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药物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的探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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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药物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的探讨
对药物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的探讨
【关键词】药物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
对于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的落实,对于一个临床药师来讲,长期以来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每一个医疗机构专职做此项工作的人员(大多是临床药师)都有这样体会。
通过笔者几年工作及许多有识之士的指点,做以下,与大家共同探讨。
1老百姓对不良反应的误区1中药也有不良反应利巴韦林、抗病毒颗粒是西药,鱼腥草注射液和板蓝根则是中药针剂或传统中药。
人们习惯性认为:
中草药是无毒无害的纯天然药品,但新闻背景中报道的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恰恰是由中药鱼腥草注射液引起的。
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任何药品,包括中药,其不良反应都是客观存在的,对此我们根本无法避免,而只能考虑如何把不良反应降到最低。
有关中药没有副作用的观念是错误的。
从国家不良反应监测报告中可以看出,由中成药引起的不良反应,约占药品不良反应10%~15%或更高,并呈较明显的上升趋势。
一些常用中成药,如壮骨关节丸、感冒通片等,均可引起肝肾损害、出血等不良反应甚至死亡。
中药应用已有上千年,古代中药书籍中对其所存在的毒性或不良反应也有所记载,中药取材也不仅限于人们常见的草药,还包括动物、矿物等,尤其是来源后者的中药材,若误服滥用则很有可能引起不良反应。
2常用药并不等于保险药板蓝根是中成药,也是防治感冒的常用药,这类药品也有不良反应?
越是常用药,因其使用面广,发生不良反应的几率更大。
以板蓝根为例,其服法、用量必须严格遵照包装上的药品说明,滥用也可能出现副作用。
有患者因连续服用了板蓝根冲剂,出现头昏、胸闷等症状。
人在健康状态下过多服用板蓝根,会伤及脾胃;极少数过敏体质患者,也可能因服药引发过敏等不良反应。
鱼腥草注射液是一种中草药复方制剂,临床上使用也较普遍。
该注射液中含许多大分子物质,若经静脉输入后,未除尽的半抗原有可能与血浆蛋白结合,才可能导致过敏反应。
使用该注射液前,应认真检查药物,如果出现混浊、沉淀、变色、漏气等问题不得使用。
此外还要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控制给药剂量、浓度、滴注速度、给药途径。
注射后观察病人尤其是老人、儿童用药后的反应。
3有不良反应不等于无安全性药品出现不良反应,并不意味着其安全性大打折扣。
因为,不良反应是所有药品都可能出现的情况,药品不良反应只是个概率问题,即它总会出现,无非是出现多少的问题。
只是这种药品对绝大多数患者而言,依然是安全的。
用药产生不良反应基本无法预测,因为一种药物往往具有多重的药理作用,药物的剂量、剂型、用药途径的不同,药物的相互作用及赋形剂的影响,不同种族、不同年龄、不同性别,还有胖瘦程度、营养状况、血型、遗传因素、病理生理状况的不同,以及环境因素,都会使每个人反应的情况不一样,对药物产生的敏感性不一样,而产生不尽相同的不良反应。
但其实,如果药品本身不是假劣药品,再排除以下情况:
误服误用,超量服用,服用时间过长,服用方法不当(如一些中药煎煮时间不足),用药途径不当(如作为肌肉注射用的中药注射液被用于静脉注射)等等,正确服用药物,还是能够保障用药安全的。
4假劣药品才会引起不良反应的误区许多人认为,只有使用了假药、劣药,或用药不当,才会引起不良反应。
事实上,许多经过严格审批、检验合格的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的情况下,也可能在一部分人身上出现不良反应。
据介绍,由于受到医学水平的限制,许多药品的不良反应情况在审批上市前难以完全掌握,包括有些原来不知道的、严重的不良反应。
由于个体差异,不同的人对同一种药品的不良反应表现会有很大差别,有的人反应轻,有的人反应重;有的人是这种反应,有的人是那种反应。
5说明书里列举不良反应少的就是好药的误区目前,国际上对于药品使用说明书中描述不良反应的部分要详细到什么程度,还没有具体的规定。
但有的药品说明书中对药品可能引起的不良反应叙述很少,实际发生的不一定少。
一个负责任的生产,才会充分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把产品可能引起的不良反应尽可能详细地告诉用药者。
6非处方药不会引起严重不良反应的误区非处方药本身也是药,总体来说其不良反应比较少、比较轻,但这不是绝对的。
有些非处方药在少数人身上也能引起严重的不良反应,甚至能导致死亡。
因此,非处方药也要严格按照药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服用,不能随便增加剂量或增加服用次数,改变用药方法或用药途径。
7中药的不良反应比西药少现在许多中成药、中药新剂型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不良反应并不少。
使用中药讲究辨证施治、合理组方、一人一方、随证加减,还需要质量好的药材、的炮制方法。
在这样的情况下服用中药,有助于减少和避免不良反应。
但如果不遵守辨证施治的原则或辨证不当,组方不合理,或中药材质量有问题,也可能引起不良反应。
例如,不少人用人参滋补身体而引发不良反应。
8新药比老药的不良反应少的误区总的来说,必须证明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国家才会批准一种药品成为新药。
但是,新药的优点不一定都表现为疗效高、不良反应少。
新药上市时间短,有时难以发现一些罕见不良反应、迟发性反应、发生于特殊人群的不良反应。
因此,新上市药品的不良反应更要警惕。
近年来,人们对药品不良反应的关注与日俱增,但目前,作为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中最基础部分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工作,却存在着报告主体上报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报告的数量和质量与国际先进水平相差甚远等诸多不足,导致迟报、漏报的状况时有发生。
针对这样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现状,有关专家表示,站在医疗前沿的广大临床医师以及药师,应负起更大责任,成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尖兵;同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也应积极参与到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体系中,发挥积极作用。
2医生对不良反应报告的误区
医师顾虑重重。
临床上如果出现不良反应,医生的观点是:
患者出现的症状有可能是药品不良反应,但如果上报,不仅过程麻烦,而且调查起来也有很多说不清的东西,究竟是用药不当,还是后续输液的方式不当很难说清;不仅如此,药物使用过程涉及不同的医生、不同的护理人员,如果因为报告而引发纠纷,处理起来会很麻烦。
尤其是已经处理完了,患者的症状好转、无大碍时,就不再自找麻烦去报告了。
经调查示:
我国临床医生在处理不良反应上报时,态度十分消极。
曾有人调查,了解我国临床医生对药品不良反应上报的一些情况。
调查发现,参与调查的500名临床医生中,46%的医生在药品不良反应发生后选择“等一等,看看能不能解决,能解决就不上报”,11%的医生选择“不会上报”。
不上报的理由中,占较高比例的是:
医生、药企和患者本身的责任划分不清晰(23%);上报机制不完善,报了也没用(23%);医患关系紧张,上报了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21%)。
可见,临床医生在处理药品不良反应过程中顾虑重重,是影响不良反应报告的重要原因。
临床医生普遍认为:
在处理疑似与用药相关的病例时,肯定会考虑究竟是药品不良反应,还是患者的原发疾病的结果,在这个过程中,由于医师缺乏药理、药物代谢、药品配伍等专业知识,判断较为困难。
之后医师还会进一步考虑,这些结果是否与自己对病程发展的判断失误有关,尤其是引起严重后果的事件,医生的顾虑会
发现并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是目前国内开展临床药学服务的基础工作之一,也是临床药师的重要工作内容,体现了临床药师在合理用药中的关键作用。
但是,目前医院药师所获得的一手不良反应资料非常少,质量又差,使医院药师不良反应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难以顺利开展。
医院发现药品不良反应主要是通过以下几个途径:
临床医师主动上报给药剂科;门诊用药咨询时,以及为患者提供药物服务咨询时发现;药剂科在处理退药时发现;医院药师深入临床,了解用药情况时发现药物相互作用和不良反应等。
上报渠道中,最主要的本来应该是临床医师的主动上报,但是由于临床医师的顾虑,这条通道却成为获得不良反应报告最不可靠的途径。
相比之下,药师直接在用药咨询、处理退药及下临床参与用药指导时,直接与用药终端接触所获得的不良反应报告更加可靠。
但遗憾的是,这些报告由于药师队伍人力及工作精力的限制,数量很少,而且相对于医师的报告显得更为被动和滞后。
即使药师能够从医师手中得到一些不良反应报告,但是由于报表质量较差,很可能会出现报表不具研究意义的情况。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明确要求:
《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的填报内容应真实、完整、准确。
但是,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曾经对基层不良反应报表质量进行过相关研究,发现比较规范的4级和3级报表仅占%,基本没有使用价值的2级以下报表占%之多。
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是药品不良反应临床资料记录比较简单,突出表现在药品不良反应过程及处理情况两方面。
药品不良反应过程要求详细记录患者用药后多长时间出现反应,对不同的表现要有详细的描述,如“皮疹”,要对皮疹的形态、部位、面积等内容详细记录。
在北京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收到的报表中,有的仅仅记录了“皮疹”。
不良反应处理情况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不良反应用药记录不详细或未记录,二是不良反应好转或治愈时间未记录。
尤其后者,直接影响对药品不良反应严重程度的评价。
其次是用药情况记录不规范。
如使用“先锋4号”、“左氧”、“硝甘”等简称,致使药品商品名、通用名记录不规范;药品的剂型选择错误,如把“胶囊”写成“片剂”等;药品生产名称使用不规范的简称;用药原因未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如“抗感染、支持”等。
不仅如此,《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规定,医疗机构负责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人员,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不良反应应详细记录、调查、分析、评价、处理。
但是,目前国内医疗机构药师的主要责任仅仅停留在记录、调查、分析阶段,评价和处理两部分经常无法做到。
专门负责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人员不足,有限的几个人所做的工作是每天收取各科室通过院内系统上报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每季度汇总制作《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定期汇总表》,向上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部门上报。
由于人力和精力限制,在兼顾日常工作的前提下,基本没有能力通过调查病史、详细了解药历甚至直接查看患者等形式去了解详细的情况,更不用提通过查阅或实验室试验的方法去确认是否为不良反应,因此很多时候这些报告都以“可能”或“待评价”的形式上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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