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度信访工作总结与司法局度述职述廉报告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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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度信访工作总结与司法局度述职述廉报告汇编
司法局2018年度信访工作总结与司法局2018年度述职述廉报告汇编
司法局2018年度信访工作总结
信访工作是国家机关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和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建议的重要渠道,因此,做好信访工作一直以来是重中之重的。
司法局XX年度信访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临海市司法局XX年度信访工作总结
信访是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维护自身利益的重要形式,是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疾苦,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
今年以来,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作为转变干部工作作风、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做到有访必接,主动下访、落实责任、注重实效,确保社会稳定。
一、强化责任意识,不断提高信访工作水平
局党组抱着对司法行政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以真情和真心为工作要求,以事要解决为工作目标,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困难的事努力办、麻烦的事尽力办的原则,认真处理好每一件信访事项。
同时,结合司法行政机关的性质和任务,加强对本系统、本单位可能产生信访问题的矛盾纠纷进行经常性的排查,摸清底数,掌握各种矛盾纠纷的基本情况,把握各种矛盾纠纷的不同特点,并对排查出的问题分类排队,增强解决各类信访问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另外,认真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
局长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出现的信访问题,确保其信访工作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
进一步健全领导信访接待制度,对重大信访案件和矛盾纠纷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领导约访,实行现场办公、领导包案,做到就地解决、不留隐患。
今年以来,局领导下访25人次,约访10人次,解决市领导交办及信访局移交的信访案件10件。
二、强化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信访工作中的职能作用
局党组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职能作用,努力构筑遏止初信初访、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以司法所为依托,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努力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同时充分挥市调处中心作用为信访分流,今年以来共调解成功15起信访案件。
同时,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努力为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我局法律援助中心与市电视台民生988栏目联动,不仅采播法律援助系列节目,而且依托媒体资源,对那些虽经法律援助,但生活仍然困难的当事人进行深度追踪报导,促成相关责任部门履行救助职责、呼吁社会奉献爱心。
市法律援助中心还建立相应机制,落实爱心结对助款行动,积极为困难群众撑起生活的风帆,通过法律援助解决农民工集体讨薪3批次402人次。
。
另外,我局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采用图文说法、现场释法和寓法于乐等多种方式大力开展《信访工作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物权法》等普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和法制意识,引导公民懂法、守法、护法,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矛盾;发挥法律服务职能,组织和引导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进一步完善律师参与接访制度。
三、强化源头意识,努力从源头上杜绝信访案件发生
局党组针对法律服务队伍引起矛盾纠纷和信访的潜在问题,强化信访关口前沿,重心下移,超前化解各类潜在的问题和不安定因素,从源头上杜绝信访案件发生。
一是我局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规范执业行为。
二是在法律服务队伍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做到三个规范,即在法律服务队伍中深入开展政治信念教育,法制教育和执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以达到规范法律服务人员与法官的相互关系,规范法律服务单位的内部管理,规范法律服务人员个人执业行为。
三是严格律师收费五个环节,切实提高执业公信力。
五个环节:
律师收费上墙公示环节,实行收案前置告知环节,明确个案合同签订环节,严格发票管理出具环节,建立案件质量跟踪环节。
XX年区司法局信访工作总结
20**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有关信访工作会议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加快发展,促进稳定这个大局,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不断加大督查督办及落实力度,并坚持以人为本,在事情解决上下功夫,依法维护信访秩序,推进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维护全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作出了贡献。
现将我局20XX年信访工作总结如下:
一、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努力提高信访工作水平
区司法局坚持把信访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教育和引导全局同志从讲政治、讲稳定、讲大局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局里多次强调,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信访工作,以真情和真心为工作要求,以事要解决为工作目标,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困难的事努力办、麻烦的事尽力办的原则,认真处理好每一件信访事项。
同时,结合司法行政机关的性质和任务,加强对本系统、本单位可能产生信访问题的矛盾纠纷进行经常性的排查,摸清底数,掌握各种矛盾纠纷的基本情况,把握各种矛盾纠纷的不同特点,并对排查出的问题分类排队,增强解决各类信访问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另外,认真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
局长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出现的信访问题,确保其信访工作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
进一步健全领导信访接待制度,对重大信访案件和矛盾纠纷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领导约访,实行现场办公、领导包案,做到就地解决、不留隐患。
在实际工作中,局里还针对不同时期的信访形势和任务,结合业务工作,及时对各股、室、所信访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有力地促进了全局信访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信访工作水平。
二、完善信访工作机制,较好地处理涉法涉诉问题。
年初,局里和各司法所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把信访工作、综治工作一齐纳入目标,强化了信访工作目标管理,并把信访工作作为开展整顿机关作风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督查,促进了信访工作责任制的全面落实。
今年,我局进一步健全领导接访、案件评查、调解衔接、责任查究等机制,建立信访日常接访登记簿、信访维稳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台帐、主要信访部题和信访人员与包案领导和工作人员名册等多本台帐。
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直接抓、上下动手一起抓、层层都有领导抓的工作局面和行之有效的工作网络。
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信访工作原则,各股、室、所严格照章办事,努力做好各项工作,认真办理信访案件,基本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使信访工作的领导责任制得到了有效落实,较好地处理涉法涉诉问题。
三、采取措施,强化职能,从源头上杜绝信访案件发生。
1、开展集中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有效减少发案率。
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与化解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化在萌芽状态。
今年以来,多次开展了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活动。
同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和司法助理员扎根基层,熟悉社情民意,贴近群众的优势,对全区的人民调解员和司法助理员进行了技能培训,提升他们的整体素质,打造一支能快速调解、有效调解的队伍。
今年上半年,我区着重以国有企业改制、农村土地承包、城市建设拆迁、拖欠农民工工资、复员转业军人待遇等当前突出影响稳定有可能转换为信访案件的问题为重点,坚持边排查、边调处,共排查调处各类纠纷289起,成功278起,成功率达96.1%,确保了全区无激化案件、民转刑案件和自杀事件的发生,尽可能从源头上杜绝信访案件的发生。
2、集中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宣传引路,增强群众知法守法用法意识。
今年,组织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开展法制宣传、解答法律咨询活动,我局共举办大型活动3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万余份,出动宣传车十台次。
制作横幅20余条,版报20块,通过这些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法律法规,解惑答疑,提高群众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维权意识,使纠纷当事人较为正确地评判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从而接受合法的处理结果;纠纷当事人认为自身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充分的保护,区司法局引导其采取正当程序来解决,减少不必要的信访行为。
3、法律援助工作积极介入涉法涉诉信访等涉及社会稳定的案件。
对待涉及信访案件,我局尽量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做到能援尽援。
今年,区潇湘街道居民刘和国等8人因认为国泰房地产开发公司补偿未到位,多次到许多部门进行上访,我局得知这一情况,对其降低法律门槛,对他们进行法律援助,对其指定法律援助律师,认真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权,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
4、组织律师参加信访化解,切实做好稳控工作。
为确保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得到及时处理,司法局积极加强与信访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制定了可行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流程,要求各级信访部门遇到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时,需要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解决的,由司法局指派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所解决,案件办结后,再将情况反馈给信访部门。
这样,使得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声,稳定了涉法涉诉信访当事人的情绪,防止了事态的扩大化。
以上就是司法局XX年度信访工作总结的内容,感谢阅读。
司法局2018年度述职
一、XX年度工作情况
一年来,市局党组在市委、市政府以及省司法厅的领导下,以“创先争优”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教育职能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四个襄阳”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紧紧围绕法治襄阳建设,狠抓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服务襄阳经济跨越式发展。
深入贯彻落实《法治襄阳创建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主导实施、行业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全面提高全市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法治化水平。
高标准启动“六五”普法工作,做到了有规划、有总结、有动员、有阵地、有队伍、有教材,为全面实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奠定基础。
不断加强和改进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拓展服务领域,扎实推进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为大中型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充分发挥襄阳市非公企业法律服务中心作用,为非公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受到省厅和司法部的肯定推广。
进一步完善律师信访接待制度,组织律师积极参与信访接待调处,做好息访息诉工作。
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加强公证质量管理工作。
全年办理国内外经济民事公证6698件,其中涉外公证2483件,涉港澳台公证48件,无一例错赔案件。
建立健全司法鉴定各项管理制度,司法鉴定管理进一步规范。
全市完成各类司法鉴定4560件,采信率达99.8%。
认真开展司法考试规范化建设,形成了一套完备细化的司法考试操作流程,襄阳考区连续10年未出现违纪违规问题。
(六)紧紧围绕公正廉洁执法,狠抓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为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坚持党组中心理论组学习制度,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十四次全体会议以及市委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观武装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科学研判形势和准确把握大局的能力。
以主题教育实践和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突出转变作风,开展治庸问责,坚决纠正机关干部中存在的纪律松弛、自由散漫、迟到早退等现象,教育机关干部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群众意识、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突出规范执法,抓好劳教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加大警务督察工作力度,民警执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
突出诚信执业、服务为民,抓好法律服务队伍建设。
积极引导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牢固树立诚信守法、维护正义、服务为民的执业理念,对不符合条件的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及时进行清理整顿,加大对违法执业行为的查处力度,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执业。
大力加强机关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
按照“五个基本”、“七个体系”的要求对机关党建工作软硬件建设进一步完善,通过了市直机关工委的考核验收。
局机关和市劳教所的精神文明建通过了市文明办“市级最佳文明单位”的考核验收。
二、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努力构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一年来,市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主题,以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为主线,以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为重点,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努力构建特色鲜明的司法行政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有力促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扎实抓好政治纪律教育和条例条规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廉政教育月活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公正廉洁执法,经受住利益关系调整的考验和各种腐朽思想侵蚀的考验。
组织开展廉政书画评展活动,共收到书法作品48件,29件作品在局机关进行了集中评展,2幅作品分别获得市直机关三等奖和优秀奖,促进了司法行政机关廉政文化建设,营造了廉洁、文明、和谐的办公环境。
二是采取多项措施,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制订了《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部门,明确到责任,实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机制,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开展公务用车、规范津补贴等专项治理工作,认真实施党务公开,制定了《市司法局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三是加强作风建设,树立党员干部公正廉洁良好形象。
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委的有关禁止性规定,积极开展治庸问责活动,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集中开展了以“正党风、转作风、树新风”为主题,以“治庸提能力、治懒增效率、治散聚合力、治软树正气”为目标的治庸问责工作,重点整治和解决少数干警存在的精神状态不振、事业心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不实、敷衍塞责,工作标准不高、应付了事,自身要求不严格、规章制度不落实、纪律作风松懈,学习氛围不浓、业务能力不适应工作要求等25个问题。
同时,建立纪律作风督导检查长效机制,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部)室主要负责人组成检查组,采取不定期突击检查或随机抽查的形式,轮流对局机关纪律作风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每月至少检查二次,检查情况在局机关予以通报,并作为评先表彰和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依据。
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和完善反腐倡廉工作制度,制定了《市司法局推腐败风险预警防控作的实施方案》、《市司法局关于厉行节约降低行政费用的实施意见》、《市司法局对所属协会和普法办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对局所属各协会和市普法办的财务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单独核算,对经费开支的报批、审核报销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了
各协会和普法办财务管理,从源头上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
严格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凡涉及单位重大决策、较大资金调度使用、政府采购、财务管理、干部调整等“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充分发挥集体智慧的作用,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关于我个人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的情况
一年来,我时刻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扎扎实实干事业,求实创新谋发展,克难奋进,勤政廉政,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狠抓学习不放松,进一步提高政策水平和履职能力。
我始终把学习放在首要位置,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理论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以及市委十一届十四次全会和市委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带头参加中心理论组和机关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认真撰写读书笔记,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不断用理论学习成果指导工作实践。
为尽快适应司法行政工作,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我认真钻研法律法规知识和司法行政业务知识,通过不断学习研究,进一步提高了政策理论水平,增强了分析解决问题和领导工作的能力。
(二)坚持大局不走样,尽职尽责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我始终把服务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工作理念。
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调整思路,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发展。
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出发点,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努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唱响了行业性调解组织品牌,得到了市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
狠抓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劳教戒毒等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积极落实“首要标准”要求,预防重新违法犯罪,对维护全市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基础性作用;以推进法治襄阳建设为目标,把法制宣传教育始终放在重要位置,强化机制措施,改进方式手段,深入开展“六五”普法教育,对弘扬法治精神,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起到了积极作用;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强对法律援助的领导,加大经费投入,提高办案质量,对服务困难群众、实现公平正义起到了关键作用;以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为着力点,组织引导全市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工作积极介入全市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对服务襄阳经济跨越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三)真抓实干不漂浮,努力保持和发扬求真务实作风。
工作中我一直坚持讲实话,出实招,务实效,求实绩,身体力行,勤奋工作。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着力解决薄弱环节,注重从打基础管长远的工作做起,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不搞急功近利、脱离实际的所谓政绩。
坚持抓机关工作作风和行政能力的提高,对党组决议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务求实效,在落实过程中加强督办,督促问责。
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勤奋敬业,努力干事,工作中敢于负责,大胆管理,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用实际行动去带动和影响干警。
(四)严于律己不动摇,始终保持两袖清风,一身正气的公仆本色。
工作中,我坚持按原则办事,自觉抵制各种消极思想影响,使自己的行为符合共产党员的行为操守,努力保持先进性。
认真履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工作的重要位置常抓不懈,经常分析研究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狠抓党风党纪教育。
针对容易出现问题的方面和薄弱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堵塞漏洞。
善于抓苗头,抓隐患,防微杜渐,对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不袒护,严肃查处。
我十分注意严格要求和规范自己的行为,注重发挥廉洁自律的表率作用。
工作上坚持按原则办事,公开公正办事,慎用手中权力,严格执行各项廉政规定,带头执行财物管理制度。
认真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坚持群众路线,集体领导,公道正派选用干部。
我十分重视顾全大局,维护班子团结,做到多理解,多沟通,多支持,有话说在当面,不在背后搞小动作,以正气树正风。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执行党组议事规则,重大问题一律提交党组会议讨论决策,让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激发“一班人”干事业的活力。
着力提高干警队伍政治业务素质,抓好经常性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健全完善机关各项制度,实行规范管理。
狠抓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实行机关工作绩效考核,大力弘扬新风正气。
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建设,抓好理论学习,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活动,实行党务、政务公开,主动接受干警监督,不断提高各级班子的依法行政能力。
四、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
在XX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局党组始终坚持党的干部工作原则和正确的用人导向,认真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四项监督制度以及省、市委有关干部人事工作制度规定,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选人用人标准,严格按照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批准的实施方案实施,自觉接受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的指导和干部群众的监督,程序规范,公开透明,无超编、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无违纪违规行为。
(一)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自觉性。
《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是选拔任用干部的基本准则。
局党组十分重视《条例》的学习教育工作,年初将《条例》和有关规定列入XX年度党组中心理论组和机关干警政治业务学习的内容,认真学习,不断深化对《条例》的认识,深刻理解选拔任用干部的基本原则、工作程序和基本要求。
同时,局党组将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列入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点内容,进一步增强了党组成员贯彻落实《条例》的法规意识、程序意识。
(二)严格履行程序,确保选好用准干部。
局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持集体领导,民主决策,严格按照事前沟通、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会前酝酿、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选拔任用干部。
一是坚持事前沟通请示制度。
沟通请示是贯彻执行《条例》的纪律保证。
局党组在选拔任用局机关、市劳教所、市公证处中层领导干部等工作中,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向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沟通请示,经批准同意后,严密组织实施,并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是严密制定实施方案。
经上级批准同意后,局党组依据《条例》和《公务员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有关要求,严密制定实施方案,并及时报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审批。
三是严格落实重点环节的工作。
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是选拔任用干部程序的重点环节。
局党组严格执行《条例》规定的程序,在民主推荐工作中,坚持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组织考察工作中,坚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考察,特别注重考察对象的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在党组讨论决定的环节上,严格落实组织部门列席讨论决定干部会议制度,会前提前三天请市委组织部派人列席会议,对局党组讨论决定干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党组会上,坚持党组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党组书记不先发表个人意见,充分听取党组成员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党组决定。
严格执行任前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严把“入口”质量关,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
局党组严格按照《襄樊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办法》的规定,认真执行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
11月份,局机关和二级单位6名正科级领导干部试用期满,经市委政法委同意,局党组及时组成考察组,对6名同志进行了试用期转正考核工作,通过个人述职、民主测评、个别座谈,全面考察6名同志在试用期间的表现情况,并向市委政法委报告。
(四)加强基础性工作,提高干部任用工作水平。
局政治(警务)部是干部任用工作的具体实施部门,局党组不断加强对政工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要求政治部干部认真学习理解《条例》和有关规定,熟练掌握干部任用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工作程序,不断提高干部任用工作水平。
在XX年17名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中,政治部认真负责,工作程序规范,文字材料齐全,工作轨迹清晰,为党组选拔任用干部提供了及时准确的信息。
同时,政治部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制度,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档案,为干部监督工作提供依据。
(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局党组严格落实严厉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11条措施”,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加强对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监督检查力度,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搞“暗箱操作”,严格落实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自觉接受上级组织和群众监督。
严格执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禁说人情、请客送礼和跑官要官,严禁弄虚作假,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在全体干警中加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教育活动。
坚持干部任职谈话制度,在廉洁自律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有效地保证《干部任用条例》和各项政策规定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来,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优异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主要表现在:
基层工作发展不平衡,基层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基层基础设施建设需要进一步改善;法律援助案件群众需求大,经费保障不足,实际办案能力不足;社区矫正、司法鉴定工作立法滞后,管理体制“断层”,缺乏法律支撑;领导班子自身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
针对这些问题,市局党组将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肯定成绩,正视问题,努力做好新一年的司法行政工作,为贯彻落实市委十二次党代会安排部署,服务“四个襄阳”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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