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挥部工作职责及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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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部工作职责及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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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部工作职责及制度
西安指挥部工作职责及制度
一、指挥部工作职责
1、负责管段内建设组织实施和现场管理工作,及时协调处理现场工程建设中的有关问题。
2、负责管段内征地拆迁协调工作。
3、负责工程进度和质量控制,组织检查施工进度、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参加重点工程施工方案审查,负责管理驻地监理和现场咨询机构。
4、组织召开现场例会,掌握施工进度情况,按月对施工进度和质量安全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对存在的质量安全、进度方面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组织落实。
5、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第一时间到达事件发生现场,组织控制事件发展;配合处理质量和安全事故。
6、负责验工计价的工程数量审查。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指挥部人员岗位职责
1、指挥长
1.1负责管段内建设组织实施和现场管理工作,对各标段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动态管理,协调处理现场工程建设中的关键问题。
1.2负责工程进度和质量控制,组织检查施工进度、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参加重点工程施工方案审查,负责管理驻地监理和现场咨询机构。
1.3做好管段内拆迁协调工作,处理好与管段内地方政府关系。
1.4组织召开现场例会,掌握施工进度情况,按月对施工进度和质量安全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对质量、安全、进度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组织落实。
1.5负责验工计价的工程数量审查。
2.副指挥长
2.1在指挥长领导下,协调管段内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和现场管理工作,依照标段弹性化管理原则,根据上级指示或现场实际情况对各标段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做出及时调整。
2.2协助指挥长协调管段内征地拆迁工作,处理好与管段内地方政府关系,及时协调处理现场工程建设中的有关问题。
2.3组织检查施工进度、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参加重点工程施工方案审查。
2.4组织召开现场例会,掌握施工进度情况,按月对施工进度和质量安全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对质量、安全、进度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组织落实。
2.5受指挥长的委托,组织实施验工计价的工程数量审查工作。
2.6受指挥长的委托,检查驻地监理和现场咨询机构的工作。
2.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征地拆迁协调工程师
3.1负责办理陕西省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工作,协调处理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征地拆迁问题。
3.2协助筹备组工程管理部完成土地报批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办理土地的取证事宜。
3.3负责路地双方的日常联系,及时掌握征地拆迁进度,督促地方政府按计划完成征地拆迁工作。
3.4及时协调征地拆迁过程中发生的有关问题,排除工程干扰。
3.5及时掌握国家及各省新出台的法规文件,为领导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3.6建立各项管理台帐,确保征地拆迁数量准确无误。
3.7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指示及有关决议。
3.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3.征地拆迁、建设协调工程师是在指挥部领导下,在筹备组工程管理部指导下,负责协调陕西段路地关系,管理陕西段建设用地、拆迁、三电迁改、文物考古及其他相关的工作。
3.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部、省有关纪要、协议,落实上级有关决定。
3.2.及时掌握国家及当地新出台的法规、条例等文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3.参与协调铁路建设过程中有关路地关系问题,参与配合有关突发事件的处理。
3.4.依法组织建设用地报批资料,督促地方主管部门进行统征用地工作,指导施工单位的建设用地业务和编制竣工文件,审核和掌握建设用地数量、类别、费用等相关情况,下达施工用地计划,参与建设用地的变更设计审查;参与办理土地登记发证等有关工作。
3.5.审核路外(内)拆迁数量,下达拆迁计划、掌握拆迁进度,办理拆迁补助、审查补偿费用、类别、权属等情况,指导施工单位编制竣工文件等业务,参与特殊(个别)项目拆迁协议商谈。
3.6.掌握路外(内)沟渠路水管塘的有关情况和“三电”迁改的进度及费用的拨付,督办其相关事宜。
3.7.掌握文物考古普查、勘探、发掘及其保护的有关情况。
3.8.负责起草相关的文、电、函。
3.9.组织有关协调会议和专业会议。
3.10.建立、管理各种相关的报表、台帐,确保各类数值准确无误。
3.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专业工程师
4.1负责管段内本专业的建设工程技术管理工作。
4.2认真审核设计文件,熟悉本专业设计情况,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规范、验收评定标准。
4.3定期进行工地巡查,监督有关技术质量标准在建设过程中的贯彻落实,掌握本专业在建工程质量动态,按时提出质量、进度动态报告。
4.4及时组织工地协调会,处理影响建设的各类问题,保证工程按计划进行。
4.5参加现场会勘,核对变更设计建议书的变更理由,提出本专业的变更处理意见。
4.6审核本专业的验工计价工程数量。
4.7参加相关专业的科研课题和科技攻关,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
4.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工作制度
1、会议制度
1.1月度例会
目的:
总结上个月生产计划、通报进度、质量、安全及现场管理情况(包括文明施工、文物、水保、环境),制定下月安全、质量、文明工地目标。
会议地点:
指挥部确定;时间:
每月5日上午。
参加单位:
各施工、监理、设计、咨询单位。
主持:
指挥长或副指挥长。
内容:
传达工程建设会要求。
各施工单位提出完成月度计划存在问题和采取措施,监理、咨询通报检查情况,提出存在问题。
1.2周例会
目的:
汇总工程质量检查情况及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
参加单位:
监理、咨询单位、指挥部。
地点:
咨询分部会议室
主持:
咨询分部负责人
会议内容:
监理单位通报检查情况及存在问题,咨询通报问题和解决问题措施;指挥部提出要求,对质量通病研究解决办法。
1.3工地协调会
目的:
协调参建单位之间、参建单位与地方之间的冲突及存在问题,确定解决方案,保证生产正常进行。
参加单位:
指挥部和有关单位。
主持:
指挥部人员
时间:
施工单位提出协调申请三日内、地方单位提出申请一周内、紧急情况下、问题出现后立即组织。
1.4指挥部工作会
目的:
传达筹备组工作要求,统一思想、严明纪律、总结工作经验。
检查工作失误,提出改进措施。
总结咨询分部、监理、设计单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成绩,写出汇报材料报筹备组。
时间:
每月一次,筹备组建设工作会后一周内。
参加人员:
指挥部和咨询分部全体人员参加。
2、质量、安全巡查制度
指挥部对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巡查,发现质量安全问题,填写质量巡查通知单,交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在每月的月监理月报中,要附巡查单位的处理结果。
重点工程每月巡查不少于三次,对质量体系巡查每半年一次,可委托咨询进行。
原则整改方报告落实结果。
3、质量进度管理工作报告制度
3.1咨询、监理、指挥部分别按月写出管段内工程质量管理情况汇报。
3.2指挥部各专业工程师制定质量月报描述专业工程质量
汇报交指挥长。
3.3分五部分汇报
3.3.1总体受控状态。
3.3.2重点工程情况。
3.3.3存在问题。
3.3.4解决办法。
3.3.5上期问题解决结果。
3.4在发生影响质量进度的紧急情况下,是否要及时上报。
4、已完工程验工审核制度
4.1按铁道部、筹备组及有关规定核查验工计价数量,凡
不符合规定的已完数量予以扣除。
4.2对监理、咨询签认过的已完工程数量进行个别抽查。
4.3对本季(月)内凡监理月报和巡查中发现问题的工程
数量进行核实,未经整改,予以扣除。
4.4验工计价的工程数量经指挥长签字方可对外提供。
5、建设信息保密制度
5.1严格执行筹备组保密工作规定。
5.2未得到筹备组授权,指挥部、咨询分部不得对外发布建设信息。
接待新闻媒体要提前上报筹备组,提供各种信息应经筹备组综合部审查。
5.3对工程质量事故及突发事件情况,未经筹备组批准,不得对外透漏。
6、责任工作办结制度。
6.1指挥部每月向筹备组领导写出书面汇报,每月汇报一次工作情况。
6.2需指挥部处理的现场问题,急事当天处理,一般问题三天内给与答复。
7、工作纪律
四、现场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1、管段内各标段施工组织的管理
1.1现场指挥部协助筹备组督促各标段编写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1.2指挥部专业工程师审核各标段对控制工程、重点工程单独编写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并将审核结果报指挥长。
1.3坚持施组对现场施工进行指导的原则
1.3.1指挥部要求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写和审批。
1.3.2指挥部要求施工单位开工前对当地的自然环境、水文地质、气候气象、交通运输等施工环境再做一次核实。
1.3.3指挥部要求施工单位开工前对施工组织设计中描述的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施工项目,提前做好技术、装备、人力资源准备,并经过驻地监理确认,以免造成质量和安全隐患、影响进度或加大成本。
1.4指挥部每月召开一次工地例会,协调各标段施工组织实施和现场管理,及时处理现场工地建设中的有关问题。
1.5对各标段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实行动态管理
1.5.1指挥部专业工程师监督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中及时贯彻最新批准的标准和规范。
1.5.2铁道部建设计划有较大调整、自然、地质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因素造成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后,指挥部监督施工单位对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适时调整。
1.6指挥部专业工程师根据合同条款每季度对各标段施工组织机构、施工队伍、施工机械设备及检验、试验设备进行核对,并进行不定期的核查,及时把核查结果报告给指挥长。
1.7现场工地管理
1.7.1指挥部协助工程管理部对现场工地进行季检。
1.7.2指挥部专业工程师对施工营区每季度检查一次。
1.7.3指挥部专业工程师对施工管理人员、施工标志、标识、施工便道每两月进行一次检查。
1.7.4指挥部专业工程师每月上、中、下旬各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巡检。
1.7.5指挥部专业工程师将检查结果汇总,报指挥长,并按规定报筹备组工程管理部,作为各施工单位年度考核的依据。
2、施工进度管理
2.1开工前,指挥部专业工程师根据投标承诺及合同条款审核各标段施工进度计划:
包括总工期、开竣工日期、各阶段进度目标及保证措施、监理和咨询审批情况,并把审核结果报告指挥长。
2.2施工进度的监督检查
2.2.1检查依据:
监理、咨询审批过的施工进度计划、作业计划及施工单位施工进度计划实施记录。
2.2.2检查实施人员:
指挥部专业工程师、驻地监理、专业监理。
2.2.3检查目的:
通过检查实际施工进度,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并与计划对比,为现场指挥部及时进行进度分析和计划调整提供信息。
2.2.4检查时间:
常规性的进度检查每月实施一次。
2.2.4.1对重点工程、控制工程、技术攻关工程、特大工程每半月进行一次进度检查。
2.2.4.2如果遇到天气异常、原材料供应不到位等因素影响进度时,可按每半个月或每旬进行一次检查。
2.2.4.3对施工进度有重大影响或关键施工作业,可每日检查或派人驻地现场督阵。
2.2.5检查内容:
对日施工作业频率,周、旬作业进度及月完成工作量分别进行检查,对完成情况做出记录
2.2.5.1检查期内实际完成和累计完成工程量。
2.2.5.2实际参加施工的人力、机械数量和生产效率。
2.2.5.3进度偏差情况。
2.2.5.4影响进度的特殊原因及分析。
2.2.6检查方法:
实行每月进度报表制度,每月召开一次进度工作会议(也可与工地例会同时举行),总结施工进度情况,经常到现场进行实际查看。
2.2.7数据整理比较分析:
将实际收集的进度数据和资料进行整理,使之与相应的进度计划具有可比性
2.2.7.1分别采用实物工程、施工产值、完成累计百分比和形象进度统计。
2.2.7.2将整理后的实际数据、资料与进度计划比较,采用横道图法,得出相一致、超前、落后三种结论。
2.2.8检查报告:
驻地监理即时编写进度控制报告,现场指挥部专业工程师签认后,向指挥长或上级领导(需要时)汇报。
2.2.9现场指挥部专业工程师根据需要编写施工进度控制总结,内容包括:
2.2.9.1合同工期目标和计划工期目标完成情况。
2.2.9.2施工进度控制经验。
2.2.9.3施工进度中存在的问题。
2.2.9.4施工进度控制的改进意见。
2.3指挥部专业工程师能随时给上级领导提供全面的计划进度信息。
3、施工质量管理
3.1指挥部每季度协助筹备组对各参建单位进行一次全面质量检查和考核。
3.2指挥部成立质量管理机构、落实质量职责
3.2.1指挥部根据郑西客运专线筹备组制定的工程质量总目标,成立以指挥长为组长,副指挥长为副组长,各专业工程师为组员的质量管理小组。
3.2.2指挥部质量目标:
管段内全部工程质量均达到或高于筹备组制定的工程质量总目标。
3.2.3质量职责:
指挥长是管段内工程质量的最高负责人,管理小组其它成员是实现质量目标的实施者。
3.3对各参建单位质量管理职责和义务的审核,由指挥部专业工程师实施
3.3.1审核咨询分部、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质量组织机构是否能保证质量总目标的实现。
3.3.2审核咨询分部、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项目质量目标是否满足筹备组制定的工程质量总目标。
3.3.3审核咨询分部、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的项目质量计划。
3.3.4审核咨询分部、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人员的质量职责。
3.3.5审核咨询分部、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质量体系中的资源供应:
包括人员资质、人员培训、考核、临时设施、施工设备及通信设备等。
3.3.5将审核结果报指挥长
3.4对各参建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审核,由指挥部专业工程师实施
3.4.1审核咨询分部、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是否成立了以主管领导为首的质量保证领导小组,是否有明确的职责分工。
3.4.2审核咨询分部、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是否建立了工程质量责任体系。
3.4.3审核咨询分部、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是否建立了信息指令执行反馈体系。
3.4.4审核咨询分部、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是否建立了质量检查考核体系。
3.4.5审核咨询分部、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是否建立了质量动态报告体系。
3.4.6将审核结果报指挥长
3.5质量管理措施的监督检查,由指挥部专业工程师实施
3.5.1抽查施工单位的施工图纸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抽查施工图是否经过驻地监理和施工单位的核查。
。
3.5.2抽查施工单位是否有咨询单位制定的质量验收标准、工艺、工序标准以及施工单位制定的施工工艺、工法和作业流程。
3.5.3对三级试验、检验、检测制度的监督检查
3.5.3.1每季度抽查一次施工单位和监理试验室的检测频率是否符合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及监理规范的要求。
3.5.3.2每季度抽查一次驻地监理站是否按监理投标文件配备了相应的试验、检测仪器和设备,是否按承诺配备了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人员,是否依照平行试验、抽检的频率独立对材料进行了试验。
3.5.4对全员培训上岗制度的监督检查
3.5.4.1检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技术、管理人员是否经过了咨询单位的岗前培训。
3.5.4.2检查施工单位的主要技术岗位是否按咨询单位的要求进行了培训。
3.5.4.3检查主要技术方案和关键技术难点实施人员是否经过咨询单位的培训。
3.5.5施工测量管理的监督检查
3.5.5.1考核施工单位测量人员是否明确设计单位提供的测量标准和精度要求。
3.5.5.2检查开工前施工单位是否对测量成果进行了复测。
3.5.5.3检查监理是否对施工单位施工测量的内外业资料进行了检查,对内外业成果资料的正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复核,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抽查或旁站,是否根据需要进行了独立复测。
3.5.6对工序控制的监督检查
3.5.6.1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制定了工序质量标准和工序检验制度,是否实施了“三检制度”。
3.5.6.2检查监理单位对每道工序是否进行了签认。
3.5.7监理工卡制度的监督检查
3.5.7.1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监理是否到岗。
3.5.7.2检查隐蔽工程是否经过监理检查合格并签认,主体工程、关键工程或重点部位是否有监理旁站。
3.5.7.3检查驻地监理是否根据工程质量的要求确定了旁站的项目、部位和实施细则,并经过筹备组批准。
3.5.7.4检查是否有总监巡视制度,实施情况如何。
3.5.7.5抽查监理工卡。
3.5.8先进的施工设备到场情况的监督检查
3.5.8.1审核施工单位是否按投标承诺配备了先进的施工设备。
3.5.8.2检查混凝土是否实行集搅拌。
3.5.8.3检查路基填料改良是否实行集中场拌。
3.5.8.4检查路基填筑碾压是否采用大型成套施工机械设备。
3.5.8.5检查桥梁、隧道和无碴轨道施工是否采用配套施工设备。
3.5.9对开工报告申报制度的监督检查
3.5.9.1检查开工项目的施工工艺和作业指导是否经过审核。
3.5.9.2检查开工项目的材料是否经过检验和试验,配合比试验结果是否经过的确认。
3.5.10对施工队伍专业化进行审核
3.5.10.1检查桥梁、隧道、路基等是否由专业化队伍进行施工。
3.5.10.2检查施工、监理单位是否具有咨询单位编制的《项目管理手册》和《项目质量控制手册》。
3.5.10.3检查施工单位施工项目是否经过外方咨询机构的安全评估认证。
3.5.11对工程观测的监督检查
3.5.11.1检查监理、施工单位对桥梁、路基和黄土隧道是否实施沉降观测,铺无碴轨道前,沉降观测结果是否满足沉降要求。
3.5.11.2检查监理、施工单位对桥梁的收缩徐变及两端转角是否实施观测或判断,以满足无碴铺轨标准的要求。
3.5.11.3检查监理、施工单位对无缝线路是否实施位移观测,如发现超标,是否采取了相应措施。
3.5.12对环保、水保的监督检查
3.5.12.1检查监理、施工单位是否有齐全的国家、省、市环境保护、控制环境污染的法律、法规。
3.5.12.2审核咨询分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是否设专人负责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
3.5.12.3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及其批复建议的各项环保措施。
3.5.12.4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有咨询单位、监理单位对环境保护措施、方案、实施方法的审核意见。
3.5.13工程质量事故和处理制度的监督检查
3.5.13.1检查施工单位发生质量事故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是否及时向筹备组进行了报告。
3.5.13.2指挥部协助筹备组工程质量事故进行取证等工作。
3.5.14指挥部定期质量检查
3.5.14.1检查依据:
施工质量计划、质量目标及施工质量记录
3.5.14.2检查目的:
通过检查施工质量,收集整理施工质量资料,为质量管理进行分析,并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3.5.14.3检查时间:
常规性的质量检查按每月实施一次,对重点控制工程、技术攻关工程、中特大工程每周进行一次质量检查,如果遇到天气异常、或赶工期等因素影响施工质量时,可按每半月或每周进行一次检查。
3.5.14.4检查方法:
实行每月质量报表制度,每月召开一次质量工作会议,也可与工地例会同时举行,总结施工质量情况。
3.5.14.5质量检查报告:
由驻地监理编写质量控制报告,现场指挥部专业工程师审核,向筹备组或上级领导(需要时)汇报:
通常按月编写质量报告,对重点工程或控制工程按周或按日编写质量报告。
3.5.14.6每半年对主要结构物、控制工程进行一次外观质量、施工原始资料检查,并进行通报。
4、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
4.1指挥部成立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职责。
4.1.1指挥部成立以指挥长为组长,副指挥长为副组长,各专业工程师为组员的安全领导小组。
4.1.2安全职责:
指挥长是管段内安全生产的最高责任人,为管段内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安全领导小组其它成员将与指挥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4.2对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检查,由专业工程和安全专职人员实施。
4.2.1审核咨询分部、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是否依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规定,建立了安全保证体系和相关制度,是否明确了各级领导和部门的安全职责、签订了安全责任书。
4.2.2审核咨询分部、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是否建立了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性安全事件的预警应急处理机制,并建立了相应的组织保证体系
4.2.3审核咨询分部、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是否通过对突发性事件的预先识别,分析、评估和量化,有针对性的采取预防措施,制定应对计划和处理预案。
4.2.4审核咨询分部、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是否设立了专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了安全监督专职人员、工班是否按相应规定配备了专职安全员或兼职安全员,劳动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队伍是否能保持稳定。
4.2.5审核咨询分部、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专职劳动安全监督人员,是否经过安全专业知识和相关技能培训,是否有行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权力。
4.2.6审核咨询分部、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是否进行了全员职业宣传教育及安全生产岗位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4.3定期检查,由专业工程和安全专职人员实施。
4.3.1协助筹备组每季度对各参建单位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4.3.2指挥部每月对各施工单位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并进行不定期的劳动保护和安全专项检查。
4.3.3监督检查监理单位是否按规定把所监理范围内各标段的安全生产情况,按月度上报指挥长。
4.4协助筹备组做好既有线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4.5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督检查。
4.5.1检查监理、施工单位是否建立了内部机动车辆管理监控机制
4.5.2检查机动车驾驶司机是否具有公安交通部门签发的机动车驾驶证件。
4.6施工现场及驻地安全监督检查,由专业工程和安全专职人员实施。
4.6.1检查施工单位是否依照《铁路施工现场治安管理规定》,制定了严管严防的有效措施。
4.6.2检查施工单位的重点、控制工程和特殊场合、关键部位是否加强了现场治安管理和安全控制,建立了相应的安全、治安防控制度
4.6.3检查施工单位对大型施工机械设备以及施工现场供水、供电、油库等设施是否落实了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4.6.4检查施工单位对通信光缆、通信线路、输油输气管道等设施。
是否制定了专门的管理办法,是否设置了醒目的标志。
4.6.5检查施工单位易燃易爆品管理是否严格执行公安部《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等有关部门法律、法规。
4.6.6检查施工单位是否落实了消防安全责任制,签定了消防安全责任书。
4.6.7检查监理、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对施工图纸和工程资料的保存、保密制度,严防图纸、资料丢失或失窃。
4.6.8对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监督检查。
4.6.8.1检查各施工单位是否及时、如实的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按规定进行了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
4.6.8.2检查各施工单位对发生的伤亡事故是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了处理。
4.6.9将检查结果报告指挥长。
4.7定期检查
4.7.1检查时间:
常规性的安全检查按每月实施一次,也可与进度、质量检查同步实施,安全隐患大的项目每半月或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如果遇到天气异常、设备故障等因素影响安全时,可按每半各月或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4.7.2安全检查报告:
驻地监理即时编写施工安全报告,现场指挥部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审核,向指挥长或上级领导(需要时)汇报。
4.7.3根据需要编写施工安全总结,内容包括:
4.7.3.1施工安全控制经验。
4.7.3.2施工安全存在的问题。
4.7.3.3施工安全控制的改进意见。
4.8管段内安全和文明工地建设的监督检查。
4.8.1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文明施工的要求对施工现场物资集中存放、分类管理。
4.8.2检查施工单位对钢材、水泥、砂、石等是否有醒目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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