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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赛斯特教育集团财务制度大全
赛斯特教育集团
财务管理制度
2008年10月
目录
第一章会计制度2
1.1组织架构2
1.1.2财务部职能2
1.2会计核算原则4
1.3会计政策5
1.4会计基础工作规定5
1.5会计科目使用说明6
1.6会计报表编制说明12
第二章财务制度14
2.1集团财务控制机制14
2.2财务预算管理制度14
2.3内部审计制度15
2.4资金安全管理制度15
2.5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7
2.6会计档案管理制度18
2.7财务收支审批程序19
2.8其它业务审批权限19
2.9日常管理及报销制度19
第一章会计制度
1.1组织架构
1.1.1组织结构图
出纳
1.1.2财务部职能
1.1.2.1财务战略规划职能
负责与其他相关部门一起研究、策划集团公司的财务战略规划,包括:
中长期筹资策略、投资战略、税务规划等;参与规划集团公司资本运作方案;负责制定集团公司会计核算制度与程序、财务管理制度与财务规范。
1.1.2.2资金管理职能
负责管理资金的来源、运用,控制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同时也保证资金的盈利性与风险的权衡。
厉行节约,控制集团总体费用,合理使用资金,使集团利润最大化。
1.1.2.3财务预算职能
协调并组织集团公司各部门年度计划的编制。
参与公司融资、投资计划的编制工作。
定期向董事会和总裁报告公司经营情况、预算指标完成情况及财务预警;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提出建议。
1.1.2.4会计核算、报告职能
负责集团公司会计核算业务,包括保持会计记录、准备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合并会计报表及相关的内部管理报表。
1.1.2.5财务监督职能
按会计监督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会计监督管理。
参与审核集团公司重大经济合同的订立,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财务监督。
对集团公司费用预算及收支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监督。
1.1.2.6资产管理职能
为保证公司实物资产的安全与完整,负责制订或参与协助相关部门共同制订公司固定资产、备品配件相关管理制度。
1.1.2.7其他综合管理职能
负责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公司各项外部检查和审计工作;办理各项保险业务;负责公司的税务相关工作。
1.1.3财务部岗位职权
1.1.3.1财务总监
1)主要岗位职责
审核监督年度商业计划的编制与执行;
参与制定集团绩效考核方案;
组织制订集团财务管理、预算管理、审计监督及会计核算制度,并监督各项制度的执行;
组织对集团财务指标进行分析与评估,为公司的相关决策提供支持,并为规划、绩效考核等工作的进行提供事实依据;
参与集团重大决策;组织集团对外投资的财务可行性研究及收益分析;
组织制定集团公司资金运作与调配流程与规范。
做好财务系统各项事务处理工作,提高工作效能,增强团队精神
2)主要管理权限
对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中讨论的事务具有建议权;
对集团公司财务人员的人员招聘、辞退有主要建议权;考核、奖惩和晋升有决策权;
对集团公司财务、会计、审计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有审核权;
对部门内的预算有审核权;
对集团公司一定金额以下的现金支出有审批权;一定金额以上的现金支出有审核权;
1.1.3.2会计主管
1)主要岗位职责
负责月度预算管理与控制
负责财务收支的审核工作。
负责本公司报销单据的制单及账务处理;
负责实施本公司各种税金的计算、缴纳、税收返还等业务;
负责向有关单位报送税务相关文件资料以及整理、归档;
负责本公司工资、奖金、课时费的计算,对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养老保险金等进行核对收缴;
负责对本公司固定资产内部调配、折旧、报废的账务处理。
负责编制各种财务报表及编报说明;
负责本公司会计核算档案的整理、移交,和归档管理工作;
2)主要管理权限
在工作职责范围内,对本公司税务保险工作有建议权;
在会计、税务业务范围内,有权要求集团相关人员予以配合;
对本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有建议权;
在资产管理工作范围内,有权要求相关人员给予配合。
1.1.3.3出纳
1)主要岗位职责
负责审核及办理收、付款业务,及时催收各种欠款;
负责登记日常业务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核对账单,编制银行调节表;
负责劳动人事工作(包括签订用工合同、失业手册、工资手册、公积金手续、医疗保险手续)。
负责每周现金流量的上报工作。
负责编制月度现金流量的执行情况。
负责保管末签发的支票及有关印章,不签发空头支票。
负责协调企业与银行的关系,保证业务正常开展。
负责本公司日常报销业务。
2)主要管理权限
在工作职责范围内,有权要求相关部门人员给予配合;
在工作职责范围内,对不符合规定的单据,有权拒绝办理。
1.2会计核算原则
1.2.1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真实客观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1.2.2会计核算应当按照现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元素口径一致,会计信息相互可比。
1.2.3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1.2.4会计核算中应当考虑到财务风险,对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应当作出合理的预计并附注说明,对可能取得的收益,则暂不入账。
1.2.5会计核算要求一个会计期间的各项收入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在同一个会计期间内进行确认计量。
1.2.6要求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或费用处理;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都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1.3会计政策
1.3.1公司执行统一的《小企业会计制度》;院校执行统一的《民办非企业会计制度》。
主要的会计政策如下:
1.3.2计价基础:
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基础,当无法获得历史成本时使用重置成本法。
1.3.3低值易耗品:
是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物品。
采用一次摊销法进行摊销。
1.3.4固定资产折旧:
采用平均年限法,按三年期折旧,不留残值。
1.3.5属于本年度项目收支,列入本年利润。
属于上一年度项目收支,列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3.6营业收入:
按现金收入核算。
1.3.7营业成本:
按项目预算计提成本。
1.4会计基础工作规定
1.4.1凭证一般采用通用记帐凭证,填制记帐凭证时,应当对记帐凭证进行连续编号。
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两张以上记帐凭证的,可以采用分数编号法编号。
1.4.2除结帐和更正错误的记帐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帐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
1.4.3记帐凭证填制完经济业务事项后,如有空行,应当自金额栏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处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划线注销。
1.4.4记帐凭证登记完毕后,应当按编号顺序保管,不得散乱丢失。
1.4.5记帐凭证应当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按照编号顺序,按期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讫日期、起讫号码,由装订人在装订线封签处签名或者盖章。
1.4.6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
1.4.7根据记帐凭证编制记帐凭证汇总表。
1.4.8根据记帐凭证汇总登记总分类帐。
1.4.9根据记帐凭证及所附的原始凭证登记各明细分类帐。
1.4.10月终,根据总分类帐编制会计报表。
1.4.11对帐:
为了保证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具体内容如下:
1.4.11.1帐证核对:
是指各种帐簿(总帐.明细分类帐以及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等)的日记录与会计凭证(记帐凭证及其所附的原始凭证)的核对。
1.4.11.2帐帐核对每月一次,主要是总分类帐各帐户期末余额与各明细分类帐面余额相核对。
1.4.11.3帐实核对:
现金日记帐帐面余额与现金实际库存数额相核对,银行存款日记帐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对帐单相核对。
1.5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1.5.1资产类科目
1.5.1.1现金
1)从银行提取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将现金存入银行,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2)因支付职工出差费用等原因所借的现金,借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出差人员交回的差旅费剩余款并结算时,借记本科目,按应报销的金额,借记费用类科目,按实际借出的现金,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3)因其他原因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各独立核算单位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
1.5.1.2银行存款
1)款项存入银行,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现金”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2)发生的存款利息,根据银行通知及时编制收款凭证,借记本科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3)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各独立核算单位实际存在银行的款项。
1.5.1.3应收账款
1)本科目核算因提供劳务应向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
2)发生应收账款时,按应收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实现的收入,贷记“营业收入”等科目。
收回应收账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应按接受劳务的单位分类,并按不同的债务人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预收的款项。
1.5.1.4其他应收款
1)本科目核算除应收账款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包括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2)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各种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应按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分类,并按不同的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各独立核算单位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1.5.1.5待摊费用
1)本科目核算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内(包括1年)的各项费用。
2)发生各项待摊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按受益期限分期平均摊销时,借记相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各种已支出但尚未摊销的费用。
1.5.1.6固定资产
1)本科目核算为提供劳务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二年、单位价值2000元以上的资产。
2)购入的固定资产,按买价作为入账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盘亏的固定资产,按其账面净值,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原价,贷记本科目。
4)因出售、报废和毁损等原因减少的固定资产,按减少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原价,贷记本科目。
5)应当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和“固定资产卡片”,按固定资产类别、使用部门和每项固定资产进行明细核算。
6)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各独立核算单位期末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
1.5.1.7累计折旧
1)本科目核算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
2)应按月提取折旧,借记相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3)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
4)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管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
5)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6)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各独立核算单位已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累计数。
1.5.1.8固定资产清理
1)本科目核算因出售、报废和毁损等原因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价值及在清理过程中发生的清理费用和清理收入等。
2)出售、报废和毁损的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时,按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借记本科目,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3)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
清理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借记“ 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4)本科目期末余额,反映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的净值以及清理净收入(清理收入减去清理费用)。
1.5.1.9无形资产
1)本科目核算持有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各种无形资产的价值。
2)无形资产应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
3)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4)摊销无形资产价值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5)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各独立核算单位已入账无形资产的摊余价值。
1.5.2负债类科目
1.5.2.1短期借款
1)本科目核算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借款。
2)借入的各种短期借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归还借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3)发生的短期借款利息应当计入当期财务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预提费用”、“银行存款”等科目。
4)本科目应按贷款单位设置明细账,并按借款种类及期限等进行明细核算。
5)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各独立核算单位尚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本金。
1.5.2.2应付账款
1)本科目核算因接受劳务等而应付的款项。
2)因接受劳务而发生的应付未付款项,根据供应单位的发票,借记相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本科目应按供应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各独立核算单位尚未支付的应付账款。
1.5.2.3应付工资
1)本科目核算应付末付给职工的工资总额。
不论是否在当月支付,都应当通过本科目核算。
2)根据考勤记录、工资标准等,编制“工资表”,计算各种工资。
借记相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期末一般应无余额。
1.5.2.5应交税金
1)本科目核算应交纳的各种税金,如营业税、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2)发生应交纳税金的经济业务,按其营业额或所得额规定的税率,计算应交纳的税额,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或“所得税”科目,贷记本科目。
3)交纳的税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交纳的应交税金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多交的应交税金项。
1.5.2.6其他应交款
1)本科目核算除应交税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应交的款项,包括应交的教育费附加。
2)按规定计算出应交纳的各种款项,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本科目;交纳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3)本科目应按其他应交款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交纳的其他应交款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多交的其他应交款项。
1.5.2.7其他应付款
1)本科目核算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
2)发生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本科目应按应付和暂收款项的类别和单位或个人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支付的其他应付款。
1.5.2.8预提费用
1)本科目核算按照规定从成本费用中预先提取但尚未支付的费用,如预提的租金、课时费等。
2)按规定预提计入本期成本费用的各项支出,借记“营业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实际发生的支出大于已经预提的数额,应当计入当期费用。
但上年度的项目应当计入以前年度损益。
4)本科目应按费用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5)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已预提但尚未支付的各项费用。
1.5.2.9专项应付款
1)本科目核算市财政拨付的科技项目款。
2)收到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相关科目
3)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项目尚未支付的各项费用。
1.5.3所有者权益类科目
1.5.3.1实收资本
1)本科目核算实际收到投资者投入的资本。
2)以现金投入的资本,应以实际收到或者存入开户银行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3)以非现金资产投入的资本,应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借记有关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各独立核算单位实有的资本数额。
1.5.3.2本年利润
1)本科目核算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
2)期末结转利润时:
收入类,应借记“营业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成本类,应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所得税”等科目。
3)年度终了,应将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结出的本年实现的净利润,转入“利润分配”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净亏损,作相反会计分录。
4)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1.5.4损益类科目
1.5.4.1营业收入
1)本科目核算单位在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所产生的收入。
2)将已实际收取的属于本年度的收入,应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收入”科目。
3)将已实际收取的属于上一年度的收入,应借记本科目,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4)对已确认收入尚末有经济利益流入到企业的应在备查账上体现。
5)本科目应按主营业务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6)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1.5.4.2营业成本
1)本科目核算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发生的成本。
按成本的归属期将与收入相关的成本预提。
借记本科目,贷记“预提费用”科目或贷记“应付账款”
2)本科目应按业务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3)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1.5.4.3营业税金及附加
1)本科目核算日常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2)按照规定计算出的税金及附加,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应交税金—城市维护建设税”“其他应交款”等科目。
3)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科目应无余额。
1.5.4.3营业费用
1)本科目核算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发生的费用。
具体包括:
a)工资包括员工的基本工资、岗位津贴、驻外补助等
b)保险费包括为员工支付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险、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工伤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c)租赁费包括办公区发生的租借费。
d)办公费包括为组织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办公用品消耗、办公电话费、工商税务年检费等。
e)工会经费包括按工资额2%计提的应交给工会部门的费用。
f)业务招待费包括为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宴请费。
g)差旅费包括为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外地车船费、住宿费、补助费等。
h)固定资产维护费包括电子设备易耗品的更新费、办公区维修费、机房布置及改造费。
i)教学管理费包括为组织教学活动而发生的课件费、印刷费。
j)学生管理费包括为组织学生活动而发生的费用。
k)宣传费包括宣传品印刷、制作、媒体广告费等。
l)折旧费为办公人员办公设备而计提的折旧。
m)市场费包括为经营活动而发生的校园活动费。
n)税费包括印花税、房产税等
o)培训费包括为组织员工培训及购置书籍等。
2)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相关科目。
3)本科目应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
4)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1.5.4.4管理费用
a)本科目核算行政管理部门在经营管理中发生的公司经费
b)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相关科目
c)本科目应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d)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1.5.4.5财务费用
1)本科目核算为筹集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以及相关的手续费等。
2)发生的财务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发生的应冲减财务费用的利息收入,应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应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4)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1.5.4.6所得税
1)本科目核算当期发生的所得税费用。
2)应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
3)计算的当期所得税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
4)收到因多计等原因而退还的所得税,应在实际收到退还的所得税时,冲减收到当期的所得税费用。
实际收到的所得税返还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5)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1.6会计报表编制说明
1.6.1资产负债表编制说明
1.6.1.1“货币资金”项目,反映库存现金、银行结算存款的合计数。
本项目应根据总帐上“现金”、“银行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
1.6.1.2“其他应收款”项目,反映对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应收和暂付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总账上“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6.1.3“存货”项目,反映在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过程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消耗物资和办公用品等在库的各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包括各种材料、办公用品等。
本项目应根据总账上“存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6.1.4“待摊费用”项目,反映费用已经支出但应由以后各期分期摊销的费用。
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其他待摊费用,应在本表“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反映,不包括在本项目内。
本项目应根据“待摊费用”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长期待摊费用”科目中将于1年内到期的部分,也在本项目内反映。
1.6.1.5“固定资产原价”和“累计折旧”项目,反映各种固定资产原价及累计折旧。
经营租赁的固定资产,在费用中列支。
1.6.1.6“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反映因出售、毁损、报废等原因转入清理但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变价收入等各项金额的差额。
本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如“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期末为贷方余额,以“-”号填列。
1.6.1.7“应付账款”项目,反映接受劳务供应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本项目应根据“应付账款”科目所属各有关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填列。
1.6.1.8“应付工资”项目,反映应付未付的职工工资。
本项目应根据“应付工资”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填列。
如“应付工资”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以“-”号填列。
1.6.1.9“应交税金”项目,反映期末未交的各种税金。
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应交税金”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以“-”号填列。
1.6.1.10“其他应交款”项目,反映应交未交的除税金、应付利润等以外的各种款项。
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交款”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其他应交款”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以“-”号填列。
1.6.1.11“其他应付款”项目,反映所有应付和暂收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款项。
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6.1.12“预提费用”目,反映所有已经预提计入成本费用而尚未支付的各项费用。
本项目应根据“预提费用”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
1.6.1.13“专项应付款”项目,反映科研项目的专项拨款。
本项目应根据“专项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6.1.14“实收资本”项目,反映投资者实际投入的资本总额。
本项目应根据“实收资本”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6.1.15“未分配利润”项目,反映尚未分配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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