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大型化工项目厂址比选的基本原则与方法1zhg.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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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化工项目厂址比选的基本原则与方法
王福顺
(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成都610041)
大型化工建设项目建设投资大、原料消耗大、水电用量大、运输量大、“三废”排放量大、占地多,原料和产品以及生产过程中间品,多为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
因此厂址比选涉及因素多,面临的问题复杂。
而有关大型化工项目的厂址比选,目前国家和地方尚未颁布相关法规和指导性文件,可资借鉴的案例也不多,在有关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专著中所能见到的文字篇幅较少、实用性较差。
根据近几年来所做的几个大型化工项目厂址比选的做法和体会谈谈个人浅见。
1.厂址比选的意义
改革开放之前,我国的经济体制是计划经济,项目建设,无论是基础设施还是一般工业项目都是由政府根据计划确定投资和项目布点的。
这段时间社会资本,国外资本的投资受到限制,经济发展受到制约;产品价格由国家定
王福顺,男,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注册咨询(投资)工程师,长期从事化工建设项目前期研究工作。
价,社会物资供给匮乏,难以满足社会需求。
项目的建设,投资主体单一,责任不明。
改革开放初期是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渡时期,社会购买力不断增强,市场对各类产品的巨大需求,引发项目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资本多样化。
而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热情、投资者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本能、相关政策的滞后等因素造成环境与生态的极大破坏、资源、能源的大量消耗。
厂址的选择也基本停留在原料供应、水电资源条件等项目自身要求的初级层面上。
大型项目靠城市、沿江河建设成为厂址选择的惯例。
然而时过境迁,靠近城市的化工企业需要动用大量资金搬迁,靠近江河的,造成水体污染,生态破坏,靠山隐蔽的失去竞争能力,走向衰败与死亡。
近10年来,国民经济持续高速增长,GDP的年增长速度长期保持在8-10%的高增长率。
增长的动力主要来自固定资产投资和出口贸易的拉动。
固定资产投资方面出现了重化工投资比重不断增加的局面,国内经济学界认为重化工时代已经来临;出口贸易的逐年增加,使中国已经或者正在成为世界加工厂。
但与出口相比国内需要一直疲软。
如果一旦出现固定资产投资下降、出口贸易萎缩的情况,可以预期那些依然在草率决策、盲目投资的建设项目,在未来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将面临出局的风险。
这也是国家坚定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原因。
随着经济的增长,矿产资源的大量消耗、水资源的紧张、能源的紧缺、环境污染的加重、生态的破坏,市场的激烈竞争、各项法律法规的逐步健全等,无一不要求投资项目在投资前进行全面深入研究。
而在投资方向、建设规模、技术方案等基本确定的条件下,建设项目厂址的选择与比选,尤其是大型化工项目,就显得尤为重要。
大型化工项目厂址的比选可以说是决定项目成败的先天“因素”。
厂址在相当程度上决定投资项目能否顺利建设,建成后能否正常生产,生产期间能否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
遗憾的是在投资环境变得如此复杂,未来充满诸多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盲目投资、重复建设、随意选址的现象还是屡见不鲜。
这有投资缺少长远战略规划的问题,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热情,也有厂址选择缺少完整的理论、操作性强的比选方法与可借鉴的成功案例有关。
2.比选的一般步骤
厂址选择原则上与比选在选择范围、项目阶段、研究深度_都是不同的。
厂址选择的范围根据投资规模、投资主体和装置规模等的不同,其选择范围可能是全国、跨地区或者集中在某一地区。
厂址选择是在初步调查研究与分析评价的基础上,提出选择方案;比选是在初步选择的基础上对基本具备建设条件的有限的备选厂址逐一落实建设条件,进行深入具体比较研究,通过综合比选,提出推荐厂址。
厂址选择通常在项目建议书和预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而厂址比选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较为合适,但也不是一成不变的。
在厂址比选中我们把整个过程分为六个步骤:
①备选厂址资料的补充收集;②优化产品、技术方案,提出项目的工程技术要求;③厂址资料的整理、分类与编辑;④确定比较因素;⑤厂址比选;⑥提出项目建设厂址的推荐意见。
3.厂址比选的原则和方法
3.1比选的原则
从国家政策、项目建设的工程技术要求、社会条件与负担、经济效益以及比选方法的科学、公正与可操作性等方面确定比选原则。
具体分述如下:
(1)以国家和地方有关一般工业建设项目建设的法律法规为准则的原则。
国家和地方有关一般工业建设项目建设的法律法规是项目能否建设的前提,是不可跨越的。
很多从事前期项目研究的同志比较重视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国家产业政策、规范与规定,而容易忽视一些基本法律。
这些基本法对大型建设项目厂址的选择与比选是相当重要的。
罗列于下,以供同行参考。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8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正)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6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正)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⑤《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一号)
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1999年12月25日修订通过)
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2)以基础资料为依据,审慎选择的原则
建设单位提供的项目建设地的基础资料来自不同单位、部门,对所提供的资料进行比对、互勘,以客观、现实资料为主,规划与预测资料为参考。
(3)主要因素基本满足的原则
根据项目建设必须满足国家政策与法律法规的要求,工程技术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应基本符合项目建设需要,确定比选的重要因素。
备选厂址所对应重要因素的建设条件凡不能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如矿产资源、文物保护、环境生态保护等要求以及工程技术要求的,如存在工程地质灾害可能、水资源供给不足等,均不宜再进行下一步的经济比选。
这样可以大大减少比选的工作量。
(4)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原则
以科学、求实的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结合项目特点,确定主要比选因素,在定性分析相关重要因素与项目建设相关法律、法规适应程度的基础上,估算定量因素,计算各方案经济差异。
(5)以投资效益为中心的原则
项目的竞争力的强弱,从根本上说,是成本的竞争,厂址的选择以投资省、运行费用低为选择的主要经济依据。
3.2厂址比选
(1)资料收集补充
厂址选择阶段已经对各厂址的建设条件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调查,但对是否满足厂址比选的深度要求,需要项目研究人员进行仔细分析研究。
一般说来还需要对各项建设条件进行逐项分析,如有必要还需要进行专题研究,例如地质灾害评价、水资源评价、超限设备运输的可行性等。
由于大型化工建设项目自身要求高,地方有关部门在有限的时间、财力、人力等因素制约下,要拿出准确、全面、详尽的资料是不现实的。
并且该阶段项目厂址尚未确定,不可为追求资料的全面、准确一味地要求当地提供这些资料,增加地方政府的财政负担。
对非重要的建设条件,咨询人员应结合以往的经验和类似资料,进行分析判断。
对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分析、验证也不可忽视。
造成资料不真实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也是常见的。
实地踏勘、走访很有必要。
(2)优化产品、技术方案
由于建设条件的差异,尤其是地区跨度大的不同场址,自然条件变化较大,工程技术人员应根据初步了解到的情况,设计不同方案,尤其是界外工程,供水、供电、交通运输不可一概而论,否则易造成偏差和比选失误;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产业结构差异,还应结合各地特点、循环经济理念,分析产业的关联性和原料、废料综合利用的可能。
在此基础上,提出比选所需的工程技术条件,如项目规模与装置组成、产品与工艺技术方案、原料与辅助材料消耗和物料平衡、运输量与固、液体货物的运输方式、占地面积、环保影响的敏感范围、安全卫生距离等。
(3)资料整编与因素分类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尽管厂址的比选是在厂址选择的基础上进行的,但仍会因各种因素造成资料的混乱、矛盾、缺漏等问题,加上新补充的资料,必须进行按设定因素分类、整理、归纳、勘校、核实与编辑,才能成为有价值的资料。
这是一项细致而艰苦的工作。
大型化工建设项目厂址比选涉及因素多,面临问题复杂,按照涉及因素的性质我们把影响厂址比选的因素分为三类:
①政策与法律法规②工程技术条件③社会经济因素。
这三大类因素又根据备选厂址的基本情况和建设项目的特点,进一步分成10到20多个子项,如资源、土地、运输、工程地质、水文、防洪等。
其中部分子项还需要根据比选要求细化,直到成为可以直接进行比较的简单因素。
如:
土地分为土地性质与权属、拆迁户数、可供土地数量;交通运输条件分为铁路、公路和水路;环境保护分为环境质量现状、敏感目标、污染治理设施与依托、渣场、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供水分为水源现状、可供项目水量、取水点与输送方式、水质与净化等。
根据分类因素对备选厂址的资料进行整理,择要分类列表,为下步比选做准备。
(4)定性分析
(1)是否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我们把对重要因素的符合性分析作为定性分析的主要方法。
按照重要因素基本满足原则,依据前面对备选厂址基本条件的归纳与分析,结合法律法规与工程技术的要求、(各厂址方案、“三废”排放初步估算,主要技术指标和水平衡),判断重要因素的符合程度。
符合程度分为三级:
不满足、基本满足与满足。
不满足为该因素明显不能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或工程技术的基本要求;基本满足为具备一定条件,但尚存在差距,通过一定程序或投入可以达到相关法律法规或工程技术的基本要求;满足是指具备与相对应因素适宜的条件。
对重要因素中的任何一项因素不能满足且难以在一定条件下改变的备选厂址,不再作为进一步比选的厂址。
例如,在进行一个投资过100亿元的PVC综合配套项目的厂址比选中,发现某备选厂址地下为煤田,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工厂建设未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不得压覆重要矿床”;而且当地的水资源满足已规划建设项目用水要求尚存一定困难的情况下,再解决该项目的用水困难较大;就环境容量而言,根据提供的资料,PM10和降尘已超标;地表水总体已属中度污染,水质以Ⅳ~劣Ⅴ类为主的情况下,焦化项目的建设还将占用一定的环境容量,也不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规的要求。
由此可见该厂址有三两个重要因素与项目所考虑的重要因素不能基本满足,涉及两个政策因素和一个工程因素,没有在下步工作中再进行考虑的必要。
在某集团45万吨合成氨厂址比选时,根据项目特点与所用原料,我们把超限设备运输和天然气供应列为应满足的基本因素。
四个备选厂址中,其中一个在现有公路、铁路和水路运输条件下,超限设备运输的问题解决起来,十分困难,花费巨大;同其他备选厂址一样,当地也有丰富的天然气资源,而地方政府无力协助项目建设单位获得用气指标。
根据这两个因素,我们剔出了该厂址。
不仅减少了厂址比选的工作量,也为本来财政就很紧张的地方政府减少了一笔可观的无益开支。
专项规划中的指导性规划 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5)经济分析
2)购买环境替代品。
对于主要因素都能满足或基本满足的厂址,通过经济分析的方法进行比较,以满足以投资效益为中心的原则,这也是项目厂址比选的根本目的所在。
为进行经济比较,需根据备选厂址的异同点,确定影响投资和运营费用的主要因素,包括工程条件:
占用土地种类及面积、地形地貌、气候条件、地质条件、地震条件、
环境条件、供水条件、供电条件、交通运输条件等 ;社会经济因素:
征地拆迁、移民安置、资源条件、医疗卫生设施等。
对上述因素逐一细化定量,分别估算相对投资费用和运营费用,将投资费用转化为等额年费用,年运营费与投资的等额年费用算术相加得到两方案的总年费用,以此作为相对经济优劣的指标。
这种将各类因素尽可能细分,进行定量计算分析的方法,更客观,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干扰。
例如,某项目的厂址比选,采用专家评价法,不恰当地选取社会因素的权重值,造成推荐厂址结论的错误,险些造成重大决策失误。
后经我们重新比选,推翻了这个结论。
两年过后,证明了我们结论的正确,我们推荐的厂址成功避免了一次政策风险,两次70年一遇的洪水,项目投资与运营费用初步估算每年减少5.8亿元。
对地方政府给予项目的优惠政策和承诺按其作用,归类于上述两个因素中。
需要强调的是,在实际比选过程中我们并没有完全采纳当地政府以红头文件形式给予项目的优惠条件和承诺。
而是结合国家税制改革的趋势、地方政府的优惠权限、政府财力、项目建设给予当地社会、经济的贡献等因素综合考虑,不应照单接受。
例如,某地政府承诺拿出3亿元对项目厂地行平整。
我们认为在政府财力和政府开支的程序等方面要兑现这一承诺的可能性不大,故不予采信。
(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4.存在问题
在该项目的厂址比选中,我们对项目建设地区的投资软环境只选择了部分和工程直接相关的因素和优惠政策,没有再进行更深入的研究。
这有以下原因:
一是备选厂址在行政区划上都同属一省,地理位置相对集中,人文环境有相似之处;二是投资软环境的评价难度大,涉及因素敏感,如方法不当,更容易造成比选失误;三是在同建设单位、地方政府的交往、现场考察、公众走访的过程中也体会到投资软环境的差别,这种差别也倾向于我们的推荐结论,评价的意义已经不大。
对于地区跨度大、人文环境差别明显的厂址,建议对此问题应予重视。
否则,软环境因素考虑不当,也会造成比选的失误。
(2)环境的非使用价值。
环境的非使用价值(NUV)又称内在价值,相当于生态学家所认为的某种物品的内在属性,它与人们是否使用它没有关系。
附记: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淮北矿业集团100万吨PVC及综合配套项目,总投资约150亿,为安徽省一号工程。
项目实施按一次规划,分期实施的方式进行。
装置总规模组成包括:
80万吨/年烧碱装置、100万吨/年聚氯乙烯装置、4×135MW自备热电站、144万吨/年电石装置和250万吨/年电石渣制水泥装置。
项目建设单位曾委托咨询机构经过一年多的前期厂址选择工作和多次专家评议,从最初的六个厂址中选择出淮北的小湖集、蚌埠的孝仪和滁州的炉桥三个基本具备项目建设条件的备选厂址。
随后进行比较论证,选择蚌埠孝仪为项目首选厂址方案。
后由于各方对此方案有分歧,省政府指示建设单位重新委托咨询机构再次进行该项目厂址比选。
我公司受托接受了该项任务。
在公司领导的支持和关怀下,项目组圆满完成了这项艰巨任务。
我们否定了蚌埠孝仪作为首选厂址方案的结论,以令人信服的科学方法确定了滁州的炉桥为该项目的建设厂址。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的原则规定
(1)内涵资产定价法
(3)旅行费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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