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发展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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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发展实施意见
中共汝阳县委汝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1年月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中央水利工作会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豫发[2011]1号)、《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洛发[2011]16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汝阳水利改革发展,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重大意义
(一)水利建设成效显著。
我县地跨黄河、淮河二大流域,山丘区面积大,地形地貌复杂,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水旱灾害频繁,兴水利、除水害历来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任务。
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县委、政府团结带领全县干群坚持不懈开展水利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农业灌溉体系进一步完善,防洪保安体系初步形成,民生水利建设扎实推进,生产、生活及生态用水保障能力持续提高。
目前,全县境内已建成中型水库2座、小型水库13座,修筑河道堤防50.1公里,建提灌站162处,打机电井668眼(已配套518眼),筑塘、堰、坝134座,实灌面积达到9.8万亩,累计治理并保存水土流失507平方公里。
各类水利工程在发展农业生产、抗御水旱灾害、满足经济社会用水需求、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水利工作更加重要。
水利是现代农业不可或缺的首要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基础支撑,是生态环境改善不可分割的保障体系。
目前我县水利建设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还存在着较为严重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严重影响着我县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国家安全,制约着我县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主要表现在:
一是陆浑水库、玉马水库、汝河自流灌区年久失修,配套率低,病坏严重,可用率不足30%,完好率不足10%,全县实际农田灌溉面积9.8万亩,为总耕地面积47.4万亩的20.7%,为麦播面积30万亩的32.7%,人均0.2亩左右;二是水库普遍病险严重,防洪能力低,存在安全隐患。
全县15座中小型水库,除玉马、七贤、常岭等3座水库完成除险加固外,青山崖、黄龙潭水库正在施工,其它10座水库也存在严重或者比较严重的安全问题,需要加固;三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仍需加强。
全县14.8万饮水不安全人口,目前已解决12.2万人,还有2.6万人没解决,新增饮水不安全人口9.5万人待解决;四是河道堤防标准低,存在不安全隐患,不能抗御较大洪水。
我县有北汝河等4条主要河道,需要治理干流长度176.4公里,已治理50.1公里,除县城段实际防洪能力能达到20-30年一遇外,支流河道防洪能力最高为5-10年一遇,一般还不到5年一遇。
北汝河已建堤防有20多处堤段已出现严重水毁、坍陷、石鼓冲毁、坝齿折断、基础掏空等现象,亟待修复;五是水土流失依然严重,生态环境治理任务较大。
总流失面积1120km2,已治理并保有面积507km2,占总流失面积的46%,623km2需要治理;六是防汛抗旱应急能力不高,监测预警能力和雨情汛情旱情预报水平低,没有专业应急抢险救援队伍,防汛抗旱服务组织缺少办公、管护、服务经费,没有专门抗旱应急水源工程;七是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率不高,农村小水电建设滞后。
全县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5万千瓦,可开发利用3.14万千瓦,已开发利用5168千瓦。
现有6座小水电站中除玉马已改造外,其余都存在设备严重老化,更新改造已刻不容缓;七是水质污染、水资源节约保护及生态环境建设的任务相当艰巨;八是农田灌溉“五小”(小水窖、小水池、小泵站、小塘坝、小水渠)水利工程损坏严重,不能发挥应有效益,群众迫切要求修复与新建。
当前,我县正处于加快实施“福民强县”目标的关键时期,水利在保粮食、稳经济、促发展、惠民生中的支撑和保障作用极其重要,其基础性、公益性和战略性地位日益凸显,必须把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强化水利工作,着力加快水利建设,推进水利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三)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四个重在”实践要领,把水利作为全县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把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注重科学治水、依法治水,大力发展民生水利,突出加强薄弱环节,切实推进重点工程,不断深化水利改革,加快建设节水型社会,促进水利可持续发展,为实现“福民强县”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四)目标任务。
力争通过5年至l0年努力,从根本上扭转我县水利建设明显滞后的局面。
一是到2011年底初步建成有利于水利科学发展的水资源管理、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基层水利服务体系、节约用水管理、小水库管理、防汛抗旱服务、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利科技推广等公益性机构建设;争取开工实施靳村河治理,争取虎盘水库除险加固得到立项;建立水利投入机制。
二是到2015年前,争取北汝河治理项目早日立项;开工实施马兰河、斜纹河、靳村河等河流重要河段治理,完成北汝河县城南岸马兰河口至新大桥段、老大桥至寺湾段堤防加固、靳村河治理项目;全面完成水库除险加固和山洪灾害易发区预警预报体系建设;全县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到22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O.55以上;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基本解决,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40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0%;续建杜康河坝系工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
三是到2020年,基本建成防洪抗旱减灾体系,城镇和防洪保护区防洪能力明显提高;全县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持续增加,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稳步提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得到全面保障,城乡供水保证率显著提高,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进一步降低;基本建成水资源保护和河流健康保障体系,主要水功能区水质明显改善,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重点区域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地下水超采基本制止;最严格的水资源制度基本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进一步完善,有利于水资源节约和合理配置的水价形成机制基本建立,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机制基本形成。
(五)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民生优先。
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利问题,推动民生水利新发展;二是坚持统筹兼顾。
兴利除害结合、防灾减灾并重、治标治本兼顾,流域与区域、城市与农村等协调发展;三是坚持人水和谐。
顺应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合理开发、优化配置、全面节约、有效保护水资源;四是坚持政府主导。
发挥公共财政对水利发展的保障作用,形成政府社会协同治水兴水合力;五是坚持因地制宜。
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规划相结合,构建完善的减灾兴利体系;六是坚持改革创新。
加快水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破解制约水利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三、突出加强水利薄弱环节建设
(六)做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进一步巩固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成果,继续加快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步伐,尽快消除水库安全隐患,恢复防洪库容,增强水资源调控能力。
2011年底以前,完成列入国家规划的黄龙潭、青山崖小一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
全面启动冷铺、五龙沟、西局、火庙4座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2012年上半年开工建设虎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012年底前完成冷铺、五龙沟水库除险加固工作。
(七)继续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按照国家、省、市要求,确保按时完成我县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工程年度建设任务.到2013年解决规划内2.6万人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十二五”末基本解决新增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9.5万人的饮水问题。
在计划安排和项目实施过程中,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优先解决农村中小学、贫困山区、革命老区及严重缺水村组的饮水安全问题。
依照全面规划、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规模建设的原则,因地制宜地采用城镇供水管网延伸、兴建中心水厂、分散供水等形式,形成大中型集中供水工程与单村、联村集中供水工程相结合的农村供水网络。
逐步实现村村户户通自来水。
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征地、用电、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建立健全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机制,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正常运行和长期发挥效益。
(八)大兴农田水利建设。
争取更多的农田水利项目得到国家的支持。
加快陆浑、玉马、汝河三个灌区修复配套和末级渠系改造,加强田间水利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农田灌溉体系。
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健全县级农田水利建设投入新机制;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补助资金,足额落实县配套资金,增加县级财政投入,扶持农民自愿投工投劳建设小型农田灌溉工程。
大力发展和奖励节水灌溉,全面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滴灌等节水技术,进一步扩大节水、抗旱设备补贴范围,落实节水灌溉等水利工程建设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积极推进农用机井通电工程,加快实施机井更新修复和升级改造。
专户使用管理10%土地出让金,用于支持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坝、小泵站、小水渠等“五小水利”工程和群众自建水利工程,充分发挥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的作用和效益,最大限度扩大灌溉面积,增加粮食产量。
(九)加快河道水系治理工程建设。
推进汝河干流、马兰河、靳村河、斜纹河综合治理,在提高防洪能力的同时,加强综合开发利用,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下大力气抓好城区生态水系建设,分期分批对涧沟河、罗沟河、城区防洪渠、凤阳渠等城市河渠进行治理改造和综合开发。
加快我县其它中小河流治理,优先安排洪涝灾害易发、保护人口密集、保护对象重要的河流及河段,加固堤岸,清淤疏浚,使治理河段基本达到国家防洪标准。
成立砂石资源管理机构,对砂石资源集中管理编制完善采砂规划,规范整治采砂秩序,确保河道行洪安全和水环境质量。
(十)提高防汛抗旱应急能力。
健全防汛抗旱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加强监测预警能力建设,提高雨情水情旱情墒情预测预报水平。
加快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体系建设,2011年完成全县山洪灾害监测预警体系。
健全防汛抗旱信息报送发布制度。
完善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制度,健全调拨机制。
健全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推动县乡两级防汛抗旱服务组织建设。
针对我县旱情频发的气候特点,采取多种措施,加快抗旱工程体系建设,完善各级抗旱应急预案,提高抗旱减灾能力和抗旱工作水平,保障群众生产和生活用水需要。
建设一批规模合理、标准适度的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立应对特大干旱和突发水安全事件的水源储备制度。
加强人工增雨(雪)作业示范区建设,科学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
(十一)切实做好水库移民工作。
认真落实国家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切实做好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发放工作,确保后扶资金发放到人,及时让移民群众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
高度重视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加快推进陆浑水库回流移民进城安置工作。
进一步加强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建设,帮助移民群众不断改善生产条件、提高生活水平。
四、全面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十二)抓好水利重点工程建设。
开展向玉马、前坪等水库向县城及山北供水工程调研工作,争取立项建设。
配合省市,加快推进北汝河前坪水库前期工作。
做好全县水库建设规划,适时开工建设三元岭、万崖2座中型水库。
(十三)抓好水土保持和水生态保护。
采取小流域综合治理、淤地坝建设、坡耕地整治、造林绿化、生态修复等措施,有效防治水土流失,加快杜康河坝系建设进度,争取汝河北项目区流域治理项目;进一步加大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水土流失防治力度,努力减轻山洪地质灾害;加大封禁治理规模,促进生态修复;加大投资力度,做好水源地上游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大力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和生态示范工程建设;加强河渠水系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整治,努力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基本遏制人为水土流失的发生;建立健全水土保持补偿和建设项目占用水利设施及水域补偿制度。
(十四)做好水能资源开发利用。
积极争取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减排和小水电代燃料等惠农工程项目;实施农村水电配套电网改造工程;进一步规范民办民营小水电项目,大力提高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效益;重点实施好我县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高标准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做好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前期工作,做好靳村河、马兰河、斜纹河等流域水能利用梯级开发前期工作,争取逐步立项开工实施。
(十五)提高城乡供水保障能力。
做好县城及乡镇供水安全保障统一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合理确定城乡供水安全建设方案,科学制定管理对策及保障措施,统筹协调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关系,为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
抓紧做好城乡应急供水保障能力建设,建立应急调度管理机制,增强防御突发水污染事件、连续干旱和特殊干旱等风险的能力。
加快雨污分流、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和处理设施建设,积极推广中水回用。
(十六)加强水文气象基础设施建设。
优化水文气象站网布局,扩大覆盖范围,增强测报能力。
完善雨情、水情、墒情、水质等监测站网,建设水源地、水功能区等监测站网,强化暴雨山洪灾害、城市防洪、地下水超采区监测预警。
2015年建成覆盖全县的水文气象、水资源信息监测网络。
加快水文气象现代化步伐,加强水环境监测机构和水文气象应急机动监测能力建设,逐步建成全县水文气象信息服务系统和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监测和快速反应能力。
(十七)加强水利科技和信息化建设。
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在全县建设水利科技试验站和水利科技示范基地,加快乡镇水利科技推广机构和水利技术推广服务站网络建设。
结合重点水利工程的实施,加大水利科技投入,加强水利技术研究,推动水利科技创新,提高水利建设水平。
按照国家“金水工程”要求和省防汛指挥系统二期工程建设安排,进一步加强全县防汛指挥系统建设。
完善防汛通讯基础设施建设,扩展、改造和完善水利计算机网络系统、异地防汛会商视频会议系统和防汛重点部位的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五、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十八)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投入。
多渠道筹集资金,力争今后10年全社会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
一是发挥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将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
县乡财政对水利的投入总量和增幅要大幅提高;二是加大水利规划及前期工作经费投入,并力争逐年增加;三是落实水利普查工作经费;四是进一步提高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用于水利建设的比重,重点支持骨干水利工程建设;五是大幅度增加各级财政专项水利资金;六是足额落实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的资金用于水利建设,充分发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土地整合资金的综合效益;七是进一步完善水利建设基金政策,延长征收年限,拓宽来源渠道,增加投入规模;八是加大各项水利规费征收力度,不断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合理调整水资源费的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严格征收、使用和管理;九是从城市建设维护税中划出一定比例,用于城市防洪和水源工程建设;十是切实整合现有用于水利建设的各类资金,加强水利投资项目和资金监督管理。
(十九)加强对水利建设的金融支持。
积极运用财政和货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增加水利信贷资金。
根据水利工程建设特点和项目性质,对准公益性的水利建设项目,可采取项目法人承贷、财政贴息的办法筹集建设资金,合理确定财政贴息的规模、期限和贴息率。
支持农业发展银行洛阳分行等金融机构积极关注并参与水利项目建设,对投资量大、建设周期长、效益明显的水利项目,提供中长期政策性贷款业务。
鼓励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农田水利建设信贷资金。
鼓励和支持发展洪水保险。
(二十)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利。
加大水利招商引资力度,出台有关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水利建设。
鼓励农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全面推行“一事一议”,加大财政奖补力度,充分调动农民兴修村内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积极性。
认真落实农村水电增值税政策和水利工程耕地占用税政策。
探索利用BT、BOT等模式建设水利工程,积极稳妥推进经营性水利项目进行市场融资。
六、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二十一)建立用水总量控制制度。
明确我县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制定全县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年度评估指标,建立覆盖县、乡两级行政区域的取水许可总量控截指标体系。
加强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水资源论证工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要与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相适应。
加快用水结构调整,充分利用地表水,限制利用地下水,到“十二五”末,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0.6763亿立方米以内,其中地表水利用量限制在0.3426亿立方米以内,地下水利用量限制在0.3337亿立方米以内。
严格实施取水许可审批制度、水资源论证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协调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用水。
(二十二)建立用水效率控制制度。
明确我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建立节水制约机制,确定用水效率控制指标,建立覆盖全县、各行业的用水效率控制指标体系,坚决遏制用水浪费。
鼓励利用再生水,大力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和污水回用率,到“十二五”末,全县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争取达到30%,污水回用率争取达到15%。
扶持节水产业发展,支持节水技术和节水产品的开发、示范和推广,建立节水激励和补偿机制。
落实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
积极培育节水文化,引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
(二十三)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
明确我县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合理确定各水功能区的纳污能力和绣污总量控制指标,建立污染物入河总量控制制度。
建立健全重要河流水库水功能区监测、评估、管理体系,完善监测预警监督管理制度。
强化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管理,对现状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
加强水源地保护,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达到98%以上。
(二十四)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
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全县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
严格实施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主要指标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交由干部管理部门,作为相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七、不断创新水利发展体制机制
(二十五)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
强化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对城乡供水、水资源综合利用、水环境治理和防洪排涝等实行统筹规划、协调实施,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
完善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
建立事权明晰、分工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的水资源管理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改革。
(二十六)加快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
围绕建立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要求,研究和探索项目法人招标制度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
发挥市场机制在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中的作用,引导经营性水利工程走向市场,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深化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建立职能明晰、权责明确的水利工程分级管理体制,认真落实公益性、准公益性水管单位基本支出和维修养护经费。
妥善解决水管单位分流人员社会保障问题。
推进管养分离,提高养护水平,逐步建立市场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体系。
加快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明确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县、乡两级财政要对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给予安排,采取以奖代补、奖补结合等形式给管护主体进行补助,确保小型水利工程的持续效益。
(二十七)建立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
按照由县级水利主管部门条块管理为主,乡镇区属地管理为辅的原则,建立健全职能明确、布局合理、队伍精干、服务到位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基层水利服务能力。
建立健全县级水资源及节约用水管理、小水库管理、防汛抗旱服务、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利科技推广等公益性机构。
上述机构按规定核定人员编制,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推广农民用水户参与管理模式,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大力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
(二十八)积极推进水价改革。
充分发挥水价的杠杆调节作用,兼顾效益和公平,大力促进节约用水和产业结构调整。
工业和服务业用水要逐步实现超额累进加价制度,拉开高耗水行业与其它行业的水价差价。
在充分考虑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合理调整县城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稳步推进阶梯价格制度。
按照促进节约用水、降低农民用水支出、保障灌排工程良性运行的原则,大力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落实农业灌排工程运行管理费用由财政适当补助政策。
八、切实加强对水利水务工作的领导
(二十九)落实党委和政府责任。
县乡党委和政府要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及时研究解决水利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
实行防汛抗旱、饮水安全保障、水资源管理、水库安全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防汛抗旱检查、督察制度。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尽快制定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和办法,形成推动水利改革发展合力。
充分发挥农村基层战斗堡垒作用。
加大依法治水力度,不断健全和完善地方水法规体系,全面推进水利综合执法,严格执行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洪水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等制度。
结合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新农村建设规划,科学编制水利规划,增强水利规划的前瞻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强化水利规划对涉水活动的管理和约束作用。
扎实做好水事纠纷预防和调处工作,严格落实水事纠纷调处责任制。
(三十)加强水利队伍建设。
加强水利行业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全面提升水利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切实增强水利勘测设计、建设管理和依法行政能力。
大力引进、培养和选拔各类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完善人才评价、流动和激励机制。
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提高中高级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
鼓励广大科技人员服务于水利改革发展第一线,加大基层水利职工在职教育和继续培训力度,解决基层水利职工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广大水利职工要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更好服务水利改革发展事业。
(三十一)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水利工作。
加大水利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水患意识、节约意识、水资源保护意识,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水利建设。
把水利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为水利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对在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继续参与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红旗渠精神杯”、市“创业杯”竞赛活动,持续开展好县“登山精神杯”竞赛活动,激发全县各级政府和人民群众大干水利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水利建设的强大合力,努力开创我县水利改革发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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