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经济师金融第九章国际金融基础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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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经济师金融第九章国际金融基础2
第三节国际储备
知识点:
国际储备的含义与来源(高频考点)
(1)作为国际储备的资产,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①可得性;②流动性;③普遍接受性。
(2)国际储备的来源
①国际收支的顺差;
②政府黄金存量;
③外汇市场干预;
④国际信贷;
⑤特别提款权的分配;
⑥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头寸。
【真题·多选】作为国际储备资产,必须满足的条件有()。
A.盈利性
B.可得性
C.流动性
D.风险性
E.普遍接受性
『正确答案』BCE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国际储备的含义。
作为国际储备的资产,必须满足的条件:
可得性、流动性、普遍接受性。
【真题·单选】特别提款权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分配给成员国,每()年分配一次。
A.1
B.3
C.5
D.10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国际储备的来源。
特别提款权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分配给成员国,每5年分配一次。
知识点:
国际储备的构成与作用
(一)国际储备的构成
1.黄金储备
2.外汇储备
外汇储备是当今国际储备的主体,在世界国际储备总额中所占的比重最大。
中国目前是世界上外汇储备量最大的国家,2018年年末,我国的外汇储备余额为30727.12亿美元。
3.储备头寸——也称为普通提款权
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最基本的一项贷款。
用于解决成员方国际收支不平衡,但不能用于成员方贸易和非贸易的经常项目支付。
4.特别提款权
特别提款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创设的无偿分配给成员方用以补充现有储备资产的一种国际储备资产。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于1970年创设特别提款权,并按成员方认缴份额向其分配。
2015年11月30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执董会做出将人民币纳入特别提款权SDR货币篮子的决定,SDR货币篮子由原来四种货币相应扩大成五种,包括美元、欧元、人民币、日元、英镑,权重相应为41.73%、30.93%、10.92%、8.33%和8.09%,新的SDR货币篮子于2016年10月1日生效。
(二)国际储备的作用
①弥补国际收支赤字——这是一国持有国际储备的首要作用;
②调节本币汇率——这是国际储备的重要作用之一;
③充当信用保证。
知识点:
国际储备的管理
包括国际储备的规模管理和国际储备的结构管理。
(一)国际储备的规模管理
1.国际储备规模管理的内涵
根据本国国情,确认某一阶段国际储备的适度规模。
适度规模是指维持一国经济正常运转所需要的合理的国际储备水平。
2.适度外汇储备规模确定的参考指标
(1)国际储备和进口额比例
一般认为,全年国际储备占进口额的比例应该在25%左右,即国际储备应该能满足3个月的进口需要。
如果从一国非黄金储备占周平均进口额的比例来看,该指标的经验数据为9-13周。
(2)外汇储备与外债比例
是衡量一国资信和对外清偿能力的重要指标。
一般国际储备应占该国对外债务总额的50%为宜。
当外汇储备超过短期外债余额的2倍时,国家将会因大量的资源闲置而蒙受经济损失。
(3)适度国际储备区间
下限是经常储备量,上限是保险储备量。
经常储备量是保证该国最低限度进口贸易量所必需的国际储备资产数量。
保险储备量是可以应对该国最高经济发展速度可能出现的贸易进口量、其他国际金融支付需求以及任何偶发事件对国际储备资产需求的规模。
(二)国际储备的结构管理
国际储备的结构管理必须遵循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原则,进行“三性”管理。
“三性”包括:
①安全性,指外汇储备存放风险低,不易受损;
②流动性,指需要动用外汇储备时能够迅速实现无损变现;
③盈利性,指储备资产的增值、获利。
第四节国际资本流动
知识点:
国际资本流动的类型
按期限不同分为长期资本流动和短期资本流动。
(1)长期资本流动
长期资本流动是指期限在1年以上或未规定期限的资本流动,包括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和国际贷款三种类型,其中证券投资呈逐年上升的发展态势。
①直接投资
扩大公司控制权是直接投资的根本目的。
直接投资主要有三种形式:
在国外创办新企业,收购并拥有国外企业的股权达到一定的比例和利润再投资。
②证券投资
证券投资又称为间接投资,是指投资者在国际资本市场上购买外币有价证券的投资方式,其投资对象主要是国际金融资产和国际金融衍生工具。
20世纪80年代以后,证券投资逐渐成为国际最重要的投融资方式。
证券投资与直接投资的最大区别在于证券投资者对于投资对象企业不具有实际控制和管理权,证券投资者只能收取债券或股票的利息或红利。
③国际贷款
这是指一国政府、国际金融机构或国际银行向非居民(包括外国政府、银行、企业)所发放的中长期贷款。
主要包括政府贷款、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国际银行贷款和出口信贷等。
(2)短期资本流动
短期资本流动是指1年或1年以下期限的货币资本流动,主要是通过各种信用工具——票据来进行的。
短期资本流动按其流动目的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四种类别:
①贸易性资本流动;
②金融性资本流动;
③保值性资本流动;
④投机性资本流动。
知识点:
国际资本流动的原因
(1)过剩资本的形成
(2)利润的驱动
(3)汇率与利率的变化
(4)通货膨胀的影响
(5)政治、经济及战争风险的存在
(6)国际投机者的恶性投机
知识点:
国际资本流动的经济影响
(1)国际资本流动的积极作用
整体而言,国际资本流动促进了世界经济的增长和稳定,其积极作用主要表现在:
①提高全球经济效益
②加速世界经济的国际化进程
③促进技术传播和投资方式的多元化
(2)国际资本流动的消极作用
①债务危机,如拉美债务危机和迪拜债务危机
②货币危机
狭义的货币危机与特定的汇率制度(通常是固定汇率制)相对应。
广义的货币危机泛指汇率的变动幅度超出了一国可承受的范围这一现象。
如墨西哥金融危机和亚洲金融危机。
知识点:
国际资本流动的管理
各国对国际资本流动的控制与管理主要有以下途径与措施:
(1)运用财政金融政策干预国际资本流动。
①货币金融当局通过提高或降低贴现率或利率的政策,引导资本合理地流入流出,避免资本自由流动冲击国内金融市场;
②货币金融当局采用公开市场业务,即买卖外汇的方式来稳定本国货币汇率,打击投机性的资本流动;
③采取征税的办法限制资本流动。
对资本国际流动所征收的税种又称为托宾税。
(2)实施外汇管制。
(3)颁布法令直接控制资本流动。
(4)根据偿债能力限制对外借贷规模。
知识点:
当前我国跨境资本流动及其管理
(一)当前我国跨境资本流动情况
(1)外汇市场供求更加平衡。
(2)市场主体涉外交易行为更趋稳定。
(3)外汇储备余额持续回升,人民币汇率基本保持稳定。
(二)我国跨境资本流动管理政策措施
(1)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对外开放,资本项目可兑换水平迈上新台阶。
(2)全面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便利市场主体跨境融资。
(3)深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管理改革,营造良好的外商投资环境。
(4)改革和规范资本项目结汇管理方式,平衡外汇市场供求关系。
第五节国际结算
知识点:
汇款(高频考点)
(1)汇款的概念
汇款是一种顺汇方式,是债务人或付款人主动通过银行将款项汇交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汇款方式是建立在买卖双方相互提供信用基础上的支付方式,属于商业信用的范畴。
在国际贸易中,当买卖双方采用汇款方式结算债权债务时,说明双方或由卖方先将货物发运至买方,再由买方付款;或由买方向卖方预先支付款项,然后卖方发货。
(2)汇款的当事人及其责任
汇款业务一般有四个基本当事人,即汇款人、汇出行、汇入行、收款人。
①汇款人
汇款人是委托汇出行将款项汇交收款人的当事人。
在国际贸易中,汇款人通常是进口商或债务人。
其责任是填具汇款申请书,向银行提供将要汇出的款项并承担有关费用。
②汇出行
汇出行是接受汇款人的委托汇出款项的银行。
汇出行通常是汇款人所在地的银行,其职责是按汇款人的要求将款项汇交收款人。
③汇入行
汇入行也称解付行,是接受汇出行委托,向收款人解付汇入款项的银行。
汇入行通常是收款人所在地银行,它必须是汇出行的联行或代理行。
其职责是证实汇出行委托付款指示的真实性,通知收款人取款并付款。
④收款人
收款人是接受汇款人所汇款项的当事人。
在国际贸易中,收款人通常为出口商或债权人。
(3)汇款的方式——电汇、信汇、票汇
【真题·单选】不属于汇款结算方式的是()。
A.押汇
B.信汇
C.电汇
D.票汇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汇款的方式。
国际结算汇款分为电汇、信汇、票汇三种方式。
知识点:
托收
托收是指由债权人(出口商)提交债权凭证,委托银行通过其在国外分行或代理行向债务人收回款项的一种国际结算方式,属于资金与单据流向相反的逆汇结算方式。
1.国际结算托收按是否附有单据,可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
①光票托收
光票托收是指不附带商业单据的金融单据的托收。
光票托收一般用于收取货款尾数、代垫费用、佣金、样品费或其他贸易从属费用。
光票托收的金额一般不大。
非贸易结算的托收必定是光票托收。
②跟单托收
跟单托收是指附有商业单据的金融单据的托收及不附有金融单据的商业单据的托收。
按委托人交单条件的不同,跟单托收分为付款交单(D/P)和承兑交单两种(D/A)。
2.托收当事人及其责任
国际商会第522号出版物《托收统一规则》规定,托收业务有关当事人一般有5个,即委托人(出票人)、托收行、代收行、提示行、付款人(受票人)。
(1)委托人(出票人)
在托收业务中,开出汇票委托银行向国外付款方收款的人是委托人。
委托人的主要责任有:
①出具委托申请书。
委托人是通过托收申请书向银行做出指示的,托收指示需标明接受《托收统一规则》的约束。
②委托人的托收指示应包含委托人、付款人、托收行、代收行的详情,托收金额与币种、随附单据、付款方式和付款通知形式等。
③支付托收费用。
委托人应担负托收行办理托收的手续费和代垫的各项费用。
即使委托人没有收到托收款项,仍需支付这些费用。
(2)托收行
托收行是接受委托人的委托,转托国外银行代为收款的银行。
通常为出口地银行。
委托人和托收行的关系是委托代理关系,托收行接受委托申请书后即构成托收银行和委托人之间的契约关系。
托收行的主要责任有:
①核对单据;
②选择代收行;
③缮制托收委托书;
④按常规处理业务,并承担过失责任。
(3)代收行
代收行是接受托收行的委托,代向付款方收款的银行。
代收行的主要责任有:
①执行托收行的托收指示。
如果出于某种原因,不能执行托收指示书的规定时,必须立刻通知发出托收指示一方。
②保管好单据。
代收行在接到单据时,负责保管单据,在相关手续未办理完毕之前,不得擅自将单据交给进口商。
③按照托收指示规定的方式向托收行通知代收情况。
④代收行对于托收的货物,没有义务采取任何措施,包括存仓和保险,即使托收指示中对此有专门指示也无义务采取措施,除非事先代收行同意。
(4)提示行
提示行是要求付款人按托收指示中的交单条件付款或承兑赎单的银行。
是除托收行外,参与收款的银行。
提示行也可由代收行兼任。
提示行的主要责任有:
①负责核查汇票上承兑的形式,但对其真实性及受票人是否有权签署承兑不负责任;
②提示行在收到拒绝付款或拒绝承兑通知时,应及时通知托收行。
如果在发出拒绝付款或拒绝承兑通知后60天未收到托收行对单据的处理意见,提示行可将单据退回托收行。
(5)付款人(受票人)
付款人是依照托收指示向其提示单据的当事人。
一般汇票上的付款人或托收业务的付款方,通常与进口商是同一当事人。
付款人的基本职能是履行贸易合同的付款义务,不得无故延迟付款或拒付。
如果拒绝付款或承兑,应向提示行申明理由,并依据托收委托书中的规定履行必要的手续。
【真题·多选】国际商会第522号出版物《托收统一规则》规定的托收当事人的有()。
A.委托人
B.托收行
C.代收行
D.提示行
E.偿付行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托收当事人及其责任。
国际商会第522号出版物《托收统一规则》规定,托收业务有关当事人一般有5个,即委托人(出票人)、托收行、代收行、提示行、付款人(受票人)。
知识点:
信用证(高频考点)
1.信用证的概念和特点
信用证是银行应开证申请人要求,向受益人开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承诺。
开立信用证的银行被称为开证行,开证申请人为进口商,受益人为出口商。
信用证是国际贸易普遍使用的结算方式。
信用证的特点:
①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开证行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
②信用证是一种自足文件。
信用证的开立以贸易合同为基础,但一经开出并被受益人接受,便成为独立于贸易合同以外的独立契约,不受贸易合同的约束。
③信用证是一种纯粹的单据业务。
在信用证方式下,实行的是“单据严格符合的原则”,即要求“单证一致”“单单一致”。
即使开证申请人发现单据是伪造的,即被欺诈,但只要单据表面上与信用证相符,开证申请人就必须向开证行付款。
因为其被欺诈与信用证及开证行没有任何关系,后者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出现此类情况,开证申请人只能以进口商身份凭贸易合同与出口商交涉,或申请仲裁,甚至提起诉讼。
2.信用证的主要当事人及其责任
(1)开证行
开证行是接受开证申请人的委托,开出信用证的银行。
其责任是:
①在不可撤销的信用证项下,只要提交了规定的合格单据,便构成了其付款责任。
②开证行履行付款义务后,如申请人无力付款赎单,开证行有权处理单据或货物。
如果处理单据或货物后仍有损失,开证行有权向申请人追索。
③开证行可以指定一家银行办理付款、承兑、偿付、保兑等业务。
这家银行如未能付款,或未承兑,或承兑了到期不付款,开证行应承担责任。
④开证行验收了合格的单据,并已对外付款就承担了终结性付款的责任,对议付行或被指定的银行或汇票的前手无追索权。
⑤如果议付行议付单据后按信用证条款索偿,但未及时索到款项,开证行应对议付行的利息损失负责。
⑥如果信用证条款规定单据由寄单行邮寄,开证行验单付款,遇单据丢失,开证行丧失了验单的机会,应同样承担付款责任。
(2)通知行
通知行是受开证行委托,将信用证转交出口方的银行。
责任是:
①接到信用证,证明其真实性、完整性,根据开证行的要求将信用证及时、准确地通知受益人。
②通知行可以自行决定是否通知某个信用证。
如果不准备通知,应及时转告开证行。
③通知行收到经证实的电信方式的信用证通知时,视其为有效文件;如果事后收到航邮证实书,通知行视证书为无效,并不负责核对。
④对于信用证条款不完整,密押不符的,要及时与开证行联系。
(3)议付行
议付行是准备向受益人购买信用证下单据的银行,议付行可以是通知行或其他被指定的愿意议付该信用证的银行,一般是出口商所在地银行。
议付行的责任是:
①对自由议付信用证,议付行可以选择是否做议付。
对限制议付信用证,非指定银行无权议付。
②议付行只对单证、单单表面一致负责,对单据形式、真伪性或法律效力均不负责。
③议付行议付单据后,由于非议付行本身的问题,遭开证行拒付后,对受益人没有必定付款的责任,仍有追索权。
④判断信用证的修改书是否被受益人接受。
应对受益人提交的单据与修改书内容核对,一致则视为受益人已接受修改书,反之则视为受益人未接受修改书。
⑤对于非单据化的条款,议付行可以不予理会。
对于以申请人作为汇票付款人的汇票,可以做附加单据处理。
(4)保兑行
保兑行是应开证行或受益人的邀请,在信用证上加具保兑的银行。
保兑行责任是:
①如果保兑行同意在某个信用证上加具保兑,则该保兑行对信用证负有独立的付款责任。
如对议付行付款后,无论开证行倒闭或无理拒付,都不能向议付行追索。
②保兑行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做保兑。
如果保兑行不准备接受开证行的邀请为某信用证加具保兑,应及时通知开证行。
③关于保兑延伸的问题。
保兑行保兑信用证后,又接到修改书,保兑行可将保兑责任扩展至修改书。
如果保兑行不准备将保兑责任扩展,也可对修改书不保兑,只将修改书通知受益人,但要及时通知开证行。
④由于保兑行是开证行指定的银行,因此对其凭表面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单据的付款,开证行保证予以偿付。
(5)偿付行
偿付行是开证行指定的对议付行或付款行进行偿付的第三国银行。
一般在信用证采用第三国货币计价结算时,开证行委托其在货币清偿地的账户行作偿付行。
偿付行责任是:
①偿付行如果没有及时得到开证行的授权,致使议付行未及时索偿到货款,偿付行不承担由于迟付款给议付行带来的利息损失。
②偿付行付款不应以议付行提交单证相符的证明为条件。
③偿付行代开证行付款,费用由开证行承担。
④偿付行对议付行进行偿付,不能视作开证行的付款,当开证行收到单据发现与信用证条款不符而拒绝付款时,仍可向议付行追索要求退款。
(6)受益人
受益人是信用证上被指明有权接受并使用信用证,凭此发货、交单、取得货款的出口商。
其责任是:
①根据信用证条款发货并缮制单据交银行议付。
只要单证、单单表面一致,就有收取货款的权利,并对单据的真实性、正确性负责,对发运的货物负责。
②受益人有权在交单据议付时,决定对信用证修改书是否接受。
③在自由议付信用证项下,有权选择议付行作为开证行的指定银行。
④根据信用证条款,合格的单据直接提交开证行时,如遇开证行倒闭,有权向进口商提出付款要求。
(7)开证申请人
开证申请人是向开证行申请开立信用证的一方,一般是进口商。
责任是:
①当申请人和受益人签订以信用证方式结算,申请人应按合同规定在一定期限内通过银行开立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信用证。
②开证行收到审核无误的单据,要求申请人赎单时,申请人有赎单付款的义务,也有经过验单发现单据有错误而拒绝赎单的权利。
3.信用证的类型
信用证的使用范围很广,依据其用途、流通方式、付款期限等特点可以分为许多种类。
分类标准
分类内容
是否附有商业单据
跟单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
开证行对信用证所负的责任
不可撤销信用证和可撤销信用证
信用证有无开证行以外的其他银行加以保证兑付
保兑信用证和不保兑信用证
受益人使用信用证的权利能否转让
不可转让信用证和可转让信用证
付款时间的不同
预支信用证、即期付款信用证、延期付款信用证、承兑信用证等
【真题·单选】根据是否附有商业单据,信用证可分
为()。
A.不可转让信用证和可转让信用证
B.跟单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
C.不可撤销信用证和可撤销信用证
D.预支信用证和承兑信用证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信用证的类型。
信用证根据是否附有商业单据分为跟单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
知识点:
银行保函
1.银行保函的概念
银行保函(Banker’sLetterofGuarantee,L/G)又称银行保证书,是指银行(保证人)应申请人的请求,向第三人(受益人)开立的一种书面担保凭证,保证在申请人未能按双方约定协议履行其责任或义务时,由银行代其履行一定金额、一定期限范围内的某种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
2.银行保函的特点
①银行保函以促使申请人履行合同为目的。
②银行保函主要是独立性保函。
③国际保函开立银行的责任是第一性的。
3.银行保函的基本内容
银行保函通常包括如下内容:
(1)基本栏目。
包括保函的编号,开立日期,各当事人的名称、地址,有关交易或项目的名称,有关合同的编号和订约签发日期等。
(2)责任条款。
即开立保函的银行在保函中承诺的责任条款,是构成银行保函的主体。
(3)保函金额。
是担保人担保责任的最高限度,通常也是受益人的最高索偿金额。
保函金额可以是具体的金额,也可以用交易合同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来表示,一般要写明货币种类。
金额的大小写要完整、一致。
(4)保函的有效期。
即最迟的索赔日期,或称到期日,既可以是一个具体的日期,也可以是在某一行为或某一事件发生后的一个时期到期。
包括保函的生效日期和失效日期两方面内容。
(5)索偿条件。
即判断是否违约和凭以索偿的证明。
4.保函当事人
银行保函业务中涉及的主要当事人有三个:
委托人、受益人和担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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