售款拨付。
4.乙方须将所有按揭贷款划入监控帐户,不得直接支付给丙方或转作它用。
5.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于每个工作日将前一天监控帐户的预售款收支情况填报到《房屋管理系统》上,同时要及时在《房屋管理系统》上对监控帐户内所收到的每一笔预售款作上标记。
6.丙方不得直接收存预售款。
7.丙方应根据《房屋管理系统》上公布的示范合同文本,与预购人协商拟订合同条款并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应要求预购人按《商品房预售款缴款通知书》将购房款直接存入商品房预售款监控帐
户,并凭银行出具的存款凭证为预购人换取交款收据。
8.丙方与预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天内,向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确认手续。
在办理合同备案确认手续时,丙方应同时附送银行出具给预购人的商品房预售款存入专用帐户的凭证
9.丙方经甲方批准拨付取得的预售款项,在项目竣工之前,只
能用于购买项目建设必需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支付项目建设的施工
进度款及法定税费,不得挪作他用。
10.丙方必须遵守《省商品房预售管理
条例》,并接受甲方管理和监督,切实保障预购人的合法权益。
三、法律责任
丙方违反规定直接收存预售款的,甲方应责令其改正。
对情节
严重的,应降低或注销其房地产开发资质,并处以违法使用款
项分之以上分之以下
的罚款。
同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
四、其他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份,甲方两份、
乙、丙方各持份。
甲方(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
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
理人:
签订地点:
签
订地点:
年月日
年月日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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