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浪底镇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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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浪底镇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
小浪底镇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
绩效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激活义务教育学校内部活力,不断提高广大教职工工作效率,为绩效工资的发放提供科学依据,促进我镇教育事业全面、持续、高效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33号)、《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2008]15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2009]5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教育工作实际,现就我镇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价值观、质量观和评价观。
认真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政策,建立长效竞争激励机制,全面、准确地评价教职工工作实绩。
绩效考核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方法恰当、定位准确的原则,突出重点、比重合理的原则,科学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
二、考核范围
全镇义务教育学校除正校长、专职书记以外的在职教职工。
人员可分为教学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三类。
三、考核内容
本意见只对考核内容的每个项目所占比重做出原则规定,学校可按此项目和比重计算考核成绩,也可根据学校实际,突出可操作性和特殊性,适当调整各项目、内容和比重。
(一)教学人员绩效考核主要内容(满分100分)
1、师德规范(10分)
(1)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坚持正确的社会政治方向;
(2)遵守教师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做到学为人师,行为世范;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乐于奉献,有良好的社会正义感,自觉维护社会公德和学校形象,不做有违师德的事情,并用自己的言行维护学校声誉;
(4)关心学校建设与发展,以主人翁态度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积极为学校的建设与发展献计献策;
(5)依法治教,关爱学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尊重学生人格,关心每一个学生,对学生不歧视、不讽刺、不体罚或变相体罚;
(6)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防碍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师德规范是教职工绩效考核合格的必备条件。
2、教学常规(15分)
(1)备课。
备课认真,教案完整、规范;
(2)讲课。
完成规定的授课任务,教学认真,讲究效率和质量;
(3)批改作业。
作业布置适量,评改及时、认真、准确、规范;
(4)辅导学生。
准确掌握学生存在的难点和疑点问题,循循善诱,诲人不倦;
(5)考试(考察)学生。
考试(考察)学生难度和密度适当,评价准确及时,并能提出可行的提高措施;
(6)家访。
经常与学生家长联系,家长来访热情接待,与家长密切配合教育学生;
(7)出勤。
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保证工作时间;
(8)相关工作。
做好学校安排的升旗、课间、班会、团会等相关工作。
3、履行职责(30分)
(1)承担学校分配的教育教学工作,履行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和工作任务。
超额完成工作量的超出部分要单独核算;
(2)结合所教学科特点,积极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教育;
(3)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请假制度、卫生制度、聘任制度、学习制度、值日制度、班主任制度等;
(4)遵守学校的工作纪律,不做违犯学校工作纪律的事情;
(5)配合学校中心工作,完成学校分配的临时工作任务;
(6)履行岗位规定的相关职责。
(7)承担班主任工作,加强班级管理和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班集体活动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全面发展。
班主任工作如没有纳入该教师总工作量,考核时要单列,并发放班主任津贴。
其总额在学校30%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列支,具体标准由学校考虑毕业班与非毕业班、大班额与小班额、寄宿生与非寄宿生等情况科学制定,并合理拉开差距。
4、继续教育与教育科研(10分)
(1)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完成学习任务,取得继续教育证书;
(2)自觉终身学习,注意教育理念的更新,收集教育信息,拓展专业知识,不断接受新的教育思想、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
(3)理论联系实际,把教育教学工作与教育科研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创新,严谨治学,善于从教育教学实际工作中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4)加强与其他教师在教育思想、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沟通与交流,积极参加校本研修和上级部门组织的教改、教研活动;
(5)及时总结教育教学经验,具有一定水平的书写实验报告、研究论文的能力并付于行动。
5、教学效果(35分)
(1)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善于寓教育于教学活动之中,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业务基础知识,善于学习,不断钻研,掌握本学科、相关学科和前沿学科知识;具有一定的教学艺术水平和管理课堂教学的能力;能够掌握必要的现代教育技术,熟练运用多媒体等现代教育手段;能理解教学大纲和教材内容,进行化繁为简、化难为易的重新组合;教学方法正确科学,能因材施教;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表达能力和书写能力;
(2)学生(家长)评价。
主要评价教师的师德表现、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学质量、教学常规完成情况等,以学生(家长)的满意程度作为主要衡量指标;
(3)同行评价。
包括学校领导和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评价。
主要评价教师的师德表现、遵守纪律、学习提高、团结协作、教育科研等情况;
(4)教学任务完成情况。
主要考察是否完成规定的教学目标,是否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可以将学生的学习能力、质量检测结果和行为习惯的转变程度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但不得把升学率作为考核的唯一指标;
(5)奖惩。
主要考察教师在教育、教学、教研等方面的获奖和惩处情况。
(二)管理人员主要考核内容(100分)
1、管理思想(25分)
(1)管理理念。
管理思想先进,认识到位,能把正确的管理理念渗透到具体的管理工作中,能按教育规律办学;
(2)管理目标。
管理目标明确,有具体的岗位责任和要求;
(3)服务意识。
树立管理就是服务意识,通过实际工作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
(4)管理育人。
依法管理,科学管理,规范管理,促进学生全面协调发展。
2、规划措施(35分)
(1)工作计划。
有远期的工作规划和近期的工作计划,规划合理,计划实用可行;
(2)方法措施。
依据工作规划和计划,制订相应的制度和措施及具体的实施过程和时间要求;
(3)工作纪律。
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3、工作效果(40分)
(1)工作任务。
工作任务明确,能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完成效率。
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或提前完成工作;
(3)工作质量。
工作既讲高效,又讲优质,重点考察服务态度和师生满意程度;
(4)奖惩情况。
主要考察管理人员在管理和服务方面的获奖和惩处情况。
(三)工勤人员绩效考核内容由学校根据岗位设置情况参考管理人员考核办法自定。
学校教职工确因工作需要在两类岗位上工作的,要以明确的主要岗位为主,其他岗位为辅进行考核。
四、考核办法
对教职工的考核,可根据工作性质和工作特点,采取定性考核或定量考核的办法进行。
也可采取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考核过程应符合素质教育要求,注重岗位职责、工作量和实际贡献,切实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
绩效考核坚持平时考核与阶段考核相结合,教职工自评与学科组评议、年级组评议、考核组评议相结合等方法,同时适当听取学生、家长及群众的意见,充分发挥校长、教师和学校在绩效考核中的作用,具体考核可采取指标要素测评、实施问卷调查、建立教师考绩档案等多种形式进行,力争全面客观地反映教职工业绩和贡献。
五、考核等次的确定和结果的使用
(一)绩效考核等次及比例
按照绩效考核得分从高到低,将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各等次所占比例原则上按优秀占25%、称职占70%、基本称职占5%掌握,不称职人数不占比例。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评定为不称职: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3、从事有偿家教的;
4、旷工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的天数单位不进行年度考核的。
(二)绩效考核结果的使用
绩效考核结果是发放教职工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对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师和其他管理人员,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学校应根据绩效考核结果,采取将奖励性绩效工资分成与绩效考核对应的四个档次进行发放,或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除以每人考核分数之和,按每分分值乘以个人考核分数的方法进行发放。
总之,要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拉开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差距,体现按劳分配,优绩优酬的收入分配原则。
绩效考核结果也要作为教职工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考核为优秀或称职等次的可续聘,晋升、进修、表彰奖励优先;考核为基本称职的可续聘,不得晋升、评优评先;考核为不称职的待岗或转岗。
六、有关规定
(一)绩效考核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凡师德考核不及格者,绩效考核等次不能定为称职及以上。
(二)因个人原因受降级以上处分或因重大失误对学校工作造成恶劣影响者,当年绩效考核等次不能定为称职及以上。
(三)凡工作任务(工作量)达不到标准工作量60%的,绩效考核等次不能定为称职及以上。
(四)一学期内累计旷工1-3个工作日的,绩效考核等次不能定为称职及以上,超过3个工作日的,绩效考核等次应定为不称职。
一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不足30个工作日的,绩效考核等次最高定为称职,超过30个工作日的,绩效考核等次最高定为基本称职。
一学期内病假累计超过1个月不足2个月的,绩效考核最高定为称职,超过2个月的,绩效考核最高定为基本称职。
(五)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优秀、称职的人数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教学人员同等次的人数比例。
(六)各单位要将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考核工作组织和上级主管部门申诉。
七、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的绩效考核
校长由镇中心校按照学期目标管理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三类,分别插入各学校教职工考核的相应位次进行绩效工资分配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的宣传
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使广大教职工充分了解绩效工资组成、分配和使用的相关政策,转变30%奖励性绩效工资是个人工资,不该用于绩效考核的错误认识,以科学的、客观的态度对待绩效考核。
(二)成立组织机构
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由校级领导、中层干部、教师代表组成的绩效考核小组,负责本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
(三)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
各学校要以学期为时间区间,参照本意见,结合学校教学实际研究制定本校教职工绩效考核细则和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办法的制定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且签字,报镇教育局批准备案后实施。
绩效考核细则和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应在学校公布,确保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考核的实施工作也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增强绩效考核的公信力和透明度。
要不断完善绩效考核制度,注意研究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妥善处理各方面关系,提高考核水平。
决不允许将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发放,不允许与职称、教龄等因素挂钩简单发放。
(四)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档案。
学校要逐人建立绩效考核档案,注重平时考核和阶段性考核,妥善保存各种考核资料,为期末绩效考核提供详细、准确依据。
八、加强领导
(一)教职工绩效考核是关系到教育事业发展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客观公正地对待每一位教职工,扎实细致地做好工作。
学校主要领导要对绩效考核工作负全面责任,要组织原则性强、工作认真负责、办事公道、熟悉业务的人员参加考核工作,严肃考核工作纪律,凡因领导不力、工作疏忽、考核失真失实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
(二)除在政策允许可范围内,各学校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之外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不得出台新的改革性项目,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
对违反政策规定的,按有关文件规定严肃处理。
本意见从2015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
小浪底镇中心校
201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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