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型增值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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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型增值税
消费型增值税
消费型增值税是指允许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额时,从商品和劳务销售额中扣除当期购进的固定资产总额的一种增值税。
也就是说,厂商的资本投入品不算入产品增加值,这样,从全社会的角度来看,增值税相当于只对消费品征税,其税基总值与全部消费品总值一致,故称消费型增值税。
从理论上分析,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各环节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个税种。
增值额是指一定时期内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额,从税收征管实际看,增值额是指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扣除法定外购项目金额之后的余额。
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各环节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个税种。
从理论上分析,增值额是指一定时期内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额,从税收征管实际看,增值额是指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扣除法定外购项目金额之后的余额。
生产型增值税是指在计算增值税时,不允许将外购固定资产的价款(包括年度折旧)从商品和劳务的销售额中抵扣,由于作为增值税课税对象的增值额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因此将这种类型的增值税称作“生产型增值税”。
消费型增值税是指允许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额时,从商品和劳务销售额中扣除当期外购物质资料价值以及购进的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税款的一种增值税。
也就是说,厂商的资本投入品不算入产品增加值,这样,从全社会的角度来看,增值税相当于只对消费品征税,其税基总值与全部消费品总值一致,故称消费型增值税。
编辑本段
实行消费型增值税有哪些好处
实行消费型增值税,至少将产生三个方面
的积极效应:
第一,从经济的角度看,实行消费型增值税有利于鼓励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
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有利于提高我国产品的竞争力。
第二,从财政的角度看,实行消费型增值税虽然在短期内将导致税基的减少,对
财政收入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有利于消除重复征税,有利于公平内外资企业和国内
外产品的税收负担,有利于税制的优化;从长远看,由于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将刺激投
资,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对经济的增长将起到重要的拉动作用,财政收入总量也会
随之逐渐增长。
第三,从管理的角度看,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将使非抵扣项目大为减少,征收和缴
纳将变得相对简便易行,从而有助于减少偷逃税行为的发生,有利于降低税收管理成
本,提高征收管理的效率。
编辑本段
消费型增值税企业的税务会计处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4]156号),财政部制定了《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现就有关税务会计处理归纳探讨如下:
会计科目
(一)实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明
细科目,并在该明细科目下增设“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转出”、“已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等专栏。
“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或应税劳务等而支付的、准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或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所购固定资产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企业购进的固定资产因某些原因而不能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已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已抵扣的固定资产增值税进项税额。
(二)实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企业,应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新增增值税额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专栏,该专栏用于记录企业以当年新增的增值税额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
账务处理
(一)进项税额
1、企业国内采购的固定资产,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长期应付款”等科目。
购入固定资产发生的退货,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例
(1)、甲企业从国内乙企业采购机器设备一台生产部门使用,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500000元,增值税85000元,银行存款支付。
会计处理为:
借:
固定资产500000
应交税金——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85000
贷:
银行存款585000
2、为购进固定资产所支付的运输费用,按照可以抵扣的金额,借记“应交税金——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科目,按照应计入固定资产、工程物资等价值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长期应付款”等科目。
例
(2)、若上例为购进固定资产所支付的运输费用5000元,取得发票。
则运输费用可抵扣增值税5000*7%=350元,会计处理为:
借:
固定资产4650
应交税金——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350
贷:
银行存款5000
3、企业接受捐赠转入的固定资产,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抵扣固定
资产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科目,按照确认的固定资产价值(已扣除增值税,下同),借记“固定资产”、“工程物资”等科目,如果捐出方代为支付了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则按照增值税进项税额与固定资产价值的合计数,贷记“待转资产价值”等科目,如果接受捐赠企业自行支付固定资产增值税,则应按支付的固定资产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的价值,贷记“待转资产价值”科目。
例(3)、甲企业接受丙企业捐赠转入的机器设备一台,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500000元,增值税85000元,如果丙企业代为支付了固定资产进项税额。
会计处理为:
借:
固定资产500000
应交税金——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85000
贷:
待转资产价值585000
如果接受捐赠甲企业自行支付固定资产增值税
借:
固定资产500000
应交税金——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85000
贷:
银行存款85000
待转资产价值500000
4、企业接受投资转入的固定资产,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科目,按照确认的固定资产价值,借记“固定资产”、“工程物资”等科目,按照增值税与固定资产价值的合计数,贷记“实收资本”等科目
例(4)、甲企业接受A公司投资转入的汽车一辆,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100000元,增值税17000元。
会计处理为:
借:
固定资产100000
应交税金——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17000
贷:
实收资本&nsp;117000
5、企业购进用于自制固定资产的货物,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工程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工程物资”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长期应付款”等科目。
购入货物发生的退货,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例(5)、甲企业购进材料一批用于在建工程,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200000元,增值税34000元。
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借:
工程物资200000
应交税金——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34000
贷:
应付票据234000
6、企业购入作为存货核算的原材料等,如用于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则应按该部分存货的成本,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原材料”等科目,对于与该部分原材料相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借记“应交税金——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例(6)、企业将购入作为存货核算的原材料成本30000元,用于自建办公大楼。
借:
在建工程30000
应交税金——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5100
贷:
原材料3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5100
7、企业接受用于自制固定资产的应税劳务,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在建工程成本的金额,借记“在建工程”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8、企业进口固定资产,按照海关提供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工程物资”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长期应付款”等科目。
(二)销项税额
1、企业将自制或委托加工的固定资产用于非应税或免税项目,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2、企业将自制、委托加工或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接受捐赠取得的固定资产及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应按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的增值税,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3、企业将自制、委托加工或购进的固定资产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应按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的增值税,借记“利润分配——应付普通股股利”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4、企业将自制、委托加工的固定资产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应按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5、企业将自制、委托加工或购进的固定资产无偿赠送他人,应按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的增值税,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例(7)、甲企业以自制的新固定资产铲车一部价值10000元,用于本企业办公楼的建设。
借:
工程物资11700
贷:
固定资产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
6、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时已按规定将增值税进项税额记入“应交税金——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科目的,如果相关固定资产专用于非应税项目,或专用于免税项目和专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以及将固定资产供未纳入《规定》适用范围的机构使用等,应将原已记入“应交税金——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科目的金额予以转出,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企业购进的固定资产,其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并按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例(8)、承例1,若甲企业以此项固定资产专用于用于免税项目。
借:
固定资产85000
贷:
应交税金——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转出)85000
7、企业销售本企业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该项固定资产原取得时,其增值税进项税额已记入“应交税金——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科目的,销售时计算确定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应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企业销售本企业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该项固定资产原取得时,其增值税进项税额未记入“应交税金——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科目的,但按税法规定在销售时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借记“应交税金——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销售时计算确定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应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例(9)、承例1,一年后甲企业将该机器设备转让给B公司(属于增值税转型范围内的行业),取得转让收入351000.
甲企业处理:
借:
固定资产清理400000
累计折旧100000
贷:
固定资产500000
借:
固定资产清理51000
贷: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000
借:
银行存款351000
贷:
固定资产清理351000
借:
营业外支出100000
贷:
固定资产清理100000
B企业处理:
借:
固定资产300000
应交税金——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51000
贷:
银行存款351000
(三)期末结转
1、按照规定,将应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减未交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已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科目。
例(10)、期末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未交增值税20000元。
借:
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20000
贷:
应交税金——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已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20000
2、期末,企业以当期新增增值税税额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时,应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新增增值税额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已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科目。
但对于2004年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采取退税办法的情况下,企业首先应按规定计算商品销售应交纳的增值税并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待收到国家退还的2004年新增固定资产应抵扣的进项税额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已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科目。
理论依据
中性原则
首选是近年来在西方发达国家极负盛誉的税收中性原则,较之生产型增值税和收入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
税最能体现这项原则,征税对于投资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对企业的组织结构、资本构成、流通环节产生干扰作用,实现对经济资源市场配置保持中性。
公平原则
消费型增值税实行充分的扣除,能够真正实现多次课税、税不重征。
因为企业的资本构成不同,外购资本性货物含税不能抵扣的话,会造成不同产品的最终消费者之间的税负不平,不符合税收公平原则。
简便原则
消费型增值税能在短短的几十年里,为100家所实行,一个重要原因还在于它较简便。
消费型增值税运行中,外购资本性货物与其他外购货物一样允许抵扣,都以购货发票上注明的已纳税税额获取进项税额抵扣,就不必再将外购货物进行细分,征收计算较简便。
终点原则
又称目的地原则,要求出口货物要将税额扣除,使货物不含税出口,进口货物人足额足率征收视同为国内同类产品。
这项原则明显有利于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
完全避免了重复征税,全面抵扣已纳税额,实行出口彻底退税,鼓励扩大对外贸易,符合终点课税原则。
实践选择
西方发达国家实行消费型增值税,从实践选择意义上,有几方面原因。
一是经济发展背景,二战后的50年代,百废待兴,需要巨大投资去刺激经济增长,同时经济发展又要求加强专业协作,而西方国家原来实行的重复征的营业税,对投资有较大扭曲性,不利于专业化发展,必须要有新的税种来取代。
二是经济理论背景,根据凯恩斯学派投资乘数原理,主张运用各种手段刺激投资和消费,扩大有效需求。
三是科技发展背景,西方国家战后高科技发展迅速,企业的固定资本投资比重大,资本有机构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大,实行消费型增值税,有利于高科技产业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
四是国际贸易背景,战后西方国家在资本输出的同时增加大量商品输出,实行出口彻底退税,使出口商品不含税,扩大了这些国家商品的国际市场占有量,有利于这些国家对外贸易发展并推动世界贸易发展。
五是财政政策背景,西方国家由于实行周期性平衡财政预算政策,在财政支出不断增长的同时,除了扩大税收收入以外,增发国债、赤字预算都是主要增收政策,而且税收收入的增长又主要是依靠作为主体税种的所得税,所以实行消费型增值税,虽然由于税基原因使增值税收入减少,但不影响其选择。
六是税收征管背景,西方国家税务征管人员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较高,并有完善的再教育培训机制,税收征管科技含量高,国民具有良好的纳税意识。
许多发展中国家实行的也是消费型增值税,但有部分国家增值税的实行范围不大,只在产制环节或批发环节征收,而零售环节不征增值税。
发展中国家实行消费型增值税的实践选择有:
第一,市场经济机制的完善程度。
实行市场经济体制较早、机制运行较完善的国家,优先选择的是中性化明显的消费型增值税。
第二,经济发展战略的确定。
发展中国家的发展也不平衡,经济战略的侧重点也不同。
以出口为经济发展重点的国家,多是实行消费型增值税。
第三,税制体系及税种比重。
市场经济体制较完善的国家,税制体系多接近于发达国家,以所得税为主体税种,商品劳务课税所占比重弱于所得课税,选择税基相对窄的消费型增值税,对财政收入不会有太大影响。
第四,国家大小和财政支出需要。
一般来说,国家较小,财政支出需要较少,财政收入相对容易满足需要,也有助于选择消费型增值税。
编辑本段
管理办法
很多国家的征收实践表明,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必须更加注意加强征收管理,否则其效用会大大降低。
消费型增值税征收管理主要有:
纳税人登记管理
纳税人登记是用登记制度将纳税人置于税务部门的控制管理下,使征纳双方都能迅速明确权利义务。
纳税人登记管理按登记范围.可分为负有实际纳税义务者的登记和全面纳税人登记,如比利时对所有经销商不论其是否负有增值税纳税义务,都要求按时办理纳税登记。
各国对未能及时办理纳税登记的法人和个人都有严肃处理的规定。
纳税人登记对税务机关的要求,是在实施增值税之前就做好准备工作,平时要及时准确地将增值税信息资料送到纳税人手中。
发票管理
发票是对增值税的控制管理起决定性作用的凭证。
发票同时记载表明供应方的纳税义务和购买方的增值税
申请抵扣额度。
实行消费型增值税的国家都规定将增值税发票作档案管理,要求一定要填写清楚、准确、完整。
按发票格式不同,有的国家和地区是统一印制增值税专用发票,有的是不规定统一发票而由纳税人自行选择。
但不论何种发票形式,发票必须包括的内容有:
经营买卖双方的姓名、地址、增值税登记号、发票编号、发票的填开日期、商品或劳务的提供日期、增值税税率等。
发票的份数一般是一式两份。
由交易的买卖双方各自持有备查:
也有多份的,如智利是一式三份,除买卖双方各持一份外,还要有一份由卖方装入独立的案卷保管,以备税务机关检查;韩国原是实行一式四份的发票管理办法,除买卖双方各保存一份外,第三份由卖方交寄本辖区税务机关,第四份由买方交寄所在地区税务局,由各主管税务部门持有的这两份发票进行一对一的交叉检查。
出口退税管理
消费型的增值税,由于其税款抵扣机制会产生有利于纳税人的税款差额,退税工作在一个新开征增值税的
国家,往往是主要的管理工作。
抵扣机制产生的税款差额有:
经营出口业务差额、应用不同税率差额、生产零税率商品的差额、外购设备的差额、临时其它差额等,但主要是出口退税工作,出口退税原则是征多少、退多少。
发达国家多实行当期退还,但将出口商品纳入日常增值税常规管理,即对出口商品实行零税率,纳税人在商品出口时按零税率计算其销项税额,对进项税额进行抵扣,抵扣不足时,给予退税。
在一些发展中国家,有实行其它办法,如智利增值税税法中规定有“第二种方法”,允许对预期出口的商品提前申请退还增值税税额,出口商填写退税申报表,写明预期出口商品的时间和金额,如经批准可在5天内办理退税,但出口商如果不能在预期内完成出口,必须偿还所有退税款项,还要加收利息。
还有的国家如多米尼加共和国允许将增值税出口退税款抵减该纳税人的其它税种如所得税的纳税义务。
严格地说。
后一种办法不利于税收征管,它极有可能造成因预期有增值税退税而不纳税的现象。
增值税审计管理
增值税审计是对纳税人的会计账簿和记录进行的一种有选择的审核制度。
各国的增值税审计一般有案头审计和实地审计两种方式。
案头审计多限于审查纳税申报表的算术准确性和是否符合法律要求,如丹麦的“账目分析审计”;实地审计是在纳税人的营业场所进行的审计,通常对运用会计原理、审计知识和审计技巧的要求较高,包括对联合企业的审计。
经济影响
尽管消费型增值税是中国增值税类型选择的最终目标,但其并非尽善尽美,因此我们应客观评价,并抑制其负面影响,使其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积极作用
1、刺激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促进经济增长。
马克思认为“生产力中也包括科学”。
科学技术通过物化为生产工具的途径推动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工具是构成固定资产的主要内容。
在现代社会中,新技术和设备在经济增长中所占的比重日渐上升,一个国家国民经济的发展,不仅体现在传统工业上,还要不断利用科学技术开辟新技术产业,才能推动经济增长。
多年来,中国实行生产型增值税,对固定资产的价值不允许扣除,使资本有机构成高的产业税金负担额高于资本有机构成低的产业,抑制了企业用于高新技术的投资,使原本落后的基础产业发展更加滞后,整体发展水平低,这是与社会产业结构的发展相悖的。
社会的发展水平要使产业结构从一种低水平状态上升到高水平状态,具体体现为生产要素劳动密集型产业占优势比重逐渐向资金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占优势比重演进。
允许抵扣固定资产价值,可以减轻高新技术产业税负,克服重复征税,降低投资成本,提高投资利润率,缩短投资回收期限,从客观上刺激高新技术产业的资金投入,实现设备和技术升级。
2、降低税负,推动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
中国现有的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大多是在1953年至上世纪70年代末社会主义工业化初始阶段建立,经过几十年的积累逐步发展起来的。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这些企业的投资规模、流向和生产计划的制定,是按照国家指令性计划进行的。
从1978)年中国共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对国有企业实行利改税、承包制、租赁制等,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企业和国民经济的发展,但同时给企业带来的是企业行为短期化,少数经营管理者为了在最短的时间内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无视固定资产的运行状况进行掠夺性生产经营,更谈不上固定资产再投资。
目前一些国有大中型企业,仍然是设备老化,技术落后,产品性能差,生产规模小,能源原材料产品、劳动密集型产品、中低档产品的市场不断丢失。
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必须加大投资,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进行全面的更新改造。
生产型增值税对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使进行创新的企业在本来资金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更加雪上加霜。
采用消费型增值税,可以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降低企业经营成本,调动企业进行技术更新和改造的积极性,将新的技术和设备快速运用到生产过程中,增大技术含量,促进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较快增长,使扩大内需的战略方针得以落实,为企业和社会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3、缓解物价不断下降的局面。
物价下降并非好事。
在现实生活中“谷贱伤农”的说法同样适用于生产资料的生产部门。
消费型增值税允许抵扣购进固定资产,在高新技术产业建立的同时,一些传统的产业部门,也在进行技术改造、更新设备、降低成本。
投资数额的增多,大量先进机器设备进入生产过程,使社会购买力提高,扩大了投资中所需商品的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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