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报表编制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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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报表编制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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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报表编制说明
会计报表编制说明
资产负债表编制说明
一、本表反映企业月末、年末全部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情况。
二、本表“年初数”栏内各项数字,应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数”栏内所列数字填列。
如果本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上年度不相一致,应对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年初数”栏内。
三、本表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1.“货币资金”项目,反映企业库存现金、银行结算户存款、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国际信用证存款和在途资金的合计数。
本项目应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
2.“短期投资”项目,反映企业购入各种能随时变现,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的有价证券以及不超过一年的其他投资。
本项目应根据“短期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应收票据”项目,反映企业收到的未到期收款也未向银行贴现的应收票据,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本项目应根据“应收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已向银行贴现的应收票据不包括在本项目内,其中已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应在本表下端补充资料内另行反映。
4.“应收帐款”项目,反映企业因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而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各种款项。
本项目应根据“应收帐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填列。
5.“坏帐准备”项目,反映企业提取尚未转销的坏帐准备。
本项目应根据“坏帐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其中借方余额应以“-”号填列。
6.“预付帐款”项目,反映企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本项目应根据“预付帐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如“预付帐款”科目所属有关明细科目有贷方余额的,应在本表“应付帐款”项目内填列。
如“应付帐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有借方余额的,也应包括在本项目内。
7.“其他应收款”项目,反映企业对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应收和暂付的款项。
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8.“存货”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在库、在途、出租和在加工中的各种商品的进价和材料物资的实际成本,包括在途商品、库存商品、加工商品、出租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以及材料物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不包括企业受托代销的商品和特准储备物资。
本项目应根据“商品采购”“库存商品”“商品进销差价”“商品削价准备”“加工商品”“出租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材料物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科目的期末借贷方余额相抵后的差额填列。
9.“待转其他业务支出”项目,反映企业尚未完工的加工、装配、修理、运输等业务的实际成本。
本项目应根据“其他业务支出”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0.“待摊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已经支出但应由以后各期分期摊销的费用。
企业的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修理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其他待摊费用,应在本表“递延资产”项目反映,不包括在本项目数字之内。
本项目应根据“待摊费用”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预提费用”科目期末如有借方余额,也在本项目内反映。
增设“外汇价差”科目的企业,该科目如有借方余额,也包括在本项目内。
11.“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项目,反映企业在清查财产中发现的尚待批准转销或作其他处理的流动资产盘亏、毁损扣除盘盈后的净损失。
本项目应根据“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所属“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企业待处理的固定资产净损失,应在本表“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项目另行反映。
12.“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项目,反映企业长期投资中将于一年内到期的债券。
本项目应根据“长期投资”科目所属有关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13.“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反映企业除以上流动资产项目以外的其他流动资产的实际成本。
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4.“长期投资”项目,反映企业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
长期投资中将于一年内到期的债券,应在流动资产类下“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项目单独反映。
本项目应根据“长期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扣除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后的数额填列。
15.“固定资产原价”项目和“累计折旧”项目,反映企业的各种固定资产原价及累计折旧。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在产权尚未确定之前,其原价及已提折旧也包括在内,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原价并应在本表下端补充资料内另行反映。
这两个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科目和“累计折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6.“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反映企业因出售、毁损、报废等原因转入清理但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的净值,以及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变价收入等各项金额的差额。
本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如为贷方余额应以“-”号填列。
17.“在建工程”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各项未完工程的实际支出和尚未使用的工程物资的实际成本,包括交付安装的设备价值,未完建筑安装工程已经耗用的材料、工资和费用支出、预付出包工程的价款、已经建筑安装完毕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安装工程成本、尚未使用的工程物资的实际成本等。
本项目应根据“在建工程”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8.“无形资产”项目,反映企业各项无形资产的原价扣除摊销后的净额。
本项目应根据“无形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9.“递延资产”项目,反映企业尚未摊销的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修理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其他待摊费用。
本项目应根据“递延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0.“其他长期资产”项目,反映企业除以上资产以外的其他长期资产,如特准储备物资等。
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1.“短期借款”项目,反映企业借入尚未归还的一年期以下的借款。
本项目应根据“短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2.“应付票据”项目,反映企业为了抵付货款等而开出、承兑的尚未到期付款的应付票据,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本项目应根据“应付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3.“应付帐款”项目,反映企业购买商品、材料物资或接受劳务供应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本项目应根据“应付帐款”科目所属各有关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填列。
24.“预收帐款”项目,反映企业预收购买单位的货款。
本项目应根据“预收帐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如“预收帐款”科目所属有关明细科目有借方余额的,应在本表“应收帐款”项目内填列;如“应收帐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有贷方余额的,也应包括在本项目内。
25.“其他应付款”项目,反映企业所有应付和暂收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款项,如应付保险费、存入保证金等。
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6.“应付工资”项目,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工资。
本项目应根据“应付工资”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填列。
“应付工资”科目期末如为借方余额,本项目应以“-”号填列。
27.“应付福利费”项目,反映企业提取的福利费的期末余额。
本项目应根据“应付福利费”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为借方余额,应以“-”号填列。
28.“未交税金”项目,反映企业应交未交的各种税金(多交数以“-”号填列)。
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9.“未付利润”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应付未付给投资者的利润(多付数以“-”号填列)。
本项目应根据“应付利润”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0.“其他未交款”项目,反映企业应交未交的除税金、应付利润以外其他各种应上交款项(多交数以“-”号填列)。
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交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1.“预提费用”项目,反映企业所有已经预提计入成本费用而尚未支付的各项费用。
本项目应根据“预提费用”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如“预提费用”科目有借方余额,应合并在“待摊费用”项目内反映,不包括在本项目内。
32.“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项目,反映企业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长期负债科目有关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33.“其他流动负债”项目,反映企业除以上流动负债项目以外的其他流动负债。
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4.“长期借款”项目,反映企业借入尚未归还的一年期以上的借款的本息。
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5.“应付债券”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尚未偿还的各种债券的本息。
本项目应根据“应付债券”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6.“长期应付款”项目,反映企业期末除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如采用补偿贸易方式引进国外设备、尚未归还外商的设备价款、应付未付的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等。
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7.“其他长期负债”项目,反映企业除以上长期负债项目以外的其他长期负债。
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8.“实收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实际收到的资本总额。
本项目应根据“实收资本”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9.“资本公积”项目和“盈余公积”项目,分别反映企业资本公积金和盈余公积金的期末余额。
这两个项目应分别根据“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0.“未分配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尚未分配的利润。
本项目应根据“本年利润”和“利润分配”科目的期末余额计算填列。
未弥补的亏损,在本项目内以“-”号反映。
损益表编制说明
一、本表反映企业在月份、年度内利润(亏损)总额的实际情况。
二、本表“本月数”栏反映各项目的本月实际发生数,在编报年度报表时,填列上年全年累计实际发生数,并将“本月数”栏改成“上年数”栏。
如果上年度损益表的项目名称和内容与本年度损益表不相一致,应对上年度报表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上年数”栏。
本表“本年累计数”栏反映各项目自年初起至本月末止的累计实际发生数。
三、本表各项目的内容及其填列方法:
1.“商品销售收入”项目,反映企业销售商品的销售收入总额。
本项目应根据“商品销售收入”科目发生额分析填列。
2.“销售折扣与折让”项目,反映企业为销售商品及早收回货款或因商品质量等原因而给予买方的销售折扣与折让。
本项目应根据“销售折扣与折让”科目发生额分析填列。
3.“商品销售成本”项目,反映企业已销商品的进货原价。
本项目应根据“商品销售成本”科目发生额分析填列。
4.“经营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商品购、销、存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经营费用。
本项目应根据“经营费用”科目发生额分析填列。
5.“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项目,反映企业销售商品应负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出口关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本项目应根据“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科目发生额分析填列。
6.“代购代销收入”项目,反映企业接受其他单位委托以收取手续费方式代购、代销商品取得的手续费收入扣除其应交营业税后的净额。
本项目应根据“代购代销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7.“其他业务利润”项目,反映企业除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外的其他业务收入扣除其他业务成本及应负担的费用、税金后的净收入(如为净支出应以“-”号表示)。
本项目应根据“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分析计算填列。
8.“管理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管理费用。
本项目应根据“管理费用”科目发生额分析填列。
9.“财务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
本项目应根据“财务费用”科目发生额分析填列。
10.“汇兑换失”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汇兑净损失。
如为净收益,以“-”号反映。
本项目应根据“汇兑损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1.“投资收益”项目,反映企业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净收益,其中包括分得的投资利润、债券投资的利息收入、认购的股票应得的股利以及收回投资时发生的收益等。
本项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发生额分析填列。
如为投资净损失,本项目以“-”号填列。
12.“营业外收入”项目和“营业外支出”项目,反映企业经营业务以外的收入和支出。
这两个项目分别根据“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科目发生额分析填列。
13.“利润总额”项目,反映企业实现的利润。
如为亏损,则以“-”号在本项目内填列。
财务状况变动表编制说明
一、本表反映企业在年度内流动资金的来源和运用情况以及各项流动资金的增加或减少情况。
二、本表左方反映流动资金的来源和运用情况;右方反映各项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增减情况。
左方流动资金来源合计数与流动资金运用合计数的差额,与右方流动资产增减净额与流动负债增减净额的差额,都反映流动资金增减净额,两者应该相等。
三、本表“流动资金来源和运用”的内容及填列方法:
1.“本年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年度内实现的利润(如为亏损用“-”号表示)。
本项目应根据“损益表”上“利润总额”项目“本年累计数”栏的数字填列。
2.“固定资产折旧”项目,反映企业年度内累计提取的折旧。
本项目应根据“累计折旧”科目的贷方发生额分析填列。
3.“无形资产、递延资产摊销”项目,反映企业年度内累计摊入费用的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价值。
本项目应根据“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科目贷方发生额分析计算填列。
4.“固定资产盘亏(减盘盈)”项目,反映企业经批准在营业外支出列支的固定资产盘亏减去盘盈的净损失。
本项目应根据“营业外支出”和“营业外收入”科目所属有关明细科目中固定资产盘亏损失扣除固定资产盘盈收益后的差额填列。
5.“清理固定资产损失(减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年度内由于出售固定资产和固定资产报废、毁损发生的净损失。
本项目应根据“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科目所属有关明细科目中固定资产清理损失扣除固定资产清理收益后的差额填列。
6.“其他不减少流动资金的费用和损失”项目,反映不包括在以上项目中的其他不减少流动资金的费用和损失。
本项目应根据“营业外支出”科目所属有关明细科目分析填列。
7.“固定资产清理收入(减清理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年度内清理固定资产发生的变价收入、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收入以及因固定资产损失而向过失人或保险公司收回的赔偿款扣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
本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分析填列。
8.“增加长期负债”项目,反映企业年度内长期负债累计增加数。
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科目的贷方发生额分析填列。
企业年度内归还长期负债累计数,应在本表“偿还长期负债”项目单独填列,不从本项目数字内扣除,但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应从本项目内扣除后在“流动负债本年增加数”部分单列项目反映。
9.“收回长期投资”项目,反映企业年度内收回的长期投资累计数。
本项目应根据“长期投资”科目贷方发生额分析填列。
年度内企业增加的长期投资应在本表“增加长期投资”项目单独反映,不从本项目数字内扣除。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应在“流动资产本年增加数”部分单列项目反映,在填列“增加长期投资”项目时,应按扣除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后的数额填列。
10.“对外投资转出固定资产”项目和“对外投资转出无形资产”项目,分别反映年度内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累计数。
这两个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科目贷方发生额有关数字与“累计折旧”“长期投资”科目的借方发生额有关数字分析填列。
11.“资本净增加额”项目,反映企业年度内增加的资本累计数。
本项目应根据“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科目的年末余额与年初余额差额的合计数填列。
12.“应交所得税”项目,反映企业年度内应交纳的所得税。
本项目应根据“利润分配”科目所属“应交所得税”明细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填列。
13.“提取盈余公积”项目,反映企业年度内提取的盈余公积。
本项目应根据“利润分配”科目所属“提取盈余公积”明细科目的借方发生额计算填列。
企业以盈余公积弥补的亏损在本项目以“-”号表示。
14.“应付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年度内已分配的应付投资者的利润。
本项目应根据“利润分配”科目所属“应付利润”明细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填列。
15.“应交特种基金”项目,反映企业年度内应交财政的特种基金。
本项目应根据“利润分配”科目所属“应交特种基金”明细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填列。
上述利润分配各项目,均不包括调增调减上年利润相应调整的利润分配数。
16.“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净增加额”项目,反映企业年度内增加固定资产净值和建造固定资产而支出的资金累计数,包括收回长期投资增加的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盘盈不包括在本项目数字之内)。
本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和“在建工程”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17.“增加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及其他资产”项目,反映企业年度内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及其他资产增加累计数。
本项目应根据“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及其他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除上述已列明项目外,其他各项目的减少数以“-”号表示。
四、本表流动资金各项目反映流动资产增减和流动负债增减情况,应根据“资产负债表”中各项流动资产、流动负债的年初数和年末数的差额直接填列。
年末数大于年初数的为增加,在表上以正数填列;年末数小于年初数的为减少,在表上以“-”号填列。
五、为了全面反映企业流动资金增减变动的产生原因,便于财务分析,对于不直接影响流动资金增减的某些项目,在本表中也增列了项目予以全面反映;为如实反映企业流动资金来源、运用以及增减情况,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本表中增加或减少必要项目。
利润分配表编制说明
一、本表反映企业利润分配的情况和年末未分配利润的结余情况。
二、本表“本年实际”栏,根据当年“本年利润”及“利润分配”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上年实际”栏根据上年“利润分配表”填列。
其中,“利润总额”项目应反映上年“利润总额”项目加、减“上年利润调整”项目后的数字,“应交所得税”项目应反映上年“应交所得税”项目加、减“上年所得税调整”项目后的数字。
如果上年度利润分配表与本年度利润分配表的项目名称和内容不相一致,应对上年度报表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上年实际”栏内。
三、本表各项目的内容:
1.“利润总额”项目,反映企业全年实现的利润,如为亏损,则以“-”号在本项目内填列。
本项目的数字应与“损益表”上“利润总额”项目的“本年累计数”一致。
2.“应交所得税”项目,反映企业本年利润应交的所得税。
3.“应交特种基金”项目,反映企业应上交财政的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
4.“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反映企业上年年末未分配的利润,如为未弥补的亏损,以“-”号在本项目内填列。
本项目的数字应与上年利润分配表“未分配利润”项目的“本年实际”数一致。
如因某种原因需要对上年利润和利润分配进行调整的,调整数应在本表“上年利润调整”项目单独反映,不调整本项目的数字,其中,调整增加利润应交纳的所得税,还应在“上年所得税调整”项目单独反映;如为调减利润冲抵的所得税,用“-”号反映。
5.“盈余公积补亏”项目,反映企业用盈余公积弥补的亏损。
6.“提取盈余公积”项目,反映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
7.“应付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应付给投资者的利润。
商品销售利润明细表编制说明
一、本表反映企业商品销售利润的明细情况。
二、“商品销售净收入”栏反映企业商品销售收入减去商品销售折扣与折让后的净额,其中“美元”栏反映出口商品销售收入的美元数。
三、“商品销售成本”栏下的“美元”栏,反映企业进口商品支出的美元数。
四、本表各项目按商品品种、类别等填列。
企业经营进出口业务的,还应分别填列自营进口、自营出口等有关明细情况。
附录:
主要会计事项分录举例目录
分录号数一、实收资本及资本公积 1-10
(一)实收资本 1-4
(二)资本公积 5-10
二、借入款项 11-24
(一)短期借款 11-13
(二)长期借款 14-17
(三)应付债券 18-24
三、商品购进、销售、储存、加工及出租 25-118
(一)商品购进 25-53
(二)商品销售 54-73
(三)商品储存 74-84
(四)代购代销商品 85-102
(五)商品加工 103-112
(六)出租商品 113-119
四、材料物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 120-141
(一)材料物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购进 120-122
(二)材料物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的领用、摊销及销售 123-141
五、货币资金及结算款项 142-194
(一)货币资金 142-156
(二)结算款项 157-194
六、对外投资 195-217
(一)短期投资 195-199
(二)长期投资 200-217
七、固定资产 218-244
(一)固定资产的取得 218-232
(二)固定资产的折旧 233
(三)固定资产出售、报废、毁损 234-240
(四)固定资产盘盈、盘亏 241-244
八、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245-254
(一)无形资产 245-250
(二)递延资产 251-252
(三)特准储备物资 253-254
九、费用及税金 255-291
(一)经营费用 255-258
(二)管理费用 259-267
(三)财务费用 268-274
(四)税金及附加费 275-291
十、其他收入及支出 292-304
(一)其他业务收入 292-293
(二)其他业务支出 294-300
(三)营业外收入 301-302
(四)营业外支出 303-304
十一、利润及利润分配 305-317
(一)结转本年利润 305-308
(二)利润分配 309-315
(三)上年利润调整 316-317
主要会计事项分录举例
一、实收资本及资本公积
(一)实收资本
1 1.收到投资者投入的货币资金
借:
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
实收资本
2 2.收到投资人投入的房屋、机器设备等实物,按评估确认价值
借:
固定资产
贷:
实收资本
3 3.收到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等,按评估确认价值
借:
无形资产等
贷:
实收资本
4 4.将资本公积、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借:
资本公积(或盈余公积)
贷:
实收资本
(二)资本公积
1.捐赠公积
5 (1)接受捐赠的货币资金,按实际收到的捐赠款入帐
借:
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
资本公积
6 (2)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
借:
固定资产(根据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有关凭
据)
贷:
资本公积(固定资产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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