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本之制定采购合同的作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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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之制定采购合同的作用
制定采购合同的作用
【篇一:
采购合同的作用-赢在路上】
采购与供应管理总复习资料
第一节采购与供应管理的概念(掌握)
一、采购与供应(掌握)
1、采购定义:
所谓采购,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商品流通过程中,各企业及个人为获取商品,对获取商品的渠道方式、质量、价格、时间等进行预测、抉择,把货币资金转化为商品的交易过程。
2、采购与供应管理:
是指为了达成生产或销售计划,从适当的供应商那里,在确包质量的前提下,在适当的时间,以适当的价格,采购适当的数量的商品所采取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二、采购与供应管理的目标(掌握)
1)提供不间断的物料、供应与服务,以便使整个组织正常地运转。
2)使库存投资和损失保持最低限度。
3)保持并提高质量。
4)发现或发展有竞争力的供应商。
5)当条件允许的时候,将所购物资标准化。
6)以最低的总成本获得所需的物资和服务。
7)在企业内部和其他职能部门之间建立和谐而富有效率的工作关系。
8)以可能的、最低水平的管理费用来实现采购目标。
9)提高公司的竞争地位。
第二节采购与供应管理的作用(重点)
一、采购与供应管理的作用:
1)利润杠杆作用:
这种采购成本减少很少比例,就可以带来很大比例销售利润增加的现象,称为利润杠杆效应。
2)资产收益率作用
3)信息源作用:
采购部门与市场接触可以为企业内部各部门提供丰富的、有用的信息。
4)主要包括:
价格、产品的可用性、新供应源、新产品及新技术信息。
这些信息对企业中其他许多部门都具有重要的作用,可以提高其他部门的经营绩效,间接地为企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5)营运效率作用采购部门运作的有效性将直接反映在其他部门的运作上;而且会造成直接的、间接的成本的增加或降低。
6)对企业竞争优势的作用:
如果采购部门不能够把工作做好,企业就不能提供给顾客要求的质量、合理的价格的产品或服务。
采购部门在和供应商打交道的时候,还会直接影响企业的公共关系和企业形象。
所以,采购部门不能够把工作做好,企业的竞争优势将会降低。
第三节
采购按不同标准分类:
(掌握)
1)按采购范围分类,国内采购、国外采购;
2)按采购时间分类,长期合同采购、短期合同采购;
3)按采购主体分类,个人采购、企业采购、政府采购;
4)按采购制度分类,集中采购、分散采购、混合采购;
5)按采购输出结果分类,有形采购、无形采购;
一、按采购范围分类:
(掌握)
(一)国内采购:
指企业以本币向国内供应商采购所需物资的一种行为。
优势:
首先,国内采购不会遇到商业沟通的困难;
其次,国内采购不存在国际贸易运输、定价的问题,省却了在国际贸易中洽商运费、保险、交
货付款条件等问题;
再次,国内采购一般用时较短,面临的不确定性和风险较小。
(二)国外采购:
又称国际采购或全球采购,主要是指国内采购企业,直接向国外厂商采购所需要的物资的
一种行为。
优势:
首先,企业,尤其是大型跨国公司,对采购产品质量有严格的要求,国外采购扩大了供应商
的范围,购买商有很大的选择余地,就有可能获得高质量的产品;
其次,每个采购企业都希望降低采购成本,而国外的一些有竞争力的供应商可以提供具有更
低价格的产品;
再次,参与国际采购可以锻炼自己适应经济全球化的能力,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最后,通过国际采购还可以获取一些在国内无法得到的商品,尤其是高科技产品,如电脑的cpu
等。
二、按采购制度分类(掌握)
(一)集中采购
1、集中采购制度是把采购工作集中到一个部门管理,最极端的情况是,总公司各部门、分公司以及各个分厂均没有采购权责。
2、集中采购的优点:
1)可以使采购数量增加,提高与卖方的谈判力度,比较容易获得价格折扣和良好的服务。
2)由于只有一个采购部门,采购方针比较容易统一实施,采购物料也可以统筹安排。
3)采购功能集中,精简了人力,便于培养和训练,提高了工作的专业化程度,有利于提高采购绩
效,降低采购成本。
4)可以综合利用各种信息,形成信息优势,为企业经营活动提供信息源。
缺点:
首先,采购流程过长,时效性差,难以适应零星采购、地域采购以及紧急状况采购的需要;
其次,采购与需求单位分离开来,有时可能难以准确了解内部需求,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采购绩效。
(二)分散采购与之相反。
第五节采购与供应管理的演变与发展趋势
一、采购与供应管理发展趋势
(一)全球化采购(重点)
1、实施全球化采购的主要原因:
1)价格
2)质量
3)某些货物在国内无法得到
4)更快的交货、更完善的技术服务和供应的连续性
5)出于竞争的考虑
6)全球采购环境的好转
(二)电子采购(掌握)
1、概念:
以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为基础,以电子商务软件为依据、互联网为纽带、项目edi电子商务支
付工具及电子商务安全系统为保障的即时信息交换与在线交易的采购活动。
优势:
1、提高了通信速度;
2、加强了信息交流;
3、降低了成本;
4、加强了联系,提高了服务质量
5、服务时间延长;
6、增强了企业的竞争力
(三)供应商伙伴关系(掌握)
1、概念:
企业与供应商之间达成的最高层次的合作关系,它是指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采供双方为着共同的、
明确的目标而建立的一种长期的、合作的关系。
(四)jit采购:
(掌握)
1、概念:
jit采购又称准时采购,是一种先进的采购模式,它的基本思想是:
在恰当的时间、恰当的地点,
以恰当的数量、恰当的质量提供给恰当的物品。
采购与供应管理二串讲重点((2008年11月)
四.企业战略:
是企业的管理层所制定的“策略规划”。
目的:
建立本企业在市场领域中的地位,成功地同竞争对手进行竞争,满足顾客的寻求,获得卓越的公司业绩。
层次:
(1)公司战略:
包含所有业务
(2)业务战
略:
涉及不同市场如何竞争等广泛问题(3)职能战略研发.制造,市场营销,财务,人力资源(4)经营运作战略:
涉及功能性的活动,如市场,采购,生产财务等
特点:
(1)公司战略:
①形成的性质:
有关企业全局发展的整体的长期的战略行为。
②参与战略形成的人员:
高层管理人员。
③对企业发展的影响:
全局行,长远性。
④战略构成的要素:
经营范围、资源配置
(2)业务战略:
①形成的性质:
指导和管理具体经营单位的计划和行动为企业的整体目标服务②参与战略形成的人员:
各子公司或事业部经理③对企业发展的影响:
影响某一具体事业部或子公司的具体产品和市场④战略构成的要素:
资源配置、竞争优势、协同作用(3)职能战略:
①形成的性质:
对公司的整体业务战略和竞争策略起支持作用②参与战略形成的人员:
各职能部门的领导和业务经理③对企业发展的影响:
各职能战略协调一致才能更好促进企业发展④战略构成的要素:
资源配置、协调资源。
类型:
(1)成本领先战略:
比竞争对手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成本低,以此来吸引顾客
(2)差异化战略:
寻求针对竞争对手的产品和服务的差异化,以此来吸引顾客(3)集中化战略(聚焦战略)以某个细节的市场群体为目标,通过为这个小市场的购买者提供比竞争对手成本更低的产品,服务,或者提供能够比竞争对手更能满足顾客需求的有差异化的产品,服务,以此来吸引顾客。
低成本差异化
总体低成本战略
广泛差异化战略
广泛跨越
最优成本战略
购买群
总体差异化战略
狭窄细分购
买者市场采购与供应战略:
是采购部门为实现企业的整体战略目标,在充分分析企业外部环境和供应商所处行业环境以及企业内部微观环境的基础上,确定采购管理目标,制定采购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的一个动态管理过程。
与企业管理的关系:
有效的采购与供应战略的目标就是将企业目标更好地落实到采购与供应目标上来,因此,采购部门要参加战略制定工作,一方面保证采购与供应战略成为企业战略的组成部分,另一方面保证采购与供应战略切实体现出了供应方面存在的机会和问题。
构成要素:
采购什么,何时采购,何地采购,什么价格采购,谁负责采购,如何采购,采购多少,质量等。
abc分析方法:
a类:
年度使用量的价值约占采购总成本的70%--80%,物品数量所占百分比约为15%--20%.b类:
年度使用量的价值约占采购总成本的15%--20%,物品数量所占百分比约为30%--40%.c类:
采购价值很小,年度使用量很小,约占采购总成本的5%--10%,物品数量所占百分比却很大,约占60%--70%。
基本原则:
a类:
严格控制2)b类:
一般控制3)c类:
简单控制
供应细分分析法:
按重要性和市场供应能力分类,abc分类法有一定的缺陷,就是c类产品虽然价值较低但是有可能是市场短缺物资或关键生产原料。
供应细分分析方法比abc分析法更能反映企业实际,保证相应的企业管理人员在权衡成本/价值个风险程度的前提下,优先安排需紧急处理的物资以及相关事宜。
所以新型的物资分类方法:
基于采购策略与管理的分类法则:
聚焦低成本战略
swot分析方法:
优势strengths劣势weaknesses机会opportunities威胁threats
日常物品:
◆一般物品☆一般物品是指对企业的重要性不高,同时又比较容易获得的物品☆小物品多,价值不高,市场容易获得☆种类繁多,占到全部采购种类的一半以上☆能从长远角度进行管理☆采购职能资源占用程度不高瓶颈物品:
◆瓶颈物品☆该类物品在企业经营中的重要性并不高。
☆但供应市场复杂,供应可靠度不高,风险大。
☆物品本身价值可能并不太昂贵,但是获取难度较大☆采购职能的谈判余地不大,需要较大程度的依赖供应商杠杆物品:
◆重要物品杠杆物品☆是指对企业非常重要,但是其获得比较容易的物品☆供应市场比较充足☆但物品本身价值昂贵,库存占用资金大☆采购职能与供应商的关系方面具有较大的主动性关键物品:
◆战略物品关键物品☆是指对企业来说非常重要,供应市场有比较复杂☆企业获得这类物品有难度,对企业具有战略意义☆采购量大,本身价值昂贵☆质量的优劣会对企业造成重大影响☆要求与供应商建立长期、战略伙伴关系☆价值高,占用库存资金大,要求进行详细市场调查分析和需求预测
第三章采购与供应管理流程
第一节采购的基本程序
一、采购基本程序的内容(掌握)
1)需求确定与采购计划的制定
2)供应源搜寻与分析
3)定价(竞争性报价与谈判两种方法)
4)拟定并发出定单
5)定单跟踪与跟催
6)验货和收货
7)开票和支付货款
8)记录维护(采购的最后一项工作)
五.采购业务流程:
是指在企业中高效的完成采购活动的基本工作框架。
提出要求—定义需求—选择评估供应商—确定价格采购条件—发出定单—定单跟踪摧货—验收货物—支付货款—记录存档。
采购业务流程改善的方法:
1.电子采购:
电子采购是在因特网上以b2b模式进行的供应与服务、采购与销售。
电子采购的模式包括:
买方系统、卖方系统和第三方系统2.信息技术的参与3.jit采购:
含义:
是一种准时化采购模式,不但能够最好地满足用户的需要,而且可以最大限度地消除库存、最大限度地消除浪费。
⑴基本思想:
把合适的数量和合适质量的物品,在合适的时间供应到合适的地点,最好地满足用户的需要。
⑵原理(特点):
①与传统采购面向库存不同,准时化采购是一种直接面向需求的采购模式,它的采购送货是直接送到需求点上;②用户需要什么就送什么,品种规格符合客户需要;③用户需要什么质量,就送什么质量,品种符合客户需要,拒绝次品和废品;④用户需要多少就送多少,既不少送也不多送;⑤用户什么时候需要,就什么时候送货,不晚送,也不早送,非常准时;⑥用户在什么地点需要,就送到什么地点。
⑶作用:
①大幅度减少原材料和外购件的库存,②提高采购物质的质量,③降低原材料和外购件的采购价格。
⑷应用的要求:
①距
离越近越好。
②制造商和供应商建立互利合作的战略伙伴关系。
③注重基础设施的建设。
④强调供应商的参与。
⑤建立实施jit采购策略的组织。
⑥制造商要向供应商提供综合的,稳定的生产计划和作业数据,确保供应商生产符合要求的产品。
⑦着重教育和培训。
⑧加强信息技术的应用。
第二节采购手册的制定
一、采购手册的概念(掌握)
1、概念:
企业、政府机构、学校、医院、社团等各种组织,为了使内部各单位在执行采购作业时有规则所
遵循,通常都会制定“采购管理手册”或“物料管理手册”或“采购作业规定”或“采购管理规则”等名称的文件(统称采购手册),以促进采购活动的制度化与合理化,并达到适质、适时、适量、适价的目标。
它本质上是交流信息的媒介,用来阐明采购政策、步骤、指令和规定等内容。
二、采购手册的格式与内容:
(重点)在决策格式时,主要应考虑以下因素:
内容的生效性;摆放的方
便性;查阅方便性;印刷字体的清晰程度;便于携带和移动;使用者便新的难易程度;编写者更新难易程度;紧凑程度;成本。
采购手册的内容:
分三个主要方面
1、组织机构
1)组织机构的结构图
2)采购部门每个职位的工作职责
3)员工应知道行政管理的规定,如考勤、工作时间、差旅费等
2、政策
1)采购的目标、责任和采购职能的权力;
2)政策中说明的内容还可以扩充到有关价格、质量等总原则中去
3)采购条款和条件
4)与供应商的关系,尤其是有关礼物、款待和娱乐等方面
5)供应商的选择方法
6)雇员直接采购的方式
7)向管理层汇报的制度
3、步骤
1)用文字结合图表来说明采购步骤
2)关于拒收和退货的步骤
3)关于废料、废弃物或过剩产品的处理步骤
4)与采购及其辅助业务有关的所有文件单证的图解说明,附有它们的用途和周详的文字说明
5)有关采购记录的查考和保存维护
第三节采购业务流程的改善
一、传统采购流程的缺点(掌握)
1)一系列没有增值作用的文书工作
2)过多的单证操作
3)处理内部和外部定单消耗大量时间
4)纯文本工作消耗的大量成本
二、业务流程改善的几种方法(重点)
(一)电子采购(重点)
1、电子采购概念:
由cips定义为:
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的综合应用,它通过电子的方法提升采购和
供应的管理过程,无论这些采购和供应是外部的或是内部的。
另一个通俗简练的定
义是:
电子采购是在因特网上以b2b模式进行的供应与服务的采购和销售。
2、电子采购模式:
买方系统、卖方系统和第三方系统三种实际运营模式。
(二)信息技术的参与
(三)jit采购(重点)
1、jit概念与原理
准时化生产方式(jit,justintime)是起源于日本丰田汽车公司的一种生产管理方法。
【篇二:
购销合同的作用】
篇一:
浅谈《买卖合同解释》的意义
浅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意义
一、基本情况
2012年6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买卖合同解释》)。
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2009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新收一审买卖合同纠纷案件591425件,审结594404件;2010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新收一审买卖合同纠纷案件551395件,审结555553件;2011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新收一审买卖合同纠纷案件533401件,审结526367件。
为正确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2012年3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5次会议讨论通过了《买卖合同解释》。
该司法解释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二、出台背景
合同法第九章通过46个条文规定了买卖合同法则,但这些条文仍难以涵盖买卖合同关系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以及市场交易日新月异的变化,各级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遇到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
为了指导人民法院正确适用法律审理好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于2000年3月决定制定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
经多次调研、论证,并广泛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商务部、工商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意见,特别是多次征求了相关专家学者的意见。
为了使该司法解释符合市场交易实际和审判实践的要求,更好地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还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引起了广泛关注。
该司法解释先后起草十二稿,最后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讨论通过。
三、主要内容
《买卖合同解释》包括8个部分,总计46条,对买卖合同的成立及效力、标的物交付和所有权转移、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标的物的检验、违约责任、所有权保留、特种买卖等具体适用法律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坚持“鼓励交易,增加财富”的原则,确认合同效力。
买卖合同是社会经济生活中最典型、最普遍、最基本的交易形式,买卖合同的效力不仅事关交易关系的稳定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而且关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买卖合同解释》遵循“鼓励交易,增加财富”的原则,针对在市场交易活动中存在的诸如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允诺书、备忘录等预约的法律效力,明确承认其独立契约效力,固定双方交易机会,制裁恶意预约人。
对于实务中常见的出卖人在缔约和履约时没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明确予以肯定,更周到地保护买受人的权益,明晰交易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强化社会信用,推动市场经济更加健康有序地发展。
(二)坚持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原则,制裁失信行为。
在买卖合同交易实务中,经常出现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订有不公平条款或有违诚信之内容,既侵害了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和市场交易秩序。
《买卖合同解释》始终坚持对双方当事人平等保护,注重规制和制裁违背诚信行为,以实现双方权益平衡,维护公平交易秩序。
具体而言,第一,在动产一物数卖情形中,各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买卖合同解释》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否定了出卖人的自主选择权。
第二,在路货买卖中,出卖人在缔约时已经知道风险事实却故意隐瞒风险事实的,《买卖合同解释》规定风险由出卖人负担。
第三,对标的物检验期间或者质量保证期约定过短,导致买受人难以在检验期间内完成全面检验的情形,《买卖合同解释》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期间为买受人对外观瑕疵提出异议的期间,并根据本解释规定确定买受人对隐蔽瑕疵提出异议的合理期间,以此彰显对处于弱势地位的买受人利益的保护。
第四,对标的物异议期间经过后的出卖人自愿承担违约责任后又翻悔的,《买卖合同解
释》明确规定出卖人自愿承担违约责任后,不得以期间经过为由翻悔,意在体现和维护诚实信用原则。
第五,对出卖人明知标的物有瑕疵而故意不告知买受人的瑕疵担保责任减免特约的效力认定问题,《买卖合同解释》认为,虽然买卖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特约减免出卖人的瑕疵担保责任,但在出卖人明知标的物有瑕疵而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而不告知买受人时,属于隐瞒事实真相的欺诈行为,有悖诚实信用原则,对于这种特约的效力,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六,对当事人特约违反合同法第167条第1款规定的效力认定等问题,鉴于合同法第167条第1款的目的在于保护买受人的期限利益,旨在体现分期付款买卖的制度功能。
如果当事人的特约违反上述规定,损害了买受人的期限利益,《买卖合同解释》规定不应承认该约定的效力。
(三)坚持法律解释方法和原则,确认电子信息产品的支付方式。
无实物载体的电子信息产品具有显著区别于传统买卖合同标的物的特征,例如不以实物承载为必要、使用后无损耗、其本身易于复制并可迅速传播等等。
因此,对于标的物是无实物载体的信息产品买卖合同而言,其法律规则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就交付问题而言,合同法中有关买卖合同交付方式的规定均以有体物的交付为原型,但信息产品已经逐步脱离了实物载体的束缚,更多的是以电子化的方式传送,以在线接收或者网络下载的方式实现交付,买卖双方都不接触实物载体,这与传统的买卖合同中出卖人向买受人转移对标的物的占有,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交付方式有较大差异。
《买卖合同解释》对此作出专门规定,如果买卖双方对交付问题有约定的,遵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如果按照上述规则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收到约定的电子信息产品或者权利凭证即为交付。
换言之,《买卖合同解释》根据电子信息产品的特点,确定了两种具体的交付方式:
一是交付权利凭证,二是以在线网络传输的方式接收或者下载该信息产品。
对于实务中常见的“一物数卖”情形下合同实际履行次序问题,《买卖合同解释》为防止出卖人与个别买受人恶意串通,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规定:
在一般动产多重买卖的情形下,以交付、付款、合同成立先后为合同履行顺序。
在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特殊动产多重买卖情形中,交付是特殊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登记是对抗善意第三人的对抗要件,应依照交付、登记、合同成立先后作为合同履行顺序;出现交付与登记冲突情形时,应以交付为准。
(四)坚持公平合理分配原则,确定标的物风险负担规则。
随着经济贸易日益活跃,合同双方当事人因风险负担问题发生纠纷的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
针对审判实践中反映出来的法律适用问题,《买卖合同解释》通过四个条文对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解释:
其一,明确了送交买卖中“标的物需要运输的”情况下承运人的身份。
承运人是指独立于买卖合同当事人之外的运输业者,这种情况下的承运人不是出卖人或买受人的履行辅助人,这就有别于卖方送货上门的赴偿之债和买方自提的往取之债。
其二,补充了特定地点货交承运人的风险负担规则。
合同约定在买受人指定地点将标的物交付给承运人的,出卖人将标的物运送至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其三,对路货买卖中出卖人隐瞒风险发生事实的风险负担作出补充规定。
出卖人在合同成立时知道或应当知道标的物已经毁损、灭失却未告知买受人的,买受人不承担合同成立之前的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
其四,对大宗货物买卖中出卖人批量托运货物以履行数份合同或托运超量货物去履行其中一份合同情况下的风险负担进行了明确,如果出卖人未以装运单据、加盖标记、通知买受人等可识别的方式清楚地将作为标的物的种类物特定于买卖合同项下,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负担。
(五)坚持法律规定与可操作性相结合原则,确定可得利益损失。
可得利益损失的认定是买卖合同违约责任认定中的疑难问题。
《买卖合同解释》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民法原理以及审判实践经验,对可得利益损失的认定作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解释和规定。
具体而言,买卖合同
违约后可得利益损失计算通常运用四个规则,即合同法第113条规定的可预见规则、第119条规定的减损规则、混合过错规则以及损益相抵规则,《买卖合同解释》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
特别是《买卖合同解释》第30条关于“混合过错规则”和第31条关于“损益相抵规则”的规定,填补了合同法在相关规则方面的空白和漏洞。
值得注意的是,可得利益损失的计算和认定,与举证责任分配密切相关。
最高人民法院曾于2009年发布《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对可得利益损失认定提出举证责任的分配规则,即违约方一般应当承担非违约方没有采取合理减损措施而导致损失扩大、非违约方因违约而获得利益、以及非违约方亦有过失的举证责任;非违约方应当承担其遭受的可得利益损失总额、必要的交易成本的举证责任。
为了保障可得利益损失认定规则的实务操作性,人民法院在根据《买卖合同解释》认定可得利益损失时,应当结合上述指导意见的规定予以正确适用。
此外,《买卖合同解释》还对所有权保留制度、特种买卖等问题做了规定。
合同法颁行之后,为了保障交易的安全顺利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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