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专题讲座培训课件.ppt
- 文档编号:1086399
- 上传时间:2022-10-16
- 格式:PPT
- 页数:29
- 大小:2.11MB
环境保护专题讲座培训课件.ppt
《环境保护专题讲座培训课件.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环境保护专题讲座培训课件.ppt(2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强化环境法制观念,绿化思维与行动,胡新建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中国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研究报告2004指出2004年我国环境污染造成损失为5118亿元,占当年GDP的3.05%,当年GDP增长9.5%.,一、环境和环境法
(一)什么是环境?
环境总是相对某一中心而言,我们习惯将这一中心称为主体,将围绕这一中心的周围世界称为环境;中心不同对环境的理解也不同。
环境保护法中的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二)环境法以防治污染为主要内容的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89年)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99年)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95年)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96年)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96年)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年)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以自然资源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98年)2、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02年)3、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00年)4、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96年)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98年)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7、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96年)8、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97年),以防止生态破坏和防治自然灾害为主的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91年)2、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88年)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97年)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97年)5、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99年)6、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01年),二、环境问题的种类及我国面临的问题
(一)环境问题的种类,第一类环境问题,第二类环境问题,原生环境问题,次生环境问题,自然因素引起,人为因素引起,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投入性损害,取出(开发)性损害,发达国家的环境问题,发展中国家的环境问题,
(二)我国当前面临的环境问题我国总体上还处在第一代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阶段,主要表现是以染煤排放的烟尘和二氧化硫为主要污染的大气污染,以工业和生活排放有机物为主要污染物的水质污染,以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为主的生态破坏。
具体讲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1、空气质量明显下降造成空气污染的主要原因是燃煤和汽车尾气,燃煤是最根本原因。
因此,必须改造城市能源结构,推广清洁能源。
2、水体污染严重,3、土壤状况不断恶化A、水土流失B、土地沙漠化C、盐碱化4、植被状况令人担忧5、自然灾害严重,三、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一)环境的可持续利用原则它是指人类在开发、利用环境资源时,必须以维护自然界的生态平衡为前提,以可持续的方式利用环境资源,保证环境资源对于人类社会的永续利用价值。
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在我们共同的未来的报告中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
可持续发展是一种既能满足当代人发展需要,又不损害子孙后代发展需要的新型发展观。
(二)环境利益与责任的公平原则它是指在人类开发、利用和保护环境资源的社会活动中,当代人彼此之间、当代人与子孙后代之间享有平等的开发、利用环境资源的权利,以及与之相对应的环境资源保护责任的合理分配。
它包括环境责任的公平负担和环境利益的公平享有。
环境责任的公平负担污染者负担原则,在我国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规定了“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1996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则名确规定了“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保护、破坏者恢复”的原则。
环境利益的公平享有代内公平,指代内的所有人,不论其国籍、种族、性别、经济发展水平和文化等方面的差异,对于利用自然资源和享受清洁、良好的环境享有平等的权利。
代际公平,指人类的每一代人都是其后代人的地球权益的托管人,在不同代际之间,人类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权利应当是平等的。
法国后代人委员会菲律宾,1993年最高法院在一个判例中,给予42名儿童以诉讼权,使他们能够作为自己和后代人的代表提起诉讼,该诉讼要求政府停止向跨国性的伐木公司出租供其砍伐的森林。
(三)环境与发展的一体化原则含义指在进行经济和社会发展决策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中存在的环境影响,并通过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涉及的环境因素的分析、评估和对策的采纳,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决策思想、方法、过程及其结果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它起源于环境保护的预防原则。
经历了如下的一个发展过程:
先污染,后治理,末端控制主导的末端预防思想(少排放,无害化),源头控制主导的全过程预防思想(少产生不产生),环境与发展决策的一体化思想,微观,宏观,(四)环境民主原则它是指在环境资源保护的决策和实施过程中,公民有权通过法定途径参与与自身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相关的环境决策与实施活动。
公众参与依靠群众,四、环境权的确立及发展
(一)环境权的涵义环境权是指环境法律关系主体有享受适宜环境的权利,也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二)环境权的产生和发展环境权作为一种基本而迟来的法律权利,主要是20年代六七时年代世界性环境危机和环境保护运动的产物。
1960年原西德的一位医生向欧洲人权委员会控告,认为向北海倾倒放射性废物的行为违反了欧洲人权条约中关于保障清洁、卫生的环境的规定。
之后,围绕着把环境权追加入欧洲人权清单,,在欧洲引起了广泛讨论。
在美国,自卡逊于1962年发表寂静的春天一书对美国民权条例“没有提到一个公民有权保证免受私人或公共机关散播致死毒药(农药污染)的危险”的感叹之后,20世纪60年代末掀起了一场关于环境权的大讨论。
当时许多美国人要求享有在良好环境中生活的权利。
但传统民法关于所有权的理论认为非人力所能支配的物如流水、空气等不能作为所有权的客体,属于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无主物或无主财产,任何人都可以随意使用、无偿使用或实行先占原则,因此向大气、河流排污并不违法;另外“企业自由”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原则。
所以根据当时的民法理论,公民无权对作为企业自由的排污行为和作为无主物的大气等环境要素的使用提出权利要求。
密执安大学的萨克斯教授以“公共财产”和“公共委托”理论为基础,提出了环境权的主张。
之后环境权逐步在学术界得到认可,在立法方面得到确认。
目前已形成个人环境权、单位环境权、国家环境权、人类环境权等概念。
自然体的环境权问题,五、环境法律责任
(一)环境行政责任1、环境行政违法行为的特点A、持续性B、社会价值的双重性2、环境行政处罚的特点西方有的国家采用“连续处罚”或“以日计罚”的方式。
有些学者认为应采取惩罚性环境资源行政责任与补偿性环境资源行政责任并用的方式。
(二)环境民事责任1、环境民事责任的特点A、权利依据不同B、归责原则不同C、利益衡量机制被广泛适用2、环境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A、损害赔偿B、排除危害,(三)环境资源刑事责任1、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指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2、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指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
3、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4、非法捕捞水产品罪5、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6、非法采矿罪7、非法占用农用地罪8、盗伐林木罪9、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罪,谢谢!
再见!
保护环境,从我做起,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环境保护 专题讲座 培训 课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