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篮施工监理细则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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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篮施工监理细则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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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篮施工监理细则资料
济南市西蒋峪片区公共租赁住房工程建设项目
吊篮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总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
山东众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蒋峪项目部
年月日
吊篮施工监理实施细则报审表
工程名称
济南市西蒋峪片区公共租赁住房工程建设项目一标段
致总监理工程师:
我专业监理工程师已完成了济南市西蒋峪片区公共租赁住房工程建设项目一标段工程项目吊篮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
现将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报上,请予以审批。
附:
吊篮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人:
日期:
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
审批人:
审核日期:
1、工程概况……………………………………………03
2、监理工作依据………………………………………04
2.1、合同……………………………………………04
2.2、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04
2.3、其他相关依据…………………………………04
3、监理人员安排………………………………………05
4、监理工作流程………………………………………05
五、高处作业吊篮安装监理控制要点…………………05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济南市西蒋峪片区公共租赁住房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济南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旅游路以南、龙洞路以西、西蒋峪片区A地块内
施工单位:
山东三箭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监理单位:
山东众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概况:
A-1#楼为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地下三层、地上主楼25层。
A-2#楼为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地下三层、地上主楼25层。
A-3#楼为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地下三层、地上主楼15层。
建筑面积:
A-1#楼19479.2㎡;A-2#楼29278.32㎡;A-3#楼15536.74㎡
工程造价:
一标段总投资暂定人民币249814444.90元。
要求质量标准:
合格(争创优质工程奖)
工程工期:
2011年5月31日至2012年10月31日
(1)、该工程的设计简况:
A-1#楼地下一层、地下二层为储藏室及部分设备和电器机房,架空层为连接车库走道,地上二十五层距为住宅。
本楼为一类高层居住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为一级。
楼建筑面积为19479.2㎡,建筑高度为70.40M。
A-2#楼地下一层、地下二层为储藏室及部分设备和电器机房,架空层为连接车库走道,地上二十五层距为住宅。
本楼为一类高层居住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为一级。
楼建筑面积为29278.32㎡,建筑高度为70.40M。
A-3#楼地下一二层为储藏室,架空层为连接车库走道,地上十五层距为住宅,本楼为二类高层居住建筑,耐火等级地下一级,地上二级,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为一级。
本楼建筑面积为15536.74㎡,建筑高度为42.35M。
二、监理工作依据
2.1合同
1)监理合同。
2)监理委托方与第三方签订的正式合同、协议及附件。
3)工程洽商记录和会议纪要。
2.2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2005)
《高处作业吊篮》(GB19155-2003)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2.3其他相关依据
1)建设工程《监理规划》。
2)经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同意的施工单位编制相应施工方案。
3)国家、地方及相关部门颁发的工程建设的法令、法规、政策和规定。
三、监理人员安排
本项目部成立了以总监娄和义为组长,安全员田涛为副组长,土建监理工程师:
陈辉、张鸿英,安装监理工程师:
李代玉为组员的检查小组。
四、监理工作流程
整理安全监理资料
5、高处作业吊篮安装监理控制要点
5.1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高处作业吊篮专项安装方案》,检查方案是否经过专家论证,是否安照专家论证的要求进行修改编制,是否符合现场实际要求及相关规范规定,是否违反强制性条文。
5.2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要求,三类人员证件是否齐全有效,安装拆卸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证件是否有效,是否签订高处作业吊篮租赁合同,是否有安装及维护保养协议。
5.3督促施工单位对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人员及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工作,检查高处作业吊篮安操作人员,是否经过三级培训,是否持证上岗,证件是否有效。
5.4对进场的高处作业吊篮及相关设备进行检查,检查是否有出厂合格证及型式检验报告,检查外观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零件加工表面不得有锈蚀、磕碰、划伤等缺陷,已加工外露表面应进行防锈处理;吊篮可见外表面应平整、美观,按规定涂底漆和面漆;漆层应均匀、平滑、色泽一致,附着力强,不得有皱皮、脱皮、漏漆、流痕、气泡等缺陷;罩壳应平整,不得有直径超过15mm的锤印痕,安装牢固可靠。
5.5检查高处作业吊篮结构是否安全,按下列要求进行逐项检查:
1)吊篮制动器必须使带有动力试验载荷的悬吊平台,在不大于100mm制动距离内停止运行。
2)吊篮必须设置上行程限位装置。
3)吊篮的每个吊点必须设置2根钢丝绳,安全钢丝绳必须装有安全锁或相同作用的独立安全装置。
在正常运行时,安全钢丝绳应顺利通过安全锁或相同作用的独立安全装置。
4)吊篮宜设超载保护装置。
5)吊篮必须设有在断电时使悬吊平台平稳下降的手动滑降装置。
6)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吊篮悬挂机构的抗倾覆力矩与倾覆力矩的比值不得小于2。
7)钢丝绳吊点距悬吊平台端部距离应不大于悬吊平台全长的1/4,悬挂机构的抗倾覆力矩与额定载重量集中作用在悬吊平台外伸段中心引起的最大倾覆力矩之比不得小于1.5。
8)吊篮所有外露传动部分,应装有防护装置。
9)当吊篮结构件出现以下情况时,不得使用,应予以报废:
①吊篮主要结构件由于腐蚀、磨损等原因使结构的计算应力提高,当超过原计算应力的10%时;对无计算条件的当腐蚀深度达到原构件厚度的10%时,则应予以报废;
②主要受力构件产生永久变形而又不能修复时,应予以报废;
③悬挂机构、悬吊平台和提升机架等整体失稳后不得修复,应予以报废;
④当结构件及其焊缝出现裂纹时,应分析原因,根据受力和裂纹情况采取加强措施。
当达到原设计要求时,才能继续使用,否则应予以报废。
5.6检查高处作业吊篮主要部件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5.6.1检查高处作业吊篮悬挂机构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1)检查悬挂机构是否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单边悬挂悬吊平台时,应能承受平台自重、额定载重量及钢丝绳的自重。
2)悬挂机构施加于建筑物顶面或构筑物上的作用力均应符合建筑结构的承载要求。
3)检查配重是否标有质量标记。
4)检查配重是否准确、牢固地安装在配重点上。
5)本工程悬挂机构由屋顶的花架梁承受,配重由屋面板或屋面梁承受,花架梁和屋面板(梁)承载力须经设计单位确认。
5.6.2检查高处作业吊篮悬吊平台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1)检查悬吊平台是否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承受2倍的均布额定载重量时,不得出现焊缝裂纹、螺栓铆钉松动和结构件破坏等现象。
2)悬吊平台在承受动力试验载荷时,平台底面最大挠度值不得大于平台长度的l/300。
3)悬吊平台在承受试验偏载荷时,在模拟工作钢丝绳断开,安全锁锁住钢丝绳状态下,其危险断面处应力值不应大于材料的许用应力。
4)检查悬吊平台四周是否装有固定式的安全护栏,护栏是否设有腹杆,工作面的护栏高度不应低于0.8m,其余部位则不应低于1.1m,护栏应能承受1000N的水平集中载荷。
5)悬吊平台内工作宽度不应小于0.4m,并应设置防滑底板,底板有效面积不小于0.25m2/人,底板排水孔直径最大为10mm。
6)检查悬吊平台底部四周是否设有高度不小于150mm挡板,挡板与底板间隙不大于5mm。
7)悬吊平台在工作中的纵向倾斜角度不应大于8°。
8)检查悬吊平台上是否醒目地注明额定载重量及注意事项。
9)检查悬吊平台上是否设有操纵用按钮开关,操纵系统是否灵敏可靠。
10)检查悬吊平台是否设有靠墙轮或导向装置或缓冲装置。
5.6.3检查高处作业吊篮提升机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1)提升机传动系统在绳轮之前禁止采用离合器和摩擦传动。
2)提升机绳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比值不应小于20。
3)提升机必须设有制动器;其制动力矩应大于额定提升力矩的1.5倍。
制动器必须设有手动释放装置,动作应灵敏可靠。
4)提升机应能承受125%额定提升力,电动机堵转转矩不低于180%额定转矩。
5)手动提升机必须设有闭锁装置。
当提升机变换方向时,应动作准确,安全可靠。
6)手动提升机施加于手柄端的操作力不应大于250N。
7)提升机应具有良好的穿绳性能,不得卡绳和堵绳。
8)提升机与悬吊平台应连接可靠,其连接强度不应小于2倍允许冲击力。
9)当提升机变换运行方向时,制动器应起作用。
10)卷扬式提升机:
卷绕在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卷筒应设置挡绕盘,当提升机高度达到最大行程时,挡绕盘高处卷筒上的最后一层钢丝绳的高度应为钢丝绳直径的2倍,工作时,不应明显振动,工作钢丝绳应安装上限位装置,工作钢丝绳、安全钢丝绳在距地面15~20mm处应安装坠铁,在建筑物的适当处应安装保险绳。
5.6.4检查高处作业吊篮安全锁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1)安全锁或具有相同作用的独立安全装置的功能应满足:
对离心触发式安全锁,悬吊平台运行速度达到安全锁锁绳速度时,即能自动锁住安全钢丝绳,使悬吊平台在100mm范围内停住;对摆臂式防倾斜安全锁,悬吊平台工作时纵向倾斜角度不大于8°时,能自动锁住并停止运行;安全锁或具有相同作用的独立安全装置,在锁绳状态下应不能自动复位。
2)安全锁承受静力试验载荷时,静置10min,不得有任何滑移现象。
3)离心触发式安全锁锁绳速度不大于25m/min。
4)安全锁与悬吊平台应连接可靠,其连接强度不应小于2倍的允许冲击力。
5)安全锁必须在有效标定期限内使用,有效标定期限不大于一年。
5.6.5检查高处作业吊篮钢丝绳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1)吊篮宜选用高强度、镀锌、柔度好的钢丝绳,其性能应符合规范的规定。
2)钢丝绳安全系数不应小于9。
3)钢丝绳绳端的检查及固定应符合规范的规定;
4)工作钢丝绳最小直径不应小于6mm。
5)安全钢丝绳宜选用与工作钢丝绳相同的型号、规格,在正常运行时,安全钢丝绳应处于悬垂状态。
6)安全钢丝绳必须独立于工作钢丝绳另行悬挂。
7)检查安全生命绳与建筑物固定端是否有防磨损措施,措施是否有效。
5.6.6检查高处作业吊篮电气控制系统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1)电气控制系统供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
接零、接地线应始终分开,接地线应采用黄绿相间线。
2)吊篮的电气系统应可靠的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在接地装置处应有接地标志。
电气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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