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模板.docx
- 文档编号:1089276
- 上传时间:2022-10-16
- 格式:DOCX
- 页数:6
- 大小:20.67KB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模板.docx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模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模板.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模板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9年度)
自评项目名称: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项目
市级主管部门:
天津市民政局
项目实施单位:
天津市救助管理站
自评人员:
王鹏
联系电话:
********
填报日期:
2020年7月15日
市民政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述。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项目主要为受助人员提供生活、寻亲、医疗、未成年人教育、亲属接领、购票返乡、护送返乡、死亡善后、提供短途交通费等,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救助行动,引进专业组织做好心理疏导、康复矫治等服务。
(二)立项依据。
1.《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81号);
2.《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民政部令第24号);
3.《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06〕6号);
4.《关于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民电〔2013〕154号);
5.《关于做好炎热天气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14〕212号);
6.《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民发〔2014〕132号);
7.《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7〕58号);
8.《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8〕53号)。
(三)实施方案。
制定2019年度天津市救助管理站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项目使用方案,按照方案要求逐季开展。
一季度,做好本市户籍人员的核查、对接、落实工作;抓好窗口接待水平的提升,文明接待;为确保轨道交通中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会同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春节期间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行动;贯彻民政部指示精神,做好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安全管理,树立安全管理意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做好临时照料未成年人的服务管理,确保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使他们获得更多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二季度,做好面向全体干部职工的救助大讲堂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对救助政策、站内规章制度、业务知识的了解与掌握;以绩效考核为抓手,按照民政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身份查询和照料安置工作的意见》,集中整理200余名长期滞留人员的个人情况台帐;按照民政部、中央政法委、公安部等11部门出台的《关于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利用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集中向社会公众宣讲救助管理政策法规,介绍典型工作经验,宣传救助管理领域先进事迹、先进人物,树立良好工作形象。
三季度,开展“夏季送清凉”活动,劝导街头流浪者及流动困难群众到救助站避暑纳凉,并为他们提供临时住宿、通讯和返乡车票救助;劝导后仍不愿进站接受救助的,为其发放防暑包和救助食品。
同时重点对已掌握线索的长期露宿街头人员,进行跟进劝导,让流浪乞讨人员能够平安度夏;做好绩效考核内容的落实工作,对2019年度救助人次等业务工作目标进行推动,督促业务科室落实完成本年度救助工作量。
对经多种寻亲方式查询到籍址的受助人员(包括身患重疾、行动不便、年老体弱、未成年、家庭困难无能力接领的受助人员)做好护送返乡工作;按照《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关于对全国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机构开展自查和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民政部开展的救助机构互查工作,按照工作目标,全面检查托养机构和救助管理机构运行情况。
四季度,建立寻亲工作小组,通过救助站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手机客户端、《今晚报》、全国救助寻亲网等媒介,丰富立体交叉的多元化寻亲模式。
明确寻亲时限性,全面落实寻亲信息24小时发布工作制度;做好冬季救助工作的人员部署、车辆准备、物资准备、资金准备、医疗绿色通道开辟等准备工作。
深入学习贯彻《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寒冬送温暖”活动,充分发挥全市救助四级(市、区、街、居)网络作用,与市内各区民政部门密切配合,多次联合开展街面救助巡视与滞留在街面的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劝导工作。
对于不愿进站接受救助的流乞人员,为其提供必要的食物、棉衣棉被等御寒物资,定期回访劝导,坚决杜绝冻、饿致死事件发生。
另外,求助热线24小时保持畅通,遇有求助时工作人员及时前往对应地点甄别和处置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线索,将处置结果第一时间告知来电人,来电人对我站工作均表示认可与满意。
为深入推动“寒冬救助”专项行动向纵深开展,我站与河东区李公楼环境卫生队、社工组织、社区志愿者开展合作,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寒冬救助工作。
(四)绩效目标及设定依据。
1.总体目标
做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在津临时遇困求助人员的救助工作;开展轨道交通等公共场所的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行动;做好寻亲服务;引进专业组织为受助人员开展生活照护、心理疏导、康复矫治等服务,切实保障受助人员合法权益,根据做好困难群众专项救助相关要求,2019年我站计划完成年救助人数不少于3000人次,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受助人员及时提供救助,发挥政府兜底保障作用,做到应救尽救。
2.设定依据
以市民政局2019年度绩效考评指标体系为依据设立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本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得分为99.3分,自评结果为优。
(优:
自评分数≥90分;良:
80≤自评分数<90分;中:
60≤自评分数<80;差:
自评分数<60)
(一)项目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19年,天津市救助管理站年度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2954.1万元。
其中:
项目预算资金1923.8万元,2019年实际支出1922.7万元,结转1.1万元,截至2020年5月底已支出完毕;基本预算资金1030.3万元,2019年实际支出1026.6万元,结转3.7万元,截至2020年5月底已支出完毕。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一是天津市救助管理站年度流浪乞讨人员,按照年初制定目标完成救助人数3000人次,按照市政府绩效考评要求调整后实际救助完成4629人次。
按照年初制定目标应救助人员救助率100%,按照市政府绩效考评要求调整后的实际救助率100%。
产生偏差具体原因是:
年初制定的救助人数指标为3000人次,根据市政府绩效考评要求,将救助人数调整为每年4500人次,年底实际救助4629人次,完成了救助指标。
二是对受助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关爱与陪伴活动的时长。
根据民政部《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中“救助管理机构应当为受助未成年人提供关爱型服务和保护性措施,及时与受助未成年人沟通,了解其思想状况和遇困原因,经常组织受助未成年人参加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的规定,引入专业心理团队,为受助未成年人定期进行心理关爱与陪伴活动。
年度计划完成心理关爱与陪伴活动指标不少于360小时,因受助未成年人数量增加,同时为了更好的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发展,增加了每名未成年人的服务频次,实际完成1006小时。
三是为受助未成年人开展积极向上的团体活动次数,根据民政部《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中“救助管理机构应当经常组织受助未成年人参加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的规定,引入专业团队,为受助未成年人开展团体活动。
年度计划完成团体活动4次,实际完成4次。
四是为受助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健康及精神状况专业评估,根据民政部《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中“救助管理机构应当对受助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咨询和需求评估”的规定,引入具备丰富临床经验的心理学专家对心理健康、精神状况情况较为复杂的受助未成年人进行专业评估,以进行下一步有针对性的心理及教育服务。
年度计划完成3次,实际完成3次。
五是为受助未成年人进行社会化能力小组活动次数,根据民政部《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中“救助管理机构应当经常组织受助未成年人参加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的规定,为了进一步促进未成年人社交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引入专业团队为受助未成年人开展社会化能力小组活动,年度计划完成12次,实际完成9次。
由于合作期(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受疫情影响封闭停课未达到既定课时指标,且社会化小组活动很难通过线上有效开展,需要面对面进行。
待疫情解除后将尽快完成剩余的小组活动次数。
六是为受助未成年人进行特教课程时长,根据民政部《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中“救助管理机构应该区分受助未成年人年龄、文化程度、身体、精神状态和智力发展水平、滞留时间等不同情况,协助提供义务教育、替代教育等服务”的规定,为了提高我站智力残疾未成年人的智力发展水平,引入专业特教老师,为智力残疾受助未成年人开展特殊教育课程,年度计划完成780小时,实际完成700小时。
由于合作期(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受疫情影响封闭停课未达到既定课时指标,下一步将充分开发线上课件,利用网络进行授课;待疫情解除后增加面对面授课密度,尽快完成课时指标。
七是为受助未成年人进行能力测评人次,根据民政部《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中“救助管理机构应该区分受助未成年人年龄、文化程度、身体、精神状态和智力发展水平、滞留时间等不同情况,协助提供义务教育、替代教育等服务”的规定,引入专业团队由专业老师为受助未成年人进行能力测评,设置个性化教学计划,在教育服务开展过程中,定期再进行能力测评以追踪效果并加以改进。
年度计划完成测评200人次,实际完成200次。
八是志愿者团队参与受助人员服务次数,根据民政部《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中“救助管理机构应当经常组织受助未成年人参加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的规定,通过与志愿者等社会人士多沟通交流,更好促进受助人员成长,提高受助人员社会参与度和社会交往能力。
年度计划完成12次志愿者团队参与服务,实际完成9次。
由于合作期(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受疫情影响封闭停课,未达到即定课时指标,将在解除封闭后及时按照原计划补办,完成全年指标。
九是建立特教工作流程和综合测评指标数量,根据民政部《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中“救助管理机构应该区分受助未成年人年龄、文化程度、身体、精神状态和智力发展水平、滞留时间等不同情况,协助提供义务教育、替代教育等服务”的规定,引入专业的特教团队为受助未成年人开展特殊教育服务,为了更好地开展服务,建立标准化流程,提升服务质量。
计划年度完成特教工作流程和综合测评指标1套,实际完成1套。
十是受助群众对救助工作满意度问卷调查,根据民政部《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中“救助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宣传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公众、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服务的工作制度,委托具有相应从业资质的机构开展心理辅导、教育培训、监护评估、寄养托养等服务”的规定,引入专业社工团队参与宣传救助管理工作。
计划年度内完成500份问卷调查,实际完成500份。
(2)质量指标
一是应救助人员救助率,年度指标100%,实际完成100%。
二是受助未成年人心理状况得到一定改善,年度指标值为“有所提升”,即受助未成年人心理状况得到一定改善,实际上达到了预定目标。
三是智力残疾未成年人的认知能力、运动能力等智能状况得到一定恢复,年度指标值为“有所提升”,即智力残疾未成年人的认知能力、运动能力等智能状况得到一定恢复,实际上达到了预定目标。
(3)时效指标
一是流浪乞讨人员资金保障支出及时率,二是将来站时无身份信息、后查清户籍地址的受助人员及时护送返乡,三是为新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项目 支出 绩效 报告 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