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用工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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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员工聘用
第三章考勤管理
第四章试用及转正
第五章劳动合同
第六章离职管理
第七章社会保险及暂住证
第八章
休假
第九章招调管理
第十章附则
附件
第一章总则
一、为保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利,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用工管理制度,促进公司的发展,根据国家劳动法和深圳市有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劳动法规,依法实施劳动用工管理,及员工建立正常、和谐的劳动关系。
第二章员工聘用及辞职辞退
四、公司聘用员工,坚持以下原则:
(一)精简、高效的原则:
在合理设置机构,做好定岗、定员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有计划地聘用员工,避免盲目滥聘,出现人浮于事的现象;
(二)任人唯贤的原则:
坚持高标准选取人才,聘用有敬业精神、专业技能、实践经验的员工,把德能兼备的人员安排到管理岗位,建立起一支能适应市场竞争需要的员工队伍;
(三)激励机制原则:
对员工实行考核、奖惩及晋升制度,并为优秀员工落实招调指标,解决户口问题。
五、招聘计划的提出
(一)公司副总以上含副总人事任免应由董事会商讨决定。
(二)部门经理级别招聘计划由主管副总提出报总经理审批。
(三)部门经理以下人员的招聘计划应根据实际情况由本部门经理提出,由主管副总审批。
(四)行政人事部门负责对在职员工进行考核考评。
根据考核考评情况提出对员工的待遇调整,职务升降或免除。
六、公司招聘员工时,必须进行素质考评及专业技术考核。
七、招聘员工分初试、复试两次进行:
(一)初试:
由行政部主管或陪同招聘部门经理(主管)进行;
(二)复试:
由各部门经理(主管)陪同总经理进行,做出考核及评定。
八、员工的录用权属总经理,各部门经理(主管)有建议权。
九、应聘人员经面试及体检合格后,按照公司录取通知确定的日期、地点、亲自办理入职手续,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本人最近一寸彩色照片两张;
(二)区级以上医院的入职体检表;
(三)学历证书、身份证、职称或资格证书,交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四)职位有深户要求的,需同时交验户口本原件,留存复印件;
(五)职位要求有担保的,担保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在办理入职手续当日来公司办理担保手续;
(六)原单位的离职证明或离职交接手续证明;
十、员工入司时必须如实填报人事资料,不得瞒报或虚报,并签名以示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十一、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时间自入职之日起计算;
十二、试用期及转正
拟录用员工需要经过试用期,一般不应超过个月,试用期内由人事部和就职部门出具考查报告,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
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十三、员工辞职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完成如下相应交接后方可离职:
(一)业务交接包含电子资料、纸介资料,一般应由其直接主管负责接管,接管后再由部门经理分配至其他业务人员。
(二)办公用具及文档交接,由行政部负责接管核对。
(三)账务交接,辞职人员需在离职前清偿所有公司账务。
如业务人员辞职,存在客户未收货款的,拟离职人有义务在保证货款的安全后方可离职,当存在不确定性的回款的情况时,公司有权利采用延缓发放薪资或其他所得等手段,做出适当质押。
(四)对于办理完相应辞职手续的员工,未发放工资将按照公司统一规定的工资发放日发放,其在职期间主导的业务提成将在货款回收后安排发放。
第三章考勤管理
十四、本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半工作制,周一至周六上午工作。
具体时间为:
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
—:
;周六上午:
—:
工作。
因故需要调整时由行政部另行通知;
十五、员工每日必须在考勤表上签到,不得找人代签,不得弄虚作假。
十六、上班时间开始后分钟内到岗者,不必计算迟到,超过分钟(不含分钟),分钟以内的按迟到论处,每次罚搞卫生一天,迟到时间超过分钟(不含分钟)的按事假扣工资;
十七、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
特殊情况需经部门经理(主管)批准。
未经批准,不到公司报到即外出办理业务的,根据具体情况遵照以上规定处理;
十八、工作时间终止前下班者,且未办理请假手续的视为早退;
十九、早退者,不到半天的以旷工半天计,超过半天的以旷工天计;
二十、请假的程序及审批按如下办理:
(一)员工办理请假手续需填写“请假申请单”交相关领导审批,经审批后的“请假申请单”方视为有效,特殊情况无法办理的,须至少提前小时电话向领导申请,并于上班后小时内补办手续;
(二)员工请假需提前申请,请假两天以下(含两天)的,须提前天申请,请假两天以上五天(含五天)以下的,须提前天申请,请假五天以上十天(含十天)以下的,须提前一周申请,请假十天以上的,须提前十五天申请,特殊情况无法按规定提前申请的,须向有关领导说明情况,报总经理审批;
(三)员工请假两天以下(含两天)的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请假两天以上须由部门经理(主管)审核,交总经理审批;
(四)部门主管及以上级别的请假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五)因事必须本人亲自处理的情况下方可请事假,办理病假的请假手续须提供医院开具的请假单,办理有薪假期的请假手续须提供有效的证明资料(如结婚证等),不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明的,一律以事假扣发工资;
(六)经审批的请假单交由行政部备案,以作考勤统计之用;
二十一、未按上述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无故缺勤的,一律以旷工计扣工资;
二十二、除产假外,若请病假连续时间超过个月后,仍无法上班的,必须说明原因并提供病历及医院开具的证明,才予请假;
二十三、一年内请事假连续一个月或累计两个月以上者,一律做自动离职处理;
二十四、员工工资扣减规定参照《工资分配方案》执行。
二十五、员工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时,不进行考勤;
二十六、公司正式通知时间的会议、培训及集体活动等进行考勤管理;
二十七、代他人签到的,双方均以旷工天扣发工资,并做辞退处理;
二十八、员工上班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月累计达十次(含十次)以上的,除每次扣薪外,做辞退处理;
二十九、连续旷工日或全月累计旷工日或年旷工达日者,除每次扣薪外,做辞退处理;
三十、提供虚假医疗证明者,一经查明,做辞退处理;
第四章试用及转正
三十一、公司对被录用的员工实行个月的试用期,员工试用期开始三天内须提交试岗小结,试用期开始一周内进行培训考核,并由部门领导签署考核意见;
三十二、员工在试用期间工作表现及业务能力特别优秀或显著的,可缩短试用期,具体由部门经理(主管)申报,行政部审核,总经理审批;
三十三、员工在试用期间不能达到工作要求,但本人愿意延长试用期的,可由员工本人申请,部门经理(主管)及行政部审核,总经理审批;
三十四、试用期延长最多不超过三个月;
三十五、员工试用期结束前,可按如下流程办理转正:
(一)员工须试用期结束之前七个工作日向部门经理(主管)提交书面“转正申请报告”,并填写“转正申请表”(见附件一),交部门经理(主管)审批;
(二)各部门经理(主管)须认真对员工在试用期的工作表现、工作能力及态度做出评定,并在“转正申请表”签署意见,最迟于该员工试用期结束之前五个工作日将“转正申请表”交行政部;
(三)行政部须对员工在试用期的行为规范、绩效考核等做出说明,并签署意见,最迟于该员工试用期结束之前三个工作日将申请表交总经理;
(四)总经理对员工是否可以转正签署审批意见,于试用期结束前一个工作日将申请表交行政部备案;
(五)行政部负责将申请结果反馈给员工;
三十六、公司于转正到期之日及获批准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须按行政部要求在五个工作日内提交照片、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以便行政部及时为员工办理社保、暂住证等;
三十七、转正申请未获批准而同意延长试用期(最多不超过三个月)的,员工于延长试用期结束前按上述流程申请转正;
三十八、转正申请未获批准,且未同意延长试用期的,公司将做辞退处理;
三十九、转正申请表由行政部负责保管,及员工的人事档案一同存放。
第五章劳动合同
四十、被录用的员工必须及公司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十一、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四十二、劳动合同期满,即告终止。
如双方需续签合同,应在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内进行。
四十三、劳动合同分两种:
具有深圳市户口的员工采用《深圳市劳动合同》,非深圳户口的员工采用《深圳市劳务工劳动合同》。
四十四、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一至两年,关键岗位或深圳市户口的员工,可适当延长,通过公司招调解决户口的员工的劳动合同,合同期应超过三年。
四十五、肩负公司重要职务,或熟知公司经营秘密的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同时及公司签订《公司保密协议》
第六章离职管理
四十六、本制度规定的离职包括辞职、辞退及终止合同;
辞职:
员工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并辞去有关职务;
辞退:
指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终止及员工的聘用关系;
终止合同:
指劳动合同期满后,公司或员工双方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并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
四十七、辞职申请:
(一)正式员工(包括普通员工及部门主管以上级别的管理人员)辞职须提前天提出书面申请,未按规定提前申请辞职的,公司有权扣除其一个月工资;
(二)试用期员工(包括普通员工及部门主管以上级别的管理人员)须提前天提出书面申请,并视其具体工作情况安排交接工作;
四十八、员工因求学、考取国家公务员或出国定居等,可以凭有关证明材料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应予批准,但仍需按本制度中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四十九、除以上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员工在合同期内不得随意辞职,公司必须严格维护劳动合同的严肃性及员工队伍的稳定性。
五十、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须提前通知,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的;
(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四)不服从公司对其工作进行合理调整和安排的;
(五)故意损坏公司财物或有偷窃行为的;
(六)工作态度恶劣,严重损害公司声誉的;
(七)对待工作及公司不诚实,个人诚信度差,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
(八)泄露公司经营秘密,使公司蒙受经济损失的;
(九)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和信誉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十)有非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十一)提供一切虚假资料的;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十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未提前三十日通知的,应支付员工一个月的补偿金:
(一)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仍未痊愈或已痊愈但不能从事原有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外安排的工作的;
(二)不能胜任工作,效率低,屡出事故,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公司因经营困难而出现富余人员需裁员的;
(四)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五十二、有下列情形的,公司应发给员工经济补偿金:
(一)由公司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依本制度第五十二条规定解除合同的;
五十三、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标准:
(一)按员工在本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
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的月工资,不满一年的,按实际工作月数比例计发。
(二)月工资以劳动合同解除前三个月的平均值计算;
(三)发放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月工资;
五十四、员工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准或暂不准辞职或调出本公司:
(一)从市外招聘、调入本公司并迁入户口后服务不满年的;
(二)从市内调入本公司并及公司签订了固定劳动合同的;
(三)任职期间担负着公司重要职务,辞职或调出会给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四)其它原因不宜辞职和调离的。
五十五、终止合同:
(一)终止合同公司无需给员工发放经济补偿金;
(二)属终止合同的情况员工仍须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五十六、员工的辞退及辞职,均需办理离职手续,做好业务工作和有关资料的交接工作,清还财物、证件等。
五十七、办理离职手续的流程:
(一)员工离职须填写“离职申请单”(见附件二),获部门经理(主管)及总经理批准,办理交接手续完毕后方可离职。
(二)部门经理(主管)根据员工的工作繁简程度及责任大小确定其离职生效日期(即办理交接手续的日期),并交总经理审批,部门主管及以上级别的直接交总经理审批;
(三)经部门经理(主管)及总经理审批后的“离职申请单”交还员工本人,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后,员工须将“离职申请单”交还行政部,行政部负责存档保管;
(四)离职申请人于离职生效日期当日凭经审批的“离职申请单”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离职生效日之前,员工仍需在本岗位尽职工作,服从领导安排,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交接顺序须按申请单中的排列顺序进行,特殊情况可提前办理;
(六)交接部门经办人须认真办理交接手续,仔细填写交接情况,无交接情况的应在申请单中填写“无”;
五十八、社会保险:
员工于每月日(含日)前离职的,当月不予缴交社会保险
日之后离职的,当月仍予缴交社会保险费,其个人缴交部分在工资中扣除;
五十九、档案:
(一)普通员工的档案在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调出,公司不为其保管档案,有特殊情况需寄存公司的,经总经理同意,最多可为其保存不超过天;
(二)对于肩负着公司重要职务,熟知公司经营机密或通过公司招调解决户口的员工,必须在离职六个月后才能调走档案,但最多不超过一年;
六十、工资:
(一)“离职申请单”内所有内容填写完毕,方视为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公司准予发放工资,未交接完毕而私自不上班者,不予发放工资,且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除名处分;
(二)离职员工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后,须将招商银行卡号提供给公司财务部,财务部负责将工资于离职的次月工资发放之日存入银行卡。
(三)离职员工有提成的,其提成部分在财务部确认货款回收,订单无违规操作后可计提,于离职的次月工资发放之日存入银行卡。
第七章社会保险及居住证
六十一、公司聘用的员工,均要依法办理用工手续、暂住手续。
六十二、凡及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必须依法)为其办理用工手续、居住证及社会保险手续。
六十三、社会保险费按国家规定分个人缴交部分及公司缴交部分,属个人缴交部分的应在员工的月工资中扣除;
六十四、办理社会保险需提交的资料:
(一)未在深圳地区参保,无社保卡的需提交:
、个人最近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身份证复印件;
(二)已在深圳地区参保并持有社保卡的只需将社保号交行政部即可;
六十五、办理居住证需提交的资料:
(一)专用居住证照片一张;
(二)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三)女员工需提交计划生育证;
第八章休假
六十六、员工可享有国家法定假日
六十七、国家法定假日的休假及调休根据国家安排及公司情况另行通知;
六十八、全体员工可享受有薪受灾假期如下:
(一)因台风、火灾、住宅财物被盗失较大者视情况给予天;
(二)因台风、暴雨、交通停顿而造成无法上班者视情况给予数小时天;
六十九、员工转正后可享受以下有薪假期:
(一)年假:
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可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假;
(二)婚假:
员工结婚可享受七天(含周六、周日)的有薪假期;
(三)产期:
、生育:
()女员工可享有三个月的有薪分娩假。
()男员工给予天(含周六、周日)的产期看护假。
、人工流产:
经医院证明自手术之日起可享有天(含周六、周日)有薪假期;
、节育措施:
去医院进行节育手术或是上环等,经医院证明自手术之日起可享
有天(含周六、周日)有薪假期。
(四)丧假:
为父母、配偶、祖父母、岳父母、子女、兄弟姐妹服丧:
天(含周六、周日,省外不包括路程)。
七十、员工休假(含有薪假、病伤假、事假)期间的人员替补机制:
(一)销售部:
、业务员休假期间,其负责的商务工作(指报价、谈价)由其部门主管领导负责处理,其他询价下单、做销售单、送货单及销售合同等工作由客服专员负责协助处理,审批流程不变;
、销售部主管休假期间,其负责的商务工作(指报价、谈价)由销售部经理负责处理,其他询价下单、做销售单、送货单及销售合同等工作由客服专员负责协助处理,由总经理负责审批;
、销售部经理休假期间,其负责的商务工作(指报价、谈价)由销售部主管负责,其他询价下单、做销售单、送货单及销售合同等工作由客服专员负责协助处理,由总经理负责审批;
(二)采购部:
、采购员休假期间,其负责的所有工作由采购部主管进行处理,审批流程不变;
、采购部主管休假期间,其负责的所有工作由采购员进行处理,审批工作由总经理负责;
(三)财务部:
、财务部主管休假期间,其负责的所有工作由会计进行处理,总经理助理负责协助,审批工作由总经理负责;
、会计人员休假期间,其负责的所有工作由财务部主管进行处理,审批流程不变;
、仓库主管休假期间,其负责的工作由仓管员及司机共同处理,财务部主管及总经理助理负责提供协助及管理,审批工作由总经理负责;
、仓管员休假期间,其负责的工作由仓库主管及司机共同处理,审批流程不变;
、司机休假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另做安排;
(四)行政部:
、行政部主管休假期间,其负责的工作由总经理助理进行处理,行政文员负责协助,审批工作由总经理负责;
、行政文员休假期间,其负责的工作由行政部主管进行处理,审批流程不变;
(五)客户服务部:
、客服专员休假期间,其负责的工作由同部(部或部)的其他客服专员进行处理,若无其他客服专员在职,则由客服主管或公司指定的负责人(销售部经理)负责处理,审批流程不变;
、技术支持人员休假期间,其负责的工作由同部的工程师进行处理,客服主管或销售部经理负责协调及管理工作,审批流程不变;
、客服主管休假期间,其工作由客服专员及技术支持人员共同处理,销售部经理负责协助部门管理工作,审批工作由总经理负责
(六)总经理助理:
休假期间,其所负责的事务性工作由行政部主管及财务部主管共同处理,其负责的系统管理工作由总经理处理,审批工作由总经理负责;
(七)总经理:
外出期间,由总经理助理行使对公司所有事务的审批权及文件签署权;
第九章招调管理
七十一、招调对象:
(一)入司工作两年以上,德、能、勤、绩符合公司要求的在职员工;
(二)公司发展所急需的高级人才;
(三)对公司有特殊贡献,或为公司创造了一定经济利益的人才。
七十二、招调时必须及公司签定至少年期限的劳动合同。
七十三、招调时按规定必须向有关部门交纳的费用(如增容费等)由员工自负。
七十四、凡要求公司招调的员工,须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见附件四)及承诺书(见附件五),交部门经理(主管)及行政部审核,总经理审批。
七十五、公司行政部全面负责招调工作,有关人员必须加强学习,精通国家及深圳市劳动管理法规,严格执行招调工纪律,做好招调工作。
第十章附则
七十六、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并监督其实施效果。
七十七、本制度未尽事项,依照国家劳动法和深圳市有关劳动法规、法令处理。
七十八、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附件一:
转正申请表
日期:
年月日
姓名
部门
职位
入职时间
申请情况:
□转正□延长试用期
部门经理(主管)意见:
签字:
行政部意见:
该员工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试用期工资为元,转正工资应为元。
签字:
总经理审批意见:
自年月日起工资按元月发放。
签字
附件二:
离职申请单
申请日期:
年月日
姓名
部门
入职日期
预定离职日期
离职原因:
□辞职原因:
□辞退
□终止合同
部门经理(主管)意见
离职生效日期为:
年月日
总经理审批意见
工作交接情况
交接部门
交接情况
经办人签署
员工本部门(须附交接清单)
财务部
借款:
货款回收情况:
其它:
行政部
办公用品:
人事档案:
其他:
社会保险缴至年月
工资结算至年月日
附件三:
交接清单
项目:
、
、
、
、
、
、
、
、
、
、
、
、
、
、
、
、
、
、
、
、
交接人:
接交人:
部门经理监交人:
日期:
日期:
日期:
附件四:
户口指标申请表
部门
姓名
年龄
入职时间
职位
学历
申请招调形式
□招工□调工□其他
申请理由:
(工作业绩、工作表现)
部门经理(主管)意见:
行政部意见:
总经理意见:
附件五:
承诺书
本人(身份证号:
),由于向公司(公司)申请将户口调入深圳,现作出承诺如下:
、户口调入后,本人将在公司继续工作至少三年以上;
、若户口调入后,本人在公司服务未满三年,每提前一年辞职,本人支付元做为对公司的补偿金,不满一年按一年计,不满半年按半年计;
、本人在职期间,须严格遵守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及其他管理制度的所有条款;
、办理招调时所需向相关政府部门交纳的费用(如增容费、办证费等)由本人自行承担;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公司及本人各持一份,具相同法律效力。
承诺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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