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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模板
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农银发[2009]177号,2009年5月6日)
根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实施总体方案》、《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与监管指引》、《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农金融部管理章程》的有关要求,中国农业银行建立三农金融部,对“三农”和县域业务实行事业部制管理模式。
为稳步推进三农金融部改革,实施“三农”和县域蓝海市场发展战略,从体制机制上更好地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特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目标
(一)通过实施三农金融部改革试点,达到以下目标:
1、按照“边界清晰、治理高效、核算准确、保障有力”的原则,建立起三农金融部一级的权责利相结合的经营管理体系。
2、按照“服务到位、风险可控、发展可持续”的原则,建立健全三农金融部治理和运作机制,实现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的总体目标。
3、充分利用农业银行在县域的资金、网络和专业等方面的优势,发挥在农村金融中的骨干和支柱作用,更好地为“三农”和县域经济服务。
二、合理划分三农金融部边界
(二)三农金融部机构边界。
以地域为界,对全国2003个建制县(市)内的2048个县(市)支行,实行事业部制管理。
各县(市)支行成为三农金融部的基本经营单元。
自2009年起,按照分类指导、循序渐进、点面结合、突出重点的原则,稳扎稳打,逐步推开三农金融部改革。
总行重点抓好甘肃、四川、广西、福建、浙江、山东、重庆等现有七家省(区、市)分行的试点工作。
主要任务是:
贯彻落实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三农金融部改革的有关要求,在七家分行所辖的81个二级分行和503个县域支行全面推开,健全组织体系,完善运作机制,下沉决策重心,提高核算精度,强化激励约束,做实体制机制和各项改革内容。
同时,考虑到三农金融部改革涉及到经营体制、管理文化和内部管理格局的重大调整,需要有个认识、探索和改进的过程。
其他分行也要按照年初全行工作会议的要求,选择部分二级分行,开展属地化改革试点。
重点是:
统一思想认识,搭建组织架构,理清业务边界,加强人员培训,推进服务“三农”试点的政策措施,探索单独核算的路径,为下一步全面推开积累经验、探索路子、做好准备。
总行根据各地试点情况,择机在全系统推开三农金融部改革。
(三)三农金融部职能边界。
三农金融部主要对县域机构的客户和业务行使管理职能,县域支行全部业务纳入三农金融部核算范围。
为发挥大型银行城乡联动的优势,银行卡、电子银行、基金、代理保险、国际业务、投资银行等产品部门,按原有模式为三农金融部分支机构提供服务,并依据原有渠道开展产品交叉销售。
科技、法律、审计、监察、保卫、党团工会等后台支持和行政管理部门维持现有管理关系不变。
(四)三农金融部业务边界。
三农金融部客户营销、维护和管理事权的划分,原则上以地域为界,注册地或居住地在县域的客户由三农金融部管理。
县域大型客户由城市板块提出直管客户名录,城市大中型涉农客户由三农金融部提出直管客户名录,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分别牵头营销管理。
跨越城乡的集团性大型客户、垂直管理的系统性客户实行名单管理,由城市板块公司、机构、房地产等部门牵头营销开发和统一管理,三农金融部负责上述各类客户的县域端的功能落地和客户关系维护,上述各类客户在县域的贷款反映在当地县支行。
城市涉农贷款按人民银行、银监会《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统计在涉农贷款之中。
三、建立相应的治理机制
(五)董事会和高管层。
1、在董事会设立“三农”金融发展委员会,推动全行“三农”金融业务发展,负责审议“三农”业务发展战略规划、业务经营计划、基本政策制度、风险战略规划等事项,评估服务“三农”效果和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状况,监督本行“三农”业务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基本管理制度的落实。
“三农”金融发展委员会至少应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应包括由农村经济金融专家担任的独立董事。
引进具有涉农金融领先理念和技术的战略投资者,发挥其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2、在总行高管层成立三农金融部管理委员会,统筹推进全行“三农”金融服务工作,协调解决三农金融部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落实董事会有关“三农”业务发展的各项决策。
中国农业银行行长担任主任,分管副行长担任常务副主任,三农业务总监担任副主任,“三农”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三农金融部管理委员会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六)总行三农金融部。
1、按照事业部管理体制,总行挂牌组建三农金融部,作为独立核算的利润中心,负责全行“三农”金融业务的政策研究、制度制定、产品研发、客户营销、风险管理、考评激励、信息披露等职责。
中国农业银行行长担任三农金融部总裁,分管副行长担任常务副总裁,三农业务总监担任副总裁。
三农金融部实行总裁负责制,重大问题经过三农金融部管理委员会全体会议决定。
2、三农金融部下辖三农金融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三农政策与规划部、农村产业金融部、农户金融部等专业部门,分别履行三农金融部的综合管理、政策研究和发展规划、农村产业产品研发和客户营销、农户金融服务等职责。
3、设立“三农”核算与考评、信贷管理、风险管理、产品研发、人力资源管理、资本与资金管理等中后台管理中心,为三农金融部提供支持保障服务。
管理中心设置在相关部门内;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实行集中办公或设置在三农金融部内。
中国农业银行可向三农金融部派驻风险、审计等方面的管理专员。
(七)三农金融部分部。
1、各一、二级分行挂牌设立三农金融部×××省(市)分部,作为三农金融部系统管理的机构。
一、二级分行行长担任三农金融分部总经理,分管副行长担任副总经理。
北京、天津、上海、深圳和厦门分行可不设三农金融分部,按原有模式管理。
管理半径较小、所辖县(市)少的省区,可不设二级分部,实行一级三农金融分部直管县域支行的管理模式。
三农金融分部负责对辖内“三农”业务和事业部建设的系统指导、业务规划、绩效考核、产品研发和风险管理。
2、一、二级分行三农金融部分部,比照总行三农金融部设立管理委员会和组织架构。
由一、二级分行行长担任管理委员会主任,分管副行长担任副主任。
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与农村产业金融部合署办公。
3、根据“三农”经济发展和业务需求,设置二级分行三农金融分部组织架构。
城市业务占比高,或城乡业务相对均衡的二级分行,比照一级分行设置专业部门和中后台管理中心。
“三农”业务占比高的二级分行,中后台部门主体纳入三农金融部管理;可根据城区业务需要,在相关中后台部门设置单独的管理团队,条件具备的可上收一级分行管理。
4、三农金融部总、分部可设置跨部门的“三农”项目管理团队,在主管授权下开展服务“三农”专项工作,形成服务“三农”的合力。
(八)三农金融部经营单元。
1、全部县域支行逐步改造为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部经营单元,并加挂“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部××县(市)营业部”的牌子。
2、三农金融部经营单元应根据规模和业务发展需要调整内设机构。
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置县域支行中后台部门,优化劳动组合,促使中后台人员向前台和服务“三农”一线流动。
前台客户部门根据当地“三农”和县域经济特点,因地制宜、灵活设置,如农村产业金融部、农户金融部、客户部等。
在人力资源部门核定的机构编制内,可单独设置,也可实行“几块牌子、一套人马”。
根据需要,可设立流动客户经理团队,专职负责对没有农行网点的乡镇区域营销和服务。
3、稳定和发展县域网点,调整优化网点布局。
加大对县域的电子化建设投入,加快网点转型步伐,强化网点服务功能。
认真研究、周密论证,择机选择部分有条件的营业网点,开展村镇银行改革试点。
(九)三农金融部治理和报告关系。
1、三农金融部实行授权经营,农业银行赋予三农金融部相对独立的经营自主权,包括业务规划、信贷制度制定、绩效考评、资源配置、人事管理和产品研发等方面的权利和责任。
三农金融部内部实行逐级授权经营。
2、农业银行与三农金融部之间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三农金融部的经营目标、责权利和相关奖惩规则。
三农金融部内部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相关经营责任。
三农金融部定期向总行管理层或董事会汇报经营管理情况。
总行管理层定期考核、评价三农金融部的运作状况。
3、县域支行(事业部单元)行长向二级分行三农金融分部总经理报告工作,二级分行三农金融分部总经理向一级分行三农金融分部总经理报告工作,一级分行三农金融分部总经理向三农金融部总裁报告工作;三农金融部各级副总经理在本级总经理的领导下,按授权开展工作。
前台客户部门接受上级分部客户部门业务指导。
中后台管理中心接受三农金融部和所在条线的双重管理,管理中心内设的“三农”专职机构(团队)接受三农金融部和所在部门分配的工作任务,向本级三农金融部和所在部门双线报告。
总行向三农金融部派驻的风险和审计专员,在向主管副行长报告工作的同时,向三农金融部主管副总裁报告工作。
IT及其他中后台部门维持现有报告关系。
“三农”项目管理团队项目经理向本级三农金融部总经理报告工作,团队成员向项目经理报告工作的同时,向所属部门报告工作。
四、下沉信贷决策重心
(十)三农金融部信贷政策制度。
三农金融部应以惠农卡为载体,以农户小额贷款为推手,以县域规模化融资和中小企业金融为基础,努力服务好“三农”和县域经济发展。
按照低平台、短流程、高效率、能控险的原则,推行决策重心下沉的“三农”和县域信贷业务经营模式,建立健全适应“三农”和县域业务特点的信贷政策制度。
三农金融部在农业银行信贷基本制度框架内,自主制定和实施“三农”及县域信贷业务管理办法。
(十一)三农金融部信贷审批体制。
建立分层审批制度,区分业务品种、金额、风险程度,对“三农”和县域信贷业务采取直接审批、合议审批、会议审批三种决策模式。
在省级和地市分行设立信贷业务审查审批中心。
根据“三农”和县域信贷业务规模和客户数量占全部信贷业务的比例,配置“三农”和县域信贷业务审查人和独立审批人。
向三农金融部经营单元派驻信贷业务独立审批人,符合条件的三农金融部经营单元可比照地市分行设立信贷业务审查审批中心。
对“三农”和县域业务独立审批人实行分级认定和管理,统一选拔聘用,定期考核轮换。
(十二)三农金融部信贷业务授权。
1、三农金融部将除总行直管客户和大型项目外的“三农”和县域信贷业务审批权全部转授给省级三农金融分部。
省级三农金融分部要针对“三农”和县域信贷业务特点,根据“因地制宜、区别对待”的原则确定对分支机构审批人的信贷业务转授权;综合考虑分支机构信贷经营管理综合评价结果和独立审批人资质等级,确定“三农”和县域信贷业务授权品种及额度。
2、将“三农”和县域信贷业务审批权下沉到事业部经营单元是国家批准的《方案》的决定,鉴于我行现状,原则上将县域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等信贷业务审批权下沉至县支行,使其决策更加贴近市场和客户。
对县域大中型客户的信贷业务审批在省地县三级实行分层授权。
(十三)三农金融部信贷创新。
三农金融部应适应“三农”和县域业务需要,在信贷准入、授权、担保等方面进行创新,拓宽信贷服务范围,提高业务响应速度。
对风险程度较低的县域中小法人信贷业务和个人信贷业务,简化业务流程,合并评级、授信、用信审批。
大力推广应用CMS信贷决策管理子系统,推行信贷业务网上审批,运用先进技术手段提高决策效率。
五、实现三农金融部单独核算
(十四)单独核算体系。
1、三农金融部各级机构执行农业银行统一的会计制度,使用农业银行统一的会计系统、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和会计印章,对“三农”和县域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报告。
运用农业银行统一会计科目体系,并根据“三农”和县域业务发展需要,统一调整、细化或增设三农金融部会计科目,完善三农金融部会计科目设置,精确反映“三农”和县域业务情况。
2、引入市场机制,采用价格杠杆,通过资金转移定价、成本分摊、收益分享和风险计量等方法,准确计量三农金融部各级机构的效益和风险,形成公允、透明的核算机制。
3、三农金融部经营单元作为单独的会计核算主体,账务设置自成体系,完整反映县域支行各项资产、负债和经营管理的指标情况。
三农金融分部的业务收入、资本成本、资金成本、资产减值成本、服务成本和管理成本,按照管理会计方法进行成本、收入归集与分摊。
各个核算主体之间的业务和资金往来、共同的成本和收入,按照总行统一定价、往来方合约定价、市场价格等方法确定转移价格进行核算和分摊。
制定和完善成本费用分摊办法,细化分摊项目和标准,实现对中后台服务和管理成本费用的分摊和还原。
4、通过业务财务核算系统自动生成完整的农业银行三农金融部会计报告,包括业务状况报告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独立、完整地反映三农金融部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满足分部披露信息的要求。
(十五)三农金融部综合经营计划。
依据全行发展战略和“三农”及县域业务发展规划,单独编制、下达三农金融部包括经济资本计划、业务计划、信贷计划、财务计划(预算)和风险计划等在内的综合经营计划。
三农金融部据此将各类计划的经营目标和管理要求分解下达至各事业分部。
三农金融部资产、负债总额在全行的占比应逐年增加。
三农金融部增量贷款占全行增量贷款比重高于存量贷款占比,并逐步提高到50%以上。
从2009年起,三农金融部成本收入比应控制在50%以下。
三农金融部的资产回报率2009年达到0.5%,之后逐年提高到0.8%以上。
其中,2009年,浙江、山东、四川、福建、广西、甘肃、重庆等七个事业部制改革试点行的增量贷款计划,分别为148亿、124亿、112亿、76亿、60亿、31亿和50亿。
(十六)三农金融部营运资本管理体制。
1、建立相对独立的三农金融部营运资本管理体制,按略高于全行水平的资本充足率核定三农金融部营运资本。
在每年资本计划中明确配置三农金融部的营运资本总量和比例,优先保障三农金融部经营发展需要。
2、制定《三农金融部经济资本管理办法》,对事业部分部和经营单元实行经济资本计划管理。
(十七)三农金融部财务资源配置。
1、三农金融部在授权范围内依法合规进行财务决策和财务预算管理。
对三农金融部单独安排费用预算,适度提高“三农”业务发展费用率。
建立“基础费用+激励费用+战略费用”的三农金融部费用配置机制。
单独安排三农金融部的资本性支出。
2、稳定和发展县域网点,调整优化网点布局。
单独制定三农金融部固定资产投入计划,适度降低三农金融部骨干网点建设的准入标准,加大三农金融部电子化建设的投入力度。
实施倾斜性的工资资源配置政策,单独核定三农金融部工资总额,优先保障“三农”和县域业务发展战略需要。
三农金融部的成本收入比应高于全行平均水平。
3、总行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设二级科目单独反映三农金融部应计缴的所得税。
其他税种由三农金融分部、经营单元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缴纳。
六、实施有效的风险管理
(十八)三农金融部风险管理目标。
三农金融部在积极开展“三农”和县域业务的同时应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做到业务增长与风险控制相适应,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确保实现“三农”和县域业务服务到位、风险可控、发展可持续。
三农金融部的不良贷款占比应持续控制在5%以下,同时,三农金融部的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发案率应逐年下降。
2009年,三农金融部拨备覆盖率不低于80%,之后逐年提高,三年内达到130%。
(十九)三农金融部经济资本约束。
1、根据三农金融部分支机构经营业绩、风险管理能力和所处的经济社会环境,综合评价确定其经济资本计划。
各三农金融部分支机构严格按照经济资本计划开展业务经营。
2、建立经济资本约束机制,对“三农”金融服务工作突出的三农金融部分支机构,增加其经济资本,扩大其经营权限和业务范围。
对经营持续恶化的三农金融部单元采取机构降格、调整高管职务和薪酬、收缩业务范围、内部合并或关闭等措施。
(二十)三农金融部风险管理体系。
1、三农金融部实行风险垂直管理制、风险经理派驻制和风险管理人员上岗资格认定制,建立健全三农金融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落实各层级风险管理职责,强化三农金融部的风险管理。
三农金融部经营单元风险管理机构(岗)接受上级风险管理部门垂直管理、向其报告的同时,向三农金融部经营单元汇报。
2、根据“三农”和县域业务的风险特征和风险控制目标,制定和完善包括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等在内的一整套三农金融部全面风险管理政策制度体系。
健全优化“三农”和县域业务风险管理的识别、计量、监测、报告、控制流程,开发满足三农金融部风险管理需要的工具、手段和系统。
3、健全三农金融部内控机制,实施三农金融部业务风险在线监控和现场检查,建立县支行经营授权停复牌制度和县支行重大风险集体谈话制度。
建立风险管理的正向激励和刚性约束机制,全面推进农村小额贷款“三包一挂”制度,合理设定三农金融部各类业务的风险容忍度,对正常范围内的风险损失实行尽职免责,对超出容忍度的风险采取严格的管控措施。
(二十一)三农金融部风险资产处置。
按照银监会相关风险分类指引,在全行统一的风险分类框架下,根据三农金融部各项业务特点,以提高分类效率和适用性为出发点,构建“三农”和县域业务风险分类体系。
根据财政部等部门的规定,对涉农和中小企业不良贷款实行单独的风险资产处置和核销政策。
七、建立正向激励机制
(二十二)三农金融部考核体系。
1、依据“三农”和县域业务发展规划和年度综合经营计划,考虑城市与“三农”和县域业务的差异、经营基础和经营环境的差异,以服务能力、盈利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重点,建立总行对三农金融部的综合绩效考核体系。
2、根据各分部战略定位、业务范畴和职能部门分工,三农金融部对各分部、内设机构和项目团队建立差异化的考核评价体系。
考核结果与事业部各级领导干部和员工业绩、绩效工资分配、业务授权及资源配置挂钩。
中后台管理中心“三农”专职机构(团队)接受事业部和所在部门的双重考核。
3、从客户数量、业务规模、资产质量、经营绩效、工作效率等方面,建立三农金融部客户经理、风险经理绩效考评体系。
(二十三)三农金融部分支机构等级管理。
建立三农金融分部、经营单元(县支行)等级管理制度,以分支机构的当期业绩贡献和持续发展潜能为评价基础,以其经营管控难度和经营环境差异为调节因素,从经营业绩、经营规模和经营环境三个维度进行综合衡量,对三农金融部分支机构经营管理实施内部等级管理。
等级评定结果作为资源配置和业务授权的重要依据。
(二十四)三农金融部人力资源管理。
1、制定适应“三农”和县域业务需要、符合县域实际的员工招聘政策,招收本地生源的优秀大学应届毕业生充实三农金融部单元;同时充分挖掘现有人员潜力,调整充实三农金融部人员。
根据工作需要,赋予三农金融部与其经营管理相适应的人力资源管理权限。
2、结合全行人力资源综合改革,构建三农金融部岗位体系、员工绩效考评体系和薪酬分配办法,事业部薪酬分配向业务一线和关键岗位倾斜。
建立三农金融部管理层和员工分享经营成果的机制,制定和完善预期收入账户等长期激励制度。
落实三农金融部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鼓励县支行广大员工安心工作。
3、建立员工培训制度,以提高员工个人的岗位胜任能力和提升员工队伍整体素质为重点,开展三农金融部员工培训工作,保证每个员工年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12天。
加强对培训结果的考核评估,不断提高培训质量。
八、方案的组织实施
(二十五)组织领导。
总行成立三农金融部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三农金融部改革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董事长任组长,行长任常务副组长,各位副行长任副组长,三农业务总监任专职副组长。
办公室、战略管理部、股改办、财务会计部、资产负债管理部、风险管理部、内控合规部、个人业务部、三农政策与规划部、农村产业金融部、农户金融部、信贷管理部、授信执行部、资产处置部、银行卡部、电子银行部、产品研发部、信息技术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软件开发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各级行要按照总行模式分别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三农金融部改革试点实施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
(二十六)工作职责。
1、总行各部门要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分工协作,共同做好改革试点各项工作。
三农金融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做好改革推广的统筹、沟通和协调工作,总结先进典型,编写案例教材,通报工作进度和效果。
财务会计部、资产负债管理部、风险管理部、三农政策与规划部、农村产业金融部、农户金融部、信贷管理部、授信执行部、资产处置部、人力资源部等部门要制定并下发三农金融部改革试点相关配套制度办法,并按职能对口指导和解决分支行试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办公室统一牵头,宣传我行三农金融部改革、服务“三农”的工作措施和工作成效。
股改办牵头向农业银行改革工作小组成员单位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做好信息沟通工作。
2、一级分行、二级分行实行三农金融部改革试点“一把手”负责制,组织推动辖内三农金融部改革推广各项工作。
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及时总结汇报辖内改革工作进展情况。
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事先制定相关预案,确保改革工作平稳顺利实施。
县域支行要全面落实三农金融部改革工作的各项要求,明确经营目标,推进综合改革,增强经营活力,全力做好新时期“三农”金融服务。
3、4月底前,各一级分行三农金融部分部的组织架构要到位;5月底前,试点二级分行三农金融部分部要全部到位。
7家样板行要编制出2009年半年、年度的分部会计报告;其他行针对试点二级分行试编分部会计报告。
10月起,进入试点总结、制度修订阶段,各试点行要对本行改革试点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编写报送典型案例。
总行对全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试点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修改完善配套制度办法,择机向全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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