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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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
CJIC-ZD-2011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
管理制度
依据GB/T50430-2007《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
CJIC-GMC-2011《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整合型管理手册》
版号:
第A版
分发号:
2011-08-30发布2011-08-31实施
中国江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编制
编、审、批准页
编制:
胡达文、刘建政、周伟、李德纯、杨春华、
刘懿帆、陆晓敏、章雷亮、查明、王琦
审核:
李宗根
批准:
徐国建
目标管理制度CJIC-ZD-01-2011
为让员工明确质量管理和工程质量应达到的水平,激发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提高公司经营管理绩效,降低成本,增强顾客(顾客)的满意度,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管理职责
1.1总师室根据总经理的要求拟定公司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经总经理批准后发布,并向全体员工传达;
1.2各部门、单位、项目经理部负责建立各自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
1.3总师室在每年管理评审时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单位管理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各部门、单位在管理评审会上向大会报告本部门管理目标完成情况;
1.4工程公司负责对各项目经理部管理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2公司管理目标
2.1.1质量目标:
(1)严格按照合同或规范、规程要求施工,杜绝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2)单位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3)顾客满意度≥90%;
(4)项目合同履约率100%。
2.1.2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1)杜绝重大责任安全事故,因工死亡率、重伤率分别控制在0.3‰、1‰以下;
(2)杜绝重大火灾事故和爆炸事故;
(3)对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危险源,可控率达100%。
2.1.3环境管理目标:
(1)杜绝重大环境事故,无相关方严重投诉;
(2)选用安全节能的环保材料、设备,噪声、扬尘、固废等污染物排放达标。
2.2各部门根据公司的质量目标、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环境管理目标和各自的管理范围和权限,建立目标和指标,报分管理公司领导批准后发布,并报总师室备案。
2.3公司及各部门、项目经理部的目标、指标应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适时进行调整并发布。
2.4各项目经理部的目标、指标应在项目与公司签订的《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中明确;项目经理部建立的目标、指标,应包括满足施工生产和顾客的要求,包括与其相应的服务承诺和行业的技术经济指标要求,包括对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的要求。
3目标考核
3.1每年年底或来年年初,总师室组织一次对各部门、单位目标、指标完成情况的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按规定进行奖惩;
3.2在施工的各个阶段,特别是项目竣工后,工程公司对各项目的管理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按规定进行奖惩;
3.3考核结果输入管理评审作为管理水平评价和改进的依据,作为重新确定和修订目标的依据。
4应保持的记录
各部门目标指标完成情况汇总表
文件管理制度CJIC-ZD-02-2011
为确保在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各个场所,都能得到适用有效的文件,防止失效或作废文件的误用,公司建立并实施《文件管理制度》,以明确文件管理的范围、职责、流程和方法。
1管理职责
1.1总经理批准管理手册(含程序文件)、管理制度。
1.2管理者代表组织编写、组织修改管理手册(含程序文件)、管理制度。
1.3总师室负责管理手册(含程序文件)和管理制度或程序文件的分发、标识、更改、管理和控制。
1.4各部门、项目经理部负责本部门文件的编制和审批,文件的编号、标识、发放,文件的评审、更改批准和更改,文件的存挡和保管,文件作废与处置等。
各部门、项目经理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的文件、资料的管理,监督、检查项目经办人及时收集、整理资料,并妥善保管,项目结束后立即按规定归档。
1.5工程公司、项目经理部负责所使用的技术标准、规范、技术变更等外来文件的收集、分发和更新,保证为有效版本。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所使用的有关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法规等外来文件的收集、分发和更新,保证为有效版本。
2管理要求
2.1公司管理体系文件的分为:
2.1.1管理性文件:
法律、法规、管理手册(含程序文件)、管理标准、规章制度等;
2.1.2技术性文件:
各类技术标准和规范、检验和试验规程、技术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作业文件及各种记录等。
2.1.3文件以纸介形式为主,此外还有图表形式、照片录像、电子媒体文件等。
2.2文件的编制、批准
2.2.1以公司名义下发的管理文件,由业务部门负责拟草编写,总经理办公室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后下发。
2.2.2以部门/项目经理部名义下发的管理文件,由部门/项目经理部编写,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批准后下发。
2.3文件的编号、标识
2.3.1《管理手册》(含程序文件)、《管理制度》由总师室遵照以下规定编号,其他文件由文件编写部门遵照以下规定编号:
公司/部门、项目经理部-----文件分类----年月日---序号
(1)公司:
中国江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CJIC
(2)部门、项目经理部:
承包工程公司----PEC水利电力工程公司----WHC
建筑工程公司----CEC投资工程公司----IEC
基础工程公司----BEC研修合作公司----TPC
劳务合作公司----LCC总经理办公室----GMO
人力资源部----HRD财务部----FND
总师室----GRO劳务人员培训中心----LTC
**项目经理部----**PMD(为区分不同项目的项目经理部,在PMD前用汉字或英文注明项目简称)
(4)文件分类
整合管理手册----GMS程序文件----PD
记录----DR作业文件----WD
管理制度----ZD其他文件----OD
例:
**项目经理部2011年5月25日编制二份作业文件,其编号分别为:
CJIC/**PMD-WD-20110525-01,CJIC/**PMD-WD-20081025-02。
2.3.2文件标识:
管理体系文件标识分为“受控”、“非受控”和“作废文件仅供参考”。
对受控文件需加盖红色“受控”印章,登记分发并注明分发号,跟踪更改。
非受控文件,登记分发,但不跟踪更改。
对有参考价值的作废文件如需保留时,应盖上“作废文件仅供参考”印章。
2.4文件的发放
2.4.1《管理手册》(含程序文件)、《管理制度》和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等文件由总师室负责界定范围并发放;
2.4.2其他管理文件和施工工艺操作文件(包括《施工方案》、《工法》)由项目经理部负责发放;
2.4.3文件发放部门应确保各岗位员工获得其活动所依据的适用版本文件,应确保文件的内容清晰。
且分发应按照发放范围进行发放登记,并记录分发号,以便追溯;
2.4.4文件持有者应妥善保管文件,注意保密。
不得丢失和私自外传、外借。
文件严重破损影响使用时,使用人可到文件发放部门办理更换手续,交回破损文件,补领新文件。
文件使用人丢失文件需补发时,需办理申请领用手续,但必须在领用申请中作出说明。
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复制受控文件。
2.5文件的评审、更改审批和更改
2.5.1评审:
当情况或条件发生变化时,编制文件的部门应组织有关人员对文件进行评审,确定文件是否需进行修改。
工程公司、项目经理部应负责评审所使用的技术标准、规范等是否为有效版本,需更新的应及时更新。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评审所使用的有关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法规是否为有效版本,需更新的应及时更新。
文件评审可采用会议评审、书面评审及其他形式。
2.5.1更改申请:
文件需更改时,应由文件更改提出人或文件编制部门提供评审依据,填写《文件更改审批单》,说明更改原因,交文件审批人审批。
2.5.3审批:
文件更改的审批,原则上由原审批人进行,原审批人因工作变动,由接替其岗位的人员审批,禁止未经审批任意更改。
2.5.4更改:
由原编制部门填写《文件更改通知单》,通过办理更改审批程序,按原文件分发清单发放至原持有人。
2.5.5外来文件的更改应由主管部门将变更内容或新版文件通知或发放到使用者。
2.6作废文件的管理
文件的分发部门应关注文件的时效性,应及时将作废文件撤出使用场所并加以印鉴标识,或按规定对作废文件进行销毁。
2.7文件的管理和归档
2.7.1总师室负责《管理手册》及《管理制度》的保存和归档,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的保存和归档。
2.7.2各部门、项目经理部负责对公司发文的管理,及本部门建立的文件管理,包括文件的编写、编号、标识、发放、更新、保管、归档、整理和处置等。
竣工资料的归档执行赣经技司发〔2009〕9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国际承包工程项目技术档案管理的通知》的规定。
在工程竣工后六个月内,项目经理部填写《归档资料清单》CJIC-DR-4.2.3-6,并将资料移交工程公司;二年内,工程公司填写《归档资料清单》,并将资料移交总经理办公室档案室。
国内工程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执行,援外工程执行《对外援助成套项目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办法》。
2.7.3各部门、项目经理部应指定专人编制《受控文件清单》,妥善管理。
《受控文件清单》内容包括:
管理手册(含程序文件)、管理制度、法律法规清单、技术标准、规范、作业指导书、重大危险源及重要环境因素清单等。
2.7.4各部门、各项目经理部应结合施工生产的实际,定期对文件进行评审,并保持对《受控文件清单》的动态管理和更新。
2.8应保持的文件和记录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际承包工程项目技术档案管理的通知》赣经技司发〔2009〕99号
《文件分发清单》CJIC-DR-3.5-1
《文件更改审批单》CJIC-DR-3.5-2
《文件更改通知单》CJIC-DR-3.5-3
《文件更改记录》CJIC-DR-3.5-4
《受控文件清单》CJIC-DR-3.5-5
《归档资料清单》CJIC-DR-3.5-6
《文件销毁清单》CJIC-DR-3.5-7
记录管理制度CJIC-ZD-03-2011
公司建立并实施《记录管理制度》,以明确记录的管理职责,规定记录填写、标识、收集、保管、检索、保存期和处置等要求。
1管理职责
1.1总师室负责统一常用记录表格编制及建立公司《记录清单》;
1.2公司各部门、项目经理部负责本部门记录的编制、填写、标识、整理、贮存、保护、检索、处置。
1.3记录的填写人员,对所记录的每一个数据文字负责。
2管理要求
2.1记录的分类和形式
2.1.1管理类记录:
涉及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运行的记录,如对应管理体系标准要求的内审、管理评审、供方评价、顾客满意调查、环境因素/危险源识别、评价及控制记录等各类记录;
2.1.2工程施工类记录:
如项目在投标期间、施工过程、竣工验收及产品交付后服务中产生的的记录,包括:
施工日记和专项施工记录,交底记录,上岗培训和岗位资格证明,施工机具和检验、测量及试验设备的管理记录,图纸的接收和发放、设计变更的有关记录,监督检查和整改、复查记录,质量管理相关文件,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策划结果中规定的其他记录等。
2.1.3供方及相关方提供的记录。
2.1.4记录可以书面表格形式为主,也可采用文字、照片、视频、电子文档等形式。
2.2记录的标识
2.2.1记录通过编号和序号对记录进行标识,每个记录的标识应是唯一的。
记录编号的规则:
公司/部门、项目经理部---文件分类---要素号(即管理手册的要素号,如3.5文件控制)
2.2.2记录序号:
部门、项目经理部---年月日-序号
例:
承包工程公司2011年6月25日编制了二份“物质采购计划”,可用公司编制的“物质采购计划”表格,其编号为CJIC-DR-9-3,序号为PEC-20110625-1和PEC-20110625-2。
2.2.3国家规范标准规定的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沿用原编号。
2.3记录的填写
2.3.1记录应规范、清晰、齐全、准确,所有证据应记录及时,不得事后补做或伪造。
2.3.2记录要有日期、签章、记录名称、编号等,标识要易于识别,防止混淆,以便实现记录的可追溯性。
2.4记录的收集
2.4.1管理类记录,由各形成部门自行负责编目和保管,并负责网上数据的传输和维护。
2.4.2工程施工类记录,由项目经理部资料员负责本工程施工记录的编目和保管,并防止记录损坏或遗失。
对分包单位的工程施工记录应由工程公司或项目经理部进行核定,符合要求后再交由资料员汇总保管。
2.5记录保管和检索
2.5.1记录应保存在安全、干燥的地方,便于检索并注意做好防火、防虫蛀、防潮等工作;对于保存在磁带、软盘中的记录还要做好防压、防磁、防潮等工作,并及时备份。
2.5.2工程技术资料的保存按GB50204《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实施的同时,应逐步实现工程记录的电子化。
2.6保存期和处置
2.6.1工程、劳务资料(记录)保存期按规定分为永久保存、定期保存(10年)二类。
2.6.1管理体系运行记录保存期限一般为4年。
2.6.3记录不得随意销毁,过期的记录须列出清单,经所在部门经理核实后方能处置。
有参考价值的作废文件如需保留时,应盖上“作废文件仅供参考”章后准予保留。
2.7国内工程项目的记录管理应执行GB/T50328《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管理要求;援外项目档案管理,执行《对外援助成套项目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办法》([1999]外经贸援发第188号文附件七)和《对外援助成套项目资料归档整理与移交办法(试行)》(商合促信发[2009]1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2.8工程公司应不定期的对在建工程的施工记录进行检查,待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后,国内工程应及时将工程竣工资料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和存档,具体执行建设行业的有关规定。
国外工程应将工程竣工资料移交业主和委托方。
国内外工程在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后,均要整理一套交公司档案室存档。
3应保持的文件和记录
《文件、资料保密规定》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对外援助成套项目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办法》
《对外援助成套项目资料归档整理与移交办法)》
《记录清单》CJCI-DR-3.6-1
《文件销毁清单》CJCI-DR-3.5-7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CJIC-ZD-04-2011
公司建立《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明确对各岗位人员的配置、劳动纪律、培训、考核、奖惩等,明确人力资源管理活动的流程和方法,确保从事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活动的人员都能胜任其所担负的工作。
1管理职责
1.1人力资源部负责根据企业发展战略,提出人力资源发展规划,报总经理审定批准。
1.2管理者代表负责通过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公司员工满足法律法规和顾客要求的意识。
1.3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公司各部门、项目经理部人员的《职位说明书》(或岗位能力要求)及考核办法的编制,报总经理批准。
负责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和评估培训效果。
2管理要求
2.1人力资源发展规划
2.1.1根据企业战略对人力资源需求及员工职业生涯规划,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人力资源发展规划》。
2.1.2本公司的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分长期规划(5年以上),中期规划(1-5年)。
2.2人力资源配置
2.2.1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岗位具体要求和发展需要,确定从事影响产品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工作的有关人员的岗位能力,并通过编制《岗位能力要求》等方式,明确对各岗位人员的专业技能、所接受的培训及所获得的岗位资格、能力、工作经历的要求。
有关部门根据人力资源部的安排,草拟《岗位能力要求》,交人力资源部统一修改,报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后实施。
2.2.2人力资源部可采取包括招聘、调岗、培训等措施配置人力资源,以确保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管理要求,确保满足公司资质认定需要,及适应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2.2.3当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或目标修订时,人力资源部应对有关人员配置作相应调整。
2.2.4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以下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施工质量检查人员、安全检查人员须持证上岗;
(2)特种作业人员(如电焊工、电工、架子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超重工、超重机械拆卸/安装/调试工、机动车辆司机、电梯安装工等)上岗前必须进行专门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并须定期进行复审。
项目上的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由工程公司负责审核,公司员工中的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
2.2.5绩效考核
2.2.5.1人力资源部根据各岗位的工作内容与工作目标制定《员工绩效考核制度》;
2.2.5.2各部门、单位、驻外机构负责人由公司领导考核,相关部门参与考核;国内普通员工由部门、单位负责人负责考核;国外工作人员由业务主管部门会同驻外办事处考核。
国内人员绩效考核的周期为每年一次;国外人员绩效考核的周期主要依据在外工作时间。
人力资源部保存职工年度考核评分记录。
2.3培训
2.3.1各部门根据业务发展、员工技能提升的需要和岗位要求于每年年底前向人力资源部报下年度《培训需求表》,应明确培训范围、培训层次、培训方式、培训内容、时间进度以及对教师和教材等要求。
2.3.2人力资源部汇总各部门提出的培训需求,并结合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管理要求,以确保满足公司资质认定需要,及适应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提出《年度培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
2.3.3人力资源部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应从达到增强质量意识、增加技术知识和提高技能的目的出发。
应考虑:
(1)企业发展的需要;
(2)外部的要求,如法律法规对人员的要求;
(3)人力资源状况;
(4)员工职业生涯发展的要求。
2.3.4人力资源部按《年度培训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监督落实公司的三级培训,即公司级、部门级和项目经理部级。
(1)新入职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公司基础培训,基础培训包括公司概况、公司规章制度、企业文化建设、公司管理方针、目标、指标,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知识、专业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等内容。
各部门、项目经理部负责对入职新员工的二、三级培训,包括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教育培训。
(2)项目经理部人员出国前要进行为期一周包括贯标在内的强制性培训。
由工程公司提前二周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培训需求,人力资源部作出安排,总师室及有关部门协助实施。
(3)劳务人员培训中心负责劳务人员出国前的适应性培训及必要的语言培训。
(4)人力资源部对在岗人员应开展质量管理发展趋势,新规范,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等行业动态方面的知识培训。
2.3.5人力资源部应关注专业技术人员的注册考试、继续教育,及特种岗位作业人员的委外取证培训,应建立相关的程序和渠道,做好事前的沟通和协商。
2.3.6人力资源部应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合理地选送技术骨干到高等院校学习,并鼓励职工走自学成才的道路。
2.3.7通过培训,使公司全体员工都意识到:
(1)符合管理方针与程序和符合管理体系要求的重要性;
(2)他们工作中的重要环境因素、危险源和实际或潜在影响.以及个人工作的改进所能带来的绩效;
(3)他们在实现与管理体系要求符合性方面的作用与职责;
(4)偏离规定的运行程序的潜在后果。
2.4培训记录与有效性的评价
2.4.1人力资源部应建立并保持《职工培训档案》,记载教育、培训、技能,经历和必要的鉴定情况。
2.4.2各部门、项目经理部实施的二、三级培训,也应做好相应的培训签字记录,并在培训后一周内将有关资料复印一份报送人力资源部,作为建立职工培训档案的依据之一。
2.4.3人力资源部可以通过笔试、面试、实际操作等方式,以及随后的用人部门业绩评价等方法检查培训效果是否达到了培训计划所确定的培训目标。
2.3.4委外培训由主办单位对学员进行考核,学员应取得培训合格证作为考核依据。
2.4.4每年年底,人力资源部对公司培训工作进行一次总结,评价全年培训工作的开展情况及培训效果,提出下年度培训工作方向及改进措施。
3应保持的文件和记录
《人力资源发展规划》
《员工绩效考核制度》
《岗位能力要求》CJIC-DR-5-1
《培训需求表》CJIC-DR-5-2
《年度培训计划》CJIC-DR-5-3
《培训记录表》CJIC-DR-5-4
《职工培训档案》CJIC-DR-5-5
年度考核评分记录
年度培训工作总结
施工机具管理制度CJIC-ZD-05-2011
为加强对公司所有施工机具的管理与控制,满足施工要求,保质、保量、安全地完成施工生产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1管理职责
1.1工程公司负责施工设备的归口管理,项目经理部负责施工现场设备的管理和控制。
1.2项目经理部设备管理员负责施工设备现场的日常管理。
1.3操作工按操作规程使用施工设备并与机修人员一起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1.4项目经理部机修人员负责施工设备的现场修理。
2管理要求
2.1设备分类:
共分为A、B、C三类。
A类:
为主要设备,包括土石方机械、大型起重设备、运输设备等,价值在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设备;
B类:
为一般设备,包括搅拌机、钻探设备等,价值在两万--十万元人民币的设备;
C类:
为一般设备(本身是整体的设备),价值在两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各种设备。
2.2设备的购置
2.2.1项目中标后,工程公司指导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组织要求,考虑项目需求计划和现有设备情况,确定设备的调剂和租赁,不足部分需购置的,由工程公司国内项目管理组与项目经理部研究编制项目设备采购计划,明确设施名称、用途、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等,工程公司审核后,报分管公司领导审批。
2.2.2工程公司根据批准的采购计划,对设备生产供货商进行考察评价,搜集档案资料,做好设备的选型、认证工作,对适宜节能、环保的设备优先考虑。
对供方的调查评价内容:
(1)经营资格和信誉;
(2)产品和服务质量;
(3)供货能力;
(4)风险因素。
2.2.3工程工司负责建立合格供方名册,并对合格供方进行定期评定;
2.2.4设备在合格供方采购,采购前要与确定的合格供货商签订设备购置合同,合同的内容包括:
施工机具名称、品种、型号、规格、等级、技术标准或质量要求、数量、价格及结算方式、交货期及交付方式、验收、现场服务及保修等,合同中还应明确相关技术参数和验收要求;
2.2.5若租赁设备,项目经理部须调查评价租赁方的信誉、业绩,与评价合格的租赁方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和方式、租赁方配备的操作人员及其管理、租赁物维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2.6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施工设备采购需进行招标,执行公司《工程项目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赣经技司[2009]81号)的规定。
2.3施工设备的验收
2.3.1工程公司国内项目管理组负责设备国内的验证,项目经理部设备管理员负责现场验收。
填写《物资(设备)验收检验记录》。
2.3.2设备验证的内容:
(1)实物和单证相符合;
(2)产品合格证;
(3)产品使用说明书;
(4)随机配件、专用工具及零配件目录;
2.3.3项目经理在设备安装调试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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