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象城劳务分包合同.docx
- 文档编号:10832699
- 上传时间:2023-02-23
- 格式:DOCX
- 页数:11
- 大小:28.50KB
万象城劳务分包合同.docx
《万象城劳务分包合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万象城劳务分包合同.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万象城劳务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YJJT—2010—0214)
工程名称:
祥隆万象城六区地下室、住宅工程
甲方:
烟建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建筑安装分公司
乙方:
甲方(总承包人):
烟建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建筑安装分公司
乙方(劳务分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劳务作业分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祥隆万象城六区地下室、住宅工程
2、工程地点:
烟台市莱山区埠岚村
3、结构类型:
框支剪力墙
4、建筑面积及层数:
约33000㎡,地上18层地下一层
二、劳务作业分包项目
1、分包项目内容:
工程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设计变更等设计文件涉及的基础、主体结构(包括二次结构)施工的钢筋(包括所有钢筋加工、安装、连接及焊接)、模板、混凝土、脚手架扎拆(包括悬挑脚手架的各种预埋、安装及固定、装饰阶段脚手架及立面水平防护措施的维护、清理、刷油和最后拆除、钢管分类堆放)、烟气道安装、后浇带、止水螺栓切割修补打磨、内外剪力墙对拉螺栓PVC管切割封堵、砌体(含钢丝网、植筋、构造柱、过梁、压顶)、人工辅助回填土、基槽清理、基坑降排水等一切地基基础、结构主体施工和市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施工(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场地硬化、场地以及内外道路卫生、临建及围挡搭设、拆除、临边、洞口防护等)、防护栏杆安拆、料台(包含施工电梯或物料提升机料台及钢管支撑架体)的安拆、场地平整、周转器材进出场装卸车、各种机械设备防护棚和基础及临建设施基础的施工、各种铁件(钢板止水带、对拉螺栓等)的安装、各种预埋件的预埋(包括塔吊及物料电梯的地脚螺栓、附着铁件、工程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设计变更等设计文件涉及的预埋)、预留洞的预留、预留洞口的后期封堵、塔机指挥、电工、门卫、协助现场试验取样(包括钢筋、砼试块制作等)、主体结构通过市优质结构验收、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验收等。
2、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等不达标需整改的费用由劳务分包方负责;如发生罚款,外部主管部门处罚的款项,劳务分包方100%负责;内部相关部门处罚的款项,劳务分包方200%负责。
三、履约担保
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合同价款%的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从甲方向乙方支付(含中间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按比例扣留。
分包工程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甲方将履约保证金转为工程款。
若乙方违约或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且甲方有权重新选择他人完成合同剩余部分的内容,并按照乙方投标时的价格和当地当期实际市场价格(二者比较,以高者为准),将剩余部分的工程款(包括相应的管理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低值易耗辅材、小型设备)从结算中扣除。
4、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
本工程单价元/㎡(含管理费、税金),单价一次性包死,不再计取其它一切费用,工程量按现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计算建筑面积。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
约元(以甲方最终审计金额为准)
乙方确认并同意本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一切条款,乙方不得因工程所属的材料、供应品及设备价格的涨跌,或因与本合同施工有关的工资及其他成本等费用的增加或者工程开工时间延后为由而要求调整分包价格。
2、合同价款调整:
当发生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工作内容、设计变更等需作合同价款调整的,其价款调整方法如下:
变更内容增减总费用占本项目费用±5%以内不予调整,若超过,则超过±5%部分按实调整。
现场签证零工按70元/工日、工程内容变更发生的增减定额工日按03消耗量定额34元/工日计算。
经甲方项目部主任工程师和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项目部技术专用章确认后执行,否则视为无效。
3、工程量确认
3.1需现场确认的工程量,经甲方项目部施工员(或材料员)、主任工程师和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项目部技术专用章确认后执行,否则视为无效。
3.2乙方向甲方提交已完劳务作业量报告的时间:
每月18日前
4、合同价款支付
合同价款的中间支付:
次月10日前,甲方按审定后的月劳务费的70%支付给乙方(已扣留25%的履约保证金和5%的质量保修金)。
5、竣工结算:
分包结算经甲方审核签章后生效。
主体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款不少于分包工程总造价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支付至分包工程总造价的90%(其中10%可以物抵顶);余5%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一年内付清。
五、施工工期
1、自2010年5月1日起,至2010年10月30日止。
2、工期延误
2.1对于不可抗力、工程变更等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项目经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2.2非上述原因造成未按合同工期交工的,施工工期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的1%扣减乙方的结算价款。
3、工期提前
施工工期按合同约定期限每提前一天,按合同价款的0%奖励。
六、质量与检验
1、按图纸设计的要求施工,质量、规格必须达到合格工程标准,并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主体达到市优质结构标准。
砼墙板达到清水砼要求,不抹灰。
执行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本项分包工程具体执行质量验收规范(名称、编号):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GB50210-2001)等国家、地方现行施工规范、标准、规定,工程质量经有关部门核验,达到合格标准。
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返工。
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乙方承担返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2、分包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后,由乙方书面提出验收报告,双方确定验收时间进行验收:
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验收前,乙方必须进行自检,做好班组自检记录、工序交接记录、现场标识,签字确认后交甲方,由甲方组织验收。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每发现一处,罚款300元,情节严重,造成现场无法正常施工,根据对甲方造成损失的1.5倍进行赔偿。
甲方进行或参与验收时,提出的整改意见,乙方应在30分钟内整改完毕,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的问题,需经甲方同意后适当延长整改时间,但不得影响后序工作。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每出现一次,处200元罚款,影响后序工作的根据情节严重处1000-2000元罚款。
拆模后砼出现漏振,每发现一处罚款500元,并按甲方要求对漏振处砼进行处理,处理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钢筋、模板工程应在施工前提供详细的下料单,凡在下料前不提供料单,每月处以500元罚款,罚款至提供料单后停止。
上述的罚款、赔偿及砼漏振事后处理所发生的费用,从当月结算中扣除。
七、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
甲方对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实行监督管理。
乙方应当严格执行甲方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程序文件的相关规定,按照省级文明工地标准化图集要求(甲方提供)进行现场施工和管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劳务费用。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未能评上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甲方按总结算价款的3%对乙方进行处罚,并按照4元/㎡的单价扣除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费。
(一)双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时间:
开工前2日内。
1.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实行监督管理。
2.乙方应当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3.乙方应当遵守交通、保安、防火、消防等规章制度;为本单位从业人员提供职业安全健康所必需的保护用品、用具。
4.乙方对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施工现场安全负责。
由于乙方管理不善或乙方作业人员违章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二)双方签订《环境管理协议书》,签订的时间:
开工前2日内。
乙方对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施工现场环境管理负责。
由于乙方管理不善或乙方作业人员违章操作造成的环境污染,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3)其他:
乙方现场所有劳务及管理人员劳动保护用品自行配备,费用自负并确保提供的劳保用品为国家及地方指定的、质量可靠的产品。
八、材料及设备的供应与使用
1、材料供应:
施工中所用的主要材料由甲方供应,乙方使用。
甲方确保供应及时,乙方确保在施工后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甲方供应的主要材料(钢材、水泥、商品砼、木材、竹(木)胶板、砌块、砖、砂、石子、铁件)在现场施工过程中超出正常损耗范围的,由乙方按进价的1.5倍承担费用。
施工过程中甲方不定期在现场进行检查,发现浪费现象,对乙方处以1000元/次的罚款;若发现乙方劳务人员有夹带、盗窃等不良行为,甲方对乙方处以2000元/人次的罚款,并在现场公示。
所有低值易耗辅材(如水泵水管、铁丝、扎丝、钢筋垫块、灯具、文明施工油漆、焊条焊剂及气焊切割用氧气乙炔等用料、钉子、砼养护用塑料薄膜草帘子及养护液、模板隔离剂、现场清扫用具等)全部由乙方提供。
乙方负责对甲方提供的钢材进行使用管理,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分类堆放,乙方按图纸要求提出钢材使用总计划,甲方分期供应,钢材实际使用量超出图纸预算用量(净尺寸)的超出部分(允许1%损耗),按实际采购价的1.5倍进行罚款。
乙方负责甲方提供的方木、竹(木)胶板等周转器材的使用管理,用完后起钉在甲方指定地点按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标准和甲方要求分类堆放整齐,双方共同计量,4米长方按实际用量的40%回收,达不到40%的按1700元/m³从乙方劳务费中扣除;2米以上不足4米的按50%回收,达不到50%的按1100元/m³从乙方劳务费中扣除;整张竹(木)胶板按实际使用量的50%回收,达不到50%的按45元/㎡从乙方劳务费中扣除;半张以上的按40%回收,达不到40%的按35元/㎡从乙方劳务费中扣除。
剩余方木、竹(木)胶板甲方按实际情况予以回收。
2、设备:
塔吊、物料提升机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保养、正确使用、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
若出现丢失或损坏按原价赔偿。
3、器材:
周转器材(含防护网)由甲方负责提供,乙方负责使用、保管、清理、保养,按甲方要求进行分类堆放,如有丢失、损坏由乙方赔偿。
如因乙方原因使器材未能及时退场所发生的增加租赁费用由乙方负责。
乙方应保证施工中甲方提供的所有器材能够正常周转,如有损坏,乙方应及时维修,不得造成积压,若影响到器材的正常周转,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施工用具:
除承包人提供的设备(塔吊、物料提升机)外,工程用其它设备、小型工具、用具等由乙方自备,且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使用和保养,对乙方自备机具,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含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进行监督。
5、临时水、电:
甲方提供总(分)配电箱、开关箱及相应电缆,移动箱外接设备电缆均由乙方自备及管理。
各电箱安装及电缆埋设、维修管理,临时水所用的固定管路及配件均由乙方负责,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施工,按实际发生费用150%从当月结算中扣除。
九、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委派项目经理代行合同约定的甲方职责。
2、向乙方提供必需的临时设施。
3、向乙方提供正常的施工条件,安排施工任务,做好技术交底。
4、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分包合同价款。
5、在施工现场显要位置张贴“告农民工兄弟书”和“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告示”,对乙方农民工工资支付实施监督管理。
十、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委派的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2、履行本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与本分包工程有关的甲方的所有义务,并和甲方就本分包工程对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3、向甲方提供施工现场人员情况表及农民工工资发放资料。
提供的时间:
进场前3天
4、根据劳务分包内容自主组织具备从业资格的劳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5、执行甲方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有关规定,遵守交通、治安、消防等规章制度,协助承包人创建文明工地。
分包的分项工程质量不合格,应立即返工重做,直到合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和经济损失。
6、不按操作规程施工作业,造成设备损坏或人员伤亡,应承担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
7、不得将分包的劳务作业再行分包或转包。
8、对已完工程进行成品保护。
9、在甲方按合同约定付款的前提下确保劳务工资100%对作业工人支付,甲方有权停止拨付工程款或优先直接发放给工人工资,否则由此而引起的工资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如发生农民工上访事件,每发生一次罚款1万元;出现农民工投诉事件乙方应积极协调,如处理不当被媒体曝光或上级部门通报批评造成恶劣影响的,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及剩余工程款,并对乙方处以每次20万元的罚款。
向甲方提供施工现场人员情况表及农民工工资发放资料。
提供的时间:
每月25日前。
10、乙方专业技术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必须达到达到50%以上,并提供参加本工程从业人员名单及上岗(资格)证书编号。
11、根据劳务分包内容自主组织具备从业资格的劳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现场乙方人员必须听从甲方管理,确保劳力充足,并及时上报施工计划,若完不成甲方下达的施工任务,甲方有权组织施工队伍进场,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及甲方损失。
乙方节假日及麦收、秋收期间生产安排必须满足甲方项目部要求,与项目部配合采取积极措施。
十一、质量保修
1、乙方应按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工程质量保修的规定,对交付甲方的本分包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质量保修期双方约定为年,自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质量保修金为合同价款的5%,保修期满一年内付清。
十二、违约和争议
1、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双方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
1、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分别保存一份,副本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质量保修期满、合同价款付清后即告终止。
2.补充条款
2.1现场抢工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现场二次倒运费已包含在劳务分包合同单价中。
甲方提供宿舍,乙方使用,生活用水、用电及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要安排专人进行宿舍管理,保证卫生及安全。
2.2塔吊覆盖范围之外增加的水平运输费用包含在分包单价费用之内,不再单独计取。
2.3物料提升机(或施工电梯)的指挥及司机、塔吊指挥、电工、电焊工、施工放线员、工地护场人员由乙方负责,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不再单独计取;塔吊、物料提升机(或施工电梯)安拆由甲方负责。
所有施工人员均需持证上岗,在工地由于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或管理不到位,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4乙方按承诺及甲方要求配备完善的项目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施工员、技术员、保管员、质检员、安全员等,乙方配备的管理人员在施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管理费、工资已包含在劳务费平米单价中,项目经理和其它管理人员必须常住工地,通讯24小时保持畅通,有事请假,若未经甲方允许无故不在现场,对乙方罚款500元/人天。
2.5对于本条款第2.3条、第2.4条所配备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入场后把上岗证复印件上交到甲方项目部,人员配备不齐全的,甲方按每少配备一人罚款5000元/月从工程结算中扣除,因此发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所配备人员技术、管理能力达不到要求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立即更换人员,否则按乙方人员配备不齐处理。
2.6本工程的柱、梁、天棚必须达到清水砼的标准并满足业主的观感要求,确保砼的表面达到不抹灰,可直接刮腻子,如有不应抹灰的砼表面出现抹灰,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7因业主或甲方原因付款不及时或未按约定付款、停水、停电等以甲方同业主办理签证为准,工期相应顺延。
2.8乙方要按照甲方的总进度计划制定每月的施工进度计划及每周进度计划,并在每月20日和每周五将下月和下周的施工计划工作安排情况报至甲方审核,并按甲方审核后的施工计划进行施工。
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施工进度计划完成计划承包范围以内的施工内容,应分析原因,制定纠偏措施,上报给甲方,并承担因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2.9乙方应派人协助甲方做好与技术资料整理有关的工作(主体各种数据测量标识等)并按要求制作混凝土、砂浆试样,原材料及各种试件取样等,因此发生的零工等费用,不再单独计取。
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套。
2.10乙方进场前必须提供进场劳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花名册,一式两份交存甲方项目部。
乙方必须保证所有外来住宿人员均有临时暂住户口,女职工有有效的计划生育证,并与甲方签订相关协议。
2.11乙方应遵守地方有关部门及《环境管理协议书》中的管理规定,因乙方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
2.12本合同未约定的其他一切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电话:
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万象 劳务 分包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