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森林经营规划编制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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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森林经营规划编制规范
附件1
县级森林经营规划编制规范
国家林业局
二O一八年一月
县级森林经营规划编制规范3
1范围3
2规范性引用文件3
3术语和定义3
4总则4
5规划前期准备6
6森林经营分析评价7
7森林类型划分7
8森林经营分类8
9森林作业法设计8
10森林经营分区9
11规划成果编制10
12森林经营档案建立11
13规划成果论证12
附录A(规范性附录)规划文本提纲与主要内容要求13
附录B(规范性附录)成果统计表16
附录C(规范性附录)图件编制方法与要求22
附录D(资料性附录)经营规划数据库结构及因子代码说明23
GB/T18337.2
GB/T18337.3
GB/T15776
GB/T15162
GB/T15163
GB/T15781
GB/T26424-2010
LY/T1646
LY/T1690
LY/T2007
LY/T1721-2008
LY/T1821-2009
LY/T1955-2011
县级森林经营规划编制规范
为落实省级森林经营规划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指导并规范县级森林经营规划编制工作,将县域森林经营分类、森林作业法以及经营措施落实到小班,提高县域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特制定本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县级森林经营规划(以下简称县级规划)编制的任务、原则、程序、内容、方法和成果要求等。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县级行政区(简称县域,下同)森林经营规划的编制。
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长白山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所属林业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属团场,以及各省国有林业局和直属国有林场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生态公益林建设规划设计通则
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造林技术规程
飞播造林技术规程
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森林抚育规程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森林采伐作业规程
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
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实施规范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规范林业地图图式
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技术规程
《省级森林经营规划编制指南》(办造字[2017]11号)
《全国森林经营规划(2016-2050年)》(林规发〔2016〕88号)
《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林资发(2017)34号)
《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技术规定》(国家林业局,2014)
3术语和定义
3.1
规划基数planningbasicdata
县级森林经营规划编制中,根据规划要求对县域森林资源调查数据进行更新,经有关程序审查确定的基准年森林资源基础数据,简称规划基数。
3.2
森林经营forestmanagement
以森林和林地为对象,以提高森林质量,建立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为目标,为修复和增强并持续获取森林的供给、调节、服务、支持等产品或服务功能而开展的一系列贯穿于整个森林生长周期的培育和保护森林的活动。
3.3
森林经营区forestmanagementdistrict
在省级森林经营分区的框架内,根据县域生态需求、制约性自然条件、森林资源现状、社会经济发展对森林经营的要求,综合考虑当地森林的主导功能及发展方向.在县域内划分不同的森林经营区域。
3.4
森林作业法silviculturalregime
根据特定森林类型的立地环境、主导功能、林分特征而把实现培育目标所要采取的造林、抚育、调整、采伐、更新造林等一系列技术措施在整个培育周期上有序集成的综合性森林经营技术
4总则
4.1指导思想
县级森林经营规划编制.要以多功能森林经营理论与技术为指导,以满足县域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生态产品和优美生态环境为目标,贯彻落实《全国森林经营规划(2016-
2050年)》经营理念和省级森林经营规划技术措施、目标任务,紧密结合县域自然条件、社会经济状况及森林资源特点,科学进行森林经营分区,并将森林作业法和经营措施落实到具体小班.为指导县域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实施多功能、全周期森林经营,加快构建健康稳定优质高效森林生态系统提供保障。
4.2规划目标
县级规划的主要目标是:
a)落实省级森林经营规划确定的任务。
b)统筹规划和合理布局县域森林经营活动。
c)协调对森林生态系统的各层次、多样性需求,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
d)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提供依据。
4.3规划任务
县级规划的主要任务包括:
a)开展县域森林经营评价。
b)规划县域森林经营目标与主要经营指标。
c)进行森林经营分类,落实不同森林经营类型的县域森林作业法和主妾经营措施。
d)开展森林经营区划,明确各经营区方向和策略。
e)确定森林经营规模,估算森林经营投资。
f)进行效益评价,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4.4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县域内所有林地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用于林业发展的其他土地。
县域内明确需单独编制规划单位的林地除外。
4.5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和实施阶段划分,与省级森林经营规划衔接。
4.6编制依据
县级规划编制的依据为:
a)《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等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有关森林经营及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b)《全国森林经营规划(2016-2050年)》以及省级森林经营规划。
c)
本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林业发展区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生态保护相关规划等。
d)
林业及相关行业的发展规划、技术标准及产业政策,以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专项规划。
e)森林资源调查、林业专项(专业)调查、公益林区划界定等成果。
4.7编制原则
4.7.1依法依规
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依据相关政策规定、技术规范和有关标准.组织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4.7.2质量提升
以建设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为目标,始终贯彻精准提升森林质量的理念.根据县域实际若力解决森林质量不高的问题,不断提升森林生态系统的质量和功能。
4.7.3因地制宜
立足于解决县域内森林经营中的实际需求和突出问题,针对当地的自然条件、资源现状和林分特征.因地制宜开展森林经营分区,合理布局,因林施策,落实森林经营技术措施。
4.7.4科学适用
系统总结当地森林经营实践经验,充分利用森林经营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科学开展森林经营分类,将森林经营措施落实到小班,体现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4.7.5简明规范
规划内容系统全面,表述言简意赅,针对性强,通俗易憧,图表规范。
4.8编制程序
县级规划编制依照以下程序:
a)规划前期准备。
b)森林经营现状分析评价。
c)森林经营分类和经营措施落实。
d)森林经营分区。
e)规划成果编制。
f)森林经营规划档案建立。
g)规划成果论证与报批。
4.9规划深度
明确规划范围,将森林经营分区、经营分类、规划任务和推荐的作业法落实到小班。
4.10规划成果
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表、专题研究报告、规划编制说明以及规划数据库等。
4.11编制单位
县级森林经营规划编制主体为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规划编制任务应由具有林业规划设计相应能力的单位承担。
5规划前期准备
5.1蛆织准备
规划前期应做好以下组织准备工作:
a)成立规划编制的组织领导机构和编制工作组,落实规划编制工作经费。
b)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
c)开展必要的技术培训。
5.2资料收集
5.2.1经营范围界线
县级行政界线、县域内各乡(镇、场)界线,临海县的海岸线修测成果;涉及的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界线等。
最新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公益林区划界定成果、林地变更调查等资料。
5.2.3林业专业调查资料
立地类型和立地质量评价等林业专业调查资料,森林采伐、森林抚育和营造林设计及其验收等森林经营活动资料,占用征收林地及其他专项调查资料等。
5.2.4有关规划资料
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林业发展区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等,林业及相关行业的发展规划以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专项规划。
5.2.5其他基础资料
自然条件(气候、地貌、资源、土壤、水文、自然灾害等)、林业及其他主要产业发展、城乡建设及基础设施、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生态环境状况以及县域历史资料等。
5.2.6规划底图
近5年开展调查形成的森林资源现状调查图(基本图),或利用近2年的遥感影像开展补充调查形成的森林资源现状图。
5.3规划基数确定
以最新的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为基础,通过变更调查、档案更新、核实确认等程序,依法依规地将森林资源数据变更到基准年,形成规划基数。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为基准年当年或前1年调查的,可以直接作为规划基数。
6森林经营分析评价
6.1森林资源及其经营状况分析
通过对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森林抚育面积、退化林修复面积、每公顷乔木林蓄积量和年均生长量、树种组成等反映森林资源数量、质量、结构以及变化情况的指标.以及管理制度、政策措施、经营技术、人才队伍等方面分析.客观评价森林资源状况及其经营水平。
6.2森林经营条件分析
通过对气候、地貌、土壤、水文、植被资源、自然灾害等自然条件和人口、土地利用、产业发展、林道等基础设施、相关政策等社会经济条件,以及森林经营技术研究、相关科研成果转化和推广等技术条件进行分析,分析森林经营的有利条件和制约因素。
参照LY/T1955-2011中林地质量等级评价方法对林地质量进行评价。
6.3需求分析
以经济社会发展预期为基础、按照省级规划的任务,结合历年森林资源经营情况.分析规划期内经济社会发展和区域生态建设对森林生态保护调节、生态文化服务、生态系统支持和林产品供给四大功能的需求。
6.4综合分析
在上述分析基础上,归纳总结县域森林资源的特点、森林经营的特色、存在问题及原因,提出森林经营规划应解决的重大问题、措施与建议。
7森林类型划分
7.1森林类型的分类
按森林起源、树种组成、近自然程度、林分特征和经营特征等,将森林划分为天然林和人工林两类;天然林又划分为原始林、天然过伐林、天然次生林和退化次生林;人工林又划分为近天然人工林、人工混交林、人工阔叶纯林和人工针叶纯林。
7.2森林类型的落实
针对每个森林地块(小班)的林分特征,天然林按原始林、天然过伐林、天然次生林和退化次生林,人工林按近天然人工林、人工混交林、人工阔叶纯林和人工针叶纯林,确定小班的森林类型.按代码填写,并统计各森林类型划分结果。
8森林经营分类
8.1森林经营分类原则
森林经营分类应遵循以下原则:
a)坚持多功能经营、多效益统筹,突出主导功能的原则。
b)兼顾林种、亚林种区划的成果,突出经营目的的原则。
c)统筹森林经营现状与未来发展,突出经营目标的原则。
d)坚持分类经营、分区施策,突出保护等级的原则。
8.2森林经营分类的具体要求
8.2.1森林经营分类的细分
依据森林主导功能和经营目的,综合考虑森林类型、保护等级和立地条件等因素.在省级森林经营规划的森林经营分类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对县级森林经营分类适当细分。
细分后的类别应保持与省级森林经营分类相衔接。
8.2.2森林经营分类的命名
根据主导功能和经营目的.参照“严格保育的+经营目的”、••集约经营的+经营目的”、•经营目的+为主的兼用林”命名。
例如,”严格保育的自然保护林・、••集约经营的速生丰产用材林.
、••水源涵养为主的兼用林”。
森林经营目的的主要类型可参考《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的林种类型。
按照严格保育的公益林(1+代码)、多功能经营的兼用林(2+代码)和集约经营的商品林(3+代码)三个类别.对森林经营分类进行编码。
根据小班所处的生态区位、自然条件、经营目的等,落实森林经营分类,统计森林经营分类结果。
9森林作业法设计
9.1构建县域森林作业法体系
根据县域特点、森林类型、主导功能、目的树种或树种组成特征等,从省级经营规划设计的森林作业法中,直接选取适宜本县的作业法并进行细化,或者适当增补满足本地经营特色要求的作业法.构建县域森林作业法体系。
9.2细化县域森林作业法技术
县域内森林类型、森林经营分类、经营分区、经营目的及林分现状相同的小班可设计为同一类作业法,并细化提出每一类作业法的目标林相、全周期培育过程表。
森林作业法的目标林相根据主导功能和林层结构不同,可以分为单层同龄林和复层异龄林两大类型设计,包括实现培育目标时的树种组成、层次结构(林层)、林分密度(每公顷株数)、目标直径、蓄积量水平(每公顷蓄积)等。
森林作业法的全周期培育过程表根据单层同龄林、复层异龄林的目标林相设计。
目标林相为复层异龄林的培育类型,全周期培育过程按建群阶段(造林或更新形成幼林)、竞争生长阶段(林分郁闭后快速高生长阶段)、质量选择阶段(林木强弱显著分化阶段)、近自然结构阶段(后期更新林木进入主林层而形成混交格局)、恒续林结构阶段(部分目标树达到目标直径)五个阶段进行设计。
目标林相为单层同龄林、以木材生产为主兼顾其他功能的森林培育类型,全周期培育过程可以按传统方法划分为幼龄林、中龄林、近熟林、成熟林、过熟林五个阶段设计。
针对林分所处的生长发育阶段,细化各阶段所采取的主要经营作业措施。
作业法设计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参照《省级森林经营规划编制指南》0
明确森林作业法与森林类型、森林经营分类、经营分区、林分状况的对应关系。
9.3小班作业法落实
小班作业法是规定具体小班(林分)从森林建立、抚育、调整、采伐利用、林分更新等森林培育全周期所采用的一系列技术措施的综合设计。
根据具体小班的森林类型、森林经营分类及所处经营区,综合考虑经营目的、立地条件、林分状况等经营要素.首先确定林分现状(树种组成、林层结构、发育阶段等);再从县域森林作业法体系中,选择确定适宜该小班的一种或几种森林作业法,作为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制定小班作业法(小班全周期经营计划)的依据。
根据小班的林分现状和作业法要求.分别近期、中期和远期.按造林、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调整)、森林采伐、更新造林等,规划各小班的主要经营作业措施。
10森林经营分区
10.1森林经营分区原则
森林经营分区应遵循以下原则:
a)保持与省级森林经营分区相街接。
b)区位特征、功能需求与经营方式相协调。
C)地域分布相对集中连片。
d)统筹森林经营现状与未来发展。
e)与其他规划、工程衔接协调。
10.2森林经营分区的具体要求
10.2.1经营区区划
在省级森林经营分区(经营亚区)控制下,依据森林主导功能,考虑当地的功能需求和森林资源现状以及与相关规划的衔接,分析立地条件和未来的发展方向,采用异区异指标的主导因素法.将县域区划为若干个经营区。
区划指标一般包括生态区位、经营目标、林地质量,以及能反映区域特征的其他指标,如地质地貌、植被等。
10.2.2森林经营区命名
采用
“区域位置+地貌特征+经营目标+经营区”的格式命名,超过一个经营目标,无法从地域上明确区分的可以按2个主要经营目标,按目标重要性大小排序。
如“西部山地大径材培育兼水源涵养林经营区”O
10.2.3森林经营区分析
区划森林经营区后.需对各区的基本情况、突出问题、经营方向、经营策略及经营目标进行重点分析。
a)基本情况
包括行政范围(土地总面积)、现有林地面积、森林面积、森林蓄积、每公顷乔木林蓄积量、混交林面积比例、森林植被总碳储量、山系、地貌类型、气候、土壤、地带性植被、主要森林类型等。
b)突出问题
从森林面积增加、林分质量与结构改善、森林生长发育、生态功能状况、森林灾害防控、可利用资源状况、森林经营条件等方面,分别梳理每个经营区存在的问题。
c)经营方向
围绕促进培育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依据经营区的主导功能需求、森林经营现状和突出问题,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林业发展布局和重大政策实施.提出每个经营区的森林经营方向及其经营重点。
d)经营策略
根据各经营区的经营方向.针对经营区的区域特征和主要森林类型,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培育的主要树种(或森林类型)•以及适宜的森林作业法和主要的经营措施。
e)经营目标
分近期、中期、远期描绘经营区的经营蓝图,依据经营区的主导功能和森林经营特色,确定若干个能够满足功能需求的主要指标的目标。
一般包括森林面积、森林蓄积、每公顷乔木林蓄积量、混交林面积比例、珍贵树种和大径级用材林面积比例、非木质林产品产量、林下经济等指标的目标。
11.1规划文本
编制规划文本,划分经营区、明确经营分类、进行作业法设计、落实经营措施,并将规划任务指标分解到乡(镇、场).落实到小班,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规划文本要求目标明确、内容完整、重点突出、任务具体、措施可行、文字表达简明,数据计量规范。
规划文本的提纲及主要内容要求见附录A。
11.2规划编制说明
规划编制说明应包括以下内容:
a)阐述规划编制背景。
b)
阐述规划编制工作情况、规划依据、经营区区划、经营措施设计、指标落实、重大问题处理方法、协调情况等内容。
c)关于规划基数的说明。
d)关于规划协调衔接的说明。
e)规划成果报批过程中审查意见修改情况的说明。
11.3成果统计表
主要包括全县及各乡(镇、场)森林资源现状统计表、林地质量等级面积统计表、规划造林和更新造林面积统计表、规划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面积统计表、森林采伐面积统计表、投资估算汇总表。
表格内容与格式见附录B。
成果统计表可根据当地实际需要进行增补。
11.4规划图件
主要包括森林资源现状分布图、林地质量等级图、森林类型、森林作业法、森林经营分类、森林经营区分布图。
制图要求见附录C。
规划图件可根据当地实际需要进行增补。
11.5专题研究报告
规划编制过程中形成的专题调查或专题研究报告,主要包括森林经营规划基数转换专题研究报告、森林经营区区划专题研究报告、森林经营分类及作业法专题研究报告。
可根据本县的具体情况确定选取专题进行调查或研究。
11.6森林经营规划数据库
包括县、乡(镇)行政与区划界线、小班矢量和属性数据、经营规划数据等。
规划数据库内容和要求见附录D。
12森林经营档案建立
12.1主要内容
12.1.1行政与区划界线
县级行政界线、县域内各乡(镇、场)界线,临海县的海岸线修测成果,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界线.以及村(林班、功能区)界线。
12.1.2小班调查数据
小班矢星和属性数据。
小班属性数据包括:
(1)基础因子:
县(区、旗、林业局)、乡(林场)、村(林班)、小班号、面积、地貌、坡度、坡向、坡位、土壤类型(名称)、土层厚度;
(2)林地因子:
地类、林地质量等级、林地保护等级;(3)管理因子:
土地权属、林种、森林(林地)类别;(4)林分因子:
起源、优势树种(组)、树种组成、郁闭度(覆盖度)、平均年龄、龄组、每公顷蓄积、平均胸径、每公顷株数、林层、群落结构、灾害类型及等级。
12.1.3经营规划数据
包括森林类型、森林经营分类、森林作业法、森林经营分区、小班经营措施规划(目标林相与经营措施)O
12.1.4其他规划成果数据
包括规划文本、规划编制说明、规划附表、规划图件和专题研究报告等。
12.2格式要求
1)矢量数据、图形数据采用Shp格式,属性数据采用dbf格式;
2)专题制图文件,采用Mxd格式;
3)文本文件,采用Word格式。
12.3数据库汇交
县级经营档案数据库汇交到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局。
13规划成果论证
规划成果应征求相关部门、有关专家以及森林经营主体的意见,对规划目标、森林经营分区、经营技术措施、建设规模和保障措施等进行重点论证。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规划文本提纲与主要内容要求
A.1前言
规划背景、目的和意义、依据、明确规划重点及范围。
A.2基本情况分析
分析县域自然概况和社会经济状况。
自然概况分析可包括地理位置、地形地貌、气候、水系、土壤、动植物资源等方面,社会经济状况可包括行政区划及人口、国民经济、交通通信、旅游资源等方面。
A.3森林资源现状与经营评价
从森林资源数量、质量、结构等方面客观分析森林资源现状。
从森林资源数量、质量和结构的变化趋势、生态建设情况、林业产业、森林经营的政策环境、经营方式、技术体系和人才队伍等方面分析森林经营的成效与存在的主要问题。
A.4森林经营条件分析
从社会、经济、生态需求等方面分析森林经营的必要性,从自然条件、基础设施、森林经营的相关政策、森林经营技术和理念、森林提质增效的潜力等方面,科学分析森林经营的有利条件和制约因。
A.5指导原则和规划目标
A.5.1指导思想
以多功能森林经营理论为指导,采用科学先进的森林经营技术体系,促进培育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贯彻全周期的森林经营理念,增强森林的供给、调节、服务、支持等功能.持续获取森林生态产品,为推动林业现代化建设、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生态基础。
A.5.2规划依据
包括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划区划文件、技术规程等。
A.5.3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和实施阶段划分,与省级森林经营规划相衔接。
A.5.4规划目标
包括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每公顷乔木林蓄积量,混交林面积比例、珍贵树种和大径级用材林面积比例、非木质林产品产量,森林植被总碳储量、森林每年提供的主要生态服务价值、森林经营规划制度的建立、森林经营标准体系、森林经营技术体系、人才队伍建设、林道等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景观和生态文化、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目标。
各县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其他目标指标。
A.6森林类型划分与森林经营分类
森林类型划分的类别与划分结果:
森林经营分类的原则、方法和结果:
县域内主要树种经营特征表。
A.7森林作业法设计
县级森林作业法体系设计,小班作业法落实,森林类型、森林经营分类与适宜的作业法对应关系。
A.8森林经营分区
森林经营区区划遵循的原则、区划指标、方法和结果:
各经营区的基木情况与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经营方向、采用的经营策略以及分别近期、中期、远期的经营目标。
A.9建设规模和投资估算
以小班经营措施规划为依据,将省级下达的建设任务,按照乡(镇、场)分别近期、中期、远期进行落实,完成近期、中期投资估算。
近期造林和更新造林、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规模应与最新的林业发展加划街接,森林采伐规模依据最新一期的森林采伐限额确定。
中期、远期建设规模,依据小班经营措施规划,综合考虐未来经费投入、森林质敏提升工程以及实现经营目标的要求等因素进行确定。
县级的造林和更新造林、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等各项建设规模,原则上不得小于省级下达的建设任务。
森林采伐的任务依据森林采伐限额确定。
对近期、中期投资经费来源加以阐述。
A.10效益评价
A.10.1对森林总量和质量的效益评价
包括森林覆盖率提升、森林面积和森林蓄枳量增加、每公顷乔木林蓄积和年均生长量提高以及森林抚育对增加森林蓄积和每公顷乔木林蓄积的页献等指标。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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