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综楼公共服务平台研发办公楼通风空调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说明文本方案大学论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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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综楼公共服务平台研发办公楼通风空调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说明文本方案大学论文
综合楼(公共服务平台)等12项及1#研发办公楼等8项通风空调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第一章编制依据和编制说明
第一节编制依据
1.1通风空调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1.2施工图
名称
日期
设计号
有限公司设计的图纸
2010.01
1.3主要图集、规定、规范、标准:
类别
名称
编号
图
集
暖通空调标准图集
T9
建筑设备施工安装通用图集通风与空调工程
91SB6
建筑设备施工安装通用图集
91SB-X1(2000版)
标
准
《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J302-88)
《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BGJ304-88)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GBJ300-88)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
JGJ46-88
规范
规程
《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75-98)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艺及操作规程》
DB/5100P0/001-88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43-2002)
《建筑给排水与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02)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及验收规范》
(GBJ236-82)
《建筑施工高空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91)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JBJ23-96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规范》
JGJ33-86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电用电安全规程》
GB50194-43
第二节编制说明
本工程是:
0#综合楼(公共服务平台)等12项及1#研发办公楼等8项通风空调工程,建筑地点位于: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40-1地块E区,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77503.8平方米。
本工程量大、质量要求高,工期紧,必须具备较高的组织协调、施工管理、技术性能、充足的机械设备和施工物资储备能力才能圆满地完成本工程的施工。
本《施工组织设计》是工程施工的技术性文件,编制时对工期、质量目标、项目管理组织机构设置与劳动力组织、施工进度计划控制、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配备、主要技术措施、安全、文明施工等诸多因素尽可能做了充分考虑,突出其科学性、使用性及针对性。
在分项工程实施前还要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措施及作业指导书,指导工程施工,控制工序质量,确保本工程在拟定的工期内完成通风空调工程的全部施工内容,质量达市合格样板工程等级。
第三节本工程拟定的施工目标
充分发挥集团优势和成熟的民用工程施工经验、严格管理、科学组织,确保完成如下目标:
1、工程质量目标:
达到国家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等级。
2、施工工期目标:
在合同工期内完成空调、通风安装工程的所有施工任务。
3、安全施工目标:
消灭责任死亡事故,多人伤亡事故和重大财产损失事故,年重伤率控制在0.5‰。
4、文明施工目标:
达到市级示范文明施工工地标准,努力做好现场管理,场容场貌创一流水平。
第二章工程概况
第一节总述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0#综合楼(公共服务平台)等12项及1#研发办公楼等8项通风空调工程
(2)建设地点: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40-1地块E区
(3)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77503.8平方米
(4)工程类别:
公建
(5)承包方式:
专业分包
第二节通风空调工程概况
1.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
1.1现场具体地理位置的说明。
1.1.1现场的具体地理位置如下:
本工程位于北京亦庄开发区40-E地块北区。
1.2本招标工程目前正在进行主体结构的施工。
施工现场建筑红线位置、临时设施位置、道路交通和出入口、以及施工现场现状和周围环境等情况由招标人组织现场踏勘时予以明确。
投标人应在踏勘现场时充分了解本招标工程现场现状的条件和周围环境,并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对此作出相应的、恰当和充分的考虑。
1.3招标文件中反映涉及本工程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等情况的资料和信息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和客观的。
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承包(招标)范围
2.1工程发包范围
2.1.1通风、空调工程招标范围:
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通风系统、防排烟系统、人防通风系统,空调水系统(含散热器片安装)、空调风系统、新风换气系统及热交换站内的全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和安装由承包人负责。
负责采购设备与设计设备基础的协调工作,需得到建筑设计院二次设计的认可,并协调总包配合施工。
承包人负责其专业的施工管理、并有义务完成与总包及其他分包在本专业上的协调、配合工作,其中预留洞、预埋件、补洞、堵洞施工由总包负责。
2.2特别说明:
2.2.1图纸中有设计补充和设计变更之处,以设计变更为准。
2.2.2空调系统:
本次招标范围图纸内的空调水表间热量表不安装,仅预留安装位置。
该处用短节联通。
通风工程:
本建筑交楼标准为初装修,地上部分卫生间内排风设备及风管均不安装。
2.2.3风机盘管系统:
只安装风机盘管本体及水系统,风机盘管前后风管、部件、风口均不安装。
有消声静压箱的风机盘管,送、回风部分做至消声静压箱(消声静压箱开口预留接管法兰,以后的风管、部件及风口均不做。
风机盘管水系统进口处应有过滤器装置。
(零号楼地下室带装修,需配合装修将零号楼地下室内风盘所带送回风管、软接及风口全部安装到位。
)
2.2.4新风换气机:
只安装新风换气机本体及连接土建新风、排风风道、风管、风阀及过滤器部件。
负责风管与外墙百叶的连接与封堵,封堵部分加装保温隔热材料。
新风换气机以后风管、部件、风口均不安装。
楼层集中送新风的地上各层只安装至楼层结构风道后的新风阀,新风阀以后风管、部件、风口均不安装。
地下部分通风系统按图纸做到位。
新风换气机安装受楼道空间限制的,由厂家改变控制箱位置,从下部接线;施工时将过滤网也从下部抽取。
2.2.5排气、排烟系统按图纸做到位(不含地上卫生间的排气,零号楼地下室卫生间内排气系统需配合装修全部安装到位)。
2.2.6如果中标单位提供的屋顶机组布置平面导致电气配管线路与原设计不一致的,承包方须提前向总包提供详细的配管配线图纸,由总包完成预埋套管工作。
随制冷机组带的远端控制线应满足实际安装长度。
制冷机组进出口加装阀门。
2.2.7主要空调设备由总包方提供同期垂直运输。
2.2.8出入户管道、管线均做至出外墙(如有地下室外墙出地下室外墙)1.5米(不含1.5米部分保温,由市政完成);室外有台阶、坡道或首层外挑结构的做至出台阶、坡道或首层外挑结构1.5米。
2.2.9负责所提供的设备、材料的节能环保等国家、地方规定的一切检验、检测费用。
除上述工作外,但由上述工作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完成上述工作的稳定、完整、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2.2.10中标人需负责提供全套竣工资料及竣工图5套。
3.工期要求
3.1.整体工程工期要求
3.1.1根据总包合同约定,分包工程所在的整体工程的合同工期:
0#、7-16#楼367日,1-6#楼429日。
3.1.2整体工程开工日期:
2011年7月10日
3.1.3整体工程计划完工日期:
0#、7-16#楼2012年7月10日,1-6#楼2012年9月10日
3.2.分包工程要求工期
3.2.1对于本分包工程,招标人要求的工期(含阶段性工期)如下:
总工期:
0#、7-16#楼为67日历天,1-6#楼为128日历天。
该工期是指日历天数,其中包括所有法定节假日。
3.2.1暖通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12年3月5日;
完成日期0#、7-16#楼为2012年5月10日,1-6#楼为2012年7月10日。
3.3.对工期的响应
3.3.1对于总承包人要求的分包工程工期和总承包人承诺的最终的竣工日期,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
如果分包人投标时所报工期提前于招标人要求的工期,投标人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保证措施,在投标报价中计取由此而增加的相关费用。
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合同履约过程中总承包人不再向分包人支付任何性质的技术措施费用、赶工费用或其他任何性质的提前完工奖励等费用。
3.3.2分包人所报的施工工期应当包括实施并完成专项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在内的所有工作的工期。
4质量要求
4.1质量等级
4.1.1本招标工程要求的质量等级为合格。
5适用规范
5.1适用于本工程的国家、地方或行业规范
5.1.1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本工程适用国家现行规范、规程和标准,以及本市或行业规范、规程和标准。
包括设计图纸和其他设计文件中的有关文字说明,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相应使用说明或操作说明等内容,以及国外同类标准的内容等。
5.1.2本合同文件中约定的任何分包人应予遵照执行的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都指他们各自的最新版本。
如果在构成本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的任何内容与任何现行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包括他们适用的修改之间出现相互矛盾之处或不一致之处,分包人应书面请求总承包人和工程师予以澄清;除非总承包人和工程师有特别的指示,分包人应按照其中要求最严格的标准执行。
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本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以及相关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的最新版本;或把最新版本的要求当作对分包人工作的最起码要求,而执行更高的标准。
6技术要求
6.1适用本空调安装工程的技术要求
6.1.1除合同文件约定的技术要求外,本工程的主要设备技术要求见附表3:
主要设备技术要求。
6.2分包人负责采购的部分材料和工程设备技术标准和要求
6.2.1为了简洁有效地说明本招标工程部分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质量和技术要求,总承包人列出了本招标工程中由分包人负责采购范围内的部分材料设备的指定品牌,分包人必须从所列品牌材料和设备中采购,或不低于同档次品牌采购。
本招标工程中由分包人负责采购的部分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技术标准和要求见附表1:
分包人负责采购的部分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一览表。
附表1:
分包人负责采购的部分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一览表
分包人负责采购的部分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参考厂家一览表
序号材料设备类别及名称指定厂家备注
1风冷冷水机组特灵规格、型号、性能参数执行设计及国家规范要求
约克
麦克维尔
2风机盘管开利规格、型号、性能参数执行设计及国家规范要求
麦克维尔
特灵
3新风换气机北京环都规格、型号、性能参数执行设计及国家规范要求
北京亚都
德州亚太
4水泵上海熊猫规格、型号、性能参数执行设计及国家规范要求
上海凯泉
上海东方
5风机、风阀、风口
消声器德州亚太规格、型号、性能参数执行设计及国家规范要求
北京新安特
上虞贝斯特
6阀门品牌1:
天津瓦特斯规格、型号、性能参数执行设计及国家规范要求
品牌2:
北京好利
品牌3:
北京阀门总厂
7分体空调品牌:
海尔、美的、格力规格、型号、性能参数执行设计及国家规范要求
8制冷系统压差电动阀合资知名品牌规格、型号、性能参数执行设计及国家规范要求,选型后的数据需通过设计确认。
9、风机盘管温控电磁阀品牌1:
北京海林规格、型号、性能参数执行设计及国家规范要求
品牌2:
北京橫森自控
品牌3:
麦克维尔
10空调气—水热交换器进口知名品牌规格、型号、性能参数执行设计及国家规范要求
11水处理设备国产知名品牌规格、型号、性能参数执行设计及国家规范要求
12定压,稳压设备国产知名品牌规格、型号、性能参数执行设计及国家规范要求
13排气扇正野规格、型号、性能参数执行设计及国家规范要求
附表2:
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
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
1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1.1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须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等。
1.2本工程施工现场应按照北京市建委创建文明安全工地的标准和要求进行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包括有关设施的设置、办法的制定与实施和资料的准备等。
1.3特别提醒分包人,不管合同文件中是否另有约定,分包人不得在任何临时和永久性工程中使用任何政府明令禁止使用的对人体有害的任何材料(如放射性材料、石棉制品等)和方法,同时也不得在永久性工程中使用政府虽未明令禁止但会给使用人带来不适感觉或味觉的任何材料和添加剂;分包人应在其项目质量保证计划中明确防止误用的保证措施;分包人违背此项约定的责任和任何后果由分包人完全负责。
1.4分包人应制定严格的措施和管理制度,防止因分包工程引起的施工扰民和民扰给工程的正常施工进度带来不良影响;分包人应处理和协调好本工程的周边关系,且应保证总承包人不会承担任何与施工扰民或民扰有关的费用,且不会遭受任何因分包工程引起的与施工扰民或民扰有关的费用和工期的索赔。
分包人负责解决所有的因分包工程引起的扰民和民扰问题所需发生的全部费用应包含在其报价中。
1.6安全警示标志牌
1.6.1为确保分包工程安全施工,分包人须在分包工程施工区域范围内和临时设施范围内设立的足够的标志、宣传画、标语、指示牌、警告牌、火警、匪警和急救电话提示牌等等;并在易发伤亡事故(或危险)处设置明显的、符合总承包人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1.7材料堆放、仓储和运输
1.7.1分包人所有的已进场材料必须在总承包人指定的区域内妥善分类保存,并做好符合ISO9000标准要求的标识,保证储存材料处于整洁有序和不会受到天气影响的状态。
1.7.2总承包人有权指示分包人将任何已进场材料储存到现场特定的位置,分包人应遵照执行。
1.7.3材料、构件、料具等堆放时,悬挂有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
1.7.4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1.7.5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分类存放。
1.7.6分包人在运输任何材料的过程中,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防止遗洒和污染公共道路;一旦出现上述遗洒或污染现象,分包人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清扫,并承担所有费用。
1.7.7分包人在材料运输、材料装卸、现场清理等工作中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防止影响公共交通。
1.8临时消防
1.8.1分包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消防管理机构的要求,为分包人承包范围内的永久工程和所有临时工程提供必要的临时消防设施。
1.8.2所有的临时消防设施属于分包人所有,分包人应在工程实际竣工时和永久性消防系统投入使用后从现场拆除。
1.8.3根据总承包人的现场管理规定分包人应制定并实施严格的消防管理制度,在现场储有或正在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时或有明火施工的工序实行严格的“用火证”管理,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和设施,成立由项目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临时消防组或消防队,宣传消防基本知识和基本操作培训;消防管理制度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消防管理机构的要求。
1.9垃圾清运
1.9.1总承包人在工程设立固定的垃圾临时存放点,分包人自行负责将所有垃圾运输到总承包人设立的垃圾临时存放点;所有垃圾必须在当天清除出现场,垃圾清运由总承包人自行负责。
1.9.2如果分包人不能按上述要求处理现场垃圾,且在收到总承包人和业主或有关政府机构的书面通知后,仍未立即采取具体行动,总承包人可雇佣其他人清除现场垃圾,相关费用由分包人支付或由业主从分包人按合同约定应得或将得的任何款项中扣除。
1.10现场保卫
1.10.1总承包人为现场提供24小时的保安保卫服务,配备了足够的保安人员和保安设备,防止未经批准的任何人进入现场,控制人员、材料和设备等的进出场,防止现场材料、设备或其他任何物品的被盗或被窃,禁止任何现场内的打架斗殴事件。
分包人必须严格遵守总承包人现场保卫管理制度。
1.10.2分包人应严格遵守的现场出入制度车辆的出入须有出入审批制度,并有指定的专人负责管理;人员进出现场应有出入证,出入证须以经过总承包人批准的格式印制,但至少应包括工程名称、证号,持有人姓名、性别、职务、所属公司和持有人照片等内容;出入证应加盖印章和做塑封,防止伪造。
2临时设施
2.1分包人的现场办公室、仓库和临时车间等
2.1.1分包人应在经总承包人和总分包人同意的位置,搭设、维护用于他自己工人工具房、材料仓库、现场临时办公室和临时车间等,所有这类临时设施都必须是全天候的,并在工程竣工时拆除和恢复地表原状。
2.1.2分包人应为他自己使用的办公室考虑必要的办公家具和设备,并考虑为满足工程实际需要而必须的所有办公开支。
2.1.3分包人还应考虑在工程施工期间,因永久工程施工的需要,某些临时建筑物需提前拆除或挪位;分包人应在他的投标书中将此类可能性或必要性做充分考虑,一旦合同签订,总承包人将不会承担任何与上述提前拆除或挪位带来的额外费用;如果分包人计划将永久工程的某一部分或几部分用做后期的临时办公室,分包人应考虑他的这类要求应满足政府有关机构的规定和得到总承包人和工程师的批准。
2.2工人生活基地
2.2.1分包人应考虑为他雇佣的外地进京施工工人建立并维护相应的生活宿舍、食堂、浴室、厕所和文化活动室等,其标准应满足北京市建委有关文件规定的生活标准和卫生标准等的要求。
2.2.2因现场施工场地狭小,分包人不能在现场搭设工人宿舍和食堂。
可向总承包方租赁工人宿舍。
2.3临时供电、上下水
2.3.1总承包人在现场提供必要的临时上、下水和电力供应系统接口;施工现场总包每三层设置一个二级配电箱。
2.3.2在实际竣工交付前,所有的水电费用都由总承包人支付,包括试车所耗费的消耗水及永久性电源的费用。
2.4脚手架
2.4.1分包人可以免费使用总承包人在现场搭设的任何已有脚手架,若总承包人现场已有脚手架不能满足分包人施工所需,则分包人可以自行搭设分包工程施工所需脚手架,也可委托总承包搭设。
分包工程施工所需脚手架搭设费用已包含在分包人的投标报价中。
2.4.2分包人应搭设并维护一切必要分包工程施工所需的临时脚手架、挑平台并配以脚手板、安全网、护身栏杆、门架、马道、坡道、爬梯等等;脚手架和挑平台的搭设应在所有方面都满足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有关机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等的要求;如果爬架、挂架、超高脚手架等特种或新型脚手架将被采用,分包人应确保此类脚手架的安全性和保证此类脚手架已经过政府有关机构允许使用的批准,并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
2.4.3所有脚手架应在工程竣工时或根据施工进度的需要(在此情况下,应经过总承包人的审批)在工程竣工之前拆除并恢复地表和任何设施的原状。
2.5临时通讯
2.5.1在合同履约期内,分包人应为他自己驻场人员的办公室提供必要的电话设施,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2.5.2分包人还应在现场配备现场范围内的呼叫系统,以方便工程的有效实施,并提供必要的设施以允许总承包人和工程师的驻场人员使用该系统,以便在必要时,能使用该系统对分包人、总承包人的现场人员进行呼叫联络。
2.6安全支护和临时防护
2.6.1分包人应负责分包工程承包范围内所有临时工程的设计,包括模板体系、支撑体系和支护系统等等;如果总承包人、总分包人和监理工程师认为某个临时工程的设计需要经过他审批,分包人应准备相应的经具备相应资格的专业人员签字的必要的图纸和计算书,在相应临时工程付诸实施前足够的时间报总承包人工程师审批。
2.6.2分包人应对任何施工中的永久工程进行必要的支撑或临时加固;不允许分包人在任何已完成的永久性结构上堆放超过设计允许荷载的任何材料、物品或设备,除非分包人已获得总承包人书面许可并按要求进行了必要的加固或支撑;尽管如此,分包人应对任何上述超载行为引起的后果负责,并承担相应的修缮费用。
2.6.3除非合同中另有约定,且除非是实际上不可拆除的临时工程外(在此情况下,应经过总承包人审批或在合同中预先声明,且在竣工交付时,向总承包人递交有关此类临时工程的竣工图和有关资料),任何安全支护和所有临时工程等应在工程竣工时,或根据施工进度的需要在工程竣工之前拆除并恢复地表和任何设施的原状。
3安全施工
3.1分包人应在整个合同履约期内,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的要求或规定。
3.2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分包人应在其分包工程施工区域范围内随时设立和维护并在有关工作完成或完工交付后撤除:
(1)“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护身栏杆、脚手架、洞口盖板、竖井防护栏杆、防护棚、防护网、坡道等等;
(2)楼板、屋面、阳台等临边防护。
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作业层另加两边防护栏杆和18㎝高的踢脚板。
(3)通道口防护。
设防护棚,防护棚应为不小于5㎝厚的木板或两道相距50㎝的竹笆。
两侧应沿栏杆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4)预留洞口防护。
用木板全封闭;短边超过1.5m长的洞口,除封闭外四周还应设有防护栏杆。
。
(5)安全带、安全绳、安全帽、安全网、绝缘鞋、绝缘手套、防护口罩和防护衣等安全生产用品;
(6)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
设置防护隔离棚或其他设施。
(7)高空作业防护。
有悬挂安全带的悬索或其他设施;有操作平台;有上下的梯子或其他形式的通道。
(8)所有机械设备包括各类电动工具的安全保护和接地装置和操作说明;
(9)合格的足够数量的手提灭火器;
(10)对涉及明火施工的工作制定诸如用火证等的管理制度。
3.3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分包人应委派二名具有合法上岗资质和有足够经验的安全员并配备足够的助手常驻现场,该安全员应负责组织召集和主持每周至少一次的有所有在现场工作的工人和其他工作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每天至少对现场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记录,负责安全技术交底和施工方案的安全把关,负责制定或审核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负责安全资料的整理和管理,确保所有的安全设施都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3.4所有特殊工种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技术熟练、持有北京市特殊工种操作证或临时操作证的人员;所有工人在进场作业前必须严格进行“三级”教育,考核并颁发安全上岗证;分包人应按总承包人的要求,随时向总承包人出示这类证件;总承包人有权将不具备这类证件的专业工人或其他工人逐出现场;尽管如此,分包人保证总承包人免于任何因分包人违章使用工人而可能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
3.5分包人应对所有用于提升的挂钩、挂环、钢丝绳、铁扁担等进行定期检测、检查和标定;如果总承包人认为,任何此类设施已经损坏或有使用不当之处,分包人应立即以合格的产品进行更换;所有垂直和水平运输机械的搭设、顶升、使用和拆除必须严格依照政府的有关法规、规章和条例等的要求。
3.6分包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条例等的要求,制定一套安全生产应急措施和程序,保证一旦出现安全事故,能立即保护好现场,抢救任何伤员,保证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防止损失扩大,并立即向总承包人和监理人报告和以事故报告的形式向有关政府部门或管理机构报告。
附表3:
主要设备和材料的技术要求
1总体要求
1.1图纸与技术要求说明出现矛盾之处,以说明或补充说明和答疑纪要为准。
本技术要求与施工图纸要求均为有效文件,双方可互为补充,若两者有矛盾之处,以招标单位和设计单位的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为准。
1.2本技术规格及要求提供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格及要求和有关标准的优质产品。
1.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规定的空调系统的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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