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川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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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川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
武川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
入侵灾害处置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保证我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建立健全高效的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灾情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全面提高应对突发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的危害,确保农业生产安全,保障社会安定,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植物检疫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处置应急预案》、《呼和浩特市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处置应急预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武川县行政管辖范围内各类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包括蝗虫、草地螟、粘虫、玉米螟、小菜蛾、马铃薯晚疫病、向日葵菌核病、农田鼠害、突发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以及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全国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内蒙古自治区补充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国家明令禁止入境的危险性有害生物或新传入的高风险性的外来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1.4.1预防为主,综合防治。
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立足预防,抓早抓实,争取主动,防范于未燃。
加大农业防治、生物防治、生态控制、物理防治和科学用药等综合防治技术的推广力度。
重点防治区实行统防统治,一般防治区实行专业化防治与群众防治相结合,科学防治。
1.4.2依法行政,果断处置。
发生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灾害时,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本着快速反应、部门协调、科学引导的防控原则,积极做好防治、处置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农业生产损失,尽快恢复农业正常生产和农村生活秩序。
1.4.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情应急处置坚持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把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指挥和综合协调与各部门分工负责紧密结合起来,根据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情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由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和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紧密配合,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武川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
武川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总指挥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农牧业局局长担任。
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领导我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灾害的应急防控工作;负责我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灾害防控重大事项的决策,部署应急防控工作;负责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灾害处置的协调;负责发布相关的新闻信息;对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防控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2.2武川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由县农牧业局、广电局、发改委、财政局、公安局、交通局、教科局、卫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气象局、粮食局、民政局等组成。
武川县农牧业局:
组织制订农业重大有害生物防治方案,负责农业重大有害生物调查监测,发布趋势预报,提出相应的防护治理意见;负责灾害的资料收集汇总;组织人员调查核实灾情,确定灾害等级。
做好武川县应急处置物资储备。
建立应急处置专家指导组和专业技术服务队,组织开展技术培训,指导农民和基层专业服务队开展防治工作,抓好督促检查,促使各项技术措施落实到位。
申请、管理和分配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情应急处置专项资金和物资。
及时通报和上报灾情,积极争取国家补助资金。
协助当地做好技术培训和周边群众的宣传。
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组织灾区搞好抢种补种等灾后生产工作。
协助当地政府组织力量销毁染疫农作物和农产品。
武川县广播电视局:
统筹新闻发布和对外报道工作,配合做好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工作和相关防治知识、技术的宣传普及。
武川县发展改革委员会:
按照有关规划的要求,积极支持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预警与防控体系建设。
武川县财政局:
负责全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应急处置专项资金的筹集、拨付,落实物资储备库建设、物资储备所需资金,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武川县公安局:
指导事发地公安机关搞好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地区的治安管理工作,维护灾害发生地区的社会治安稳定。
根据特殊需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疫情发生区的封锁。
武川县交通局:
负责协调交通运输企业保障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治所需物资的运输。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运输监管,防止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进入我县或在本辖区内流动。
武川县教科局:
负责组织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科技攻关。
武川县卫计局:
负责组织、协调各级卫生部门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做好灾区鼠转播疾病疫情监测预警;对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疾病的转播、蔓延。
武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县农牧业局负责农资市场监督管理,依法打击流通领域违规违法经营农药(械)以及违规违法经营有疫情的种子苗木等繁殖材料、植物产品及其他相关商品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经营假冒伪劣农药(械)和疫情疫苗商品的行为,依法查扣查封不合格和假冒伪劣农药(械)并协助相关部门处理。
武川县气象局:
负责天气、气候的监测和预警,提供灾情鉴定评估和有关资料分析服务;及时提供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发生区域的天气实况及趋势预报信息。
武川县民政局:
负责灾区受灾群众的安抚和救济。
2.3武川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农牧业局,由县农牧业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县农牧业局植保植检站站长任办公室副主任。
主要职责:
承办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贯彻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的各项决策,组织实施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工作;起草相关文件,承办相关会议;负责发布相关新闻信息,公布各地减灾救灾及工作开展情况,调查、评估、总结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发生的原因、控制效果和灾害损失等;完成市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宜。
2.4武川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专家组
聘请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农科院和自治区、市植保部门专家组成专家组。
主要职责是开展农业生物灾害的调查、分析和评估,提供技术咨询,提出防控、处置建议,必要时参与现场处置。
2.5各乡镇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
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相应的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
在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农业生物灾害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领导本地区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应急防控工作。
3监测与预警
3.1监测
县级植保植检机构为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监测的实施单位,负责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监测、预报。
下级人民政府实行专业测报和群众测报相结合,对辖区内农业重大有害生物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调查和监测,及时分析预测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发展趋势。
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下列规定负责组织农作物生物灾害诊断。
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由当地植物检疫机构或上级植物检疫机构按有关的技术规程确认;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报告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紧急情况的报告和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发现农作物病虫草鼠大面积暴发流行、非本地常见植物迅速扩大以及不明原因发生农作物大面积受害等异常情况时,立即向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有关机构做出诊断后3小时内将结果报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发生程度后报同级政府,并在24小时内逐级报告至县农牧业局,特殊情况时可越级报告。
严禁误报、瞒报和漏报,对拖延不报的要追究责任。
在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关键季节,要严格实行值班报告制度,做到三天一查,七天一报,紧急情况随时上报。
3.3预警
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上报信息的同时,要迅速派出应急工作组,作为第一支响应队伍先行到达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减少损失,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各级农业植保部门根据田间监测信息,结合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历年发生情况、种植制度、品种布局、施肥水平及天气预报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发布长、中、短期预报。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向上级业务部门及同级人民政府发布预警信息,提出预警的农业有害生物灾情,内容应包括:
可能发生或发生灾害的时间、区域、有害生物种类、危害程度及拟采取的措施和已采取的措施等。
3.4预警级别
依据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发生量、疫情传播速度、造成的农业生产损失和对社会、生态危害、威胁程度等,将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事件划分为IV、III、II、I级,即一般灾害(IV级),较重灾害(III级)、严重灾害(II级)、特别严重灾害(I级),并按照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四级预警,分别以蓝色(IV级)、黄色(Ⅲ级)、橙色(Ⅱ级)、红色(Ⅰ级)予以标示。
3.5预警级别的确定
3.5.1蓝色(Ⅳ级)灾情
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情出现、或可能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蓝色(Ⅳ级)灾情:
1、蝗虫发生程度5级以上,发生范围小于或等于1个乡镇;
2、草地螟发生程度5级以上,发生范围小于或等于1个乡镇;
3、粘虫发生程度达5级,发生范围小于或等于1个乡镇;
4、玉米螟发生程度达5级,发生范围小于或等于1个乡镇;
5、小菜蛾发生程度达5级,发生范围小于或等于1个乡镇;
6、马铃薯晚疫病发生程度达5级,发生范围小于或等于1个乡镇;
7、向日葵菌核病发生程度达5级,发生范围小于或等于1个乡镇;
8、农田鼠害发生程度5级以上,发生范围小于或等于1个乡镇;
9、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 新发生的疫情或现已有分布涉及1个乡镇,并且扩散迅速、经济损失严重、生态环境和人民生活受到严重威胁的重大疫情。
3.5.2黄色(Ⅲ级)灾情
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出现、或可能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黄色(Ⅳ级)灾情:
1、蝗虫发生程度5级以上,发生范围在1个以上2个以下(含2个)乡镇;
2、草地螟发生程度5级以上,发生范围1个以上2个以下(含2个)乡镇;
3、粘虫发生程度达5级,发生范围1个以上2个以下(含2个)乡镇;
4、玉米螟发生程度达5级,发生范围1个以上2个以下(含2个)乡镇;
5、小菜蛾发生程度达5级,发生范围1个以上2个以下(含2个)乡镇;
6、马铃薯晚疫病发生程度达5级,发生范围1个以上2个以下(含2个)乡镇;
7、向日葵菌核病发生程度达5级,发生范围1个以上2个以下(含2个)乡镇;
8、农田鼠害发生程度5级以上,发生范围1个以上2个以下(含2个)乡镇;
9、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新发生的疫情或现已有分布涉及2个乡镇,并且扩散迅速、经济损失严重、生态环境和人民生活受到严重威胁的重大疫情。
3.5.3橙色(Ⅱ级)灾情
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情出现、或可能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橙色(Ⅱ级)灾情:
1、蝗虫发生程度5级以上,发生范围在2个以上3个以下乡镇;
2、草地螟发生程度5级以上,发生范围2个以上3个以下乡镇;
3、粘虫发生程度达5级,发生范围2个以上3个以下乡镇;
4、玉米螟发生程度达5级,发生范围2个以上3个以下乡镇;
5、小菜蛾发生程度达5级,发生范围2个以上3个以下乡镇;
6、马铃薯晚疫病发生程度达5级,发生范围2个以上3个以下乡镇;
7、向日葵菌核病发生程度达5级,发生范围2个以上3个以下乡镇;
8、农田鼠害发生程度5级以上,发生范围2个以上3个以下乡镇。
9、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新发生的疫情或现已有分布涉及3个乡镇,并且扩散迅速、经济损失严重、生态环境和人民生活受到严重威胁的重大疫情。
3.5.4红色(Ⅰ级)灾情
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情出现、或可能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红色(Ⅰ级)灾情:
1、蝗虫发生程度5级以上,发生范围大于或等于3个乡镇以上;
2、草地螟发生程度5级以上,发生范围大于或等于3个乡镇以上;
3、粘虫发生程度达5级,发生范围大于或等于3个乡镇以上;
4、玉米螟发生程度达5级,发生范围大于或等于3个乡镇以上;
5、小菜蛾发生程度达5级,发生范围大于或等于3个乡镇以上;
6、马铃薯晚疫病发生程度达5级,发生范围大于或等于3个乡镇以上;
7、向日葵菌核病发生程度达5级,发生范围大于或等于3个乡镇以上;
8、农田鼠害发生程度5级以上,发生范围大于或等于3个乡镇以上。
9、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发生范围以农业部界定为准。
3.6预警响应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信息后,要及时组织专家进行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核实和风险评估。
对可能发生的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要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发出预警信号并作好启动预案的准备。
对可能引发严重以上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预警信息,务必在3小时内上报市政府。
3.7预警支持系统
农业植保植检部门是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处置的具体技术支撑单位。
中国、内蒙古农作物有害生物监控信息系统、农业植物检疫网络化管理工作平台、自治区植保信息服务网络、市农牧业信息网络、县农牧业信息网络是呼和浩特市农业有害生物预警支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3.8预警发布
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发生趋势由植保部门组织植保和农业相关专家进行会商并由农业植保部门发布。
农业重大有害生物预警信息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同级预案中确定的预警级别提出预警级别建议,经同级政府决定后发布。
特别严重、严重预警信息由自治区政府发布、调整和解除;较重、一般预警信息由市、旗县区政府发布、调整和解除。
发生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严重灾害(II级)和特别严重灾害(I级)疫情,由自治区农牧业厅上报农业部,由农业部组织相关专家确认,经国务院授权后,由农业部向社会和公众发布。
发生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一般灾害(IV级)和较重灾害(III级)疫情,由自治区农牧业厅组织相关专家确认并上报自治区政府,经授权后,向公众发布并上报农业部备案。
地方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和个人都无权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1.1一般(Ⅳ级)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响应
一般(Ⅳ级)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有灾害发生地的旗县区人民政府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并在预案启动后24小时内上报市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4.1.2较重(Ⅲ级)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响应
由灾情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并由旗县区人民政府在预案启动后24小时内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以及县政府有关部门。
4.1.3严重(II级)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响应
由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并由县指挥部在预案启动后24小时内报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和市农牧业局有关部门。
受灾地乡镇政府先期启动相应预案。
4.1.4特别严重(I级)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响应
由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和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并由县指挥部和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在预案启动后24小时内报县人民政府和市农牧业局。
4.2信息共享和处理
4.2.1建立健全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利用现有的网络和通讯系统,形成旗县区、乡镇对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4.2.2信息采集的范围、内容和方式方法
4.2.2.1信息采集的范围
(1)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情常规信息采集的范围包括预计发生和已经发生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区域。
(2)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情现场信息的采集范围包括已经发生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区域。
4.2.2.2信息采集的内容
(1)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情常规信息采集的内容包括预计发生和已经发生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的种类、发生时间、区域、级别、损失情况以及已采取的对策措施等。
(2)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情现场信息采集的内容包括已经发生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种类、发生时间、区域、级别、损失情况、已采取的对策措施以及受灾现场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进展等。
4.2.2.3信息采集的方式方法
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情常规信息和现场信息可以通过现有网络和通讯渠道或受灾现场实地调查的方式方法进行采集。
4.2.3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情信息报送
4.2.3.1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爆发流行面积大、危害损失重等异常情况及突发性、传播蔓延快、危害程度大的可疑农业有害生物,应及时通过现有网络和通讯系统或其他途径向当地农业植保部门报告。
乡镇农业植保部门一旦发现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情征兆或灾情,要立即根据其性质和危险程度,将有关信息报告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单位。
4.2.3.2预计发生或已经发生较重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情,所在地人民政府应急处置办公室应在24内通过值班电话、信息专网或其他途经报告市指挥部以及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相关部门,县指挥部和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及相关部门实行备案管理。
4.2.3.3预计发生或已经发生严重、特别严重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所在地人民政府应急处置办公室通过值班电话、信息专网或其他途经,在6小时内向县指挥部和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及相关部门报告有关信息,3天内上报灾情和应急处置情况。
县指挥部和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在12小时内报县人民政府和市农牧业局。
4.2.3.4灾害情况的上报实行实名制。
4.2.4灾害信息分析与共享
县指挥部应急处置办公室收集、分析各类基础信息和动态信息,并从中心数据库调阅全县专业技术服务队伍和物质储备情况、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急预案等相关情况。
如果属于特别严重及严重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情,要及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向县指挥部报告并通报各成员单位。
经核定的灾情信息除按规定上报的同时要发布到相关信息专业网上,并及时更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4.2.5响应程序
发生特别严重、严重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经武川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和武川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批准,武川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受灾地政府先期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武川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灾害指挥部的主要成员单位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助受灾地政府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负责对灾情进一步调查核实,协助开展损失评估灾后恢复等工作,并向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提交灾情报告及建议。
4.3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措施
4.3.1分析灾害发生原因
根据农作物损失、重大有害生物发生情况,结合重大有害生物发生规律、流行学、作物布局、气候特点、地理特点等因素综合分析灾情发生的原因。
对可能引起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各项因子,包括重大有害生物来源、传播及流行的媒介和途径等进行跟踪调查。
4.3.2确定灾情发生区域
根据农作物灾情发生程度、危害及损失情况,按照防治侧重点和措施的不同,将发生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治区、一般防治区。
重点防治区:
主要包括以灾区为主的大发生区、菌源区和流行蔓延区。
一般防治区:
以发生灾害的重大有害生物的发生特点、作物、地理、气象等条件分析确定的重大有害生物将要大发生的区域。
4.3.3制定应急控制措施
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推行可持续控害技术,实行分类指导、分区治理,提高治理工作成效。
针对不同的重大
有害生物采取相应的应急控制措施。
在重点防治区主要采用化学防治为主的应急控制措施。
在一般防治区采取可持续控害技术和化学防治相结合的应急控制措施。
4.3.4灾区控制措施的实施
4.3.4.1重点防治区采取的措施
在农业重大有害生物防治的关键时期,实施以化学防治为主的统一应急处置,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重大有害生物的危害,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
对菌(虫)源区和流行蔓延区的田块全面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进行应急防治。
对受灾面积大的区域,利用防治专业服务队伍实施综防统治,坚持做到“三集中、五统一”,“三集中”即集中人力、集中物力、集中时间,“五统一”,即统一组织、统一监测、统一施药技术、统一药剂、统一防治时间。
开展生产自救,组织灾区搞好抢种补种等灾后生产工作。
防治技术指导专家组确定的其它控制措施。
4.3.4.2一般防治区采取的措施
在农业重大有害生物防治的关键时期,实施以化学防治为主的应急防治,控制危害程度。
化学防治上应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在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常发区、易感病(虫)作物品种分布区实施重点防治。
加强田间管理,改善作物生长条件,提高作物自身抗性。
防治技术指导专家组确定的其它控制措施。
4.4扩大应急
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后,仍不能有效控制灾害发生,应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请求增援,扩大应急,全力控制灾害的进一步扩大。
4.5指挥协调
武川县重大农业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我县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建立以属地政府为主导、部门配合、职责明确的指挥、协调工作机制。
在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下,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密切协同,上下联动,形成应对灾害的强大合力。
根据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规模启动相应预案并严格执行灾情监测、预警、报告、防治、处置制度。
应急状态下,特事特办,急事先办。
根据需要,县政府可紧急协调、调动、落实应急防控所需的人员、物质及资金,紧急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受灾地区乡镇政府必须坚决、迅速地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灾情态势。
必要时,可按相关规定,请求军队、武警予以支援,充分发挥军队、武警在应急处置中的骨干作用。
4.6新闻报道
广播电视、电台、报纸、农牧业信息网络对各级人民政府、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植保部门所发布的农作物重大病虫鼠害发生趋势、防治技术、防治动态进行及时报道。
4.7应急结束
特别严重及严重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由自治区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宣布终止应急状态,较重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由呼和浩特市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宣布终止应急状态,转入受灾地旗县区政府常态管理,必要时可由呼和浩特市政府发布灾情终结公告。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应急工作结束后,受灾地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迅速采取措施,救济救助灾民,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确保受灾群众的温饱。
要在对受灾情况、群众承受能力以及可利用资源评估后,制定灾后恢复生产、生活计划,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开展生产救灾工作。
对发生鼠传疾病的灾区由武川县农牧业局协助武川县卫生局做好灾区的鼠情监测和控制工作。
5.2社会救助
特别严重及严重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情发生后,由武川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与武川县民政局研究提出帮助支持灾区受灾群众的方案。
武川县民政局迅速组织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物资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做好灾民的安抚工作。
5.3赔偿和保险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尽快制定有关灾害事故赔偿政策,按法定程序进行赔偿。
加强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保险工作。
要重视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保险在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防灾减灾作用,倡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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