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部门在职研究生学历位教育管理暂行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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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部门在职研究生学历位教育管理暂行办法
气象部门在职研究生学历(位)教育管理暂行办法
气象部门在职研究生
学历(位)教育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在职研究生学历(位)教育(不含党校研究生教育系列)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级气象部门在职人员参加硕士、博士学历(位)教育,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气象部门在职研究生学历(位)教育坚持“按需培养、择优选送、保证质量”的原则。
第四条:
在职研究生培养重点学科为:
大气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公共管理、地球物理学、数学、地理学等。
根据本单位气象事业发展的需要,鼓励参加与气象相关的跨学科专业的学习。
第五条:
在职研究生学历(位)教育培养方式:
1、国家任务定向研究生(包括委托培养)是指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或办学单位单独命题考试,毕业后依照合同规定回原单位工作的在职研究生;
2、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以下简称研究生课程班)是指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学位授予单位申请硕士学位。
第六条:
在职人员攻读研究生的选送条件
气象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制定年度研究生培养计划并于每年3月份报中国气象局科技发展司备案,同时根据年度培养计划,组织选送优秀在职人员攻读研究生学历(位)。
第八条:
加强和规范在职人员攻读研究生学历(位)的管理工作,建立资格审核和申报审批制度。
考生由所在单位组织推荐,本人须填报《()年度在职攻读研究生学历(位)资格审核表》(见附件1),各单位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经领导审批同意后报考。
考生填报的“资格审核表”存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
国家任务定向在职研究生,在考生录取前,招生单位与用人单位之间、用人单位与在职研究生之间应分别签订培养合同,必要时可办理公证手续。
招生单位与用人单位的合同内容应包括:
招生专业、招生人数、考生姓名、培养要求、研究生学习期间的待遇及管理、服务期限、违约责任以及其它双方认为必要的内容。
用人单位与在职研究生之间的合同内容应包括:
研究生学习的专业、毕业后的工作安排和最低服务年限、学习期间待遇、服务期限、违约责任以及其它双方认为必要的内容。
第十条:
国家任务定向研究生在学期间不转工资关系,工龄连续计算,其工资、福利待遇与在岗职工相同,可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对于经单位同意报考研究生的在职人员,各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必要的脱产复习和学习时间,为他们学习创造有利条件。
第十一条:
被录取的在职研究生入学后无正当理由退学或被取消学籍的,本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合同规定偿还单位为其学习支付的费用。
第十二条:
各单位须于每年9月底前将本单位本年度获取学位的在职人员名单及其攻读学历(位)有关资料信息填入《省、自治区、直辖市(单位)气象局在职人员获取研究生学历(位)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连同获取学位人员的学位证书复印件报中国气象局科技发展司,以便办理培养费补助手续。
第十三条:
在职研究生获取学历(位)后,除另有协议外,至少应在合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5年,方可申请调离。
在气象部门内部单位之间流动的,可由双方单位协商处理。
未满服务期申请调离者,若服务期未满2年半,应全部偿还合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在职研究生培养费;若服务期已过半,但未满5年,应偿还在职研究生培养费的一半,否则不予办理调离手续。
对在职硕士毕业生要求连续报考博士生者,经合同用人单位同意,可不受服务期限制。
第十四条:
为提高人员素质,各级气象部门要积极与国内院校(如局校合作的有关院校)、中国科学院等科研机构合作培养研究生。
此外,中国气象局还将与美国大学大气研究联合会(UCAR)联合培养博士生,以加快高层次人才的培养。
第十五条:
各单位培养的在职研究生取得相应学位后,中国气象局将其培养费的三分之一给送培单位补助。
第十六条:
中国气象局鼓励在职职工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备案后,自费攻读在职研究生,凡报考的专业符合工作岗位的需要或符合本办法第四条的要求,在其获得学位并保证在气象部门工作5年以上者,合同用人单位可给予一次性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
第十七条:
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过去的有关规定与本暂行办法不一致的,以本暂行办法为准。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中国气象局科技发展司负责解释。
附件1:
()年度在职攻读研究生学历(位)资格审核表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月日
照片
现工作单位:
职务:
职称:
获学士时间:
年月
报考学校(或单位)名称:
学习的专业(方向):
最后学历:
年月毕业于学校专业
本人简历和业绩
起止时间
在何地、何部门、任何职务(从大学开始填写):
5年内年终和获“优秀”情况;
近5年来受到过省级以上单位何种奖励或表彰、发表的论文情况
外语水平
应试语种
目前本人具备的外语水平
[填写本人已通过的外语考试的等级(如大学英语四级)]
以上各项由本人填写
本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包括对选送的资格、学习的专业(方向)的意见]:
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年月日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指教育主管部门):
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年月日
注:
1、本表一式三份:
一份本人留存,一份留本人所在单位存档,一份交主管部门备案。
2、请在表头“()年度在职攻读研究生学历(位)资格审核表”的下划线空白处填写学位等级:
硕士或博士。
附件2:
省、自治区、直辖市(单位)气象局在职人员获取研究生学历(位)情况统计表
序
号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培养方式
专业(方向)
获得何学位
学位授予单位
学费
(元)
备注
注:
“获得何学位”一栏填写硕士或博士。
填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
盖章单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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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气象部门 在职 研究生 学历 教育 管理 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