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00249国际私法试题一011311.docx
- 文档编号:10902614
- 上传时间:2023-02-23
- 格式:DOCX
- 页数:14
- 大小:394.97KB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00249国际私法试题一011311.docx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00249国际私法试题一011311.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00249国际私法试题一011311.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00249国际私法试题一011311
重庆市万州区成才自考助学中心助学资料
课程名称:
国际私法
(一)
课程代码:
00249
、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错选、多选或未
选均无分。
1.创立国际礼让说的是(
A.美国的斯托雷
B.英国的戴西
C.荷兰的胡伯
D.意大利的巴托鲁斯
2.在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平安险的英文原意为(
A.单独海损负责
B.共同海损不赔
C.单独海损不赔
D.单独海损全赔
3.“外国法的适用,如违背善良风俗或德国法目的时,则不予适用”
。
该条款的立法方式属于公共秩序立法方式中的
A.直接限制方式
B.间接限制方式
C.合并式限制方式
D.混合限制方式
4.在涉外代理中,关于本人和代理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一般应适用的准据法是
A.代理关系成立地法
B.代理人为代理行为地法
C.代理人营业地法
D.当事人自主选择的法律
5.被认为采用了英国学者莫里斯提出的“侵权行为自体法”说的一个最有名的案例是
A.鲍富莱蒙案
B.福果案
C.特鲁弗特案
D.巴蓓科克诉杰克逊案
6.我国《民法通则》第143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其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
A.中国法律
B.行为地法律
C.法院地法律
D.定居国法律
7.假设某人具有A国国籍,在C国有若干动产,在B国居住了五年后未立遗嘱死亡,在A
国和在
D国的继承人发
生纠纷而由A国法院受理此案。
如果上述四个国家都参加了
1988年《死者遗产继承的准据法公约》
,那么根据该
公约,A国法院原则上应适用来判决这起涉外继承争议的是
A.A国法
B.B国法
C.C国法
D.D国法
8.我国对外国法人在中国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认许采用
A.特别认许程序
B.概括认许程序
C.一般认许程序
D.分别认许程序
9.英国的戴西提出了国际私法上的(
A.既得权说
B.意思自治说
10.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管辖的对象仅限于(
A.不同国家政府间的投资争议
B.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的投资争议
C.一方为缔约国,另一方为他国国民之间的投资争议
D.不同国家的个人或法人之间的投资争议
11.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依据
法律
13.领事婚姻,是指在驻在国不反对的前提下,一国授权其驻外领事或外交代表依其本国法律规定的方式办理结婚手
续,成立婚姻的制度,它适用于
29.1928年在第六届美洲国家会议通过的《布斯塔曼特法典》对继承准据法采用
A.区别制
B.同一制
D.法院地法
C.兼采区别制和同一制30.“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这条冲突规范中的“住所地”在国际私法上称作
E.统一采用反致制度
33.
在我国商标权保护的法律体系中,包括
E.《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
34.在下列各项中,调整国际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的国际公约主要有三个,它们是
A.1929年,在华沙签订的《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
B.1944年订于芝加哥的《国际航空运输协定》
C.1963年生效的关于修改1929年华沙公约的《海牙协定书》
D.1961年的《瓜达拉哈拉公约》
E.1958年的《纽约公约》
35.
目前,外国人在我国能享有的民事权利有(
A.亲属权
E.参加合作开发自然资源的权利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36.简述知识产权法律适用的几种主要观点。
37.简述我国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制度的主要内容。
38.试述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
39.在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中,对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限制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四、论述题(本大题共12分)
40.运用公共秩序制度以排除外国法时一般应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
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2分,共24分)
41.甲在中国杭州驾车撞伤乙。
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假设1:
甲为德国人,乙为中国人,乙在中国法院对甲提起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
假设2:
甲与乙均为德国人,乙在中国法院对甲提起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
问:
中国法院应适用何国法律解决该纠纷?
(1分)为什么?
(2分)
假设3:
甲为德国人,乙为中国人,甲在撞伤乙的同时,还使德国人丙受伤。
乙、丙在有管辖权的同一中国法院对
甲提起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
问:
中国法院应适用何国法律确定甲对乙、丙的损害赔偿责任?
请你对以下三种主张分别作出肯定或否定的回答,
并说明理由。
(6分)
A.一概适用中国法。
B.一概适用德国法。
c.甲对乙的损害赔偿责任适用中国法,对丙的损害赔偿责任适用德国法。
42.
1991年,张男自费到美国留学,毕业后在加拿大温
1988年我国公民张男和李女在北京结婚。
次年生有一子。
并隐瞒了生有一子的
哥华的一家公司工作。
1998年5月,张男以夫妻长期分居为由向温哥华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事实。
李女在咨询了律师后,也向北京的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北京的法院受理此案后开庭审理。
张男未到庭,法院作出缺席判决。
判决李女与张男离婚,张男承担儿子的
扶养费每月350元人民币。
加拿大温哥华的法院也审理了张男提起的离婚诉讼,李女未到庭,法院判决张男与李女离婚。
试问:
1)离婚案件当事人一方在外国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外国法院已受理,在此情况下,位于我国境内的另一方当事
人向我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我国法院应否受理,为什么?
2)我国法院审理时,应适用何国的法律?
3)我国法院判决后,我国能否承认加拿大的法院作出的判决?
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
1.C2.C3.A4.D5.D6.D7.B8.A9.A10.C11.B12.C13.D14.A15.B16.A17.C18.A19.B
20.D21.B22.D23.C24.B25.C26.A27.C28.A29.D30.D
二、多项选择题
31.CD32.CD33.ABD34.ACD35.ABDE三、简答题
36.简述知识产权法律适用的几种主要观点。
答:
一、专利权的法律适用
1、专利授予国法说
2、行为地法说
3、综合适用法律说
二、商标权的法律适用
1、适用商标注册地法律
2、被请求保护国法说
3、行为地法说
三、著作权的法律适用
1、适用被请求保护国法律
2、适用作品首次发表地国法
3、综合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
(10-157)
37.简述我国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制度的主要内容。
(16-362)
答:
1)中国人民法院和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要在对方得到承认和执行,既可由当事人直接向对方
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也可由法院向对方提出请求。
但如由法院提出请求,依第
266条和第267条的
规定,必须以有共同受约束的条约或存在互惠为根据。
2)此种判决或裁定,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
3)对于需要得到中国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外国判决、裁定,不论是由当事人直接申请还是由外国法院请
求,人民法院都必须依照共同受约束的国际条约或互惠原则进行审查。
4)经审查,认为该外国判决、裁定不违反中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不危害中国国家主权、安全和社
会公共利益的,裁定承认其效力,发出执行令,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否则,不予承认
和执行。
5)中国法院在接受委托协助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时,只需根据以上条件进行审查并认为符合执行条件时,即可作
出裁定,承认其效力,发出执行令,然后依中国《民事诉讼法》的执行程序规定交付执行。
中国跟外国缔结的双边
司法协助条约也作了类似规定。
6)从中国《民事诉讼法>第268条的规定来看,如果既无条约关系,也不存在互惠关系,中国对外国法院判决是不予承认和执行的。
38.试述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
(17-392)
答:
根据有关国际条约和大多数国家的法律规定,一项有效的仲裁协议在国际商事仲裁中具有以下法律效力:
(1)对双方当,筝人具有严格的约束力,不得再向法院提起诉讼。
(2)具有排除有关国家法院的管辖权的效力。
是有关仲裁机构行使仲裁管辖权的依据。
是强制执行仲裁裁决的依据。
39.
11-182)
在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中,对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限制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
该法律选择的协议是有效的,它具有约束双方当事人和法院的效力。
当事人选择适用的只能是被选择国家的实体法。
当事人自主选择的法律并不具有必然排除本可适用其法律于该合同的国家的强行法的效力。
当事人协议选择法律时必须受“善意”、“合法”、以及合同或当事人与所选择法律不得毫无联系、不得有意规
限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2)
(3)
(4)避有关国家的强制性法律、不得以损害第三方的利益为目的等方面的限制。
(5)对不动产合同,国内或国际立法多不允许当事人选择不动产所在地以外的法律,或者规定只能直接(即不需要当事人选择)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
这当然是由不动产的性质所决定的。
四、论述题
40.
4-98)
运用公共秩序制度以排除外国法时一般应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
答:
(1)公共秩序是一个弹性条款
(2)必须注意区分国内公共秩序和国际公共秩序
(3)援引公共秩序制度不应与他国主权行为相抵触,也不应与外国公法的适用相混淆
(4)是否可以援引公共秩序制度来限制条约中的统一冲突规范的效力
(5)如何对待外国的公共秩序综上,由于各国政治、经济、宗教、历史、文化等的不同,其法律和道德的基础也不同,因此它作为一项制度
将长期存在。
但同时,法律趋同化的倾向也将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公共秩序制度存在和发挥作用的客观基础。
另外,在运用公共秩序保留时应注意避免以狭隘的民族利己主义或狭隘的国家主义歪曲公共秩序的本意,即不得滥用公共秩序保留袒护本国公民或法人而损害他国当事人的正当合法权利,否则便会破坏国际民商事交往关系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和谐稳定地向前发展。
五、案例分析题
41.甲在中国杭州驾车撞伤乙。
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假设1:
甲为德国人,乙为中国人,乙在中国法院对甲提起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
答:
适用中国法律,因为中国是侵权行为地。
假设2:
甲与乙均为德国人,乙在中国法院对甲提起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
答:
适用中国或者德国法,因为甲乙具有共同国籍假设3:
甲为德国人,乙为中国人,甲在撞伤乙的同时,还使德国人丙受伤。
乙、丙在有管辖权的同一中国法院对
甲提起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
问:
中国法院应适用何国法律确定甲对乙、丙的损害赔偿责任?
请你对以下三种主张分别作出肯定或否定的回答,
并说明理由。
(6分)(13-246)
A.一概适用中国法。
B•—概适用德国法。
C.甲对乙的损害赔偿责任适用中国法,对丙的损害赔偿责任适用德国法。
答:
ABC三选项均为片面看法,该案件可以适用中国法也可以适用德国法。
42.1988年我国公民张男和李女在北京结婚。
次年生有一子。
1991年,张男自费到美国留学,毕业后在加拿大温
哥华的一家公司工作。
1998年5月,张男以夫妻长期分居为由向温哥华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并隐瞒了生有一子的
事实。
李女在咨询了律师后,也向北京的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北京的法院受理此案后开庭审理。
张男未到庭,法院作出缺席判决。
判决李女与张男离婚,张男承担儿子的
扶养费每月350元人民币。
加拿大温哥华的法院也审理了张男提起的离婚诉讼,李女未到庭,法院判决张男与李女离婚。
试问:
1)离婚案件当事人一方在外国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外国法院已受理,在此情况下,位于我国境内的另一方当事
16-357)
人向我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我国法院应否受理,为什么?
答:
应当受理,因为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诸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第20条规定:
“当
事人之间的婚姻虽经外国法院判决,但未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的,不妨碍当事人一方另行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
2)我国法院审理时,应适用何国的法律?
答:
16-360)
3)我国法院判决后,我国能否承认加拿大的法院作出的判决?
答:
不能承认,因为加拿大判决违背了我国公序良俗及公共秩序的有关规定,并与我国的判决存在“诉讼竞合”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全国 高等教育 自学考试 本科 00249 国际私法 试题 011311
![提示](https://static.bdocx.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