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技术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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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技术方案
四施工技术方案
1、工程测量
严格控制精确测量,是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条件,应做好以下工作:
1.1在熟悉设计文件和图纸的基础上,会同建设方、设计单位监理人员道施工现场接交中线控制桩和水准点,并在监理人员指导下对所有控制桩和水准点进行有效的复核保护,知道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1.2根据建设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和现场交接桩的资料,进行对照并复核,确保原始定线方位,水准点高程的数据准确无误,若发现有连续两个原始基准点或基准高程丢失,损坏时,应报监理工程师通过建设方由设计单位补定。
1.3控制桩的保护。
为确保测量和放线精度,应对建设方提交的控制桩实施有效的复核保护
A、根据建设方交接控制桩进行辅助基线布设和控制点加密。
B、控制桩采用交叉方式保护,即在线路两侧各设两个护桩,护桩应设在工程红线外,不易损坏之处,护桩采用5x5xm一方桩,并在桩顶钉一小钉,前视点也可设在永久性建筑物上,并用红油漆标示。
用石用经纬仪测出交叉桩间夹角应大于60度。
C、认真记录、做好护桩示意图,报监理工程师认可
1.4中线贯通测量
A、导线桩经方位角闭合测量用全站仪对各交点、夹角进行一个测回闭合测量,允许偏差N进行控制。
中线测量与前后合同段相接500m这样可相互校核,避免测量误差和线路错误。
B、道路中线桩恢复
用全站仪定向,用钢尺丈量两次,以中线桩进行恢复。
直线上15-20米,加桩,曲线上10m加桩,平竖曲线起止和地形变化点必须加桩,量距允许误差每200m分段丈量,按+1/3000控制。
1.5水准闭合测量
用S2机水准仪对建设方提供的水准点进行往返闭合测量,并根据施工需要每100米左右增设临时水准点,复测增设水准点测量误差,按上±20/L控制。
1.6道路横断面
用经纬仪和钢尺沿线路前方每100米或地形变化处进行抽测。
检测方法:
直线段为垂直于路线方向,曲线段为测点的法线方向,其宽度大于设计图纸规定。
2路基挖方
本合同工程挖方是整个路基工程的实施起到决定作用。
工作内容为路基开挖和边沟、截水沟、排水沟等开挖有关作业。
1、在路基挖方开工前至少28天,承包人应将开挖工程断面图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否则不得开挖。
2、所有挖方作业均应符合图纸《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J033-95)的有关规定,并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施工。
3、挖方作业应保持边坡的稳定,不得对邻近的各种结构物及设施产生损坏或干扰。
4、在开挖中出现石方时,应测量土石分界线经监理工程师鉴定认可后,分层进行开挖,如果出现零星石方,应在事前测量石方数量,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能继续施工。
5、路基挖方材料应尽量予以利用但不得重复计算利用材料的开挖数量,除图纸规定或被规定为非适用材料,不得任意废弃,并力争填、挖、借、弃合理。
6、如路床面开挖超过图纸或监理工程师规定要求时,应自费回填并压实。
7、在整个施工期间,必须始终保证路基排水畅通。
如因排水不当而造成工程损坏时,应立即对其进行修补。
施工要求
1、土方开挖
(1)土方开挖应按图纸要求自上而下的进行,不得乱挖或超挖。
无论工程多大,土层多深,均严禁用爆破施工或掏洞取土。
(2)开挖中如发现土层性质有变化时,应修改施工方案及挖方边坡,并及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3)如果在指定的弃土场不能满足弃方要求时,应尽早重新选择弃土位置相应修改施工方案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4)按图纸规定不能横向弃置废方的开挖路段,必须严格在指定的弃土场弃方
(5)必须注意对图纸未标出的地下管道、缆线、文物古迹和其他结构物的保护。
开挖中一旦发现上诉结构物应立即报告监理工程师,且应停止作业并保护现场听候处理。
(6)居民区附近的开挖,应采取有效措施,以保护居民房屋及保证居民和施工人员的安全,并为附近居民的生活及交通提供临时便道或便桥。
(7)土方地段的路床顶面标高,应考虑因压实而产生的下沉量,其值由试验确定。
路床顶面以下300mm的压实数,或路床顶面以下换土超过300mm时,其压实度均应不小于95%。
应按《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J051-93)重型击实法进行检验,如不符合要求,应进一步压实或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使之达到规定的压实度。
(8)当因气候条件使挖出的材料无法按照本规范的要求用于填筑路基和压实时,应停止开挖,直到气候条件转好。
2、石方开挖
(1)应根据地形、地质、开挖断面及施工机械配备等情况,采用能保证边坡稳定的方法施工。
(2)石方爆破作业应以小型及松动爆破为主,严禁过量爆破,并应在事前10天制定出计划和措施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不得采用大爆破施工。
当确需进行大爆破施工时,承包人应严格按《公路路基规范》(JTJ033-95)第6.3.14条规定编制技术设计文件,并于爆破施工前28天交监理工程师审批。
(3)应就爆破器材的存放地点、数量、警卫、收发。
安全措施及必要的工艺图纸编制报告,并应在爆破器材进入工地前28天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时将运入路线和时间报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待取得通行证后方可将爆破器材运人工保管。
(4)应确定爆破的危险区,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人、畜、建筑物和其他公共设施受到危害和损坏。
在危险区的边界应设置明显的标志,建立警戒线和显示爆破时间的警戒信号,在危险区的入口或附近道路应设置标志,并派人看守,严禁人员在爆破时则不予计量。
(5)由于爆破引起的松动岩石,必须清除。
当属于超挖工程量时则不予计量。
(6)石方路埑的路床顶面标高,应符合图纸要求,高出部分铺以人工凿平,超挖部分应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材料回填并碾压密实稳固,路床顶面标高的允许偏差见表203-2.
3、非使用材料的处理
(1)在填方区除低于远=原表面的非适用材料时(除本规范第202.03小节的要求外)其挖除深度及范围应由监理工程师确定,在挖除前,应测量必要的断面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2)路基挖至规定断面后,如仍有非适用材料,应按监理工程师要求的宽度和深度继续挖除,并用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材料回填和压实到图纸规定与其毗连路段相同规定的密实度。
在回填前,应测量必要的断面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3)除非监理工程师另有许可,在暴露出的挖方是适用材料和非适用材料相混杂的挖方部分,应分别开挖移运。
适用材料供填方使用,且不应被非适用材料污染,已污染材料应按弃方处理。
(4)凡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在路基挖方或填方区内挖除的非适用材料,应按弃方要求处理。
4、弃方的处理
(1)在有弃方的路段开工前至少28天,应提出开挖、调运施工方案报监理工程师批准,该方案包括挖方及弃方的数量、调运方案、弃方位置及其堆放形式、坡脚加固处理、排水系统的布置以及有关的计划安排等
(2)当弃土场的位置、堆放形式或施工方案等有更改时,必须在更改半不少于14天将更改方案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3)弃土堆应堆置整齐、稳定,排水畅通,避免对土堆周围的建筑物、排水及其他任何设施产生干扰或损坏,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否则,因此而引起的一起责任,应自费处理。
5、边沟、截水沟、排水沟的开挖
(1)边沟、截水沟和排水沟开挖的位置、断面尺寸和沟底纵坡应份额和图纸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当其需要铺砌时,应按图纸或监理工程师的知识,增加开挖深度和宽度。
(2)在有超高路段的边沟沟底纵坡,应与曲线段前后沟底相衒接,不允许曲线段内侧边沟积水或外溢。
(3)路暂与路堤连接处边沟应缓顺引向路堤两侧的自然沟或排水沟,勿使路堤附近积水,亦不得冲蚀路堤。
(4)开炸石质沟边、排水沟,应用小孔、少量炸药。
超挖部分,要用小石块浆砌密实,沟底凸出部分,应予以凿平。
质量检验
1、基本要求
(1)路基的路床标高。
宽度、线型及边坡坡度应符合图纸要求;边沟、截水沟和排水沟底无阻水、积水现象,具备铺砌要求;临时排水设施与先由排水沟渠连通,挖出的废方按指定的地点整齐堆放。
(2)石方边坡平顺稳定,无险石、悬石。
2、检查项目及标准
土方路基检查项目及检验标准见表203-1
土方路基检查项目及检验标准见表203-2
3、外观鉴定
(1)路基表面平整、密实,曲线圆滑,边线顺直
(2)边坡坡面平整稳定。
(3)边沟整齐,沟底无阻水或积水现象。
4、填方路基
准备工作
在施工前认真阅读图纸,充分了解设计意图,清场恢复中桩后,核准标高、横断面、地面线;各种相关的施工机械到位,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方可生效。
工作内容为路基填筑(包括土路肩)和结构处的台背回填以及改路填筑等有关施工作业。
填筑材料
1、凡具有规定强度且能被压实到规定密实度和能形成稳定填方的材料均为适用填料。
通常情况下,夏磊材料为非适用材料:
(1)沼泽土、淤泥、泥炭、冻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2)含有树根和易腐朽物质的土
(3)有机质含量大于5%的土。
(4)液限大于50%、塑性指数大于26的土。
2、对于盐渍土、膨胀土及含水量超过规定的土,不得直接作为路堤填料,在采取图纸要求的技术措施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使用。
3、路堤填料中其石块最大粒径应小于层厚的2/3,路床顶面以下500mm厚度内不得采用石块填筑。
4、路堤填料最小强度和最大粒径应符合下列要求。
路堤填料最小强度和最大粒径要求
项目分类(路面地面以下深度)
填料最小强度(CBR)(%)
填料最大粒径(mm)
路堤
上路床(0-0.3m)
8.0
100
下路床(0.3-0.8)
5.0
100
上路堤(0.8-1.5m)
4.0
150
下路堤(>1.5m)
3.0
150
零填及路埑路床(0-0.3m)
8.0
100
注:
不适用填石路堤。
试验
1、填方材料的试验
在路堤填筑前,填方材料应每5000m3或在土质变化时取样,按《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J051-93)规定的方法进行颗粒分析、含水量与密实度、液限和塑限,有机含量、承载比(CBR)试验和击实试验。
2.填方试验路段
(1)在开工前28天,用路堤填料铺筑长度不小于100m(全幅路基)的试验路段,并将试验结构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2)现场试验应进行到能有效的使该钟填料达到规定的压实度为止。
试验时记录:
压实设备的类型、最佳组合方式;碾压遍数及碾压速度、工序;每层材料的松铺厚度、材料的含水量等,试验结构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即可作为该种填料施工控制的依据,试验结束时,试验段若达到规范中表203-1质量检验标准,可作为路基的一部分,否则,应予挖除,重新进行试验。
(3)用于填方(包括回填)的每种类型的材料,都应进行现场压实试验。
试验所用的填料和机具与施工所用材料和机具相同。
施工要求
(1)填方路堤施工前,应按规范的有关规定对员地面进行清理及压实,所有填方作业均应严格按照图纸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施工。
(2)路堤基底应在填筑前进行压实,应将压后新测绘的填方工程断面图提交监理工程师批准,否侧不得填筑。
(3)填方作业不得对邻近的结构物和其他设施产生损坏及干扰。
(4)整个施工期间,必须保证排水畅通。
如因排水不当而造成工程损坏,应自费立即进行修补。
(5)路堤填料中含量等于或大于70%时。
应按填石路堤施工;小于70%时,按填土路堤施工。
(6)特殊路基施工前,承包人应按图纸要求,提出处理方案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7)路堤基底及路堤每层施工完成后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不得进行上一层的填土施工。
2、零填挖路基
(1)零填挖路床顶面以下0-300mm范围内的压实度,不应小于90%。
如不符合要求,应翻松后再压实,使压实度达到规定的要求。
(2)特殊路基土层上的零填挖路床面,应按图纸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换填、改善或翻拌晾晒。
换填、改善厚度应按图纸或由监理工程师根据现场情况确定,并分层压实,其压实度达到要求。
3、填土路堤
(1)填方路基必须按路面平行线分层控制填土标高;填方作业应分层平行摊铺;保证路基压实度。
每层填料铺设的宽度,每侧应超出路堤的设计宽度60cm,以保证修整路基边坡后的路堤边缘有足够的压实度。
不同土质的填料分层填筑,且应尽量减少层数,每种填料层总厚度不得小于50cm。
土方路堤填筑至路床顶面最后一层的压实厚度不应小于10cm。
(2)路堤填筑高度小于50cm(不包括路面厚度)时,对于原地表清理与挖除之后的图纸基底,应将表面翻松深30cm,然后整平压实,其压实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3)路堤填土高度大于80cm时,应将路堤基底整平处理并在填筑前进行碾压,其压实度不应大于80%。
(4)地面自然横坡或纵坡陡于1:
5时,应将原地面挖成台阶,台阶宽度应满足摊铺和压实设备操作的需要,且不得小于1m。
台阶定作成2%-4%的内倾斜坡。
砂类土上则不挖台阶,但应将员地面以下20-30cm的表土翻松。
(5)加宽旧路堤时,应沿旧路堤边坡挖成向内倾斜的台阶;所用填料宜与旧路堤相同或选用透水性较好的材料。
(6)连接结构物的路堤工程,其施工方法不应危害结构物的安全与稳定。
(7)如在路堤范围内修筑便道或引道时,该便道或引道不得作为路堤填筑的部分,应重新填筑成符合规定要求的新路堤。
(8)任何靠压实设备无法压碎的大块硬质材料,应予以清除或破碎,破碎后的硬质材料最大尺寸不超过压实层厚度的2/3,并应均匀分布,,以便达到要求的压实度。
(9)填土路堤分几个作业段施工时,两个相邻段交接处不在同一时间填筑,则先填段应按1:
1坡度分层留台阶;如两段同时施工,则应分层相互交叠衒接,其搭接长度不得小于2m
(10)用透水性较小的土填筑路堤时,应将含水量控制在最佳含水量±2%范围内;当填筑路堤下层时,其顶部应做成4%的双向横坡;如填筑上层时,不应覆盖在由透水性较好的土所填筑的路堤边坡上。
(11)在土石混合填料中不得采用倾填法施工,应进行分层填筑,松铺厚度宜为30-40cm或经试验确定。
(12)用土石混合料填筑路堤压实度由现场试验确定,并报监理工程师校验批准。
4、填石路堤
(1)修筑填石路堤,应将石块逐层水平填筑,分层厚度不宜大于50cm。
石料强度不应小于15MPa,石块最大粒径不得超过压实厚度的2/3.大面向下摆放平稳,紧密靠拢,所有缝隙填以小石块或石屑,在路床顶面以下50cm的范围内应铺填有适当级配的砂石料,最大粒径不超过10cm。
超粒径石料应进行破碎使填料颗粒符合要求。
(2)填石路堤应使用重型振动压路机分层洒水压实。
。
压实时继续用小石块或石屑填缝,,直到压实层顶面稳定、不再下沉(无轮迹)、石块紧密、表面平整为止。
(3)施工中压实由压实遍数控制。
压实遍数有现场试验确定,并报监理工程师校验批准。
5、结构物处的回填
(1)结构物(包括桥涵台背、锥坡、挡土墙墙背等)的回填是指结构物完成后,用符合要求的材料分层填筑物与路基之间的遗留部分。
结构物处的回填,应按图纸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
回填时工强度的具体要求
(2)及回填时间,应按《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EJ041-89)有关规定执行。
(3)回填材料除图纸另有规定外,宜选用透水性材料如沙砾、碎石、矿渣、碎石土等,或半性材料如灰土等,或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其他材料;填料的最大粒径不得超过5cm
(4)台背填土顺路线方向长度:
定部为距翼墙尾端不小于台高加2m;底部距基础内缘不小于2m;涵洞填土长度每侧不应小于2倍孔径长度。
(5)结构物处的填土应分层填筑,每层松铺厚度不宜超过150mm,结构物处的压实度要求从填方基底或涵洞顶部至路面均为95%。
(6)当用石灰土作填料时按《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93)有关规定执行。
(7)在回填压实施工中,应对称回填压实并保持结构物完好无损。
压路机达不到的地方,应使用小型机动具或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其他方法压实。
如对结构物有损坏,承包人应自费进行补救,直到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为止。
6、排水
(1)在地表过份潮湿或水田地段,应在路堤两侧护坡道外开挖纵向排水沟、在路基范围内开挖纵横想排水沟,排除积水,切断或降低地下水,并应按排水设计或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进行施工。
(2)在护坡道外侧的排水沟,应在沟的外侧填筑土埂,防止水流入。
(3)在路基范围内开挖的横向排水沟,不灵切断或降低地下水位作用时,应在回填渗水性良好的沙砾料。
(4)在路基范围内有大片地洼积水地段时,可先做土埂排除积水,并将杂草、淤泥以及不适宜的材料清除出路堤以外,按监理工程师要求的深度将次地面翻松(如此地面密实度达到要求可不挖松),经处理后再进行压实,对旱地或地表土质疏松时也应进行原地面压实,对压实度的要求,均应符合表203-1的要求。
质量检验
基本要求
(1)路基施工应做好临时排水,并与永久性排水系统相结合,避免积水及冲刷边坡。
(2)路基分层填筑,压实度符合要求,层面平整、顶面路拱符合要求。
(3)填石路堤,石块摆平放稳,小石填塞空隙饱满,分层厚度适合压实机械功能要求,振压两边无明显标高差异,顶面石块稳定,石块尺寸符合规范规定。
(4)路基填料强度(CBR)符合规范和图纸要求。
1、检查项目
路基检查项目砼规范第203节奏203-1和表203-2.
2、外观鉴定
(1)路基表面平整、密实、无局部坑洼、曲线圆滑,边线顺直。
(2)边坡坡面平顺稳定。
(3)取土坑、护坡道整齐稳定。
5、排水、涵洞及防护工程
本合同段路基排水采用边沟、截水沟、排水沟等形式;防护工程师由重力式堤墙,护脚、护肩、仰斜视上档护面墙,护坡等。
填方地段涵洞率先施工,以便填方的顺利推进,形成流水作业。
砌石工程采用座浆法、块石镶面、片石填心、勾凸缝。
5.1排水、涵洞的施工要点
①施工前认真阅读设计图表资料,充分了解设计意图,
②边沟、排水沟位置放线准确。
③基坑开挖后应避免长期暴露和积水浸泡,以防地基承载力降低。
④当基坑开挖后,应进行基底实和整平,通过触探仪检测其承载力。
若其承载力未达到设计承载力要求,则应处理地基,满足设计承载力后方能下基。
⑤砌筑前先计算层数,并浇水润湿石料,清除泥土杂质。
⑥砌筑采用7.5#砂浆,勾缝、抹面采用10#砂浆,砂浆用拌和机拌和。
⑦严格控制平面位置和高度,镶面石应丁顺相间或二顺一丁排列,砌缝应横平竖直,砌体中不准出现通缝。
⑧挡墙沉降缝,应贯穿基础设置,沉降缝内采用沥青麻絮沿内、外、顶三边填塞,深度均为15cm,除特殊情况外,建议不要随意移动其位置,以确保外形美观。
⑨泄水孔的设置除保证外形美观外,务必设好反滤层,保证由内向外有不小于1.5%的坡度,使其真正发挥泄水的功能。
涵洞的施工方法
本项目涵洞都是钢筋混凝土盖板涵。
进场后对施工场地进行平整,地表水经化验合格后方可做施工用水,对设计图纸进行审核,水准点进行加密,绘制详细的施工放样图,在现场确定构造物的位置、形式、标高、平面几何尺寸等,并打开开工报告给监理工程师,待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①涵洞工程施工
进场后对施工场地进行平整,地表水经化验合格后方可做施工用水,对设计图纸进行审核,水准点进行加密,绘制详细的施工放样图,在现场确定构造物的位置、形式、标高、平面几何尺寸等,并打开工报告给监理工程师,待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A、钢筋砼盖板涵施工
a、基坑开挖
由测量队放样以后,用0.6m3挖掘机开挖基坑,人工配合修整,挖土就近堆放,以备回填之后将余土运走。
基坑开挖前做好防排水设施。
基坑挖至设计高程后,经检验地基承载力符合要求及时下基,以免地下水渗入基坑软化地基,降低地基承载力。
岩石地基则清除表面风化部分,地基表面大致修凿平整。
卵石或砂土地基,开挖时保持地面基本不扰动,并视情况予以实加强。
b、浆砌片石基础、台身、洞口的砌筑
基坑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进行基础施工,基础支砌采用水平层砌筑。
对于涵洞主题工程,先放样确定无误后,开始施工,支砌采用水平分层,座浆挤浆砌筑,墙身面石需进行精加工。
施工过程中随时检测其平面位置、断面尺寸、标高,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沉降缝的施工:
除岩石地基外,均设计有沉降缝。
基础、洞身通缝,每节长度根据设计来施工,一般为4-6m,台背回填之前,将沉降缝内满塞沥青麻絮或其他不透水材料,涵洞的洞头处理要同防护工程相配合,对于洞口接挡墙的涵洞,在涵台台背与挡墙连接处做好设计沉降缝,使涵洞与挡墙的沉降各自分开。
涵洞进出水口处之八字墙与涵身及一字墙与沟槽相接处采用断缝隔开,缝内填沥青麻絮或其他不透水材料。
对于涵底纵坡较小的涵洞,为避免中部由于应力较大而产生沉陷积水,施工时适当抬高涵底中部的沉陷。
此外,洞内外设计要求做好铺砌,其铺砌缝隙间填满砂浆以防冲刷,洞外铺砌一般按设计做好导流或隔水结构物。
C、砼盖板的预制、堆放、运输、吊装
所有盖板均在预制场集中预制,每块板宽采用99厘米,若需零数时,按需要的宽度进行预制,板的配筋按99厘米宽的配筋进行换算。
预制方法如下:
底模:
将预制场地清理整平实后,铺5cm厚1:
2水泥砂浆,在准备预制盖板的场地铺塑料薄膜一层,塑料薄膜宽出侧模约20cm。
侧模:
根据盖板的厚度、长度定做钢模板,刚模板具备一定的刚度和强度,长度可适当长出20-30cm,刚模板外侧焊接加筋钢筋,上部焊接螺栓以备固定拉条,间距1.5m。
端模:
根据预制盖板的宽度定做钢模板。
预制盖板的堆放:
待砼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0%及以上时,才能进行脱底膜、移动和堆放,将预制好的盖板根据涵洞的不同桩号分开予以堆放,在盖板底部两端垫砖,堆放高度不宜过高,并在每块盖板上标明涵洞的桩号、预制时间、填土高度。
预制盖板的运输:
采用汽车式起重机吊装,自卸汽车运输。
预制盖板的吊装:
采用汽车式起重机吊装,吊装前将接触面冲洗湿润,并涂一层砂浆以利盖板与涵台紧密接触。
。
安装后,相邻板块之间采用高级(1:
2)水泥砂浆填塞密实。
D、现浇砼台帽
侧模及端模均采用木模板,插入式振捣棒振捣。
E、台背回填
台背填土必须在支撑梁及盖板安装且砂浆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5%以后,方可进行填土,两个涵台同时对称填筑,台背回填采用透水性好的材料,分层压实,回填压实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五、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
一、具体质量目标
本标段工程质量一次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不允许出现不合格工程,坚决杜绝不合格项目,不论自检还是业主、监理的要求,其中检验、抽检、以及最终检验,任何时候都达到100%的优良率,争取好的信誉。
二、质量控制机构和创优规划
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是整个工程质量管理的最高领导机构、由项目经理、总工程师、质检组、工程技术组组成,指定整个合同段工程质量创优规划、方针、措施。
各施工队分别设置专职质量检验工程师,班组及工队设置质量监督员,在项目经理和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制定本标段工程的创优措施,质量实施计划,并重在现场落实。
各施工班组根据自己的创优计划,拟定项目的具体分项实施计划,责任到人,全员过程质量控制。
三、强化质量意识、健全规章制度
在施工中,始终强化职工的质量意识,把质量工作贯穿于施工全过程中,形成每道工序齐抓共管,严格按照质量管理手册要求,使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项目部将采取如下措施,保证工程质量。
(一)、建立健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制度
1、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实施前必须经过项目经理、项目工程师、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监理工程师签证认可。
2、技术复核结果应填写《分部分项工程技术复核记录》,作为施工技术资料归档。
3、凡是每一分项工程的施工结果,被后一道工序所覆盖,均应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三)、技术质量交底工作
1、项目经理必须组织全员对设计进行学习,并同设计代表进行技术交底工作。
2、组织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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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施工 技术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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