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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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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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规定1
冲击钻机安全操作规程4
钻孔灌浆安全技术规程6
施工用电安全规程12
施工现场安全须知14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奖罚制度15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办法18
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19
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20
车床安全操作规程21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22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3
装载机安全驾驶操作规程26
起重机安全驾驶操作规程28
施工运输安全技术规程31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程32
意外事故和火灾的预防及救护程序33
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规定
重大危险源是指:
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为了预防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项目部必须建立有效的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
项目部将涉及到的主要重大危险源爆破器材、压力容器和焊接与切割做如下规定:
一、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
1、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
一般来讲,重大危险源总是涉及易燃、易爆或者有毒性的危险物质,并且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生产、加工或者储存超过了临界数量的物质。
所谓危险物质是指一种物质或者若干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者毒性特征,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者中毒的危险。
2、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
重大危险源是变化的,应当对其定期进行检测,掌握危险源的动态变化情况。
同时,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分析、辨识情况,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对危险源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价,在此基础上进行危险等级划分,以确定管理的重点。
3、制定应急措施。
一般危险源由三个要素构成:
潜在危险性、存在条件和触发性因素。
潜在危险性是指一旦发生事故,可能带来的危害程度或者损失大小,或者说危险源可能释放的能量强度或者危险物质量的大小。
重大危险源也是如此,而且造成的事故可能更大。
正是由于这些待性,我们对待重大危险源,要像对待重大事故一样,在事故发生前制定应急预案,以防事故发生能及时进行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应急预案是重大危险源控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生产单位必须制定,并定期检验和评估其有效程度,以便必要时进行修改。
同时,要把有关应急救援知识通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方式,及时告知做作业人员和相关人员,以便在紧急情况下采取应急措施。
二、爆破器材的管理措施
1、爆破器材的检验工作,应由物资供应部门会同技术安全部门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协同进行,使用单位应派专人参加,每次检验后,应编制检验报告(内容包括,厂标、名称、批号、箱号、试验方法和结果)。
2、爆破器材使用前,应有技术部门“爆破器材使用通知书”否则不得使用。
当爆破器材从制造厂家直接送到仓库,确认完好无损并附有合格证,在进行外观检查后即可验收,否则必须事先进行试验,合格后方可验收。
3、对运输、保管不当,质量可疑及储存过期的爆破器材应进行检验。
检验合格的与不合格的应分开储存。
禁止将不合格的爆破器材发放使用或转让他人使用。
4、各种爆破器材的试验,应在与库区隔离的安全地点进行。
爆破试验时,应有安全警戒,无关人员不得在场。
禁止单人或无组织地进行爆炸试验工作。
检验爆破器材的仪器或仪表,应进行定期检测,合格者应予以加封,不合格者即行维修,使之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否则不准使用。
三、压力容器的管理措施
1、应由专人负责压力容器的技术管理工作,确保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
操作人员须经培训并按规定标准考核,合格取证后方准独立操作。
2、压力容器使用时,不得超出其工艺条件范围,严禁超压、超温运行。
3、压力容器使用时,发生下列异常现象之一时,操作人员有权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和人员:
a)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规定值。
虽经采取各种措施仍不能使之下降时;
b)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缝、鼓包、变形、泄漏等缺陷,危及安全时;
c)安全附件失效,接管端断裂,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时;
4、压力容器的修理或技术改造,必须保证受压元件不低于制造厂家的设计要求和制造精度。
5、使用压力容器的单位必须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检验。
6、压力容器有严重缺陷、难以保证安全运行时,操作人员应及报告。
7、压力表的装设、校验和维护应符合有前规定。
未经校验合格的铅封的压力表不得使用。
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压力表失灵、刻度不清、表盘玻璃裂、泄压后指针不回零位、铅封损坏等情况,均应立即更换。
压力表定期检验。
四、焊接与切割
1、从事焊接与切割的作业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作业场所的面积不应小于4m2,物料堆放整齐,并留有必要的通道。
3、作业前,操作人员应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检查设备、工具及作业环境并确认无危险因素后,方可作业。
4、距易燃、易爆物品10m以内不得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
不便移动盛装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设备,应用湿棉被、湿麻袋等封严。
5、工作结束以后,应检查工作现场,确认无隐患后,方可离开现场。
冲击钻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开机前的准备工作:
1、检查地锚,埋深不能少于1.2m,引出的绳头应用钢丝绳,不易用脆性材料。
2、稳好钻机,塞垫好三角木,收紧绷绳,紧固所有连接螺丝。
检查钻具重量是否与钻机性能相符,要求所有钻头和抽筒均应含有易拉、易挂、易捞装置。
3、检查并调整各操纵系统,使之灵活可靠。
4、按钻机润滑制度检查各润滑部位的加油情况。
5、钻机上应有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需齐备,适用,可靠。
(1)离合器因调到适当位置,不能过紧或太松,紧圈上的三个扒爪均匀压紧,在压力盘上,使压力盘与摩擦带受力均匀。
(2)检查制动闸,调整摩擦带间隙(一般保持1.5~2mm),使闸带在松开情况下不与制动轮轮缘接触。
6、检查冲击臂缓冲弹簧,其压紧程度要求两边一致,否则应进行调整。
7、按电器操作规程检查电气部分。
三相按钮开关必须安装在操纵手把附近便于操作。
二、冲击钻进
1、开机前应拉开所有离合器,严禁带负荷起动。
2、开孔必须采用间断冲击,直至钻具全部进入孔内时时冲击平稳后,方可连续冲击。
3、钻进中要经常注意和检查机器运行情况,如发现轴瓦、钢丝绳、皮带等有损坏或机件操作不灵等情况,应及时停机检查修理,严禁带病作业。
4、下钻速度不能过快,应用闸把控制下落速度,以免翻转、卡钻。
5、每次取下钻具,抽筒必须有三人操作,并检查钻角、提梁、钢丝绳、绳卡、保护铁、抽筒活门、活环螺丝等处完好程度,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具体要求如下:
(1)钻角磨损2cm,应补焊至原来直径。
(2)钻具提梁直径磨损超过1/3者应补焊至原来直径。
(3)主绳绳卡不得少于三个,副绳绳卡不得少于两个,抽渣斗绳不少于三个,绳卡落实必须紧固。
(4)当钢丝绳断丝超过10%或一股的1/2以上者,应将破坏部分割去,否则禁止使用。
破坏部分较多时,应更换新的。
6、钻机突然发生故障,应立即拉开离合器,如离合器操作失灵,应立即停机。
7、操作离合器把时,用力必须平稳,不得猛拉猛推,以免造成钻机振动过大或拉断钢丝绳。
8、为杜绝翻车事故发生,凡属下列情况时严禁开车。
(1)钻头距离钻机中心线2m以上时。
(2)钻头埋紧在相邻的槽孔内或在深孔内提起有障碍时。
(3)孔口有塌陷痕迹时。
9、暴风、雷电时,禁止开车,并切断电源。
10、基岩钻进的开孔钻头和更换的钻头均应采用同一规格,不同地层钻进,一定深度须起钻放下抽筒清理孔底沉渣,以免卡钻。
11、钻进中突然发现塌孔迹象或成槽后突然大量漏浆都应立即采取一定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处理。
12、改变电动机转向时,必须待电机停稳后方可进行。
13、运行中,如遇钢丝绳缠绞,应立即停机拨开,在钻机未停稳前严禁拨弄。
14、电动机停止运行前,禁止检查钻机和加注黄油,严禁在桅杆上工作。
15、上桅杆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动力闸刀必须专人看管。
严禁高处作业人员与地面人员闲谈。
16、钻机后面的电线必须架空,以免妨碍工作即造成可能的触电事故。
17、突然停止或其他原因停机,短时间内不能送电,必须将钻具提离孔底5m以上,以免钻具埋死;若采用人工转动时,应先拉掉电源。
18、孔内发生卡钻、掉钻、埋钻等事故,必须摸清情况,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后,方能进行处理。
不能盲目行事。
钻孔灌浆安全技术规程
一、设备安装及拆除
1、钻机平台必须平整坚实牢固,满足最大负荷1.3~1.5倍的承载安全系数,钻架脚周边一般情况要保证有50~100cm的安全距离,临空面必须设置安全栏杆。
2、基台设置机具及工作之用,其大小应依据钻机设备而定,一般浅孔钻探的钻机,枕木不小于15×15×400cm台板不小于5×25×400cm,其铺置的间距不能超过1.5cm。
3、安装、拆卸钻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立、拆钻架工作必须在机长或指定的有关人员统一指挥下进行,参加工作人员必须全神贯注。
听从指挥信号动作,不得擅动。
腿架起落范围内不得有人,严格按照起重架设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有秩序地进行。
2)必须严格遵守先立钻架后装机,先拆机后拆钻架,立架应从下而上,拆架从上而下的原则。
3)立、放架的准备工作就绪后,指挥人员必须检查确认各岗位人员就位,责任明确,设施完善牢固后,才能发出讯号按计划进行。
4、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钻架顶与架空线的最近距离不应小于表-1规定。
表-1
输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20KV
35~110KV
154KV
220KV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m)
1.5
2.0
4.0
5.0
6.0
5、钻机架腿应用坚固的杉木或相应的钢管制作,穿紧孔距架腿顶不得小于20cm,孔的上下部位要用铁丝或铁板加固长度为8~10cm,在深孔或其他故障负载超过钻台重量的情况下,架腿必须安座在地梁上,并用夹板螺栓固定牢靠。
钻架结构规格尺寸必须满足表-2要求:
表-2
架腿长度
(m)
梢径不小于(mm)
穿梁直径
(mm)
适用孔深
(m)
备注
6~7
8~9
140
150
30
35
0~100
100~200
穿梁螺母要装设紧固开口销
6、钻架正面(钻机前面)加架腿的倾角以60°~65°为宜。
两侧斜面必须对称。
7、钻架立毕必须做好下列加固工作。
1)腿根要打有牢固的柱窝或其他防滑设施。
2)腿架至少有两面要绑扎加固拉杆。
3)钻架不论长期或短期使用,至少加固对称缆风绳三根,缆绳与水平角一般不大于45°。
遇特殊情况不能满足,要作相应加固措施。
8、移动钻架、钻机要有安全措施。
若人力移动时,架子腿不要离地面过高,并注意拉绳,抬动时要同时落地并要清除移动范围内的障碍物。
9、机电设备拆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机械拆装解体的部件,要用支架稳固垫实,对回转机构要卡死。
2)拆装各部位,禁止使用铁锤直接猛力敲击,要以硬木或钢棒承垫。
铁锤活动方向不得有人,卸下的零件、仪表、油管等应装箱妥善保存。
汽孔、油眼必须堵严,空腔,润滑精密部件要遮盖严密,装复时要检查有无杂物,畅通与否,进行必要的清擦,各连接螺栓,螺帽,轴座,销子等,拆卸后仍应装回原位。
以防丢失。
3)折装螺栓使用扳手用力要均匀对称,同时必须一手用力,一手做好支撑防滑措施。
4)拆装找正孔位,必须使用定位销等专用工具,禁止用手伸入孔内试探,拆装传动皮带禁止手指伸进皮带里面。
5)电机设备必须安装在干燥、清洁的地方,严防油水杂物侵入,电机设备及起动、调整装置的外壳应有良好的保护接地装置,有危险的传动部位必须装设安全保护护罩,照明电线必须与铁架绝缘。
二、钻进
1、开机前必须进行下列检查工作,确认完善后,方能开钻:
1)各部位螺丝、水接头丝扣紧固,机身平稳,水平移动刹车装置楔合。
2)将各操纵手把放在不同位置,油压调到最大限度检查油路系统是否正常,并按规定对各部位加注润滑油脂。
3)各操作手把、离合、刹车、安全阀灵活可靠。
4)传动机构正常,转向正确,防护设施齐备牢固。
5)动力系统正常,线路绝缘良好。
6)清除机身,机旁异物,运转无阻。
7)卡盘在松开状态,机上钻杆能滑动自然,有异常,必须进行修整。
8)钻机安装好后,滑车、立轴、钻孔三者的中心应在同一条直线上,钻杆应卡在卡盘的中心在同一条直线上,钻杆应在卡盘的中心位置。
2、未送冲洗液前,应保持钻具离孔底50cm以上,待确认冲洗液已送到孔底后,方能开钻。
3、水接头要系好保护绳,开车时要互相关照,防止过大摆动缠绕,以防发生危险事故。
4、开孔、扩孔、扫孔、扫脱落岩心,或钻进不正常时,必须由班长或熟练的技工操作。
手把式钻机要设专人掌握小卡。
5、操纵手把式钻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运转进行中,给进把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同时操作人员身体要避开和防止钻具突然落下伤人。
2)松紧卡盘顶丝、接合簧、立轴箱时,必须脱开离合器使工作轮停止转动后进行,紧顶丝必须对称均匀顶紧,开车前必须互相响应一致。
3)使用升降机刹车时,严禁使用手把结合脚刹。
6、凡钻杆直径单边磨损达2mm或均匀磨损达3mm,每米弯曲超过3mm,岩心管磨损超过壁厚1/3、每磨损,旷动或明显变形时,均不得下入孔内。
1)新旧程度和材质不同的钻杆,要分孔、分组使用,避免或减少钻具折断事故。
2)扫孔或钻进中遇阻力过大时,不得强行开车。
三、升降钻具(灌具)
1、严格执行岗位分工,保负其责,操作、孔口、扶摆管三岗听从孔口口号,动作一致,紧密配合。
2、认真检查塔架腿脚、回转、给进机构安全稳固。
确认卷扬提引系统符合起重工作规定,方可开始升降工作。
3、升降钻具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升降钻具进行中,不得兼负现职以外的其他工作。
2)提升最大高度,提引器距天车不得小于1m,遇特殊情况超出规定,必须采取可靠安全措施。
3)操作升降机,不得猛刹猛放,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准用手或脚直接触动钢丝绳,如缠绕不规则时,可用木棒拨动。
4)孔口操作人员,必须站在钻具起落范围以外,摘挂提引器时要注意回绳碰打,提引器未升过横轴箱(手把式钻机)以前,必须扶导正直提升,防止碰撞翻机。
5)使用普通提引器,倒放或拉起钻具时,开口必须朝下,钻具下面不得站人。
6)起放粗径钻具,手指不得伸入管内去提拉,不得用手去试探岩心,或用眼去看管内岩心,应用一根有足够拉力的麻绳将钻具拉开。
7)跑钻时,禁止抢插垫叉,抽插垫叉必须提持手把,无手把的垫叉禁止使用。
8)升降钻具时,若中途发和钻具脱落,不准用手去抓。
9)钻具取出孔口后,要盖好孔口盖,以防工具或其它物件掉入孔内。
4、使用拧管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机座必须用螺栓牢固、周正,安在地梁上,找正转盘与井口,天车三点的同心。
2)拧管时禁止丝扣未对正前开机强扭,拧管机未停止转动前,不准提升钻具。
3)上下垫叉要插牢,上垫叉要有安全钩,手未离开垫叉前,不得开机。
4)松脱过紧的钻杆时,经冲击3~5次仍拧卸不脱,不得强行拧卸,而应用管子钳人工拧卸,并找出原因排除故障。
四、灌浆
1、灌浆工作,每段确保连续灌注,不得路途停顿,因此灌浆前除对机械、管路系统进行认真的检查,还必须进行10~20min该灌注段最大灌浆压力的耐压试验。
对高压节阀应设置防护措施。
2、必须积极做好防尘设施和正确穿带防尘保护用品。
3、压力表的使用范围在最大高刻度的1/4~2/3之间,并应该经常核对,超出误差允许范围的不准使用。
4、搅浆时,必须先加水,等正常开动后再加水泥,中途处理故障,传动皮带必须卸下。
5、灌浆中需有专人全神贯注的看压力表,防止压力突升或突降。
6、灌浆栓塞下孔,遇有阻滞现象,必须起出后进行扫孔,不得强下。
7、在动转中,安全阀必须确保额定负荷动作,经校正后,不得随意转动。
安全压力应以指针最大摆动值为准。
8、调节高压阀门和检查缸阀门时,必须减压进行,并须带眼镜。
9、对曲轴箱和缸体进行检修时,不得一手伸进试探,一手搬工作轴同时进行,更不准两人同时进行此动作。
五、孔内事故处理
1、事故发生后,必须把发生事故时的孔深和钻具的位置,钻具的规格、种类、数量弄清楚,以及所用的打捞工具与处理情况详细填入当班报表。
2、事故发生后,班长应判明情况积极处理,性质复杂的事故由机长主持处理,短期不能排除的重大事故,应组织专门会议研究处理。
3、处理卡、埋钻(塞)事故应遵守下列规定。
1)发现钻具(塞)刚刚被卡时应立即活动钻具(提塞),严禁无故停泵。
2)钻具(塞)在提起中途被卡时,应用管子钳搬扭,或设法将钻具(塞)放下一段,同时开泵送水冲洗,上下活动慢速提升,严禁猛提硬拉,严禁用升降机与给进把同时起拔事故钻具。
3)在需要油压系统和升降机同时顶拔事故钻具时,事先应对整个系统的有关机件进行可靠的全面检查,操作中先用油缸止顶至最高额定负荷,再用升降机继续提拉,卸载时就先松升降机。
后回油,不得用升降机承受全部荷载。
4)在孔壁不稳定的情况下,应先护孔,然后再处理。
5)处理卡钻事故用的扩孔钻具,必须带有内财向。
导向器要接牢固。
4、处理钻具打断与脱落(塞)应遵守下列规定。
1)钻杆如是多头脱断,应先探明情况,先捞活头,后捞死头。
2)采用掏心方法处理岩心管事故时,一般应使用比事故钻具小一至二级的钻具。
3)钻进中发生钻具断、脱事故,用丝锥对上后,要立即提钻进行检查。
5、使用打吊锤处理事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专人统一指挥,先检查钻架,天车的绷绳是否安全牢固。
2)吊锤处于悬挂状况打吊锤时,锤下不得有人。
3)不得在钻机立轴上打吊锤,必要时,必须对立轴作好防护措施。
6、使用千斤顶处理事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操作时,千斤顶必须放在平整坚实的地方安放平稳,并将卡瓦及千斤顶绑在机架上,以免顶断钻具时卡瓦飞出伤人。
2)丝杆、螺母如有裂纹,禁止使用。
3)使用油压千斤顶,禁止站在保险塞对面。
4)装紧卡瓦,不得用铁锤直接打击,必须用铁锤承垫,同时卡瓦塞要缠绑牢固,在受力的情况下,禁止面对顶部进行检查。
5)拨动螺杆,用力要一致,手握拨棒末端,做好防滑措施。
6)使用管钳或链钳扳事故钻具时,禁止在钳把回转范围内站人,也不准用两把钳子进行前后反转。
掌握限制钳者,必须站在安全位置。
施工用电安全规程
1、凡是从事电气作业的职工,必须持有本局或地区劳动人事局颁发的《电气安全技术合格证》,否则一律不得从事本工程工作。
2、从事电气作业的职工,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所进行的作业必须是两人或两人以上的共同作业,严禁单独从事接、拉线和检修等电气方面的工作。
3、电网(低压)的运行制度,采用中心点接地的三相四线制,设备的漏电防护措施采用保护接零。
4、严防零线断开,严防中心点工作接地断开,严防有的设备不接零。
5、架设的电气线路和安装的电气设备在使用上应满足如下要求:
1)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元件,均要有防水、防火设施,尤其是在有易燃易爆气体、物品的场所。
2)连接电动机械与电动工具的电气回路,应设有自动空气开关,并有保护装置,移动式电动设备或根本不用任何开关直接干线。
3)施工用电所用的电缆均要绝缘良好,严禁使用绝缘老化、漏电、裸露的线缆,电气开关要求放在固定的位置,严禁随地乱放。
6、下列情况及场所应使用36伏以下的电源:
1)平硐照明。
2)其它狭小的场所。
3)地面潮湿的场所。
4)金属容器内的检修照明。
7、施工现场的工具房、材料房、电焊机房等内部的电气线路一定要整齐,合乎规格,电气开关必须完善齐全,严禁房内线路紊乱、电气开关无盖子及绝缘不良等现象。
未经许可,严禁使用电炉。
8、施工现场的变电室或配电房要保持通风良好并做到防潮、防火、防雨水浸泡。
变压器周围必须有安全防护栏杆,杆上必须悬挂“高压危险、严禁入内”的标记。
变压器的安装应有避雷和防火设施。
9、电气线路及设备的灭火应做到如下要求:
1)先切断电源,然后进行灭火。
2)由于其它原因来不及断电或无法断电源时,则进行带电灭火,灭火时必须使用有不导电灭火剂的灭火器。
3)灭火时,灭火人员必须穿戴绝缘手套、胶鞋、工作服,人体与带电体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
一般规定,110千伏以下者,不小于3米,220千伏以上者不小于5米。
4)如带电体落地,一定要划出危险区,以防跨步电压触电。
5)电动机等运转电机着火时,可用CO2等不导电灭火剂灭火,但不宜用干粉、砂子、泥土灭火,以免损伤绝缘。
施工现场安全须知
1、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按项目部统一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和使用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空中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严禁不戴安全帽、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进入现场。
2、上下班应按规定的道路行走。
严禁搭乘未经批准的各型现场施工运输车辆。
严禁跳车、扒车或强行乘做。
3、严禁私拉乱接电源,非电工者不得从事电气作业。
4、不得擅自将本岗位工作随意交由别人进行,严禁酒后工作。
5、现场输电线路、交通道路、临时水道、管道和其他临时工程应整齐、有序布置安排。
6、施工现场的设备、材料,应做到堆放场地安全可靠、存放整齐、道路畅通。
7、施工现场的洞、坑、井、沟、升降口、漏斗、配电室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
8、爆破作业,必须统一指挥,服从管理,严禁进入爆破安全警戒线内。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奖罚制度
为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和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严禁不戴安全帽、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工作。
违者,每次罚款50元,三次及以上者清退出施工现场。
2、用于施工现场的各种施工设施,管道线路等,均应符合防洪、防火、防砸、防风以及工业卫生等安全要求。
违者,责任人罚款200元。
3、施工现场存放的设备、材料,应做到场地安全可靠,存放整齐、通道完整,必要时设专人进行守护。
违者,责任人罚款200元。
4、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
违者,责任人罚款200元。
5、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专人指挥,道口两侧应设路杆,危险地段,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标志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违者,责任人罚款200元。
6、施工现场的排水设施应全面规划,其设置位置不得妨碍交通,并须组织专人进行养护,保持排水通畅。
违者,责任人罚款200元。
7、严禁在公路、洞口或山坡下等不安全地区停留和休息。
违者,罚款30元。
8、全体施工人员必须严禁遵守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并熟知本职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生产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工作。
违者,罚款30元。
9、未经领导许可,不得任意将自己的工作交给别人,更不得随意操作别人的机械设备。
违者,罚款30元。
10、起重机在使用前要经过试车,试车前应注意检查挂钩、钢丝绳、齿轮和电气部分等,使用时应设专人指挥,禁止斜吊,禁止任何人站在吊运物品上或者在下面停留和行走,物件悬空时,驾驶人员不能离开操作岗位。
违者,罚款30元。
11、挖掘机工作时,任何人不得进入挖掘机的危险半径以内。
违者,罚款30元。
12、搬运器材和使用工具时,必须时刻注意自身和四周人员的安全。
传送器材或工具时,不可投掷。
违者,罚款30元。
13、上下班要按规定的道路行走,听从交通安全人员指挥。
当乘坐车、船等交通工具时,必须遵守有关安全规定,严禁跳车、扒车或强行乘坐。
严禁搭乘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各型现场施工运输车辆。
违者,罚款30元。
14、爆破作业,必须统一指挥,统一信号,划定安全警戒区,并明确安全警戒人员在装药、联线开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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