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法律援助中心省老龄办工作部维权汇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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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法律援助中心省老龄办工作部维权汇总
陕西省法律援助中心省老龄办工作部
老年维权工作汇总
一、我省老年人权益保障基本状况
据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我省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已达479.6821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2·85%。
老年人口中高龄化、空巢化趋势明显,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呈弱化趋势,老年人在生活照料、精什尉籍、心理健康、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紧急救助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
因此,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高度关注和妥善解决老年人群的实际需求,已经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社会面临的重要省情之一。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老龄事业的发展,组建了以分管副省长任主任的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其成员由省级30个部、委、办、厅、局的主要领导任委员,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制定了行动计划。
老龄工作在社会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在老龄委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总体呈现良好发展势头,老年人合法权益基本得到保障,各地对涉老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三优先政策,同时多方协调出台了相关养老、优待政策、根据社会发展实际,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格局。
陕西省法律援助中心省老龄办工作部自2007年12月4日成立以来,在省老龄办正确领导和省法律援助中心指导下,工作部始终紧扣“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主题,以老年人满意为标准,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和信访接待工作,在这几年开展法律援助过程,为广大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诉讼代理等各项法律援助服务,取得了一些成效,维护了广大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部援助情况作如下介绍:
二、积极开展援助工作,为老年人提供各项法律服务
近年来工作部办理老年人来访(电、信)法律问题1242起,代书法律文书40余件,涉及刑事法律问题(故意伤害、非法集资、诈骗);民事(婚姻、继承、赡养、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侵权、医疗、合同、房产、投资、劳动、农村宅基地等方面);信访事项主要反映工作单位不执行党和政府有关离退休干部工资待遇政策和文件,造成离退休干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以西安为主,也有咸阳、渭南、汉中、榆林、铜川、延安等市县;有离退休干部、教师、医生、工程技术人员、工人和农民。
工作部坚持每月向《陕西老龄工作》期刊投稿,探讨当前老年人如何维权热点和焦点问题。
例如,老年人经常就医看病,与医疗机构发生纠纷,工作部及时根据当前老年维权实际情况,以“医疗纠纷中老年人如何维权”为题,从此类实际问题表象、起因、特征及如何采取具体维权措施深入浅出阐明该问题,为老年人维护此类权益有借鉴作用。
同时工作部也向《陕西老年报》投稿,并配合报社法
律解答工作,形成了老年法律援助与舆论监督联动。
三、办理典型案例
在这几年的法律援助工作当中,工作部深感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是一项既光荣又艰巨的公益事业,老年法律援助“一头牵着老人疾苦,一头系着政府关爱”,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纽带和桥梁。
工作部维权当中典型案例有:
西安东郊一位退休老职工张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这位老人08年12月来到工作部,陈述自己被安某(受雇于被告王某)驾驶小车在所在社区3号楼门前倒车时将其碰到致伤,经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七大队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安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老人无事故责任。
事故发生后,肇事方仅支付部分医疗费用,再无给付,老人及家属多次找到肇事方要求其继续支付相应后续治疗费用,都遭到无理拒绝。
无奈,老人找到工作部,寻求法律帮助。
工作部认真分析案情后,认定该案是典型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应当如何维权告知老人,本案的法院管辖地,帮助老人代书民事起诉状,从本案涉及赔偿范围、赔偿标准,计算方法予以解答。
本案在工作部帮助下,经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法院依法审理,最终判决被告王某向老人给故赔偿金23000元,拿到赔偿款后,老人亲自来到工作部陕西省法律援助中心老龄办工作部收到一面不同寻常的锦旗,上书:
“杰出法律援助机构,弱者坚强后盾,”当面予以感谢!
中铁一局一公司退休职工谢兴俊等人就如何成立汉滨区协会需要哪些条件和手续前来工作部咨询,工作部就相关问题章程制定、人员组成、协会制度、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进行了耐心和详尽解答,并就协会日常关于退休职工遇到的法律问题或者工资待遇、医疗保障等政策事项随时予以解答,并且把遇到问题所需相关法律政策依据及时通过电话、邮寄予以告知,对其协会工作大力支持.为表示对工作部感谢,中铁一局一公司退休职工汉滨区协会会长亲自给工作部送来一面锦旗,上书“老年人的后盾,弱势群体的力量”这是对工作部工作的肯定和鞭策!
2010年12月初,工作部接待受理了家住西安市胡家庙长缨东路281号张老人就其退休工资待遇与原工作单位中国航天科工集团西北物资供销站发生矛盾,工作部在与其交流过程中,认真耐心听取了老人所反映问题,主要一是退休工资发放标准按主任科员执行,存在发放偏差,未按正确标准发放;二是老人1987年转业地方定为主任科员(正科),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证件专用章NO.10389予以作证;87年—97年担任东新经理部、销售二部、站劳动服务公司经理,97年经单位同意分流内退,到2000年6月30日办理退休手续,老人认为根据中共陕西省办公厅、陕西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人事厅<2000>35号文,提前退休可享受上一级职务工资和医疗待遇,单位未能执行;三是未能按照人事部、财政部落实其在西藏工作期间工龄问题,并且了解到老人就本人工资待遇反映多少年未能解决,内心很是苦恼和烦闷,工作部根据其具体情况,首先从心理上宽慰老人,放下心里包袱,不要为这生气,损害身体健康,告诉老人身体健康最重要;第二耐心为解答老人党和国家就退休干部工资待遇政策规定,查找相关依据交付老人,让老人让其理解和掌握工资待遇政策规定,做到心中有数;三是直接与其原退休单位联系,与之协商、调解,找出双方问题矛盾焦点,分析产生原因、提出问题解决法,以供双方解决问题参考,在给老人帮助当中,工作部始终耐心热情为老人所想,尽最大努力帮助老人,为此老人深受感动,多次说“此事能否办成并不重要,你们工作态度和方式让我非常感动和赞同,老人为表达为心情,特送上锦旗一面,上书“立党为公,诚信为民”这是对工作部工作予以肯定!
三、采取非诉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尽力促进老年人家庭生活和谐。
老年人权益纠纷大多数发生在家庭内部,如果通过诉讼解决这类纠纷,有时候不仅矛盾纠纷得不到彻底解决,还容易引起激化,导致老年人的权益得不到保护。
从案情分类来看,老年人寻求法律援助,多数是因为养老、医疗、家庭矛盾、遗嘱建立等问题,通过调解、和解这种低成本的非诉援助方式,灵活快捷地解决此类纠纷非常重要。
如在赡养纠纷中,老年人因为与子女无法融洽相处,发生矛盾后往往处于被孤立状态,考虑到老年人更需要家庭的温暖,援助时应充分尊重老年人既要保护自身权益,又要维护家庭和睦的意愿,尽力采取非诉调解方式予以妥善解决,工作部常以心里咨询师和“老娘舅”的身份来调解纠纷,通过用心与老年人交流,用换位思考的方式与其子女沟通,耐心细致讲解和劝说,使子女们自可能的与老年人和睦相处,让老年人享受家庭的温暖,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了家庭矛盾的激化,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更大大减少了老年人的诉累。
例如,西安长安大学焦阿姨老伴去世,因领取抚恤金问题与子女产生纠纷,工作部运用上述非诉调解方式,从法理情理多次予以协调,成功化解了老人与子女矛盾,促成双方达成分配抚恤金协议,维护老人合法权益。
四、与司法部门联合举办老年法律援助活动
1、举办全省老年法律援助干部培训班活动
为打造一支老年服务的法律人才队伍,经省老龄办批准决定,有老龄办权益处具体负责,工作部予以实施,于08年9月18日在榆林神木县举办我省老年法律援助干部培训班,省老龄委副主任艾向东出席培训班并作题为《维权助老,为民排难,努力开创全省老年法律援助工作新局面》的主题报告,来自全省各设区市、县老龄办主管老年法律援助工作的领导,以及省直有关单位离退休处负责人,荣获“全国老年维权示范岗”先进单位负责人等60多人参加了培训,培训期间邀请省法律援助中心郑雪老师作为本次法律援助干部培训主讲老师,就《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务老龄工作的通知》进行了详细解读,还就如何做好老年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系统辅导。
通过这次老年法律援助培训活动,使得全省老年维权干部理论水平得到进一步挺高,为今后老年法律援助活动提供法律支持。
2、举办“2010重阳节老年人遗嘱免费办理公证”活动
为庆祝2010九九重阳节,由陕西省老龄委、汉唐公证处(原陕西省公证处)共同举办的“2010重阳节老年人遗嘱免费办理公证”活动,省老龄委与汉唐公证处,团结合作、精心组织认真实施,促使本次活动成功举办。
本次活动中,工作部具体参与和实施了有关文件制订,修改,制定了本次活动是年满70周岁、具有西安市户籍、神志清楚,其财产无争议的报名条件,以及报名注意事项,并在《陕西老年报》等报纸就本次活动予以告知,为本次具体公证工作做了充分准备。
在活动登记报名阶段,工作部作为此次活动的报名登记点之一,对前来和电话报名老年人按照报名条件做了认真审核,就年龄、婚姻状况、财产情况、联系方式做了详实的登记,并在报名过程中就老年人遇到的相关遗嘱公证法律问题比如老年人经常询问的什么是公证遗嘱、办理程序,注意事项及和其他遗嘱形式的区别进行耐心详实解释和回答,消除了广大报名老年人困惑和疑虑。
公证遗嘱办理过程中工作部强烈感受到,老年人博大的胸怀和对子女无私的爱怜,有些老年人在生活中子女不太孝顺,但在遗嘱处理财产时都将财产留给孩子,且在后事处理上不给孩子添麻烦。
部分老人甚至在遗嘱中明确要求把遗产捐献给“希望工程”和贫困地区。
在办理公正遗嘱公证遗嘱过程中,老年人涉及的财产主要是房产,今年70多岁的李大爷,有5处房产,除了自己居住外,还有4处房产用于出租,每个月的租金收入是一笔可观的数目。
随着年龄的增大,李大爷身体不断出现毛病,最近他正在考虑日后该怎样来分配自己的财产。
由于自己是再婚,李大爷害怕自己先走,妻子不能够安度晚年,为此,他忧虑不已。
李大爷有3个儿子和一个女儿,他除了考虑到妻子晚年生活的需要外,既要照顾儿子,也绝不能让女儿吃亏,看到新闻媒体报道,省老龄委、汉唐公证处共同举办的“2010重阳节老年人遗嘱免费办理公证遗嘱,李大爷决定参加活动”,到公证处去办一个遗嘱公证,将自己的财产好好安排一下。
“日后我走了,孩子们也不会因为财产的问题出现矛盾,大家还是可以和和气气地相处。
”李大爷表达自己心愿。
家住城中村70多岁的贺老伯有3个孩子,孩子都结婚成家了前两年政府城中村改造,政府分给他6套房。
为了让孩子们合理地继承房产,也为了自己日后能得到很好的照顾,贺老伯与妻子也参加本次遗嘱公证活动,将房屋分配好,写明每个孩子分别对房屋占有的份额。
“办了公证,我们夫妻俩走后,孩子们也不会因为房子分配不均的问题吵闹了。
”何老伯真实意愿表示。
总之,公证遗嘱继承可保证遗嘱人享有最充分的意思自治。
我国宪法和法律设定了财产继承制度,最重要的是公民可以按自己的意志运用遗嘱形式处分其身后财产.通过行使遗嘱杠俐充分实现遗嘱人的个人意志,将财产所有权转移给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同时公证方式使得遗嘱具有最高效力。
这样有利于保护遗嘱人和遗嘱受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因遗嘱引起的继承纠纷的发生。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这几年,工作部采取多种措施,大力宣传涉老法律法规,积极反映老年人的要求,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服务。
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列入普法宣传的重要内容,通过新闻舆论来宣传,引导老年人法律维权工作,积极营造尊老、敬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在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当中,与新闻媒体合作,报道涉及老年人法律援助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对民众进行老年人维权法制宣传教育。
在每年“重阳节”举行老年权益保障法宣传周活动,以“弘扬敬老美德,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涵盖“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构建和谐、维权普法、孝亲敬老、老有所医、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老有所教等内容,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制作展板、设立咨询服务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老年法规政策和涉老权益,并邀请省法律援助中心、省老年法律工作者协会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和具有实践经验的律师为老年人现场解答涉老再婚、财产继承、赡养、社会保障、医疗保险及有关待遇等实际问题,深受老年人欢迎和称赞,前来咨询和请教问题的老年人络绎不绝。
通过广泛深入开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老年人法律素质和法制意识,增强老年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六、建立老年人维权援助长效工作机制
工作部成立伊始,就根据老年法律援助特点和具体情况,积极探索老年维权工作机制,由于涉老问题复杂琐碎、面广量大、维权周期长,为把老年人维权工作落到实处、与妇联、残联、工会以及其他地市老龄维权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建立良好的工作运行机制,遇到重大或复杂问题,由相关部门一起协商,联合办理,形成了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合力,只要老年人的权益受到侵害,就会得到社会各方面的关心和支持。
综上,做好老年人法律援助和信访工作,事关老年人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责任重大,工作部一定继续深入贯彻《法律援助条例》,,更加规范和履行法律援助工作职责,努力为广大老年人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援助服务。
陕西省法律援助中心省老龄办工作部
二0一一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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