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薪酬福利管理052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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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薪酬福利管理0526
内蒙古珠江投资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薪酬福利管理)
(上报稿)
二○一○年五月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保障公司人力资源的正常供给,吸引、保留和激励优秀人才,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保证公司生产运营的需要,公司遵循薪酬管理公平性、竞争性、激励性的原则,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编制范围内的在岗员工(含储备人员)。
本规定不适用于以下人员:
1、公司编外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
2、公司顾问人员;
3、部分实行谈判工资制的高级人才;
4、劳务派遣人员。
第二节薪酬福利管理权责
第三条公司负责组织拟定公司的薪酬福利制度;集团公司负责最终审批。
。
第四条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薪酬福利制度的具体执行;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公司薪酬福利的统筹管理,检查、监督公司薪酬福利的执行情况。
第五条本公司董事长作为本单位执行薪酬福利制度的第一责任人。
第三节薪酬类别
第六条本公司执行年薪制。
第七条年薪制由基础工资、奖金两部分组成,分别占50%。
第八条基础工资包括基本工资(30%)、岗位工资(20%)、绩效工资(30%)和津贴(20%)。
基础年薪平均到各月,并根据每月的考勤记录进行计发;津贴部分含加班工资。
第九条奖金占年薪标准的50%,其中月度奖金占30%,年终奖金占20%。
员工月度奖金以年薪标准的30%均分至月,并以此为基数与员工绩效考核相结合,根据考核成绩对应的发放比例执行。
员工年终奖金以年薪标准的20%为基数,并与员工绩效考核相结合,根据考核成绩对应的发放比例执行。
奖金部分具体实施按投管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奖金管理)执行。
第一十条年薪制人员年薪以《内蒙古珠江投资有限公司年薪制标准对照表》(见附件)为标准。
第一十一条员工年薪与个人实际级别相对应。
第四节薪酬确定
第一十二条薪酬确定必须按照员工录用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第一十三条薪酬套用原则
1、严格按照集团公司批准的岗位层级表及相对应的薪酬标准套用薪酬。
2、在执行薪酬套入时,若在岗人员不满足《职位说明书》中对应岗位所要求的任职资格条件,执行该岗位对应工资等级低一级的标准。
3、新入职员工(不含应届毕业生)的薪酬级别根据审定的录用岗位确定,并按其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工作能力、工作职责以及同级别员工的薪酬水平等要素确定薪酬档次,原则上套用薪酬级别的最低档,特殊情况套用较高档次的,报公司董事长审批。
应届毕业生见习期满定岗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套用比其岗位级别低的薪酬标准,以后再根据其技能鉴定情况进行调整。
4、原则上所有员工套用的薪酬标准不能超过员工个人实际岗位等级,特殊情况需套用较高等级薪酬的,须注明原因并报该岗位薪酬原最终审批人的上一级领导审批。
第一十四条员工试用期内薪酬的工资部分按所定标准的100%计发,主管级及以下员工奖金部分按标准额度的50%并结合考核进行计发;副经理级以上人员奖金部分按所定标准额度的100%并结合考核进行计发。
第五节薪酬调整
第一十五条员工薪酬调整包括转正、调动、晋升和降职、绩效考核、按物价指数调整等。
薪酬调整按照薪酬确定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第一十六条薪酬调整的原则:
以岗定薪、岗变级变、岗变薪变。
1、转正调薪:
员工正常转正的按转正后规定发放比例执行;转正时因试用期间表现突出或达不到岗位要求而需要调增或调减薪酬的,按重新审批的薪酬标准执行。
2、职务岗位变动调薪:
(1)调动调薪:
员工岗位调动时应根据新调任岗位要求,结合员工职级和个人情况重新确定薪酬;
(2)晋升调薪:
原则上须经公司综合评估确认为公司作出重大贡献的人员方可晋级调薪。
员工晋升时根据晋升后的职级,结合员工个人情况重新确定薪酬,晋升后薪酬级别不得超过定岗职级;
(3)降职调薪:
员工降职时根据员工降职后的职级,结合员工个人情况重新确定薪酬。
3、绩效考核调薪:
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进行调薪:
考核等级为优秀、良好:
具有优先调升薪酬、职务的资格;
考核等级为合格:
不调薪;
考核等级为需改进、不合格:
视情节予以降薪、降级。
4、按物价指数调薪:
公司根据地方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和物价指数调整薪酬标准,上报集团公司审批后执行。
第一十七条在年度工资预算额内,年度累计薪酬调整幅度(薪酬调整后累计增加额与上年度工资总额之比)原则上不得超过5%,如超出范围的,即使工资总额仍在年度工资单项预算内,仍须上报投管公司审批。
第六节福利管理
第一十八条员工可享有各项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租房补贴、交通补贴、降温费、取暖费、过节费、旅游费、服装费、工作餐费、手机费、交通费、培训费、员工活动费、劳保费、体检费等福利。
第一十九条具体福利标准
1、国家规定福利
(1)社会保险,按政府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当年预算在当地进行购买;
(2)住房公积金,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原则上单位部分按12%购买,如当地政府政策规定低于12%的,按当地政府政策要求购买;如当地政府政策规定的最低标准高于12%的,按当地规定的最低标准购买。
有特殊情况的,须注明原因并报集团公司审批。
2、企业员工福利
租房补贴、交通补贴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过节费、旅游费、服装费等按集团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租房补贴
考虑到鄂尔多斯市和准格尔旗的实际情况,且大部门员工均来自外地,为了稳定员工队伍,妥善解决员工临时住房问题,公司一般提供住所,公司不提供住所的,向员工提供租房补贴。
1、租房补贴标准
租房补贴标准按照异地调动人员租房补贴标准执行,具体标准分为五档:
档次
岗位
每月租房补贴
1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4000
2
公司总经理助理以上
3000
3
公司部门副经理以上
2000
4
公司中级主管以上
1500
5
其他人员
1000
2、发放办法
(1)租房补贴每月发放;
(2)非本地户口且在本地无固定住所、公司未能提供住所的员工方可享受租房补贴。
(3)员工岗位级别调整的,从调整当月起按调整后的岗位对应的标准计发租房补贴;
(4)双职工的计发办法:
双职工只能选择一方享受租房补贴,除董事长特批外,以后不得变更。
双职工离异的,从离婚后当年起双方按照各自现职务享受租房补贴,但不补发以前未领取租房补贴一方的差额。
第二十一条交通补贴
考虑到公司地处偏远,公司为员工上下班交通提供一定额度的交通补贴。
1、交通补贴标准按员工岗位确定,并按月发放。
具体标准分为四档:
序号
岗位
交通补贴
1
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
3000元/月
2
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
2000元/月
3
高级主管
1000元/月
4
其它岗位(应届毕业生见习期、司机等编外人员除外)
600元/月
2、发放办法
(1)交通补贴从员工试用期满后开始计发;
(2)员工岗位级别调整的,从调整当月起交通补贴按新岗位的标准发放;
(3)员工离职的,当月交通补贴不予发放;
(4)集团在公司兼职的员工不能同时享受公司交通补贴与集团车改补贴。
第十三条探亲假
考虑到公司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均来自外地,为了稳定中高层队伍及主要技术骨干,妥善解决员工家庭需要,公司对于中高层员工及技术骨干(户口不在本地,且家庭地址在300公里以外的),按异地调动员工待遇享有探亲假待遇,休假天数为每年5个工作日(含路途时间)。
第二十二条公司按一定标准每月向员工提供工作餐费,或每个工作日向员工提供工作午餐。
第二十三条公司为员工提供手机费用,员工按月报销。
副经理及以上级别员工按规定额度报销。
副经理以下级别员工的手机费用,由部门负责人按员工岗位业务需要及部门预算,每年度审批具体报销额度后方可报销。
第二十四条公司每年为员工提供一定额度的培训费和员工活动费,用于公司统一组织的员工培训和活动支出。
第二十五条公司逢端午、中秋、冬至前,向员工发放过节费。
第二十六条服装费用于公司统一制作服装。
如当年因特殊情况未能统一制作服装的,则统一于12月向当年7月1日前入职员工发放服装费。
第二十七条公司每年向室外作业的工程人员提供必需的劳保用品。
第二十八条公司提供旅游费用,用于统一组织员工旅游活动。
第二十九条公司每年6月至8月向员工发放降温费。
第三十条公司每年1、2、3、12月向员工发放取暖费。
第三十一条公司每年组织当年1月1日前入职的员工进行体检。
第三十二条单列人员除国家规定的各项基本福利外,原则上不享受公司其它福利。
对特殊情况者,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发放,但不得超过同级别其他人员所享受的福利标准。
第七节薪酬福利发放
第三十三条公司实行标准工作制,每月平均工作天数21.75天。
员工病假、事假、加班等均以平均工作天数计算。
公司通过月度考勤核发月度工资。
月度结算薪酬周期从本月1日开始到本月30/31日止;年度结算薪酬周期从1月1日开始到12月31日止。
第三十四条薪酬计算一律以元为单位,具体到分。
第三十五条薪酬发放程序具体如下:
行政人事部汇总各部门人员异动、考勤考核情况,由人事主管编制薪酬发放明细表
行政人事部第一负责人审核
行政人事管线总审定
财务部门第一负责人复核
财务管线总签发
薪酬发放
第三十六条薪酬发放日期为次月15日,如发放日恰逢节假日,则在节假日前1天发放。
因不可抗力原因而无法按期支付薪酬时,必须于支薪日前5天通知员工,并告知变更后的支薪日期。
第三十七条除特别规定的情况外,薪酬给付原则上由财务部门直接将工资(含奖金)汇入员工的银行账户上。
第三十八条当发现有虚假薪酬、误算薪酬情况时,应立即更正,并随下月度薪酬发放进行调整。
第三十九条下列各项费用可从每月薪酬中直接扣除:
个人所得税;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按公司规定代扣的房租、通讯费等;逾期未还的借款;因违反公司制度而扣除的部分;其他法律规定或公司认为有必要扣除的部分。
第四十条特殊情况下薪酬核算方法:
新入职或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按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计算薪酬;同时兼任两个或两个以上职务者,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其薪酬按其中收入高的职务标准确定。
第四十一条倒班津贴
运行人员实行倒班,公司对中、夜班运行人员发放倒班津贴,中班30元/天,夜班50元/天,按实际上班天数计发。
运行人员的倒班津贴不超过500元/月/人。
第四十二条员工各项福利按《福利标准表》中发放说明执行。
第十一节薪酬福利保密
第四十三条员工薪酬情况属公司机密,公司所有员工都有义务保守薪酬秘密。
第四十四条《薪酬标准表》、《福利标准表》仅供董事长、总经理、人力资源管线总及行政人事部使用。
第四十五条员工对薪酬的质疑只能向行政人事部的薪酬管理人员提出,不得与其他员工议论,禁止任何泄漏或以了解其他员工的薪酬为目的的行为。
第四十六条公司单独建立薪酬情况档案,包括员工定薪、调薪等资料;有关薪酬的资料由专人管理与传递。
第十二节薪酬福利监管
第四十七条薪酬福利管理制度具有高度的严肃性,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
第四十八条行政人事部及审计部门具有薪酬福利管理监管权。
第四十九条如擅自调整《薪酬标准表》或《福利标准表》,或不按《薪酬标准表》和《福利标准表》执行,乱发、多发薪酬福利的,将对该单位相关责任人给予处罚,并要求其赔偿由此引发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五十条各级员工有义务监督所在单位的薪酬福利管理工作,发现违反公司薪酬福利制度的行为必须及时向投管公司举报。
第十三节附则
第五十一条若本办法条款与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冲突,适从相关法律、法规。
第五十二条本管理办法由内蒙古珠江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第五十三条本管理办法自2010年6月1日起生效。
附件目录
附件一:
《内蒙古珠江投资有限公司年薪制标准对照表》
附件二:
《内蒙古珠江投资有限公司福利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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