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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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报告
天水市农业局
20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自查报告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一件大事,而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车间,因此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至关重要。
2001年农业部就提出了“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全国人大分别于2006年11月和2009年6月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我省人大也于2009年3月起实施了《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这些法律法规均赋予了各级地方政府和农业主管部门依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职责。
2012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重视下,在市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从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加强组织领导、农业投入品监管、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及体系建设、农产品“三品”认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等多个环节,全面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全市没有出现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一、所作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
2012年,我局先后多次召开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要环节,精心安排,全面部署,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重点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等工作,推动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不断提高。
(二)加强制度建设
在原来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制度建设,建立制定了一系列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如《天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意见》、《天水市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天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天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2012年天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等。
这些制度、方案的建立健全,完善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强化了农业生产过程监管、加强了农业执法检查、加大了农业标准化推广力度、促进了农产品品牌认证工作,有力地推动了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三)加大农业投入品监管检查工作力度
为了规范我市农产品经营秩序,防止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事件发生,从生产源头上防治农产品污染,我局积极组织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了以农药为主的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工作和农资打假活动。
一是加强农药市场监管。
在农药销售和使用的关键季节组织开展监督检验,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高剧毒农药行为。
截止目前共计检查全市范围内的秦安、秦州、麦积、甘谷、磐安、武山、洛门等7个农资市场的农药经销商80户,通过对农药经销门面及存贮库房的全面细致检查,未发现有经营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禁用农药的情况,其次对于在蔬菜、果树、中草药上限制使用的19种农药进行了详细检查销售台帐,其中大部分品种已经在我市淘汰,只有甲拌磷,甲基异柳磷等市面上少量有售,但台帐反映都明确用于大田粮食作物。
二是加强农药生产经营检查。
我们配合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所有农药经营进行了资质清查。
据统计,2012年前半年全市各县区共检查各类农资市场408个,检查农资生产和经营企业786个,查处证照不全的经营门店51个,种子包装标签不规范的经营门店21个,依法查处销售假冒、过期农资经营门店11个,责令限期整改门店120个。
(四)开展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暨放心农资进乡村宣传周活动
2012年3月20日我市在清水县轩辕广场举办了“科技下乡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启动仪式。
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畜牧局、市供销社等部门的负责人,举办县四大组织领导、县农资打假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新闻媒体的记者参加了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结束后,市县农业、畜牧、工商、供销等单位的执法人员、专家、技术干部,通过设立现场咨询点、发放宣传资料、介绍农业法律法规和放心农资相关知识、现场解答农民疑难问题,现场进行化肥、农药、兽医、种子、饲料、农具等重点农资识别演示,进行了现场宣传。
各县区也每年积极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据统计,在2012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期间,全市共举办现场咨询活动7次,举办各类培训班24期,参加培训人员2000多人,参加的经营企业、生产企业共128家,出动执法和科技人员1100人次,发放资料近4万份,张贴标语横幅48条,并免费发放了一批农药、复合肥、种子等优质农资,接待咨询群众2.3万人次,展销优质农资产品3万公斤,价值16万元,全市开展的宣传周活动得到各地群众的好评。
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活动,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法规意识,加大了科技服务力度,提升了科学识假维权能力。
(五)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及体系建设工作
一是开展菜篮子超市日常监督检测工作。
近年来,市县各级检测机构充分发挥现有检测设备资源,坚持开展检测工作,每月对本区域内批发市场、零售市场、超市和生产基地的蔬菜产品多次进行例行检测,检测范围覆盖了我市上市蔬菜和地产蔬菜的所有品种。
2012年,我市自行抽检蔬菜样品12079个,合格数11969个,合格率99.08%。
对检测出的不合格产品,依法督促生产农户和经营户进行销毁、下架,退市等无害化处理,有效保障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是全力配合省农牧厅对我市的例行抽检工作。
2月21日至22日,受省农牧厅委派,武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工作组对我市进行了2012年全省第一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抽检工作。
在秦州、武山两县区的蔬菜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抽取了黄瓜、番茄、菜豆、芹菜、甘蓝、辣椒、大白菜等7个种类44个蔬菜样品(秦州区24个、武山县20个),合格率为100%。
6月4日至5日,武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工作组对我市进行了第二次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抽检工作。
在麦积、秦安两县区的蔬菜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抽取了44个蔬菜样品,合格率100%。
8月21日至22日,武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工作组对我市进行了第三次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抽检工作。
在秦州、清水两县区的蔬菜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抽取了44个蔬菜样品,目前正在检测。
三是强化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和检测工作。
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的原则,共建立了市、县区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8个,其中市级一个,县级7个。
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近两年年均检测蔬菜样品18000多个,目前正在争取国家投资建设成综合性的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7个县区中,秦州区、武山县和甘谷县已争取到了国家投资300万元建设的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建设项目,可开展农业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多种检测项目的定量检测,其余县区正在争取国家投资建设的县级农产品质量检测站项目。
为了保证上市蔬菜质量安全,先后在武山洛门、秦州瀛池、麦积东部等蔬菜批发市场建立了检测点,配备了有机磷农残快速检测设备,扶持市场开展农残快速自检工作。
特别是2010年在市区新建的4家“菜篮子”农超对接超市里建立了蔬菜质量安全检测点,每天由市蔬菜办派出专人,开展蔬菜农残快速检测工作,年检测蔬菜样品达到16000多个,合格率达99.2%。
初步形成了市、县、市场三级检测网络体系。
四是不断健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
2010年,天水市委和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各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按区域设置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根据产业化机构布局、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特色优势农产品形成规模和区域等,按2-3个乡镇设置一个机构的原则,由县区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和备案。
截止到目前,天水市7个县区均已向县区编办进行了申报,全市已建立77个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监管站,覆盖98个乡镇,占全市113个乡镇的86.7%。
其中麦积区批准在花牛、马跑泉、中滩、新阳、甘泉等17个乡镇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秦州区批准在玉泉、皂角、汪川、齐寿、大门等16个乡镇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武山县批准在城关、洛门、马力、四门、滩歌、鸳鸯等6个乡镇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监管站(覆盖全县15个乡镇),甘谷县批准在大像山、新兴、磐安、刘峰、安远、金山等12个乡镇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监管站(覆盖全县15个乡镇),秦安县批准在兴国镇、莲花镇、西川镇、叶堡乡、安伏乡等全部17个乡镇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监管站,清水县批准在永清镇、白驼镇、金集镇、秦亭镇、白沙乡、王河乡、贾川乡、草川铺乡、黄门乡等9个乡镇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监管区域站(覆盖全县18个乡镇)。
(六)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提高产品知名度
采取政府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自主申请的办法,认证了一批“三品”产品。
从2003年至2012年,全市共认证“三品”品牌103个,其中有机食品7个,绿色食品50个(AA级产品1个,A级产品49个),无公害农产品46个;商标注册14项。
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面积面积32.085万亩,其中蔬菜28.435万亩。
这些产品的认证,对提高我市蔬菜的知名度,增加蔬菜效益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
(七)加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
我局在2012年积极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和工商、卫生、药监、畜牧、技术监督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深入到街道乡镇开展宣传,以展出图片、印发材料、现场讲解等方式,宣传食品安全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并在天水日报社、天水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
此外,结合我市科技下乡活动,对农民进行了无公害标准化生产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共散发材料18000多份,指导培训5000多人次。
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培训活动,提高了广大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安全意识和生产经营水平,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营造了法律舆论氛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通过各级政府和农业职能部门的努力,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所提升。
但由于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起步晚、基础差,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是检测机构不健全,建设水平低。
全市7个县区虽然全部建立了农产品检测机构,但由于起步晚、基础差、水平低,当前还处在项目建设阶段,适应不了当前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虽然按照主管部门及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根据现有条件,定期地对全市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及市场上的农产品(仅限于蔬菜)进行抽检,但到目前为止,市级检测机构没有省级计量认证和资质认证的硬件基础,严重影响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实施。
同时我市的乡镇检测站(所)多为挂靠单位,既没独立,也无编制,人员多从乡镇调剂,受农业局委托实施执法权限。
二是农药监管难度大。
农药现有管理体制不健全,行业管理部门多,对农药经营门店监管存在死角,部分农户为了追求防治效果,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或不按照规定的使用技术、次数、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在部省例行抽检中,我市的一些蔬菜中农残含量超标或高毒违禁药品检出,都说明我市农药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
三是工作经费紧张。
由于我局检测任务不断加大,目前年检测经费大致在15万元左右,而近年来市级财政年度列入检测经费一直为10万元,县级检测经费更是难以保障,致使监管检测工作难以有效地开展。
四是市场准入制度实行难。
为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各地都提出实行市场准入的管理制度,但在具体操作中,一方面由于市场的检测机构不健全,多数市场质量把关缺失严重,无检漏检现象普遍;另一方面即使有检测能力的市场,对检出的不合格农产品仅是拒入本市场,导致转移销售,建立不起农产品质量安全报告制度,更谈不上无害化处理和销毁。
五是认证产品后续管理跟不上,我市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三品”目前还停留在认证这个层面上,农户、企业在取得认证后,放松了管理或追逐利益,导致产品质量下滑,使产品不再符合“三品”产品质量标准,这些行为严重影响了三品食品的声誉。
究其原因,主要是我市农产品市场还没有有效建立起市场准入制度,优质农产品和劣质农产品混区经营,“优质优价”难以体现,严重挫伤了生产者的积极性,对产品三品认证认识不足。
六是标准化普及不够,标准的制定是为了实施,但是目前我市蔬菜标准的实施并不理想,由于农业劳动力的科技素质较低,对蔬菜标准化生产的认识不足,多数农户蔬菜生产管理尤其是防病治虫具有盲目性和随意性,标准化应用水平低。
七是农产品追溯制度不健全,农产品在生产、加工、储运和销售等整个食品链条上不能做到信息共享、有效传递,信息链条断裂,无法对农产品实行有效追溯。
三、今后打算及建议
(一)加强农业监管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
积极推进市、县、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尤其要加快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将工作中心下移,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
同时,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二)多渠道争取资金,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有效深入开展。
一要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项目,健全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二要积极争取政府和财政支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是建议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经费的投入力度,改善工作条件,提升监管工作水平。
(三)注重源头治理,抓好农业投入品监管。
继续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活动和农药市场整治活动,重点针对当前蔬菜上使用禁用高毒农药问题,加大对违法生产销售禁用高毒农药和添加高毒农药成分行为的查处力度。
对国家禁限用农药的生产、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定期不定期进行排查,对农资、农药经营业户全部建立排查档案,从源头上杜绝高毒禁用农药流入生产环节。
对农药批发市场和销售门店有销售高毒剧毒的禁用农药,一经查出,进行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扣押农药、罚款、销毁等处罚。
(三)抓关键环节,搞好农业生产过程监管。
在生产过程中要按照有机、绿色、无公害食品的不同要求进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建立以生产农户、企业为单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档案,详细记录技术措施、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产品检测情况等,规范生产操作规程。
(四)抓规范化生产,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
要以国家、行业标准为基础,加快我市优势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的标准制定与推广步伐,形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上地方标准、地方企业标准互补兼容的农业标准体系;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力度,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
(五)实施基地准出制度和市场准入制度。
在全市蔬菜生产基地建立基地准出试点,配备农残检测仪器,对检测不合格产品禁止出生产基地,进行销毁;在市场(批发市场、农超对接超市)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对经过认证或检测,符合质量卫生安全指标要求的农产品,允许进入市场经营;对未经认证的农产品,要进行现场检测,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一律实行市场退出或者销毁,不得进行交易和销售。
(六)提升质量水平,抓好农业品牌认证工作。
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等优质安全农产品,并积极做好品牌认证和宣传推介工作,在促进农民增收的同时,为消费者提供更多更好的优质农产品。
二○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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